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

  马叙伦曰:后汉书崔骃传注引无四字,朱穆传注引有。辅行记一之三引更有「失礼而后智,失智而后信」两句,然各本及庄子知北游篇引并同此,又譣义亦不当有此两句及四「失」字。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严可均曰:「忠信之薄」,御注作「之簿」,下「不处其薄」亦然。
  罗振玉曰:「首」下,景福本有「也」字。
  谦之案:傅、范本、室町本亦有「也」字。李翘曰:「庄子知北游篇引云『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误合下为一句。」
  宋翔凤曰:老子着书以明黄帝自然之治,即礼运篇所谓「大道之行」,故先道德而后仁义。孔子定六经,明禹、汤、文、武、周公之道,即礼运所谓「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故中明仁义礼知,以救斯世。故黄、老之学与孔子之传,相为表者也。又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按此言世风之日漓也,道德仁义递降,而以礼为治民。三千三百皆所以约束整齐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礼为治国之首。乱,治也。老子言礼,故孔子问礼。
  谦之案:宋说辨矣,然未明学术源流,以「乱」训「治」。证之经文六十四章「治之于未乱」,则「治」「乱」对文,此处不应独训「治」。老子盖知礼而反礼者也,故曰:「处其厚,不处其薄。」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前识」二字,严遵本作「前职」,注:「预设然也。」据注知「职」为误字。「愚之始」,傅本「始」作「首」,王弼注「道之华而愚之首」,是王本当亦作「首」。范、柰卷作「始」。又礼记曲礼正义引云:「礼者忠信之薄,道德之华,争愚之始。」
  易顺鼎曰:按所引「道」下有「德」字,「愚」上有「争」字。窃谓「愚」当作「遇」,即书盘庚「暂遇奸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智故」之「偶」。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王氏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愚」、「遇」古字通用,知此书亦然矣。愚之始,即邪伪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严可均曰:河上作「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王弼亦然。
  谦之案:诸河上本有异同。一河上本下两句并作「居」,室町本、傅、范本四句皆作「处」,孙盛老子疑问反训引同。范应元曰:「韩非、严遵同古本。一本下两句『处』作『居』。」毕沅曰:「王符潜夫论作『不居其薄』,与王弼本同。朱穆崇厚论引上二句作『处』,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此」,严本无「故」字,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首、始韵,薄、华韵。
 李赓芸曰:按薄与华韵,首与始韵。古读华如敷。公羊哀四年「蒲社灾」,谷梁、左氏皆作「亳社」。礼记郊特牲「薄社北牖」,释文云:「本又作亳。」是「蒲」即「亳」之证也。邓廷桢曰:薄、华为韵。华古音读若荂,鱼、虞部字。薄从溥声,则鱼、虞部之入声也。
  右景龙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题「论德第三十八」,王本题「三十八章」,范本题「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
    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谦之案:「宁」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宁」,今据原碑文改正,下同。
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
  严可均曰:「万物」,各本作「万物」。
  罗振玉曰:敦煌戊本无此句。
  谦之案:景福本、范本「万」亦作「万」。又陈碧虚曰:「严君平本无『万物得之以生』,并下文『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十四字。」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严可均曰:「天下正」,御注、王弼作「下贞」。
  范应元曰:贞,正也。王弼、郭云同古本。一本「贞」作「正」,亦后人避讳也。河上本作「侯王」。
  谦之案:傅、范本、柰卷作「王侯」,群书治要、孙盛老子疑问反讯、晋书裴楷传、书钞一四九引并作「贞」,严遵、河上、顾欢、景福、楼正、庆阳、磻溪、室町及玉篇「一」字下引均作「正」,遂州本作「政」。中都四子本此句作「以天下为正」。
