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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
杨倞注:「未及,谓其才未及也;取民,谓得民心。」盖观有事不足以得民心,即知无事者之能得民心而取天下也。
严可均曰:「知其然」,河上、王弼、高翿「然」下有「哉」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其然」作「天下之然」。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哉」字。
谦之案:傅、范本「何」作「奚」,又「知」下有「天下」二字。磻溪、楼正、顾欢同。严、彭、高翿,吴勉学本无「以此」二字。
俞樾曰:自「以正治国」至此数句,当属上章。如二十一章曰:「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曰:「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并用「以此」二字为章末结句,是其例矣。下文「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乃别为一章,今误合之。
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严可均曰:各本「人」作「民」。
吴云曰:傅本作「夫天下多忌讳」,诸本无「夫」字。
谦之案:彭、范、高同傅本,有「夫」字。「弥」,傅本作「○」。说文:「○,久长也,从长,尔声;今字作弥。」小尔雅广诂:「弥,久也。」又仪礼士冠礼「三加弥尊」,注:「犹益也。」晋语「赞言弥兴」,东京赋「历世弥光」,皆以「弥」假借为「益」。「天下多忌讳」,王注:「所畏为忌,所隐为讳。」言天下忌讳愈多,而人乃益贫也。「多利器」句,河上公、王弼上并有「民」字,傅本无。此「民」字,遂州、磻溪、楼正、彭均作「人」。范「器」下有「而」字。范曰:「古本有『而』字。」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谦之案:傅、范本「人」作「民」,河上公、王弼作「人」。傅、范「民多知慧而邪事滋起」,范曰:「王弼同古本,邪与邪同。」案弼注:「民多知慧则巧伪生,巧伪生则邪事起。」是王所见本正作「邪事」,与傅、范、陆希声本同也。「伎巧」,司马「伎」作「利」,御注、楼正作「技」。案「邪」「奇」二字通假。贾子道术:「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祭义「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奇邪」或作「奇邪」。周礼比长「有罪奇邪则相及」,注:「犹恶也。」宫正「与其奇邪之民」,注:「奇邪,谲觚。」内宰「禁其奇邪」,注:「若今媚道。」司救「邪恶过失」,注:「邪恶谓侮慢长老,言语无忌,而未丽于罪者。」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起也。此章「伎巧」乃「知巧」之讹,王注以「知慧」与「巧伪」并列,强本成疏「知巧谓机心」也。又遂州本正作「知巧」,可证经文当作「人多知巧,邪事滋起」。古谓邪为奇,谓事为物,「奇物」所以释「邪事」之义。然傅、范谊古而理胜,当从之。
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法令」。河上云:「法物,好物也。」
谦之案:景福、柰卷、河上并作「法物」,楼正、傅、范、王羲之并作「法令」。案作「法令」是也,「法物」无义。本成疏「法物犹法令」,知「法令」义优。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史记酷吏列传、后汉书东夷传引并作「法令」。「物」字盖涉上文「奇物」二字而误。「法令滋彰」与「上食税之多」,及「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均可代表老子之政治主张,非仅反对珍好之物而已。又「彰」,傅、范作「章」,范下有「而」字,赘。
故圣人云:「我无为,人自化;我好静,人自正;我无事,人自富;我无欲,人自朴。」
严可均曰:「人自化」,各本「人」作「而民」,下三句亦然。「我无事,人自富」,御注此句在「我好静」之上。
毕沅曰:明道藏河上公本下又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考诸本皆无之。
纪昀曰:案一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朴」均作「朴」。又敦煌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谦之案:严遵、邢玄、磻溪、楼正、遂州及文子道原篇、御览七六、文选东京赋注「无事」句并在「好静」句上,与御注同。盐铁论周秦篇引老子「无欲」句在「无事」句上。又遂州「正」作「政」,傅「静」作「靖」,「自正」上有「天下」二字。
