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辅行助览


如药涂屣堪任乘御
  大经云。如良医人以咒咒药。用涂革屣。触诸毒虫。毒为之消。此大涅盘经亦复如是。若有众生犯四重禁五无间。罪悉能灭。令住菩提。如药涂屣能消众毒。

慢有八种
  俱舍惑品但七慢。一大慢。二过慢。三过过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下慢。七邪慢。此记之末亦略释。今足憍慢成八。

头数不足
  如阴境但色。不云余四。纵列五阴。不云十二入十八界。乃至二乘不云二教。及列菩萨又不云三菩萨。

总中欠一
  但九境而已。

灭受想中阙此一故
  第八灭受想背舍。今阙此一但成七耳。

利中禅复
  禅应作单。

相生相克
  肝生心是木生火则安。心克肝是火然木则病。

但有烦恼
  使易为妍习。略节於此。初三十六句者。先立四句入涅盘。谓不断烦恼不入涅盘。凡夫也。断烦恼入涅盘。无学人也。亦断亦不断亦入亦不入。三学人也。非断非不断非入非不入。谓理是也。一一句各四。同根本四句成二十句。又四句出涅盘。谓不断出。断出。亦断不断亦出不出。非断不断非出不出。一一句各四。又成十六。共成三十六句。

诸法
  谓诸法生。般若生。诸法不生般若不生。诸法生亦生不生般若亦生亦不生。诸法非生非不生般若亦非生非不生。四句各四。并根本四。亦三十六句。

法身
  法身应化一一起四身。又四身入一身。身身亦四。共三十六句。

修发各四句
  各者谓修发四句。发修四句。两四句中又句句各四。成三十二。

修发二四各初二句
  修发二句者。谓修发。修而不发。发修二句者。谓发修。不发修。

修发既成十六句
  谓修发。修而不发。修亦发亦不发。修非发非不发。句句各四。成十六句。

发修又成十六句
  谓发修。发不修。发亦修亦不修。发非修非不修。句句各四。成十六。根本四句乃三十六句。

见中外外
  下外字应作人。

互损互益
  於十境中有观而无止则散。有止而无观则昏。此互损也。止观相资则互益。

俱损俱益
  十境止观不明则俱损。明则俱明。

登地正同
  正应作证。

小烦恼地十
  前文注十小是也。俱舍心所法有四十二。今记但列三十八。更列根本四烦恼则四十二也。四谓贪。瞋。痴。慢。

十四不相应行
  谓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名身。句身。文身。

徧行五
  谓作意。触。受。想。思。

别境五
  谓欲。胜解。念。定。慧。

随烦恼二十
  谓忿。恨。覆。恼。謟。诳。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

不定四
  谓睡眠。恶作。寻。伺。若大乘心所法有五十。今记中且列四十四。若更列根本六烦恼则五十也。六谓贪。瞋。慢。无明。疑。不正见。

及念佛
  八念中第一念佛。

属未到
  初禅前未到定。魔属欲界。未到色界故。

根遮四句
  根利遮轻。根利遮重。根钝遮重。根钝遮轻。

欲六人四
  六欲天并四洲人。皆善五阴摄也。

为顺初禅一劫寿
  初禅第三天寿六十四中劫。今云一劫者。更加二十中劫乃一大劫也。更详。

八劫方至二禅
  初禅初天二大劫。二天四大劫。三天八大劫。

第三天寿
  三禅第三天六十四大劫。

九念处
  三藏三乘三念处。三因大异故。通教三乘共一念处。三因大同故。别教方便中三念处三观次第故。登地一念处。圆教一念处。

前七属方便
  藏三。通一。别三。

即后二境
  二乘菩萨用七方便之法。

  止观辅行传弘决助览卷第二
  止观辅行传弘决助览卷第三

    丹丘沙门 有严 注

  止观辅行传弘决卷第八
有界内真
  或理性二乘真。或有真种子。

亦通亦别
  搜要云。阴唯是别。将别对通。故复名通。余九各皆有互通及以相异。只是一法得名不同。故名二是。

不得名阴。因别阴等也
  今观阴果若阴因者。乃烦恼境耳。别阴通诸境。

论无我界别
  搜要云。不同阴入。况复九耶。

烦恼果
  阴等。

岂同逆病
  搜要云。业病也。今以怖为病。不同业境禅定等余境。

如不净观治爱魔。五处如理
  涅盘疏云。五尸表五不净观。治爱魔。五系表五门观。伏见魔。今云如理。恐是五门禅如其理而治见也。搜要云。五系魔别者。首楞严制非阴烦恼等。