  王念孙曰:河上本「贞」作「正」,注云:「为天下平正。」念孙案:尔雅曰:「正,长也。」吕氏春秋君守篇「可以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为天下正」,犹洪范言「为天下主」耳。下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即承上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言之。又云「侯王无以贵高」,「贵高」二字正承「为天下正」言之,是「正」为君长之义,非平正之义也。王弼本「正」作「贞」,借字耳。
  东条一堂曰:「为天下贞」,按「贞」一本作「正」,与注乖。下同。贞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正」。
  彭耜曰:「诸本贞作正,避庙讳。」
  易顺鼎曰:「贞」或作「正」,古字通用。王氏读书杂志谓此「贞」为借字,似未尽然。易「贞胜者也」,韩注引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王弼周易略例:「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邢注引老子亦作「贞」。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引亦作「贞」。是「贞」为本字。
  劳健曰:「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贞」字景龙、景福作「正」,开元、傅、范与诸王本皆作「贞」。范注:「贞,正也。一本作正,后人避讳也。」按道藏御注、御疏本原作「正」,疏云:「本或作贞字,贞即正也。」开元石刻乃改从「贞」,范云「后人避讳」,非也。又此章凡「侯王」字,傅、范亦作「王侯」,非也。诸唐本、诸王本、河上本皆作「侯王」,与「贞」字自谐句中韵。
  谦之案:作「贞」是也。易系辞曰:「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又曰:「言致其一也。」老子此章言「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下,傅、范及释文下有「其致之一也」,与易义均合。又柰卷及大阪图书馆旧钞本,均作「天下贞」,狩野直喜谓:「河上公本亦有作『贞』者,盖自宋刻避帝讳改『贞』作『正』。」今证之以景龙碑文,知「贞」「正」二字古通用,而避讳之说亦非。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
  谦之案:碑文与罗卷此均作「无」,不作「无」,为变例。武内法京敦乙本作「无」。又庄子至乐篇:「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语意本此。
  刘师培曰:「发」读为「废」。说文:「废,屋顿也。」淮南子览冥训「四极废」,高注:「废,顿也。」左传定三年「废于炉炭」,杜注:「废,坠也。」顿坠之义,与倾圮同。恐发者,犹言将崩圮也,即地倾之义。「发」为「废」字之省形。
  蒋锡昌曰:刘说是。庄子列御寇「先生既来,曾不发药乎」,释文:「发,司马本作废。」列子黄帝篇引作「废」。又缮性「非藏其智而不发也」,御览逸民部引作「废」。左传哀十一年疏引竹书纪年云:「梁惠王废逢忌之薮以赐民。」汉书地理志引作「发」。均其证也。「发」「废」双声,故可通用。此言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也。
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
  毕沅曰:「竭」,河上公、王弼并作「歇」,案应作「竭」。
  谦之案:河上公、王弼并作「竭」,上句作「歇」,毕误校。「歇」,说文:「息也。一曰气越泄也。」广雅释诂二:「歇,泄也。」七发:「精神越泄,百病咸生。」「竭」借为「渴」,「渴,尽也,从水,曼声。」尔雅释诂:「涸,渴也。」经传多以「竭」为之,是竭有涸尽之义。周语「伊、洛竭而夏亡」,注:「涸也。」淮南说林:「渊泉不能竭。」本经:「竭泽而渔。」河上注此:「言谷当有盈缩虚实,不可但欲盈满无已时,将恐枯竭不为谷。」「竭」与「渴」同义,不必改字。
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此句。
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武内义雄曰:景、遂、敦三本「侯王」与上文合,下又同。景、遂二本「贵高」,敦本无「高」字,然下文「贵高」并称,有「高」字是。
  罗振玉曰:敦煌本「贞」下有「而」字。
  谦之案:此句疑有误文。诸河、王本、顾欢本、磻溪、景福、楼正、室町、柰卷句同此。范本作「王侯无以为贞,将恐溪」,高翿作「侯王无以贞而贵高,将恐蹶」,傅奕作「王侯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溪」,彭耜,赵孟俯同傅本,惟「王侯」作「侯王」。严遵同彭本,惟「无以为贞」作「无以为正」。皆川愿老子绎解又与严遵同。
