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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诃止观辅行搜要记
如是下。列句。若缘下。用句。但破真缘。共离自坏。缘在地前。故云无常。若从缘生。即从无常生。终无此理。若其诸佛及我将来。是真修者。真不名修。
释此下。寄慈辨失。真自下。正判。四句观成。横竖俱无障亦叵得。
何以故下。释无明体。何故叵得。待智故有。智无故无。所观既无。能亦叵得。
若执下。辨失。初明是障故失。次若不下。不执故得。以能通故。成门名得。
若得下。能契於所。所亦成得。四既无四。一亦无一。此中阙六十四番。
若有下。次明化他。问。前之二观亦应化他。答。自行未满。所谓下。别释初缘修。有法有譬。法中云无常等者。如前所说。前为破故。故云不应。今明随机。语同意别。无常望常。无常是他。故大经破外道中云。汝法中因常而果无常。何妨我法因虽无常而果是常。故可从缘而生於真。
又云下。譬他生。伊兰如无明。旃檀如法性。故阇王自述云。今我得见从伊子生旃檀树。旃檀树者。即是我身无根信也。法王性种自也。从谷生故名之为种。谷种不变故名为性。从我心生。义之如种。无始不变。故名为性。不同从佛。故名为自。次因灭等为共者。由自法性。乃外观他。故名为共。或言下。离非内非法性。非外非缘修。一一句末皆应结云。得是智慧。无得等者。结前观成。以成离性。故云无得。得是智故。故云得。得即是假。无得即空。得无所得即是中道。诸菩萨下。作论申门。天亲地论。法性成自。余三准知。中论申空。余三准知。若得门意。四性起机。则无所牟楯。牟字应作矛。兵器也。应作盾。傍牌也。如楚有货矛盾者。言自相违。
若用下。依门中悉以修止观。经论下。功能。如此下。明门中观行功德允合也。
问下。料简。初问者。二既相即。应俱破显。答意者。虽俱假立。终无并住。虽无并住。无明在故。假立二名。法性生时二名俱泯。次问者。既二法不并。何故相即。应立对门。文且一边。所以不更论一边者。欲於迷示理故也。答中二喻。初喻意者。具用二对。如为不识。一句冠下。二句约人。各迷故须互示。从一人说终但一边。恐迷氷水。更引珠喻。何者。氷水二法。以互相倾。易生别计。故举珠体胜彼相倾。故水火珠过缘生二。虽从珠喻。应存氷水。合喻可知。
次位者。初释修证存次第故。故用地前为二方便。至初地已任运遮照。故前后遮照以为登地方便。
次修下。斥权。先立三人。即通八地。别人初地。圆人初住。
若别接下。明通八地。被接者知。方乃得云。七地论修。八地论证。若第三卷从下根说。故八地闻中。九地伏无明。十地破无明。此中中根上根亦可四五地接。教多从下。其位定故。
如此下。斥於通别。虽即亦破无明。权说位高。是故须破。初心不得修乾慧者。问。通人乾慧初心得修。何故斥云不得修耶。答。举劣况胜。当教乾慧自有三贤。初心且令修五停故。自望念处亦未得修。次斥别位者。初立信心经六十劫。岂可得论回向修中。
次今明下。正明圆位。初文五品。引法华经。释成三观。空坐中衣假室。复以定慧助释衣等。座毕竟故空圆。衣寂灭故中圆。室慈大故假圆。又皆云如来。故三皆圆。即相似位。
见鹤下。譬。大经云。见有二种。一相似见。二了了见。故以见鹤名相似见者。如眼见色观。故以见鹤名相似见。了了见者。如眼见色观行尚见。况相似耶。次引例。可知。
今五品下。正明中位。次引华严以证初住。六根位中破界内尽。且名无余。进破无明方过牟尼。三藏当教全无此义。故无明破。约教云过。
始自下。显观功能。不待等者。斥通七地。何暇观喜。斥别初地。故楞伽云。菩萨住如如已。升欢喜地。如何七地同二乘耶。自教相违。未曾疎理。
前教下。正判。教弥实。位弥下。教弥权。位弥高。故通八地。别乃初地。圆则初住。法华下。引证。方便证权。实事证实。
复次下。更历教判。前克入中。列三双流。今通从名。故兼三藏。故三藏教。空有中名。位在佛地。
虽言下。明圆实位。次举譬。次例释者。若例入禅。应多品数。前两观后等者。次第至此。方应结逼。已如前述。
今中道下。结成二空。无明结前初番。法性结前次番。不依等结前第三。不依四句。性空无猗。无着相空。
次引净名。具二空故。故稽首礼。以空喻空。故曰如空。无复性相。故曰无依。