岂同心数及上定等
  搜要云。非心所定等。上定者。观心性等。

及别见
  地住已上别见。非小乘道品所治。

因观无常谓为极果
  搜要云。小乘未极。挫为上慢。岂同下八。

分三科异
  论。初阴入界三。初以四念治阴。

余九能治准此可知
  停心治五障。

约诸品进
  下品惑进入中品。中品进入上品。名进分。於下品不进名住等。

论。未得记菩萨轻得记者
  记引经云。我证阿[鞥-合+(白-日+田)]跋致。余人永无。若详此文。义似得记者轻未得记者也。又记引大品观空不证品。尝捡经。乃是梦中不证品耳。经云。魔来语无方便菩萨言。汝当来世得菩提。佛言。阿[鞥-合+(白-日+田)]跋致行类相貌。是人永无。因以名字轻弄余人(云云)。学者详之。

从事理说
  搜要云。从事虽隔。理具十乘。

彼彼三千互徧亦尔
  搜要云。心佛众生三谛理徧。一生一切生。一生一切佛。一佛一切佛。一佛一切生。理三若互。事三亦尔。心性寂灭。法界无事。

含於三世内外
  疏云。无常已灭名过去。若未生名未来。已生未谢名现在。自身名内。他身名外。或五根名内。五境名外。

及以二无作
  此是论偈也。色摄十一法。二无作者。论云。及以无表色。以无表色与无作义同。故记主变其言也。疏下文云。善无表色。恶无表色。故成二无作也。

摄诸心所
  善恶通大地。各十心所。

输门
  委输。

族持性等三义释界
  族者。十八界同类因。各生等流果。生法之本有十八类。故名也。持者。地能成持用。水能成摄用。火能成熟用。风能成长用。性者。出体也。地坚。水湿。火暖。风动(并疏文也)。

二十二门
  谓三世门。内外门。粗细门。胜劣门。远近门等。

非三聚摄
  无为法非色心等聚摄。

无为在下二乘境乃至复在禅境
  不相应行有十四种。若无为。若得非得。若灭尽定。若无想定。在下三境中。余者并在今法入中摄。故云并在此。

一谓毗昙王数同时
  毗昙本是异时。成论本是同时。而一异与上不同者。或写误。或别有意。

华他
  上胡骂切。下音陀。汉时人。

一綖
  音延。非。应作线。

张顾之徒
  梁张僧瑶。晋顾恺。并名画之人。

玄文对信
  十乘对十信。

论。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经中释云。色是佛性者。三十二相是如来常色。常不可改。故说色名佛性。如来真实之乐名毕竟受。如来真实之想是为常想。行者名寿命行。因缘故得如来常住。寿命识者乃是如来平等之心。彼文甚广。今略节之。令知佛五阴耳。

闭手
  手应作尸。

不与他同
  古人前五如是凡权。后四如是圣实。

董卓
  孝献帝相也。此时以山东豪杰并起。恐惧不宁。乃徙天子都长安。遂焚洛阳宫室。发掘陵墓。取宝贷污妃至等。

袁绍
  如太袒将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刻而少威。兵多而分画不明。后淳于兵攻之。遂发疾死等。

