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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堂选集
二十三年,戊寅,府君年三十四岁。
在龙溪任。漳守方颖斋(传穟)访求治法,府君为陈其要。太守韪之,由是相得。是岁,调台湾知县。漳人上书乞留者,日千百数,镇道亦以为言。制府许之,更留逾岁。
二十四年,己卯,府君年三十五岁。
春,调台湾。台湾孤悬海外,叛乱不常。府君不务苛细,惟一以恩信抚之,深得士民心。旋兼理海防同知。
二十五年,庚辰,府君年三十六岁。
在台湾任。正月,郡兵群博于市,府君肩舆过,弗避,呵之,皆走。一兵诬县役掠钱相争,府君命之跪而问之,众散兵疑将责此兵,群呼持械出者数十人,欲夺之去。府君乃下舆,手以铁索絷此兵,往迎之曰:汝敢抗拒,皆死矣。众愕然,不敢犯。乃手牵之,步至总兵官署。众大惧,求免,不许,卒责黜十数人,而禁其博。自是,所过兵皆畏避。九月,兴化、云霄二营兵斗,复谋夜榷杀诸将,仓卒戒严。府君亦夜出周视,众兵见府君过,皆跪,好谕之曰:吾知斗非汝意,特恐为人所劫,故自防耳。毋释仗,毋妄出,出则不直在汝,彼乘虚入矣。众兵大喜曰:县主爱我。竟夜寂然,天明罢散。总兵贯数人耳以徇,诸军肃然。台湾俗信鬼,旧有五妖神祟,人民许某为妖祟将死,其兄盛礼迎祀。府君闻之,乃作判,舁其像至,笞而毁之,妖遂绝。
道光元年,辛巳,府君年三十七岁。
春,摄噶玛兰通判事。六月癸未,大风甚雨,伐木坏屋,禾大伤,继以疫。府君以事在郡,闻之,急驰回,周巡原野,抚恤灾伤,为请缓征,并制药疗其病,民大悦。淡水男子朱蔚,自称明后,妄造妖言,入噶玛兰煽惑愚民,图为乱。府君访获之,或忌其事,倡言于郡曰:小民颠疾耳。时方太平,焉有此事?府君以党证明确,妖书、木印、悖诗皆具,台湾人情浮动,当以朱一贵、林爽文为戒,将力争之。大父醒庵公曰:无事也。事关酿乱,有司之责,幸未起,获其首逆,诛否听于上官,且吾不愿汝以多杀为能也。命出所获物尽献而焚之。蔚至郡,屡讯皆实,卒以狂疾抵罪。府君之任台湾县也,台湾戍兵皆自内地更调,数骄横不法,台道叶公(世倬)欲改募台人。府君曰:如此,是无台湾也。曩为台人反侧,故戍以内兵,一百四十余年矣,一旦改用台人,谁与镇守乎?又以民船代运官榖,为商病,议罢之,改为官运。府君曰:曩以福、漳、泉三郡产榖少,兵食不足,而台地乏银、多榖,故以有易无,台运榖而司运饷,改之是两乏也。且台榖岁运十余万石,民船配载每舟百三十石,多者百八十石耳。其自载货,皆三、四千石,官给水脚,即有不敷,口员亦有所费,然尚不致于困。若罢为官运,榖十万石、舟以二千为率,法当用五十艘;艘工料以五千为率,当费金二十五万;合弁兵、舵工、水手每舟不下数十人,岁费金又数万。海舟驾驶,三年当一修,费又数万。重洋风涛不测,一有沈失,舟榖两亡,是漕艘之外,又增国家一病也。叶以为梗议,噶玛兰之调,实难府君也。及抵任,乃获著名海盗林牛等十余人。先是,有诏提督罗公(斯举)渡台擒捕,至则府君已计诱获之。