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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
章炳麟曰:老子「未知牝牡之合而○作」,释文:「○,赤子阴也,子垂反。」三州谓赤子阴曰「○」(岭外三州语)。
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
谦之案:「号而不嗄」,严可均曰:「高翿『而』下有『嗌』字。」案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磻溪均有「嗌」字。「号」,严作「嗥」。「嗄」,河上、柰卷作「哑」,傅作「○」,严作「嚘」。案庄子庚桑楚篇「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释文:「『嗥』,本又作『号』。『嗄』,本又作『嚘』。」古钞卷子本正作「儿子终日号而嗌不嚘」,疑出老子。「嗌」乃秦、晋方言,李颐曰:「嗌音厄,谓噎也。」扬雄方言六曰:「厮(音斯)、嗌(恶介反),噎也(皆谓咽痛也,音翳)。楚曰嘶,秦、晋或曰嗌,又曰噎。」老子楚人,当用楚语。
成玄英疏:「言赤子终日啼号而声不嘶嗄者,为无心作声,和气不散也。」成所见本经文,疑作「终日号而嘶不嗄」。彭耜释文曰:「嗌,咽也。黄茂材云:『古本无嗌字。而「嗌不嗄」,庄子之文也,后人乃增于老子之书,今不取。』」又「嗄」,本又作「噫」,或作「哑」。陆德明曰:「而声不嗄,当作噫。」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曰:「弼本『嗄』作『噫』。」又引弼曰:「无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噫也。」是王本作「噫」。噫与欭、噎、嚘均一声之转。严本作「嚘」,指归「啼号不嚘,可谓志和」,玉篇亦引作「终日号而不嚘」。说文「嚘」字云:「语未定貌。」扬雄太玄夷:「次三柔,婴儿于号,三日不嚘。测曰:婴儿于号,中心和也。」语本老子。「嚘」,从口从忧,与「嗄」形近。与「噎」义近,盖「嗄」为本字。庄子庚桑楚篇司马彪注:「楚人谓极无声曰嗄。」老子楚人,用楚方言,用之秦、晋则为「嗌」,又为「噎」。「噎」有忧义。刘端临经传小记曰:「噎,忧也。诗『中心如噎』,传曰:『噎忧不能息也。』噎忧双声字。玉篇引『诗「中心如噎」,谓噎忧不能息也』,增一『谓』字,最得毛氏之意。『噎忧』即『欭嚘』,气逆也。说文『欭』字注:『忧也。』玉篇『嚘』字注:『老子曰:「终日号而不嚘。」嚘,气逆也,亦作○。』广韵:『欭,忧叹也。』『○,气逆也。』噎、噫、欭、忧一声之转。」案端临所见,王念孙方言疏证补(高邮王氏遗书本第三册)引之,谓「实贯通毛传、方言之旨」是也。今据以订正老子,知「号而嘶不嗄」,「嗄」是故书,其演变为「嚘」,为「○」,因又转为「噫」,为「哑」,盖皆方言之变耳。易顺鼎曰:「按庄子庚桑楚篇云『终日号而嗌不嗄』,正本老子之文,较之太玄、玉篇更为近古可据。『嗄』即史记刺客传『舌炭为哑』之『哑』,索隐谓:『哑,喑病也。』此章以螫、据、搏、固、作、嗄为韵,皆古音同部字,若作『嚘』则无韵矣。释文:『嗄,一迈反,又于介反。』音并非。」章炳麟曰:「司马彪曰:『楚人谓极无声曰嗄。』今通谓不能言者为『嗄』,极无声亦曰『嗄』,通借『哑』字为之。『哑』本训笑,易言『笑言哑哑』,然史记刺客列传已云『吞为哑』,其假借久矣。」(新方言四)据此知「哑」为假借字,本字实为「嗄」。「嗄」「哑」同字,故河上、柰卷作「哑」,然「哑」为后起之字,欲复老子古本之真,则宜从碑本作「嗄」,作「嚘」、作「○」、作「噫」、作「哑」皆非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严可均曰:「知常曰明」,河上作「日明」,下二句皆然。
武内义雄曰:「益生曰祥」之「祥」字,罗振玉所藏敦煌本作「详」。案「祥」为「牂」之假借,与「壮」同义,与下「物壮则老」之「壮」字相应。
谦之案:罗考异未及此。校罗卷确为「详」字,与遂州本同,罗失校。遂本无「知常曰明」句。「曰」字,景福、柰卷作「日」,下三句皆然;室町本下三句作「日」,首句作「曰」。「强」字,楼正、武内敦本作「强」,傅奕「曰强」作「则强」。又「益生曰祥」,李道纯作「益生不祥」。道德会元序例云:「『益生不祥』,或云『日祥』,或云『曰祥』,皆非也。」李本据河上丈人章句白本,理长。庄子德充符篇:「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盖益生则老子所谓「生生之厚」,反于自然而动之,不祥是也。「不祥」二字,经文三见: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七十八章「受国不祥」。惟此独作「祥」字,似有可疑。盖祥有妖祥之义。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玉篇:「祥,妖怪也。」是祥即不祥。道德经取善集引孙登曰:「生生之厚,动之妖祥。」是也。「曰祥」,说亦通。