次约横门。初来意中。先法。次譬。从浅至深故云径直。门门意等故名为齐。俱列意等故名为并。若横等者。次说门意。横竖虽异。无不见实。
横门者。次正释。先列八不。一论具八。故此列之。璎珞文同。一论下。指广中论。下引论摄相。以二摄六。及垢净等论。问。诸法无量。何故列八。答。法虽无量。此八摄尽。故知诸教名异。不出此八。论中自以初二摄六竟。问。云何须余六。答。为成初二。以是而言。双双互摄。故今一切皆入无生。余展转入。准此可知。
初云若无生门至亦如是者。将无生门中阴入互发十双来入诸门。次若无生门下。是将十法成乘中初文。及不思议中界如三千来。此中存略。但云种种。
次若生下。是将安心来。次若无生下。是将破遍来。今正是破遍门中度入。故文相最广。余者相从。此识有无下。是将入空文来。但是破见。余者皆略。次若无生下。是将入假中知见假重数文来。余者皆略。次若无生下。是将入中观无明文来。次从自灭下。是将入中观法性文来。从自待下。是将观真缘文来。前文观无明等。为自他故。前中道观。揽前空假合为三谛。故今一一皆成三谛。前推无明文具有四句。今但有自生余三句。略前观法性是相续假。今所以云自他灭等。若云生者。对前不便。次相待文云自待者。相待四句亦作自他等责。
次若无生下。是将结遍文来。准文次第。合在三观后。故今度入。正在此中。次若无生下。总结。
若得下。次明二经度入。初通明入相。於中先明无行。初云谛者。境也。智是依境起解。菩萨是发心安心。文破见等。是破遍。生死是通举始终。行位等。即当下文。通塞乃至正助位。是次位。通摄安忍。及以离受。过此必能教。故云教也。次金刚者。初通引不住。次境智下。即是十乘。不住境智乃至见思等。略举初三文来。无於破遍度入故也。不住初地。更引经中不住文来。地尚不住。以未极故。况复住於境智等耶。
此无住下。更重判位。故仁王下。释判位。通言三处皆破无明。是故分得金刚无住。释迦下。究竟金刚。
若尔下。释疑。常途云。在伏位故云断道。无金刚耳。仁王既云释迦有者。故断道有。又云断道有者。不遮等觉。意通初后。言度曲者。如世管弦。诸曲无数。管弦如横。诸曲如竖。初章根本妙慧旨归。度曲之初。广大若是。入道为理。余三属事。千从之解。少分为言。
次更料简可知。答中。初章对余名为二义。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门。故云世二等。若言下。他解。次又他下。化他前各各入。故成自行。是则等叹门也。云何下。结酬及门中四悉。以欢喜等对四悉。文相可见。
次明一心者。内外偏圆。有执皆破。破故兼申一切经论。故见思破位大小不同。
若无生下。明横竖门。度入一心。虽种种下。结成一心。但一心下。分门解释。先释总门。对贪等别。於中初示观法。若不得等者。明度入意。言悬超者。不同横竖。复疎到入者。自行未委故如踈。利他分别故如复。去已复来名为到入。亦云却入。行计未穷故名却入。自未极故。次第三谛皆入一心。故云妙空等。
如是等下。次约一心开佛知见。知见只是止观别名。於彼念念剎那。众生无不皆以寂照达之。寂照为因。眼智为果。何必初住方名为开。如开三乘。亦只示其执心寂照。今此亦然。何有异趣。
法华下。引意根者。意摄余故。引仁王者。至佛无报方得净名。今通论之。故佛亦名报。次引金光明。亦证报身。次引宝性。释金光明。
次历余一心者。将向一心以历余心。夫有心者莫非无明。故初总观。若非其宜。离总出别。问。初只云识。今何以云欲等心耶。答。前云识者。是诸心家之识。今云欲等。是识家之诸心。问。贪等烦恼何名为阴。答。虽是烦恼。善恶阴摄。复非报阴。故名贪等。以非报故。故下复更历於余阴。
次前来下。例余阴入等。问。此观识阴。例各应居十乘之后。那在此中。答。因破遍故。於此例便。故从此下乃至离爱。俱观五阴所以通塞。捡校谛缘。道品.念处居首正助。助於道品。下三只观阴等位耳。
次问答中。初问如文。答中答入空因缘。初总答。何者下。别列。夫生死下。别释。对五可知。应知须与入假大同。自脱同大悲。脱他同本誓。慧命同利智。无漏同方便。诸位同精进。假居空后。故云例后。夫空观下。答假无四门。小藏大衍。偏三圆一。皆有破於见思入空之位。然门别故须辨门。智障者。引古人释智障之义。达磨郁多罗。此云法尚。自集诸经宗要之义。名增一集。大师引用多无破斥。既是他义略依他释。先征起。智有去。答。证智在佛。识属二乘。断惑名智。浅近名识。体达等者。体即实理。小智违理仍名顺想。复与佛菩萨智为障。故名智障。又佛於二障等者。烦恼及智。
