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道藏
- 藏外
- 老子校释
老子校释
陶鸿庆曰:「非其」二字,盖涉上文「非其鬼不神」而误衍也。王注云:「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是其所见经文本作「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鲜、神、神、人韵(七真平声)。高本汉同。奚侗:鲜、神、神、人、人、人韵。陈柱:鲜、神、神、人、人、人、焉韵。谦之案:鲜与神、人、焉为韵是也。鲜、神、人,真部,焉,元部,此为元、真通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四十七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范本四十八字,傅本四十九字。敦煌本题「治大国章」,河上题「居位第六十」,王本题「六十章」,范本题「治大国章第六十」。
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
高亨曰:此句当作「治大国若居下流」,转写捝「治」字「若」字,而「居」字又讹为「者」字也。河上注:「治大国当如居下流。」是河上本原作「治大国若居下流」,其证一也。王注:「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末句当作「故曰『治大国若居下流』也」,转写捝字。盖王以江海之处下喻大国之处下,即释经文「若」字,「处下」即释「居下」,是王本原有「若」字「居」字无「者」字,明矣。其证二也。释文「邪」字「牝」字之间出「治」字,云:「直吏反。」是陆所据王本原有「治」字,明矣。其证三也。「治大国若居下流」与上章「治大国若烹小鲜」句法一律,文有讹捝,遂不可读矣。论语阳货篇:「恶居下流而讪上者。」子张篇:「君子恶居下流。」可证「居下流」为古代习用语。居下流者不敢自满自傲,故老子取焉。
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牡常以静胜牝,以静为下。
严可均曰:「天下之牝」,御注作「之交」,高翿作「之交牝」。「牡常以静胜牝」,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魏稼孙曰:严分「天下之牝」及「牡常以静胜牝」为二条。按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当以六字为句,如此刻则似「天下之牝牡」一句,「常以静胜」一句,「牝以静为下」句。
谦之案:「天下之交」,敦煌辛本及遂州本「交」作「郊」,成玄英曰:「郊,郊外也。」又「天下之郊」重迭,成曰:「『天下之郊』牒前,又以生后句也,无上『牝』字。」严遵本作「大国者,天下之所流,天下之所交」,无「常」字,下「以」上有「牝」字。范本作:「天下之下流,天下之所交也。天下之牲,牝常以静胜牡,以其静,故为下也。」傅本末句同范本,「静」作「靖」。磻溪、楼正、顾欢、高翿作「天下之交牝」,敦、遂二本无「以静为下」句。诸本纷异,碑本句读从严可均,惟第三句当从诸河上本作「牝常以静胜牡」。
盖「天下之牝」犹言天下之母也。二十五章「以为天下母」,说文:「母,牧也。」段注:「牧者,养人者也。以譬人之乳子,引申之,凡能生以启后者,皆曰母。」牝,畜母也,雌也,主生养人,故与「母」同义。下云「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兼畜人者,即善生养人,乃言牝也。吴澄注:「牝不先动以求牡,牡常先动以求牝。动求者招损,静俟者受益,故曰『以静胜牡』。动求者居上,静俟者居下,故曰『以静为下』。」吴说得之。
又案:「静」字,敦煌辛本作「」,傅本作「靖」。「静」、「」、「靖」三字可通用。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出「静」字,引古老子作○。又出「」字,引古老子作○、○、○,卷四出「净」字,引古老子字与「」字下所引同,引籀韵作○,惟无「靖」字。盖「靖」即「净」字。四十五章「清静以为天下正」,敦煌己本「静」作「净」,知「静」、「净」、「靖」三字互通。
又案「交」字,即六十章「故得交归」之「交」。吴澄曰:「交,会也。大国者,诸小国之交会,如水之下流,为天下众水之交会也。」可见遂州本以「交」为「郊」,与磻溪、诸本以「交牝」连文,均误。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严可均曰:「则取大国」,御注作「则聚」。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聚」,下「而取」同。