罗公大喜,飞章以闻。道府欲沮之,台镇音登额公不可,乃奏,而府君已以龙溪别案去职矣。先是,在龙溪时,总督董公有公事下道府州县议。府君状上,董公大悦,遽止道府,勿再议。上官益忌之。县民郑源者,与族人有隙,率亲众毙之,掠其财物。府君获源服罪,既报,未及解省,去。逾二年,新漳守至,忌者毁之,乃反郑源狱,以为盗,劾府君勘报未会营。时,台道叶公、汀漳龙道孙公,已相继为藩抚矣。奏上,部胥索银三千两。府君不与,遂议革职。以获盗事,特旨送部引见。
二年,壬午,府君年三十八岁。
在台湾。府君之去台邑也,台人大失望,群走道府乞留。噶玛兰人闻之,恐为所夺,亦群赴郡争之,台人犹望其返。及罢职,乃大冤之。府君旅寓甚乏,两地士民■〈贝鬼〉薪米不绝,且醵金为偿官负。公私部署既竣,登舟内渡,醒庵府君疾忽大作;十月二十八日,卒于鹿耳门舟中,乃扶榇至福州。是年,督抚以前台湾道叶公言,欲改班兵之制,台镇观喜公疑不能决,就府君问策。为议上之,镇军亟以为然,而叶擢闽抚,面对犹及此事,上命与总督筹之。及赵文恪督闽见,此议乃罢。颜惺甫尚书(检)抚闽,察府君被议之枉,将奏白之,属台镇音登额公促府君内渡。且曰:荐牍已具,待若来即发矣。府君牵于通负,未行,而颜督几辅去。
三年,癸未,府君年三十九岁。
春,抵福州,将谋送先大父榇归,而困不能行。适赵文恪来督闽浙军,留之,乃奉张太夫人寓省治。伯父损轩府君,扶榇归里。府君在闽日久,洞悉利弊,赵公多所咨访。于是,忌者日众,乃力辞出省,游福清,忌者不已。适颖斋方公调任台湾,邀同往,遂渡海。十月至台,士民争以鼓吹来迎。府君感方公及文恪知遇,知无不言,所欲建白而未果者,悉白二公行之。时人以方蓝廷珍之东征。
四年,甲申,府君年四十岁。
在台湾。三月,有夷船私泊鸡笼港,@售鸦片;至八月,未去。署总兵赵公(裕福)欲以巡视为名,亲赴南路。府君以为示弱外夷,且供亿浩繁,上书孔兵备(昭虔)止之。五月,抚军孙公(尔准)巡台,欲开埔里、水里二社,如噶玛兰故事。方公询之府君。府君曰:必欲开二社,其要有八。和睦番民,一也。通事必求良善,二也。官课、番租不可混淆,三也。界址作何启闭,四也。官荒招佃永除业户之名,五也。用佃万人,不可无头人经理,六也。埔里地在万山中,为全台之要领、前后山海之关键,去彰化县城窵远,非微员所能镇抚,不得不略如厅制;文武廉俸、兵饷作何筹计,七也。开通北路一溪,以便舟楫,八也。然又必得经理之人,才识足以干事、操守足以信众,乃可。方公具陈其说,孙公见而难之,遂寝。
五年,乙酉,府君年四十一岁。
正月,服阕。三月溯,辞方太守内渡,至澎湖,忽遇北风,舟南驶,不可收。两日夜,达粤东之惠来,遂经潮至漳;过平和,士民遮留,演剧相贺,再宿而去。四月,至福州,将赴都,大府不为出考,顾作诗送行,辞意甚美。五月,由闽登舟。七月,抵里。十月,自里中起程入都。
六年,丙戌,府君年四十二岁。
正月,至京,引见,奉旨以获盗功,改为降二级调用,遵例捐复原官,归部铨选。户部执闽中盐课事往返诘问,既白,九月,吏部始注册。张太夫人命告近省,府君请于部,次年三月当选。十二月二十六日,张太夫人卒于福州。