次引大经证。心谓无漏。证谓证智。
次引地持释涅盘意。但智慧名别耳。
次若以下。转释地持慧解脱也。即是无明障於证智名为智障。破无明故。得智无障。
次引入大乘证於无明是智障义。二障下。转难。从无明下。释。次引例释智障。两俱生死。得名处各别。无明亦如是。如无为生死。爱即四住下。释烦恼异无明也。无明即是智。烦恼性相倾。故云解惑不俱。言无为生死者。摄大乖论七生死中方便生死是也。并法界生死俱是无为。且借方便。例即智惑。
复次下。释爱同烦恼故与无明别。从果起因。因复至果。故云相续。即功能也。能令下。释名。虽无明下。释无明功能。二用既殊。二义不等。
无明下。正释无明为智障。虽俱解脱。枝本别故。得名不同。次无明性迷下。重释无明亲能障智。得智障名。故云义显。
次无明有二种下。简名体别。故障不同。先问意者。所迷虽别。同名无明。云何无明独名智障。次引地持。通论名同。别论须异。能所不同得名不一。
若尔下。释向地持人法无我俱是所迷。俱名为理。二无我智俱名净智。烦恼及智俱为种智家障。又智去。从事智被障得智障名。
若尔下。征向所解。从照事去。会向二解。以古人释有二不同。或以诸法被障。或以无明能障。论主评之。故云无二。所照虽异智体不别。
又心智下。出异解。初有人下。意明迷理为智障。以灭想去。引小对辨。乘灭想亦名灭智。此是断灭。今灭智障心不可灭。故分别心实不可灭。
又非条然下。重释。中道中智非条然别。以体同故。故不可断。次是以下。引证。福如无明。菩提如智。
人作下。破世执见。见有断不断。智体无殊。
次问者。释妨也。璎珞唯云初地三观现前。前释双流何故分三。答。借义相成。能成所成相对故三。别虽是权。璎珞最定。以此定文成於高下。借高成下故有通教。八地借下成高。故有圆教。初住此一问答。拾遗故来。非关智障。此后非次。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六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七
天台沙门释湛然於佛垄述
初释通塞中。初略名。次来意中有法譬合。法中先来意。次结生。破遍结前。应入下。生后。即俱用三名於三有失。须今通塞捡校三名。若不捡校恐同诸外。若无失者。依前进破。言一向者。勿恒守破遍而不捡校。故立此门捡前破遍。
何者下。正明来意。於能生着同彼外道。宜用通塞四句捡破。是故须以四句三假破能着心。破能着智如所破惑。故云能破如所破。虽不着能而犹着所。故云若不爱着等。则能破不如所破。则但用破遍。是故须以二句分别。一者通相则能通所塞。如前破遍。二者别相则於能起着。如今通塞。故文云。法相任有通塞。况复於中起苦集等。於中有四。一横。二竖。三别。四一心。文四义二。意在一心。一一义中皆以四句分别。一者塞中得通。二通中有塞。三者塞自是塞。四者通自是通。初二在今。后二属前。度入今文成前二句。
次举譬中。除瞙分喻。破贼遍喻。贼将可护。珠瞙不然。若尔下。合。先正合。次通五百由旬义。义当通塞故也。故经云。善知通塞。故有破立。以成今意。问。破初师云非七八地。正当二乘。云何言非。答。此用释论论意。以界内惑尽为六地。出外入城为七八地。故今且以七八破之。云与论违。此师用通。不解引通意。故引破之。后之二家皆约烦恼以为五百。前家不数尘沙。后家不数於见。故辨失中不复更破。
此之下。指经破古。诸师下。辨失。先总。次别。总中别如太方。通如太圆。二乘檀行如太动。界内立城如太静。虽各据一义。所失处多。欲判圆经意则未可。如持一乳等者。各偏二见。难释通途。
初家下。别判。但判前四。略无后二。判初家云。四百立城者。通七八地。亦属二乘。经云。三百立城。此师对於四百则成四百立城。摄家者。摄师立七种生死。但用前五。不取后二。如汝所释。宝渚之外犹有后二。故名为割。荒服之外名为荒外。故以极地而为远荒。如宝渚也。次判地家。界内立城者。以住对二百。住断见思岂非二百立化城耶。次家以二乘足为四百五百二乘。只云住於三百。今云四百。岂非檀行开权方进。复无二名。故未开权名之为檀。况复开已岂对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