毕沅曰:「靖」,诸本作「静」,「天下」,诸本亦作「民」。庄子作「无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又赵孟俯本亦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汉书曹参传颜注引「我无为,民自化;我好静,民自正」,文同此石,唯「人」作「民」。案作「民」是也,碑本此章「人」字皆避唐讳而改。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贫、昏韵(文部),起、有韵(之部),为、化韵(歌部),静、正韵(耕部),事、富韵(之部),欲、朴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奚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语异谊同,变文以协韵耳。」高本汉以讳、器,贫、昏,隔句交错为韵,余同。
姚鼐曰:清静为天下正,故以正治国,无二术矣。奇者余也,零余之道,备而不施,以是用兵可也。世以奇谲解之,大谬。正、兵合韵。
顾炎武唐韵正五支:「为」,古音讹。引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右景龙碑本八十三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九十四字。河上本题「淳风第五十七」,王本题「五十七章」,范本题「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
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人醇醇;
严可均曰:「其人醇醇」,各本作「其民」,御注、王弼、高翿作「淳淳」。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均作「○○」。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醇醇」作「蠢蠢」。
谦之案:河上公作「醇醇」,意林引作「」。柰卷、顾欢同河上;楼正、彭、赵同王弼;王羲之与此石同。「醇」、「淳」古通用。马叙伦曰:「庄子缮性篇『浇淳散朴』,释文:『淳,本亦作醇。』是其证。」又敦、遂二本作「蠢蠢」。说文:「蠢,动也。」又重言,形况字。左昭廿二传「今王室实蠢蠢焉」,注:「动扰貌。」说文引作「蠢」。又傅、范本及严本作「偆偆」。春秋繁露:「偆偆者,喜乐之貌也。」说文:「偆,富也。」又淮南道应训引作「纯纯」,纯纯即焞焞,亦即钝钝,要之皆愚而无知之貌也。又「闷闷」,傅、范作「闵闵」。范曰:「闵音门。」案「闵闵」、「闷闷」可通用,说见二十章。「闷」,说文:「懑也。」楚辞惜诵「中闷瞀之忳忳」,注:「烦也。」疑「闷闷」本或作「懑懑」。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有「懑」字,作○。
易顺鼎曰:按道德指归论云:「不施不予,闵闵缦缦;万民思挽,墨墨偆偆。」「闵闵」即是「闷闷」之异文,「偆偆」即「」之异文。傅奕本作「闵闵」、「偆偆」,即本此也。
其政察察,其人。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其政」二字。
谦之案:傅、范本「察察」作「」。又诸本「人」作「民」,遂州本作「人」。「」,诸本作「缺」。说文:「缺,器破也。」朱骏声曰:「按谓瓦器破。又按字亦作『○』,因误为『』。」
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熟知其极?
严可均曰:御注作「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河上、王弼有两「兮」字,无两「之」字。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彭、范、高、王羲之、赵孟俯并与河上、王弼同。遂州本二「兮」字并无。又「熟知其极」,诸本「熟」皆作「孰」。此言众人不知祸福之所归也。文子微明篇云:「利与害同门,祸与福同邻,非神圣莫之能分,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吕氏春秋制乐篇云:「故祸者福之所倚,福者祸之所伏。圣人所独见,众人焉知其极?」荀子正名篇云:「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乱祸福也。」又大略篇云:「庆者在堂,吊者在闾。祸与福邻,莫知其门。」此与贾谊鵩赋所云:「夫祸之与福,何异纠缠;命不可测,孰知其极?」语皆出于老子。又韩非解老篇云:「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故曰『福兮祸之所伏』……故谕人曰:『孰知其极?』」刘师培以所引于「祸兮」句下有「以成其功也」五字,疑此节多佚文。又御览四百五十九说苑引老子曰:「得其所利,必虑其所害;乐其所乐,必顾其败。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易顺鼎以所引疑系此处逸文。实则老子语盖只此三句,韩非「以成其功也」与说苑引「故曰」以上诸语,皆为后人发挥老子之旨,非其本文,不可不辨。
其无正。政复为奇,善复为妖。
严可均曰:「其无正」,御注作「正邪」。「政复为奇」,各本作「正复」。