七年,丁亥,府君年四十三岁。
三月,在都中,接张太夫人忧信。十三日,出都。闰五月二十日,至福州;贫不能支。方颖斋观察时为汀漳龙道,招往。六月,至漳州。十二月,回福州。
八年,戊子,府君年四十四岁。
二月,至漳州。九月,回福州;遣眷属回里。十二月,复至漳州。韩桂舲侍郎(崧)抚闽莅任,郎询府君近状,并访闽中时政得失,府君有答书。
九年,己丑,府君年四十五岁。
在漳州。四月,有游开元寺诸诗。十月,至福州。十二月,往宁波。
十年,庚寅,府君年四十六岁。
正月,至宁波,有宿建阳县等诗。三月,自宁波还,过杭州,修先副使公德馨祠。二十一日,于净慈寺右侧崖居庵后得小阁,有龛祀公像。乃以二十六日祭于祠。二十八日祭于阁,为文记之。四月,返里。八月,赴武陵,过荆州。时,光栗园先生方为荆宜施道。留五日,有赠诗。九月,至武陵,谒赵文恪公墓。舟至城下,是夜公季子敦诒有事先茔,梦公呼曰:迪光起,远客至矣。迪光,敦诒小字也。十月二十七日,自武陵返棹,有别赵惕吾兄弟诗。
十一年,辛卯,府君四十七岁。
二月二十四日,自里中北上。三月,至京。七月,江南水灾,总督陶公(澍)、巡抚程公(祖洛)奏请拣发知县六人,初十日引见,奉旨发往江苏。八月朔,出京。二十八日,至江宁。九月,方伯林公(则徐)邀入幕,襄理公事,辞之。初五日,制军委随往清江浦。十九日,至御黄坝,督河会委会同厅营筹备粮船回空开坝倒塘事宜。十一月,粮艘全数渡黄。初四日,回省,行至扬州。十一月,方伯赵公(盛)檄委随行查账,辞之。武进讼棍庄午可,数致大狱,历年拒捕不能获,程抚军谕府君往密查。府君以庄午可姻族皆衣冠士类,声气广远,治之必遭非谤,请免给文札,盖欲以计擒之也。及自苏回常,而营县已先二日以八百人轻进偾事。臬司额腾伊公委随营询商事宜,辞不获已,适中丞有密谕,乃回苏(及府君莅武进任,知用兵非计,以午可阻水自固,乃掘涸之,又设计离散其羽党。午可穷蹙,逃入皖南境。府君禀请江苏、安徽委员会缉,旋获于宣城之某村。抵暮,无所系,暂寄宣城狱中。知县龚某,遂攘其功,即夜具报,及安抚察知,已入告矣。某竟以是超迁,不数年至大官)。是年,兄孝生。
十二年,壬辰,府君年四十八岁。
权武进知县事,二月莅任。先是,督抚奏浚孟渎三河,以辛卯冬兴工;未几,雨雪盛,工坏,奏缓期。及府君受篆,抚军檄速兴修。府君曰:水利之兴,原以利农,今方春中,使民废耕而工作非便。且三河皆以淤不通江,故浚之以溉民田。若兴工,则首尾筑坝,涓滴不入三河,工长一百六十余里,民田待灌者数十万亩,今悉断其流,利未兴而受害已大矣。况竣工不止百日之期,已及盛夏,大雨时行,工必再坏。力请改期,乃奏请秋后兴工。武进故当孔道,时值台湾张丙之乱,豫、陕官兵络绎南下,供应浩繁。孟渎三河大工,至冬未已,漕艘毕集,府君晓夜扁舟与夫役奔走河干者三月,有示从役诸人诗。是岁,题补金坛县知县。
十三年,癸巳,府君年四十九岁。