罿
  音童。车上网。

涿
  音卓。

羽葆车盖
  葆即盖也。周礼孔义云。羽葆。鸟羽注於柄头如盖。谓之羽葆。亦谓之羽葆幢。

记鸽
  大论。祇桓寺舍利弗从佛行。有鸽为鹰所逐。佛令舍利弗言。此鸽子几世作鸽。舍利弗以宿命智观至前八万大劫未得脱离。佛言。此鸽於恒河沙大劫中常作鸽身。经五百世中得利根。是时佛出世。度人无数。佛涅盘后。遗法在世。是人作五戒优婆塞。从比丘闻赞佛功德於是发心。愿欲作佛。后三祇劫行六度行。十地具足乃得作佛。

四时不同
  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谓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音昨)楢(音由)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春搜
  音搜。索也。谓索取物以祭。

夏苗
  为苗稼除害。

秋猕
  音鲜。杀也。顺杀气。

冬狩
  音兽。谓得兽。取之无所择。

因果之意
  果应作缘。

岂能令於性法门尽
  性下脱一善字。

纵烧恶谱
  纵下略一佛字。具足应云纵佛烧恶谱。

古师谓无了因性
  据善人。须有了因性。今云无者。涅盘疏.妙乐记皆云无果果性耳。

相为能迁
  一者本相。二者随相。本相者。疏云。已辩命根。诸相者何。颂云。相谓诸有为。生住异灭性。疏云。有为者所相法也。诸有为者。五蕴法。因缘所造故。色心等法从因缘生。名为有为也。生住异灭性者。出体也。谓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异。能坏名灭。二随相者。疏云。此生等相既是有为。应更别有生等四相。若更别有。应致无穷。彼复有生等相故。是则相上有相成无穷失耶。

物为所迁
  物者。论云。命根体即寿。能持暖及识。疏云。命者三界寿及蕴等法。

颂云。此谓生生等
  疏云。上句开。下句难。此者前四本相也。生生等者四小相也。谓前四相有生生等四种随相。故成有为也。又云。诸行有为。由四本相。本相有为。由四随相。生生等者。等取住住异异灭灭。上生字是小生。下生字是大生。小生生大生。故名生生。小相中住。住本相。故名住住。小相中异。异於本异。故名异异。小相中灭。灭於本相。故名灭灭。

於八一有能
  此通无穷难也。岂非本相。如所相法一一应有四种随相。此复名四展转无穷。为通此难。故有斯颂。谓四种本相於八有能。四种随相於一有能。功能别故。无无穷也。且如生相生色法时。九法俱起。一是本法。谓色自体。此上必有四本四随。故成九法。於九法内。生不自生。能生余八。本相中住。住余八法。异灭亦尔。故四本相於八法中有功能。故此九法中。生不自生是生生生。住不自住是住住住。异灭亦尔。故本相中异不能自异。异余八法。本相中灭不能自灭。灭余八法。四本相於八法中有功能。故四随相於一法有能。谓有功能也。由此道理。无无穷失也。已上并俱舍文。今更写才法师注释文於下。彼云。剎那得得少多。义开为三。初。约一念三得者。论曰。以法生时并其自体。三法俱起。第一本法。第二法得。第三得得。谓相续中法得起故成就本法。及以得得得起故成就法得(法得得本法即是大得。得大得时。其得即小法之得故。得之得故。皆依主释。大得力强。成就二种。小得力劣。唯成一种。故一剎那三法中。大得二。小得一也)。如是。若善若染污法。一一自体三法俱起。第二剎那六法俱起。谓三法得及三得得。第三剎那十八俱起。谓於第一第二剎那所生诸法有法得(初念三种。望第二念中起三大得。得前三法。起三小得。得三大得故成六法。第三念中通望前二。谓初念三法。第二六法。总成九法。今第三念起九大得。得前法。起九小得。得九大得。故成十八也)。二。二念九得者。准此所论(然初念善心三法俱起者。唯说善心。不说相应。第二六法者。唯说第二念起得得。初不说第二自所起者。善心亦有三法。谓善心及大得小得。并此第二念六法便成九法。第三念等准此说)。三。若约所相能以论。即第一念有二十七具起(谓本法为一。此上有四大小相。并前成九。同一大得得之。此大得上复有九。谓大得及四大小相。此九即以得得之。其小得上又九。谓小得及大小相。此用大得得之)。故论又云。一切过去未来烦恼及随烦恼并生得善。剎那剎那相应。俱有无始无终生死轮转有无边得也(上注大小四相者。大则四本。小则四随。详解如论)。
  谨示剎那一念三得二念九得图子
  

