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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义证
〔二〕 《礼记中庸》:「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郑注:「方,版也;策,简也。」正义:「言文王为政之道,皆布列于方牍简策。」「方」是木板,「册」是穿起来的竹片,与策通用。「方册」,泛指书籍。
〔三〕 「风采」,唐写本作「文章」。如作「文章」,则与上文「
夫子文章」重出,仍以「风采」为是。《汉书霍光传》:「政自己出,天下想闻其风采。」师古注:「采,文采。」《书记》篇云:「
所以散郁陶,托风采。」「风采」谓风度文采。
〔四〕 唐写本「于」作「乎」。范注:「《论语比考谶》云:『格言成法,亦可以次序也。』(《文选》潘岳《闲居赋》注引,又沈约《奏弹王源》注引。)《(孔子)家语五仪》篇云:『口不吐训格之言。』注:『格,法也』」。「格言」盖即可以为法之语。《三国魏志崔琰传》云:「此周、孔之格言,二经之明义。」「格言」,在此指《论语》等书而言。《中庸》:「是以声名洋溢乎格言。」
是以远称唐世,则焕乎为盛〔一〕;近褒周代,则郁哉可从〔二〕。此政化贵文之征也〔三〕。
〔一〕 「唐世」,指尧。《论语泰伯》篇:「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集解:「焕,明也。」
〔二〕 《论语八佾》篇:「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安国注:「监,视也。言周文章备于二代,当从之。」正义:「郁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礼法文章,回视夏商二代,则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皇疏:「郁郁,文章明着也。」
〔三〕 意谓这些是政治教化都要重视文采之证。
郑伯入陈,以文辞为功〔一〕;宋置折俎,以多文举礼〔二〕。此事迹贵文之征也〔三〕。
〔一〕 《校证》:「各本『文』作『立』,冯校、何校、黄本改。」《训故》:「《春秋左传》:郑伐陈,子产献捷于晋,晋人问陈之罪,对曰:『陈忘周之大德,介恃楚众,以凭陵我敝邑。天诱其衷,启敝邑心,陈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献功。』赵文子曰:『其辞顺,犯顺不祥。』乃受之。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
按《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盖郑伯之伐陈,晋为霸主,进行质问,子产对答适当,故云「非文辞不为功」。《左传》正义云:「子产善为文辞,于郑有荣也。」即此意。
〔二〕 《训故》:「《春秋左传》:宋人享赵文子,叔向为介,司马置折俎,礼也。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按此见襄公二十七年。杜注:「折俎,体解节折,升之于俎,合卿享宴之礼,故曰礼也。《周礼》:司马掌会同之事。」又:「宋向戌自美弭兵之意,敬逆赵武,赵武、叔向因享宴之会,展宾主之辞,故仲尼以为多文辞。」又引沈云:「举谓记录之也。」正义:「盖于此享也,宾主多有言辞,时人迹而记之。仲尼见其事,善其言,使弟子举是宋享赵孟之礼,以为后人之法。丘明述其意。仲尼所以特举此礼者,以为此享多文辞,以文辞为可法,故特举而施用之。」按「置」谓置办。宴享大夫时,将牲体解节,折盛于俎,称「折俎」。「俎」,盛牲体的礼器。因宾主宴会上的辞令多有文采,孔子特使弟子把这些礼节记下来。
〔三〕 范注:「『迹』,唐写本作『绩』,是。《尔雅释诂》:『绩,功也。』」「事绩」,政事邦交之功绩。因郑之献捷,宋置折俎,皆有关邦交之事。
褒美子产,则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一〕。」泛论君子,则云:「情欲信,辞欲巧〔二〕。」此修身贵文之征也〔三〕。然则志足而言文〔四〕,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五〕。
〔一〕 见前引《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杜注:「足,犹成也。」
