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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因
附录
胡翼之曰:不谓之说而谓兑者,圣贤感天下之心不可以言语口舌,故去其言而为兑也。熊过曰:四与三,上下异体,犹疆介也。
坎下巽上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亨于帝立庙。
初六: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六三:涣其躬,元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风水涣
内卦坤也,而乾之一阳来居其中,遂生水而成坎。水生而不穷,故曰刚来而不穷。外卦乾也,而坤之一阴得位乎外,遂成风而生巽,以上同于五,故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乾坤交错而风水生,风水相生而大号作。所以换汗其大号者,非君其谁?而九五居中,其风不动,翕聚精神以假有庙,曷敢号也?而昆大号与。则所以涣汗其大号者,四实为之。夫君者,出令者也。风声之所自树也,而使臣代之,安得无咎?然此一臣也,乃大禹声教讫于四海之臣也。有臣如禹而又可以恭己南面,元为而治,为舜咎邪?故曰: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夫日王乃在中,则是若北辰之居其所矣。而号令四出,民皆顺之,则以涉大川而作舟楫者,有四故也。民犹水也,风行水上,顺水行舟,而何不利之有?是故六四虽涣而王实居之。王不待涣也。故曰:涣,王居无咎。夫臣涣而王居,则涣之者,虽臣而实王也,其又何咎也?然则六四为成涣之主,主涣者也,而唯五能亨之,上曷敢当之?故五曰无咎,以其专任责成,宜假庙致享也。上必去逖出乃无咎,以其元功受享,恐患害及身也。故曰:涣,其血去,逖出内。三爻皆受涣者,三居水上,正所谓吹面受和风,非涣其躬而何?唯六四以主换之,元吉。大呼号以涣群类,元私涣也。是故水流而下,风涣之上,则逆而成丘。故曰:涣,有丘,水平不流。风换之流则顺而成文,故曰涣其群。此元为而成,自然而然,皆非等夷所思者,其为元吉何如?光大何如?初与二之用壮,奔忙有以#8也,而又何不亨不利#9之有邪?坎之初六,其于马也,为薄蹄,原非壮马之比,故初柔居下。所以用拯者必得马壮乃吉,故曰:用拯马壮,吉。不然,是不欲顺受其涣也。九二一阳居中,如乘木然,机木也。初既用马壮,二欲得所愿,又安得不奔其机而乘#10于木哉。不然,悔元及矣。上巽下坎,风上水下,风水相生,涣汗大号,此卦象尧之得舜,舜之得禹,他不足以当之。
方时化曰:坎于木为坚,多心,故以奔机取象。
兑下坎上
节:亨,苦节不可,贞。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六四:安节,亨。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六五:甘节,吉;往有尚。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水泽节
坎水流行而兑泽受之。坎水流行,所以通也,故九五身在坎而尚通。兑泽受之,所以节也,故九二身处泽而主节。然兑上有口,有口而不塞,虽节犹不节矣。六三柔而不能节,是以有嗟若之凶。九二刚而不当位,又恐蒙出位之诮,故圣人于二两言其凶焉。言其正在于不出门庭,可出而不肯出也。正在于失时之极,可以相时而动,而不知动也。夫一不三合体,同泽相受,岂容安坐而不思以塞、以节乎?是故主节之道实在九二。以二、三刚柔分而二独刚而得中也,是以责之备也。若坎水之上,水方盛溢,非节处矣。此时而苦苦以节,真苦矣,不可以为贞矣。上六阴柔吝啬,苦不知止节之道,是以有贞凶之戒,道穷之忧焉。向非九五中正以通,甘节得宜,任其流行,往且有尚,则兑泽之甘翻为苦海,甘美之泽变成苦味,欲其不凶,不可得矣。是故亨节之道全在九五,以五上刚柔分而五独刚而得中也。是以独以甘节之吉归之也,故曰节亨。苦节不可贞,盖本以欲致亨通,故而后为之节。今乃以苦苦欲节,故遂致穷焉而不得通,非其义矣。然则上卦坎水尚通者也,通则自然有节。下卦兑泽主节者也,节则自然流通。故上卦之四承上道以自安,则日安节之亨。亨也者,亨其中正以通之甘节也。下卦之初虽不出户庭之内亦可以安坐而无咎。无咎也者,以其知通塞之有人而已,自可免于有咎也。通有五塞,有二,二节之。五甘之初与四,但享其成,不亦宜乎。
附录
刘用相曰:节,虽正理苦,则虽正亦凶。盖既以节为正矣,又安能悔也?故曰:悔亡,尤之也,非与之也。呜呼,彼方以节省为盛事,俭苦为能贤,又肯以为苦而自悔邪?天下之能悔吾之苦节者,盖万万而元有一也。谓之悔亡亦宜。此卦刚柔分而刚得中,是分坤之一柔以居下卦之上而为兑泽,分乾之一刚以居上卦之中而为坎水也。
兑下巽上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象》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
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象》白: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初九:虞吉,有他#11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九二:呜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风泽中孚