前之三教或推远理
  藏通真理。自天而然。惑不能染。如灵外月别但中理。在九界外。地前仰信。真中二理皆本有之。故云远也。

或约事行
  如离婆多见二鬼争尸。自推我今为有身耶。为无身耶。又盘特扫帚之类。皆自行也。

或约俗谛
  出假之人。如歌利王。彼割截身体。无我人等相。又如菩萨施手时。愿得信手。施目时。愿得智眼等。

不同俱生及现行
  第六识与色俱生现行。非同种子。

眠人亦有不睡时
  睡应作梦。

观於一句生三十六法
  前略引论中二法。

第三第四准此可解
  亦灭亦不灭自生。亦灭亦不灭他生。共及无因例作。又非灭非不灭自生。非灭非不灭他生。共及无因亦例作之。

结成不思议乃至结成修德境
  近人云。性德境不观。况当文自云。若不推捡。何殊鸟空。请读若不二字。又云。如前理性本无性过。约修门说。须明离计。约修推性。文自分明。何须固惑。又有人或将三境对於三即。或对三根。非矣。今谓只是修观一人。以智照境。境发於智。若破执以为人演说。名化他境。义虽有三。旨归是一。又有人云。性德不观。谓本自二空也。修德须观。谓推捡入空也。若尔。乃是修德自推修德耳。又有人云。性德但闻即悟。引除病品云。直闻是言。病即除愈。若观性德悟。乃是服药除病耳。且除病品文乃是大纲。分利钝二根。及信法两行。何尝分对修性二境。纵将性德以对信行。不须修观者。且法华文句辩三周根性不同。喻云。如三刀斫本。利一。中二。钝三。记释云。此中闻悟似是信行。非不兼法。值佛闻悟信尚兼法。岂有末劫根钝障重闻而悟耶。此大不可。又有人云。性德不观。何以知之。荆溪云。理则直达法性。今问直达之言是修观否。若不修者。能达之心又是何法。请熟思之。今试陈之。夫性德者。众生之性常。诸佛之果理。三世菩萨之妙依止地。或析骨书经。或剜灯乞偈。药王烧手。普明刎头。只为求此也。十方如来千万亿劫说不可尽者。盖是此也。众生久劫以昏散故迷於性德。今大师令以止观观於昏散。昏散之性执若去。明静之性德自彰。况复昏散本无今有。圆觉经云。一切众生於无生中(性德)妄见生灭(性执)。如来因地知是空华。即无轮转。亦无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无(推捡入空)。本性无故(本自二空)。况又修性之言散在广文。今且引一十五文以证性德须观。先引佛言。首楞严经云。譬如琴瑟箜篌琵琶(五阴)。虽有妙音(性德)。若无妙指。必不能发(修德)。若更开喻合法。使三境具足者。琴声不从弦生。不从指生。不从弦指共生。不从无因生。有因缘故。亦可云从弦生。从指生等(化他)。又大经云。有国王爱箜篌声。遂断弦求声。声不可得。有大臣云。取声之法须有方便。声乃出耳。众生佛性亦复如是。无有住处(性德)。以方便故(推捡)乃可得见。成菩提道(即发初住)。华严经云。应观(修德)法界性(性德也。一句之中文略义广。下去准之)。观经云。正念思惟一实境界。大经云。能观心性名为上定。大师云。本性寂灭(性德)。若不修道(修德)。无由契会。又云。境虽无相。常为智缘。又初缘实相造境即中。又云。正法者即观法性之慧也。又云。初心研理。稍入相似。荆溪云。由修照性。又云。智能显理。智生则理生。又云。智能照境。又云。一心三智照中道理。又云。一念心具十法界。还观此心具足三谛。上所引文。意须观性。读者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