易顺鼎曰:按祥即不祥。书序云「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与此「祥」字同义。王注曰:「生不可益,益之则夭。」「夭」字当为「妖」,盖以「妖」解「祥」字。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正作「妖」。
马叙伦曰:河上注曰:「人能知道之常行,则日以明达于玄妙也。」是河上亦作「日明」。成疏曰:「多贪世利,厚益其生,所以烦恼障累,日日增广。」又曰:「是以生死之业,日日强盛。」是成「曰祥」作「日祥」。……伦谓「日」为「曰」误,「曰」「则」通用。
谦之案:作「曰」是也。淮南道应训、文子下德篇引并作「曰」,当从之。刘文典三余札记(卷一)谓「曰当为日,形似而误」,以河上本此章为证,非是。
马叙伦又曰:「气」当作「气」,「强」借为「僵」。庄子则阳篇「推而强之」,玉篇引作「僵」,是其例证。……老、庄「气」字有视「心」字义为胜者,如庄子人间世篇:「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应帝王曰:「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本书「专气致柔」,「冲气以为和」,皆是也。此「气」字义亦然,故曰「心使气曰僵」。
俞樾曰:按此下本有「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二句,后人因已见于五十二章而删去之耳。淮南道应篇引老子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也。」是古本有此二句之明证。且「用其光,复归其明」,正见物不可终壮之意。故下文曰:「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今脱此二句,则与下文之意不属矣。文子下德篇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谓玄同,用其光,复归其明」,亦有下二句。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严可均曰:「谓之不道」,御注、高翿作「是谓不道」。
罗振玉曰:两「不」字,敦煌本并作「非」。
谦之案:作「不」是也。「早已」当作「早亡」,说见第三十章。遂州本、顾本「不」作「非」,严本上句作「非」,下句作「不」。楼正、磻溪、彭、傅、范、赵并同此石。王羲之「谓之」作「是谓」,河上「物壮则老」作「物壮将老」,广明「早已」作「早以」。又太素卷三引老子三句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螫、据、搏、固、作、嗄韵(鱼部,螫音恕,搏音布,作音诅,嗄,疏去声)。常、明、祥、强、(阳部),老、道、已韵(之、幽通韵,老,卢叟反,已协音酉)。谦之案:老、道,幽部,已,之部,此之、幽通韵。姚文田、邓廷桢同,惟「嗄」作「哑」,「已」字无韵。高本汉:「螫」作「赦」,赦、搏、作与据、固相间为韵,老、道、已韵。
顾炎武唐韵正二十二昔:「螫」去声则音赦。十九铎「搏」去声则音甫,引老子此章,作音则故反,嗄音户。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二昔曰:「螫」,施只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玄符篇「毒虫不螫」,与据、搏(音布)协。
孔广森诗声类(九)鱼类曰:古文去入通协者,老子:「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
邓廷桢曰:螫、据、搏、固、作、嗄为韵。按「抟」当作「搏」。说文「搏」字解云:「索持也。」周礼射人「狸首」注云:「狸善持者也,持即搏也。」淮南子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此其义也。周礼环人「搏谍贼」,经典释文「搏,房布反」,为御部字,此其音也。此节上下文皆用御韵,不应此句独无,惟作「搏」则于韵正协。又尔雅曰「攫父善顾」,郭注云:「能攫持人,善顾盼。」说文「攫」字解云:「大母猴也,善攫持人。」此节文义,盖言毒虫善螫而不螫,猛兽善据而不据,攫鸟善搏而不搏,则于义亦通矣。又「作」,古音读若阼、胙。夏声之字古音在御部,说文无「嗄」字。广韵「嗄」字引老子「终日号而不嗄」,注云:「声不变也。」庄子庚桑楚曰「终日嗥而嗌不嗄」,与此文同。是老子本作「嗄」,与螫、据、搏、固、作等字为韵。傅奕校定老子,作「不○」;玉篇「嚘」字引此句作「不嚘」,注云:「气逆也。」皆缘不知「嗄」为入韵之字,故致有异文耳。又老、道为韵,老、道皆幽部之上声也。