谦之案: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至坚本亦作「聚」。成玄英疏:「小国自知卑下,守分雌柔,聚于大国之中,钦风慕义也。」又曰:「小国用柔,故聚于大国;大国用下,故取得万国之欢心。用下则同,聚取斯别,故言或也。」知成疏下句下「取」亦作「聚」。又「取」下,傅本皆有「于」字。劳健曰:「聚」字诸本多误同上句,亦作「取」。开元本、敦煌唐写本,周氏残片与道藏龙兴碑本、赵至坚本皆作「聚」,是也。聚者犹言附保,即下章「不善,人所保」之义。诸作「取」者,当是「」之讹。说文:「,积也。」徐锴曰:「古之人以聚物之聚为。」按此字自汉以来,相承用为「最」字,如蔡湛颂碑「三载勋」,即其例。是必传写者不识「」字本义,乃妄去「」作「取」,注家多因而曲为之说,实不可通也。
谦之案:「取」字即聚义,上一「取」借为「聚」。左昭二十传「取人于萑苻之泽」,庄子天运篇「取弟子游居寝卧其下」,皆聚义。易萃卦彖「聚以正也」,释文:「荀作取。」知「取」「聚」字通,不必改字。下二「取」字为「聚于」义,即趣义。释名释言语:「取,趣也。」汉书王吉传注:「取,进趣也。」按趣,向也。淮南原道「秉其要归之趣」,即向也。小国而下大国,则趣向于大国。
故或下以取,或下如取。
严可均曰:御注下句作「或下而聚」,河上、王弼、高翿作「而取」。
罗振玉曰:敦煌本「以」作「而」。下句景龙、景福、敦煌庚本均作「如」,辛本作「而」。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志坚本下「取」亦作「聚」。严遵本作「故或下而取,或下而取于人」。
俞樾曰:按古「以」字与「而」字通。周易同人象传曰:「文明以健,中正而应。」系辞传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昭十一年左传曰:「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孟子告子篇曰「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并「以」「而」互用,是其义同也。「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犹曰大国而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而下大国,则取大国也。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两句文义无别,疑有夺误。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此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
严可均曰:「此两者」,河上、王弼「此」作「夫」,高翿无「此」字。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无「夫两者」三字,御注本、敦煌辛本「大者」句首均有「故」字。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范、赵、高均无「此」字,有「故」字。范作「故大国者宜为下」。又此章武内敦本与罗卷辛本同,与庚本异。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陈柱:四「国」字韵,两「人」字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二字,敦煌辛本八十字,河上、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九字,范本九十一字。河上本题「谦德第六十一」,王本题「六十一章」,范本题「大国者天下之下流章第六十一」。
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
谦之案:罗卷、范本同上。彭、傅本下有「也」字,后汉书冯衍传注引亦有「也」字。「奥」字,说文:「○,宛也,室之西南隅。」夏竦古文四声韵卷四出「奥」、「懊」、「墺」、「隩」四字,下三字均引古老子,惟「奥」字下无,疑古本「奥」字有偏旁。书尧典「厥民隩」,司马迁作「其民燠」,马融曰:「隩,暖也。」孙星衍疏曰:「史公『隩』作『燠』者,老子释文:『奥,暖也。』」「隩」「奥」通字,「燠」义同暖,是奥有暖义。但亦有藏义,广雅释诂:「奥,藏也。」河上注:「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
彭耜释文曰:「『奥』,李乌报切。言道体无外而万物资给于奥中。」隋书经籍志曰「道者,盖为万物之奥」,即本此。合此二义,则道为万物之奥,即为万物之温暖处也。高亨说:「○,藏谷也,从,奉米内穴中。」此则非是。案字鉴曰:「奥,于到切,深也,从从采。音辨从,音拱,今作大,俗。中从米粟字,误。」
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不保。
严可均曰:「不善,人之所不保」,各本作「所保」。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所」下有「不」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所不保」,「不」字恐衍。