〔二〕 《礼记表记》:「子曰:情欲信,辞欲巧。」郑注:「巧谓顺而说也。」正义:「辞欲巧者,言君子情貌欲得信实,言辞欲得和顺美巧,不违逆于理,与巧言令色者异也。」又《表记》:「无辞不相接也。」郑注:「辞所以通情也。」
〔三〕 《礼记大学》:「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四〕 《校注》:「此为回应上文『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之辞。」「志足」,犹志充,谓思想要充实。这句是说内在充实,外在自然美好。「而」,唐写本作「以」。
〔五〕 唐写本「乃」作「乃」。《易坤》六三爻辞:「含章可贞。」王弼注:「含美而可正者也。」此处「含章」与「秉文」对,两词互义。左思《吴都赋》:「玉牒石记。」《说文》:「牒,札也。」《文选剧秦美新》:「金科玉条。」李善注:「金科玉条,谓法令也。言金玉,贵之也。」「含章」、「秉文」,均指写作。「玉牒金科」,犹金科玉律。
以上为第一段,说明圣人对于文章(文采)的重视,无论政治教化,事迹功业,个人修养,都以文为贵,而写作的最高准则就是思想充实,情感真挚,言辞富于文采。
夫鉴周日月,妙极机神〔一〕;文成规矩,思合符契〔二〕;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三〕。
〔一〕 《校证》:「冯舒云:『机当作几。』何焯、黄叔琳云:『
机疑作几。』案《论说》篇:『锐思于几神之区』,正作『几』。」范注:「《易上系辞》:『阴阳之义配日月。』鉴周日月,犹言穷极阴阳之道。《易上系辞》:『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韩康伯注云:『适动微之会曰几。』」《释文》:「几,本作机。」是「几」亦可作「机」。斯波六郎《文心雕龙范注补正》:「范说恐非。『鉴周日月』与赞之『鉴悬日月』同意,谓明之周遍也。」《易干文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易系辞上》:「悬象着明,莫大乎日月。」《易系辞下》:「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正义:「神道微妙,寂然不测,人若能豫知事之几微,则能与其神道会合也。」《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韩注:「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之者也。」
「鉴周日月」谓圣人的识鉴可以遍照日月,即谓能全面观察自然界。「妙极机神」,形容圣人智慧之入微通神。唐逄行珪《
进鬻子表》:「循环征究,妙极机神。」即本于此。吉川幸次郎《评斯波六郎文心雕龙原道、征圣篇札记》:「『妙』即心理的灵妙,……总之是说心理作用的最机微部分发挥到了最大限度。」
〔二〕 「符契」,犹符节。《韩非子主道》:「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汉书高帝纪》:「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师古曰:「符,谓诸所符合以为契者也。」吉川幸次郎:「『符契』乃是『要点』之意,但『文成规矩』系表现形式合乎文章法则之意,『思合符契』……是说『思合于符契』,即作为表现前提的思索与事物的要点一致,并被紧紧地把握住。总之,『鉴周日月』是因,『文成规矩』是果;『妙极机神』是因,『思合符契』是果」
〔三〕 《札记》:「『或简言以达旨』四句──文术虽多,要不过繁简隐显而已,故彦和征举圣文,立四者以示例。」范注:「《易上系辞》:『显诸仁,藏诸用。』正义曰:『藏诸用者,谓潜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诸用也。』」
以上四句意谓圣人著作,有时用简单的语言来表达意旨,有时扩大篇幅、缛说繁辞来详尽地抒发感情;有时显明事理来树立文章的体制,有时隐晦含蓄把作品的用意暗藏起来,使读者有想象的余地。
明曹学佺批:「四句文之妙的。」
故《春秋》一字以褒贬〔一〕,「丧服」举轻以包重〔二〕,此简言以达旨也。
〔一〕 范宁《春秋谷梁传序》:「一字之褒,宠踰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杜预《春秋左氏传序》:「《春秋》虽以一字为褒贬,然皆须数句以成言。」正义:「褒贬虽在一字,不可单书一字以见褒贬。」此因杜氏主张「固当依传以为断」。