罗振玉曰:「妖」,御注本作「妖」,敦煌、景福二本作「訞」。
毕沅曰:傅奕作「」,河上公作「訞」,王弼作「妖」。案「妖」应作「○」,古无「訞」字。
谦之案:傅、范皆作「」,赵作「○」,御注作「○」,邢玄、顾、彭作「妖」,遂州本作「訞」。「妖」、「」、「訞」并通。玉篇示部:「妖,于骄切。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说文作○。」又言部:「訞,灾也。」黎本玉篇:「○,于骄反,字书亦妖字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訞」(○)。又案「其无正」,「正」读为「定」,言其无定也。玉篇:「正,长也,定也。」此作定解,言祸福倚伏,孰知其所极?其无定,即莫知其所归也。傅本「正」下有「邪」字,与「邪」同。又奚侗改「正」为「止」,谓天下之一治一乱,其始卒若环,无止境。说虽可通,但嫌以意改字,奚于四十七章改「不行而知」作「不知而行」,均无所根据,为校勘家所不取。
人之迷,其日固久。
严可均曰:「人之迷」,御注、河上、高翿作「民之」。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范、赵并同御注。彭作「民之迷也」。「其日固久」,御注作「其曰固久」,赵作「其曰固已久矣」,「曰」字误。王羲之、范、彭作「其日固已久矣」,与易明夷王注引及法言卷十李轨注引并同。严、傅本「久」下亦有「矣」字,与范同。「人之迷」,案韩非解老曰:「凡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者之谓迷。」是也。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害,
严可均曰:「廉而不害」,御注作「不秽」,王弼作「不刿」。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作「害」,景龙、景福、敦煌三本均同。
谦之案:柰卷、室町、顾欢作「害」,遂州、磻溪、楼正及武内敦本作「秽」,韩非解老引此,干道本作「秽」,道藏本作「刿」。顾广圻云:「藏本乃以他本老子改耳,韩非自作秽。」王先慎云:「刿、秽声近而误,非韩子本作秽也。」今案作「刿」是也。傅、范本均作「刿」,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刿」。景龙本作「害」,乃涉上文「割」字而误。「刿」,庄子释文:「居卫反,司马云:伤也。」伤、害义同。「廉而不刿」与上文「方而不割」对文。方,方正也;廉,谓廉隅也:皆棱角伤刺之意。杨倞注荀子不苟篇「廉而不刿」曰:「廉,棱也。说文:『刿,利伤也。』但有廉隅,不至于刃伤也。」此于义为长。「廉而不刿」一语,荀子中数见。法行云:「廉而不刿,行也。」荣辱云:「廉而不见贵者,刿也。」又礼聘义「廉而不刿」,疏:「廉,棱也。」皆与此同。
直而不肆,光而不曜。
严可均曰:「不曜」,御注作「耀」,王弼作「嬥」。
毕沅曰:王弼「耀」作「嬥」。「耀」俗作「耀」。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三本作「曜」。
王先慎曰:说文无「耀」字,河上公作「曜」,傅本作「耀」。李约本作「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廉而不刿」,与各本全异,误倒。
谦之案:「曜」、「耀」、「耀」古通用。今柰卷、室町作「曜」,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傅、范作「耀」。释名:「曜,耀也,光明照耀也。」玉篇:「曜,余照切,照也。亦作耀。」庄子刻意篇:「光矣而不耀。」汉书司马迁传曰:「光耀天下,复反无名。」释文又作「嬥」。玉篇女部:「『嬥』,徒了、徒聊二切。嬥嬥,往来也。」义亦可通。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闷、醇韵(文部,闷,平声),察,缺韵(祭部,察音掣),祸、倚韵(歌部,倚音○),福、伏、极韵(之部,福,方逼反,伏,扶逼反)。奚侗:伏、极、止为韵,奇、妖为韵。歌、宵相转,如易大过过、弱为韵之例。割、刿、肆、耀为韵,以耀韵割、刿、肆,音转,如○音弥,○从○得声,读若。高本汉:闷(一作「闵」)、淳(一作「偆」)为韵,妖、久为韵,刿(一作「秽」,一作「害」。)、割为韵。姚文田、奚侗、陈柱、高本汉皆未知此章之首尾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八四纸:「倚」,古音于我反。老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祸与倚为韵,福与伏为韵。
江有诰古韵总论曰:古人有一句首尾为韵者,如老子「祸兮福所倚」二句是也。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三部:「缺」,苦穴切。老子:「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顺化第五十八」,王本题「五十八章」,范本题「其政闵闵章第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