谦之案:严遵亦作「所不保」,赵志坚同,但「保」作「宝」。尹文子大道篇引「不善人之所宝」,傅、范本有「所」字,无「不」字。今案此文当以「善」「不善」断句,道既含有万物庇荫之义,则「善」「不善」均在奥中。惟人则不能无所选择,善为人之宝,故「宝而持之」,持之犹固执之也。「不善,人之所不保」,以不善则为人所不附,庄子列御寇篇「人将保汝矣」,司马云:「保,附也。」不保犹言人将不亲附之也。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
谦之案:傅本作「美言可以于市,尊言可以加于人」,范同,惟「言」作「行」,注云:「『于市』上疑脱一字。」盖此文传写多误,傅、范本亦然。淮南子人间训、道应训引并作「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可据改正。
俞樾曰:按淮南子道应训、人间训引此文,是今本脱一「美」字是也。惟人间训引「君子曰」,王念孙云:「『君子』本作『老子』,此浅学人改之也。」今老子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无下「美」字,而以「市」字绝句,「尊」字下属为句。道应篇引老子亦有下「美」字,则所见本异也。
谦之案:此文以「美言」与「美行」对文,又「尊」「人」二字,尊,文部,人,真部,此文、真通韵,宜从淮南。
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何」作「奚」。「弃」,景龙本、敦煌庚本均作「弃」。
谦之案:遂州、顾欢、赵志坚本均作「奚」,顾本成疏:「奚,何也。」意林诸本引并作「何」。美言美行既见重于人,则不善者可以善者为师,而进至于善,故曰「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武内义雄曰:「拱璧」,敦本作「供之璧」,「之」字恐衍。又「驷马」作「四马」。
谦之案:左传襄十九年正义引老子曰:「虽有拱抱之璧以先驷马。」「拱抱之璧」即王注所云「拱抱宝璧」也。易顺鼎非之,谓:「左传襄三十一年『叔仲带窃其拱璧』,杜注:『拱璧,公大璧。』玉篇:『珙,大璧也。』『拱璧』即『珙璧』。」今案:范本正作「珙璧」。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勉,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不日求以得」,河上、王弼「求」字在「以」字下,高翿「日」作「曰」。「有罪以勉」,诸本作「以免邪」,高翿作「不免邪」。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无「何」字,辛、壬本有之。景龙、御注、敦煌庚、辛本均作「求以得」,王本、景福本作「以求得」。庚本「得」下有「之」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也」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日」,王弼作「不曰以求得」。
陈碧虚曰:古本作「不曰求以得」,严君平本作「不求而自得」。
谦之案:譣碑文,「日」亦作「曰」,严校误。罗卷、傅、范、彭、王羲之、赵孟俯均作「曰」,御注、磻溪、景福、楼正、室町、柰卷、顾欢作「日」,作「日」讹。
俞樾曰:唐景龙碑及傅奕本并作「求以得」,正与「有罪以免」相对成文,当从之。「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九字为句,乃设为问辞以晓人也。「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言人能修道则所求者可以得,有罪者可以免也。「不曰」字「邪」字相应,犹言岂不以此邪,谦不敢质言也。下云「故为天下贵」,则自问还自答也。河上公本「不曰」误作「不日」,因曲为之说曰「不日日远行求索,近待于身」,失其义矣。
谦之又案:此文「贵」字有二义。说文:「贵,物不贱也。」此可训上一「贵」字。老子「不贵难得之货」,王注「隆之称也」是也。下一「贵」字,从声训为归。初学记引说文:「汝、颖言『贵』声如『归』。」又释名释言语:「贵,归也,物所归仰也。汝、颖言贵声如『归往』之归也。」此言「为天下贵」,即为天下所归往也。旧解作「尊贵」之贵,非。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奥、宝、保韵(幽部,奥,胡叟反,宝音○)。邓廷桢同。奚侗、陈柱、高本汉增尊、人为韵。奚曰:「各本捝下『美』字,而断『美言可以市』为句,『尊行可以加人』为句,大谬。兹从淮南道应训、人间训引订正,二句盖偶语亦韵语也。」又劳健曰:「『坐进此道』,案『道』字与上文『有』字、『马』字韵。」谦之案:马,古音姥。尊、人为文、真通韵。『尊』,广韵误入霰韵,谓读若镇。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八十一字,河、王本八十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题「为道第六十二」,王本题「六十二章」,范本题「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