《宗经》篇:「《春秋》辨理,一字见义。」《史传》篇:「褒见一字,贵踰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如《春秋》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用「克」字贬郑伯蓄意要攻弟公叔段。不称弟,贬公叔段和兄对立。
〔二〕 唐写本「包」作「苞」。黄注:「明举缌不祭,则重于缌之服,其不祭不言可知;举小功不税,则重于小功者,其税可知,皆语约而义该也。」「缌不祭」,《礼记曾子问》:「曾子问曰:相识有丧服,可与于祭乎?孔子曰:「缌不祭,又何助于人!」正义:「
此一节论身有丧服,不得助他人祭事。……言身有丧服,尚不得自祭己家宗庙,何得助于他人祭乎!」「缌」,三月服,已有缌服,不得与祭,故曰缌不祭。《礼记檀弓上》:「曾子曰:小功不税,(郑注:「据礼而言也,日月已过,乃闻丧而服曰税,大功以上然,小功轻不服。」)则是远兄弟无服也。(郑注:「言相离远者,闻之恒晚。」)而可乎?(郑注:「以己思怪之。」)」正义:「曾子以为依礼,小功之丧日月已过,不更税而追服,则是远处兄弟闻丧恒晚,终无服而可乎?言不可也。」
《邠诗》联章以积句〔一〕,《儒行》缛说以繁辞〔二〕,此博文以该情也〔三〕。
〔一〕 《训故》:「《诗》传:周成王立,年幼不能莅阼,周公以冢宰摄政,乃述后稷公刘之化,作诗以戒,谓之《豳风》。」梅注:「《邠诗》──《七月》之诗。」
《札记》:「《七月》一篇八章,章十一句,此风诗之最长者。」范注:「《说文》:『邠,周大王国。』『豳,美阳亭即豳也。』段玉裁注曰:『经典多作豳,惟《孟子》作邠。』此云《邠诗》当指《豳风七月》篇。」
〔二〕 《训故》:「《礼记儒行》篇:哀公问曰:敢问儒行?孔子曰: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辞」,唐写本作词。辞、词通用。范注:「据《礼记儒行篇》郑注,则孔子所举十有五儒,加以圣人之儒为十六儒也。」故曰「缛说以繁辞」。《礼记儒行》篇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儒行者,以其记有道德者所行也。」
〔三〕 王金凌《文心雕龙文论术语析论》(以下简称「王金凌」):「博文该情谓辞详而兼包众意。情作情意解。」
书契断决以象《夬》〔一〕,文章昭以效《离》〔二〕,此明理以立体也。
〔一〕 《校注》:「『断决』,唐写本作『决断』。按唐写本是也。《七略》:『书以决断;断者,义之证也。』(《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九引)《易系辞下》韩注:『夬,决也;书契所以决断万事也。』」《训故》:「《易系辞下》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按夬、决皆有断义。《夬》,《易》卦名,《干》下《兑》上。《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夬》卦,五爻为阳,一爻为阴,故刚胜柔。「夬」,决也,书契的断决万事象之。唐写本「夬」作「史」,误。
〔二〕 唐写本「」作「晢」。《校证》:「『昭』原作『昭晰』,元本……冯本、畲本、两京本、王惟俭本,汇函本、冯本作『哲』,徐校作『』。孙诒让曰:『按《说文》日部云:「昭晢,明也。」「晢」或作「」,「晰」即「」之讹体。此书多作「哲」者,用通借字也。……』案徐校、孙说是,今据改。」又:「『效』原作『象』,唐写本作『效』。案上文以『积句』与『繁辞』异文作对,下文以『曲隐』与『婉晦』异文作对,则此亦当以异文作对,不当俱作『象』也。今据唐写本改。」
《训故》:「《易离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黄注引项安世曰:「日月丽乎天而成明,百谷草木丽乎土而成文,故离为文又为明。」《易说卦》传:「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又:「离为火,为日,为电。」为日为火,皆文明之象。「文章昭」就是效法《离》卦的卦象。
宗白华《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六《易经的美学》(二)《离》卦(见《文艺论丛》第六辑):「离●:(一)离者,丽也。古人认为附丽在一个器具上的东西是美的。……附丽和美丽的统一,这是《离》卦的一个意义。(二)离也者,明也。『
明』古字,一边是月,一边是窗。月亮照到窗子上,是为明。……而《离》卦本身形状雕空透明,也同窗子有关。这说明《离》卦的美学和古代建筑艺术思想有关。……《离》卦的美学乃是虚实相生的美学,乃是内外通透的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