在武进任。二月,孟渎三河工成。初五日,不孝浚昌生。八月,重刊东溟文集、后湘诗集成,李申耆(兆洛)、毛生甫(岳生)两先生编校。冬,调署元和知县;前任平大令(瀚)有贤名,亏白粮万石,罣吏议,上官檄府君代之,而粮艘待兑急,府君贷于僚、拓于家,兼旬事办。平君谴释,而府君负累遂数万矣。是年,卜兆于桐城义津桥之尤冲,请伯父损轩府君奉先曾大父春树公、妣张太夫人、徐太夫人葬之,以祖姑、四姑附张太夫人侧。重编先编修公援鹑堂笔记,延同里方植之先生校勘。
十四年,甲午,府君年五十岁。
在元和任。是年,有诏中外大臣明保人才。江督陶公、苏抚林公,以府君名上,未引见,旋题升高邮州知州。未赴任,调署淮南监掣同知。
十五年,乙未,府君年五十一岁。
在监掣任(是年题补)。七月,筹浚仪征运盐河。十月,兴工,有挑工章程议状。
重刊援鹑堂笔记成。十一月,护理运司篆。
十六年,丙申,府君年五十二岁。
在护运司任。秋,入都引见。
十七年,丁酉,府君年五十三岁。
二月,两淮盐运使刘公(万程)以奏销缺额忧极,自□□□□公奏请府君护理。时,商力疲乏,运司初亡,众商莫知所措。府君请于陶公,应领给还窝价纳现价六两者,准以窝价抵银四两,银不出库而坐收四十万之利。又晓以利害,群商悦服。旬日间,奏销遂足八分以上。府君又以恤商乃能裕课,淮南残引陈积,来年奏销更加棘手,请以淮北溢额融销淮南残引。又建议请饬群商于应买补盐义仓榖款内,自行备榖交仓,每纳榖一石,带补亏五斗,仓库两裨,并旧亏榖亦完。九月,奉上谕:锺祥等奏,台湾道缺需员,请旨拣放一折,台湾为海外要区,非熟习情形、才守兼优之员,不足以资表率。因思淮南监掣同知姚莹,前经陶澎等保举,朕于召见时,察其才具明白谙练,曾任台湾县知县、噶玛兰通判,于该处情形较为熟习,所有福建台湾道员缺,即着以姚莹升署,仍俟期满再请实授,并着照例赏加按察使衔。钦此。十月二十日,卸运司篆。十一月,承檄查舒、桐一带缉私销盐情形。
十八年,戊戌,府君年五十四岁。
闰四月十六日,莅台湾道任。台湾民情浮动,外阻大海,内逼悍番,游民错处,奸宄时作。自十二年张丙乱后,贼党万余人散在民间,时思啸聚。是年春、夏间,嘉、彰一带树生形如刀剑,浊水忽清七日。民间以为乱兆,谣言四起,人情汹汹。府君下车,首严捕盗之令,捕斩九十余人,闾阎稍安。然匪徒甚众,策其反谋未已,乃请于督抚,行联庄收养游民之法,使嘉、彰二邑各庄头人,查其本庄少壮无业而惰游者,除尝为乱首或大盗、杀人正凶三者不赦外,余皆免究。籍其姓名、年貌以为庄丁,各由本庄醵钱养之,使巡守田园、逐捕盗贼。颁示委员,周历诸庄。自七月至于九月,所收游民八千有奇,次年乃至四万,略以兵法部署之。由是,贼党皆为义勇,其势乃衰。及九月,闻北路贼将起,亲至嘉、彰一路督饬县营捕斩二百余人;南路贼起,亦驰檄台、凤二县会营捕获百余人。两路皆平。府君以彰化最远,亲驻久之,无敢动者。至十一月,中路台、嘉之间贼起,所召各路匪民已先为庄人收养,无应贼者,乃约内山贼,出攻店仔口汛。总兵达洪阿公亲统大军出剿,贼奔溃。府君亦自彰化驰至军中,督营县先后获贼首胡布等十二人,斩以徇。各路亦报获匪百余人。遂于十二月五日回郡。镇军复入内山搜剿余匪,次年正月回郡,全台大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