  刘师培曰:案上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神无以灵」,「谷无以盈」,「万物无以生」,均承上「以清」、「以宁」、「以盈」、「以生」言,惟此句「无以贵高」与上「以为天下贞」不相应,疑「贵」即「贞」字之讹。「贵」、「贞」形近,后人据此节王注有「清不足贵」诸文,遂改「贞」为「贵」,又疑「贵高」并文,与下「贵高」二语相应,遂于「贵」下增「高」字,实则「贵」当作「贞」,「高」乃衍文也。
  易顺鼎曰:当作「侯王无以贞,将恐蹶」,「贞」误为「贵」。后人见下文「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二句,以为承上文而言,妄于「贵」下又加「高」字,遂致踵讹袭谬,而义理不可通矣。
  谦之案:「将恐溪」,诸王本「溪」作「蹶」。说文:「蹶,僵也,从足,厥声。一曰跳也,亦读若。」广韵:「蹶,失脚也,僵也,亦作溪。」广雅释诂三:「溪,败也。」吕览慎行「小人之行,不溪于山」,注:「溪踬颠顿也。」荀子成相「国乃溪」,注:「颠覆也。」「侯王无以贞,将恐溪」,言侯王无以为贞,将恐颠覆失其位也。治要引作「溪」,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亦作「溪」。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严可均曰:「高以下为基」,御注脱「为」字,河上「高」下有「必」字。
  宇惠曰:齐策「贵以」「高以」上并有「虽」字。
  谦之案:景福、室町、柰卷、顾欢诸本及淮南道应训、群书治要、意林引二「以」上均有「必」字。淮南原道训:「是故贵者必以贱为号,而高者必以下为基。」语亦本此。
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
  严可均曰:「不毂」,王弼作「不谷」。河上云:「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四十二章「不毂」亦然。
  谦之案:「侯王」,傅、范作「王侯」,文选雪赋注引作「王公」。「自谓」,景福本「谓」作「曰」,彭耜、范应元、赵孟俯、室町、柰卷及治要引作「称」。
  易顺鼎曰:按「自谓」当作「自称」。四十二章云:「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则此亦必作「称」也。淮南高注正作「称」,文选邱希范与陈伯之书注引此作「王侯自称孤、寡、不谷」,皆其证。
  洪颐烜曰:德经「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案礼记曲礼「于内自称曰不谷」,郑注:「谷,善也。」左氏僖四年传「岂不谷是为」,杜预注:「孤、寡、不毂,诸侯谦辞。」字皆作「谷」。列子天瑞篇「鹯之为布毂」,释文:「毂,本又作谷。」此「毂」为「谷」之借字,河上注读为「车毂」之毂,失之。
  徐鼒曰:老子法:本章「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河上章句云:「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道化」章「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毂,而王公以为称」,章句云:「孤、寡、不毂,不祥之名。」鼒谓「不祥」说是,「不能如车毂」之说乃是望文生义,非古训也。「毂」与「谷」通。诗正月「蔌蔌方有谷」,后汉书蔡邕传作「速速方毂」。列子天瑞篇「鹯之为布毂」,释文云:「本又作谷。」吕览观表篇「卫右宰谷臣」,文选刘孝标广绝交论注作「毂臣」。盖音近假借之字也。按「毂」之言善也,郑注曲礼用之,言己之不善,谦词也。又「谷」之言禄也,高诱注淮南人间训用之,犹言不禄也,亦谦词也。又王弼本亦作「谷」。
  谦之案:孤、寡、不谷,谦辞是也。吕览君守篇「君名孤、寡,而不可障壅」,高注:「孤、寡,人君之谦辞也。」碑本「不谷」作「不毂」,「毂」,此借为「谷」。后汉书蔡邕传「速速方毂」,注:「毂,禄也。」按谷亦禄也,知「不毂」即「不谷」。惟谷虽训禄,而不谷非即不禄义,此为方言,犹言仆也。章炳麟曰:「自称曰仆,本是臣仆,亦兼短义。王侯谦以自称不谷,『不谷』即『仆』之合音。淮南人间训注:『不谷,不禄也。』此为望文生训,古人死言不禄,不应以此自称。」说详于新方言。
此其以贱为本耶非?
  严可均曰:「非」,各本作「非乎」。
  谦之案:「此其」,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景福、顾欢、彭耜、高翿、赵孟俯均同此石。傅、范作「是其」,严遵作「唯斯」,诸河、王本作「此非」。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今从古本。」知范所见王本「非」作「其」。又「耶」字,敦煌本、严遵本作「与」,顾欢、傅、范作「也」,遂州本同此石。「非」,范作「非欤」,景福作「悲乎」,敦煌本作「非也」。
  谦之案:作「其」是也。此经文中用楚方言。蒋锡昌曰:「按史记高祖纪『其以沛为朕汤沐邑』,集解引风俗通:『其者,楚言也。』老子楚人,当用楚言。五十八章『其无正』,犹言『无正』也。七十七章『其不欲见贤』,犹不欲见贤也。『是其以贱为本也,非欤』,犹言是以贱为本也非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