「老」,古音在黝部,诗击鼓与「手」韵,女曰鸡鸣与「酒」韵,采芑与「雠」、「犹」、「丑」韵,小弁与「首」韵,泮水与「○」、「酒」、「道」、「丑」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五字,河上七十九字,王本八十一字,傅本八十三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题「玄符第五十五」,王本题「五十五章」,范本题「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谦之案:傅、范本「不言」、「不知」下并有「也」字。河上公、王弼诸本及理惑论、文选魏都赋、运命论两注引均无二「也」字。辅行记三引同,惟「者」作「则」。庄子天道篇:「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北游篇:「夫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语皆本此,亦无「也」字。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严可均曰:「解其忿」,河上作「纷」,王弼作「分」。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忿」,盖「纷」为「忿」之借字。
谦之案:景福、严遵、高翿亦作「忿」,邢玄、磻溪、楼正、柰卷、顾、彭、傅、范、赵作「纷」。案吕览慎大篇「纷纷分分」,注:「恐恨也。」疑「分」字为「棼」字之省字。左隐四传「犹治丝而棼之也」,释文:「乱也。」王本「解其分」,即解其紊乱也。敦、景、遂本作「忿」。按广雅释诂三:「忿,怒也。」易象传:「君子以惩忿窒欲。」楚辞怀沙「惩改忿兮」,注:「恨也。」「改忿」亦即「解其忿」,二说均通。
易顺鼎曰:按此六句皆已见前,疑为复出。「挫其锐」四句,与上篇第四章同,乃上篇无注,而此皆有注,疑此注亦上篇第四章之注也。文选魏都赋、运命论两注皆引老子「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是谓玄同」,并无此六句,可证其为衍文矣。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
严可均曰:「不可得而疏」,河上「不」上有「亦」字,下二句皆然。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而」字,下五句同。
谦之案:敦、遂二本无六「而」字,严、彭、傅、范无「故」字,傅、范本有「亦」字,下同。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
毕沅曰:王弼无「亦」字,下同。又「害」作「刿」。苏灵芝书作「秽」。说文解字:「刿,利伤也。」无「秽」字。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诸本无「亦」字,河上有。
谦之案:「而疏」句,柰卷有「亦」字。「而害」、「而贱」句,柰卷、顾欢有「亦」字。「不可得而贵」,赵无此句。又庄子徐无鬼篇:「故无所甚亲,无所甚疏,抱德炀和,以顺天下,此谓真人。」语意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门、纷、尘韵(文部)。姚文田、奚侗同。高本汉以兑、锐,门、纷、尘,光、同交错为韵。兑与锐协,门与纷、尘协,光与同协,此为隔句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字,河上本六十九字,王本六十六字,傅、范本七十字。河上题「玄德第五十六」,王本题「五十六章」,范本题「知者不言章第五十六」。
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
严可均曰:「以正」,御注作「以政」。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政」。
谦之案:傅奕、邢玄、磻溪与文子上礼篇引均作「政」。柰卷作「以正之国」,顾欢作「以正理国」,河上公、王弼同此石。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顾本成疏「政谓名教法律也」,与尹文子义同,盖名法家言。案「正」「政」古二字通用,唯此与「奇」对,当作「正」。四十五章「清静为天下正」,与此章「我好静而民自正」,皆当用本字。
以奇用兵,
严可均曰:「以奇」,御注误作「以其」。
刘师培曰:案「奇」与「正」对文,则奇义同邪。管子白心篇「奇身名废」注云:「奇,邪不正也。」是奇即不正,以奇用兵,即不依正术用兵也。
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以此。
谦之案:取天下者,谓得民心也。四十八章:「所谓取天下者当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证之以荀子王制篇曰:「成侯、嗣公,聚敛计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