张载曰:中孚,上巽施之下,说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盖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又曰:子而孚化之,唯中孚故能化其、子,亦唯中孚乃能应其母,故曰: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能应天即是贞。盖专指中孚能应者言也。使其不应实而徒有虚名,则是上九之翰音耳。虽登天而天其能以孚化之哉。故其系二之辞曰:呜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12;吾与尔靡之。上下相忘于尔,我好爵#13不嫌其志虐,三复斯县,何异赓歌?宛然《三百篇》之致圣人之情,见夫辞矣。此虽可以见五之有孚挛如,要以二之实能应五故也。则以二之与五同为刚而得中也。中刚则实,实则孚化矣。内柔则虚,虚则难以孚化矣,而岂知其不然乎。岂知此卦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而自能孚,乃化邦者乎。盖使其不能中孚以应五也,则虽上九之刚不免于好音而元实,何必柔使其能以中孚应五也,则虽六四之柔亦且几望而能图,宁独刚?故曰: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此卦三、四在内皆阴虚不实者,豚鱼是也,舟虚是也。今观六四与三同类,相好为匹、为敌旧矣。乃三说体不正,悲喜失常,四遂恶其不当,绝其比类,亡其匹敌,直上承五,遂得无咎焉。则四之孚化于五为何如哉,而谓中孚不能以信豚鱼可与。又二阴在内,有中虚象,以其中虚,乘我巽有#14,济虚舟而涉大川,其利于五又何如哉。而谓中孚不能以吉豚鱼,又岂可与?故语中孚之实,则其孚化于二也,谓鹤呜子和。语中孚之极,则其孚化于四也,谓几望匹亡。盖必孚化邦而信豚鱼,乃可以验中孚之元所不孚也。而尚何有于刚柔虚实之分哉,而尸于初九之刚哉。故初九在卦之初,独能欢燕以自虞,以为使其不得中孚之五而妄变志以从他,反不如自虞之为吉矣。其感二而有兴,焚香而有待者乎。而五至是其尽孚化之矣。豚鱼阴类。姤,包鱼。剥,六五贯鱼。姤、赢豕、大畜六五、积豕,皆是也。鹤与天皆指五,其子独指二。巽为鸡,曰翰音。汪本诃曰:在阴即二阴。马逢旸曰:中孚,覆卵象。二阴,鸡足象。
附录
王畿曰:风感泽,受中孚之象。君子体天地好生之德而议狱缓死,中孚意也。狱之将成则议之,其将决则缓之,然后尽于人心。狱而曰议,求其入中之出死。而日缓,求其死中之生舜之恤刑,禹之泣罪,汤之祝纲,文之掩骼,使非出于本心之诚,其谁感之。至诚之道,可以蹈水火,烈金石,格天地,而昆于人乎,况于鬼神乎。王听之三公,听之司寇,听之议狱也。旬而识听,二旬而识听,三月而上之缓死也。
议狱,兑象。缓死,巽象。
艮下震上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乌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乌之象焉,飞乌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初六:飞乌以凶。
《象》曰:飞乌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15: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乌离之,凶,是谓灾告。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雷山小过
四阴得位,二阳失位,是为小过。小者既得时,得位而过矣。有不亨乎。夫过而亨可也,不贞可也。过以利贞,与时偕行,时已可行。柔又得中,是以小事吉而日可小事耳。然居位得中,为君、为相,其事实大而非小也,非阳刚君子庾不能办也。今刚失位而不中矣。夫居上而不中,失位而元权,虽阳刚,其奈之何?是以不可大事也,故为小者。若小事得为则顺时以有为,若大事不能为则礼遇君子而望其助。我以有为,信能安分知时如此,则小者位虽过而实亨矣。故曰小者过而亨也,以其贞也。然而阴柔小人不能安分知时也,不肯与阳遇也。今二阴居中得位,身当君相之任#16。而所协比以橙遇者,乃其两飞乌之初、上,则虽有一、二,孤阳自然退避不暇矣。故圣人因此卦有飞乌之象,遂即象以戒之曰飞乌有遗音,云遗音如何,言不宜上宜下,大吉云耳。夫乌上飞则逆下,飞则顺其大致也。今自谓宜下而不宜上焉,虽日自讽,实为二阳讽也。安有阳刚君子必待阴柔小人讽之令去,然后倪首以去哉。吾恐飞乌离之,虽欲去而不得矣。初六居下,好进轻举,诚一飞乌,故圣人击之曰:此飞乌也。虽曰最初在下,然以凶成兆矣,尸又兼连四阴乎?扳援上六乎?其为凶物,信不可如何也。为二阳者,又可不早避与。而九四应之,反得无咎者,以四自知其力之弗能过而卒善遇之也。然有来则必有往,有往则必有厉,可不戒与?夫天下岂容有常厉常戒之事哉。故曰: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由此言之,何如勿用之为愈也。勿用则自元厉,元厉则常永贞固。若九三者,知其弗能过而力为之防,则上六以#17我为有心矣。此又从而不自量力,或欲以戕之,如陈蕃、宝武然,吾不知凶又如何也。盖小过之时,初上相比,据权得地,阳刚君子唯有勿用一着棋子可商量耳,元别有良策也。所谓宜下而不宜上者也,六五阴云已上,不与阳遇,独阴不成其象,为密云不雨,故曰:密云不雨,已上也。言六五之云气已上矣,决不能降雨、作雨以润泽斯民也。则虽已居民上,其实与在下者等,为臣、为妣者等,恶能有为哉。一及公曰:告夫三子者,岂非不能为祖而反礼遇其妣,不能为君而反礼遇其臣之类与。而六二阴柔,谨保无咎,亦实不能过其祖,而反不及其君矣。乃自以谓过其祖与,其君不亦谬乎?然爻不言过,其君而日及#18及其君者,圣人一言,为万世之君重也。故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是故夫子于象特发明此义以戒万世也。然则六二,譬则在穴,不能奋飞之小虫乃公,则又但知弋取其在穴之小者,而不能乘龙御天以快睹其为人之大者,则又安能相与以有为邪,何也?阴不遇阳,何以能成两也。阴复求于阴,何以能得傅岩之霖也?上六小过已极,与三又隔,非但弗肯遇,而且远过之矣。三若不去,则上之飞乌将离之矣。其为凶物,又不但如初已也。亢而为灾,亢而为告,吾恐孤阳终难脱矣。噫,初上凶物,二五木偶,虽有夫子其如定哀何哉?不仕为上策,委吏乘田为中策,鲁司寇为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