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乐考原

  (否!燕乐确无正角与征调!)
  
  [8][63] [宋初,曲破小曲皆有七角调,太宗所制五弦阮亦有征调,不必远引《孟子》,谓春秋时已亡也。]
  
  [9][64] [即正宫。]
  [10][65] [此四字疑有误。]
  [11][66] [此云”管”即律也。]
  [12][67] [观此,则唐人燕乐,亦借黄钟宫为征调。]
  
  [13][68] [七角宋初尚用之,乃云“求之不可得”,则政和君臣之学可知矣。]
  
  [14][69] [谓用正宫而以林钟为杀声。]
  
  [15][70] [旧作太簇,误。]
  [16][71] [太簇为商故。]
  [17][72] [校:原本缺“商”字。]
  [18][73] [七角起应钟,则第六声为林钟,起姑洗为黄钟。]
  [19][74] [琵琶丝声,故七律相去不齐,竹声则不尔也。]
  
  [20][75] (旧误脱商调)
  [21][76] (其锦案:南吕二十二章当作二十一章。)
  
  明臧晋叔(懋循)《元曲选》载天台陶九成《论曲》:([1][77])
  “正 宫三十三章,
  中吕宫七十三章, [案:《辍耕录》般涉调清曲并入。]
  南吕宫三十九章,
  仙吕宫六十一章,
  黄钟宫三十三章, [凡五宫。]
  
  大石调三十五章, [案:《辍耕录》小石调诸曲并入。]
  双 调一百三十三章,
  商调五十章, [案:《辍耕录》商角调诸曲并入。]
  越 调三十八章。” [凡四调。共九宫调,皆七宫、七商二均者。]
  [案:天台陶氏(九成)论曲,只有五宫四调,其数得九,故明人因之称为“九宫”,犹言九宫调云尔。不然,统高宫而计之,但有七宫,安得所谓九宫者哉?
  高安周氏(德清)论曲,九宫调之外,又有小石、般涉、商角三调,谓之十二调。
  元人南曲无商角,有羽调,又加一仙吕入双调,[此亦始于南宋。]合其数得十三,明人因之,称为十三调,犹言十三宫调云尔。不然,宋干兴以来只有十一调,安得十三调者哉?
  明人制谱,不知九宫十三调为何物,漫云某曲在九宫,某曲在十三调。
  近方氏(以智1611─1671)《物理小识》,又于七调之外,妄立十三调之名,皆不得其解而臆说也。
  明沈(璟)伯英(1553─1610)《九宫十三调曲谱》,有正宫,又有正宫调,不知正宫即正宫调也。然则其所谓仙吕、中吕、南吕之外,别有仙吕、中吕、南吕三调者,亦未可为据矣!羽调不知于七羽中何属,当是黄钟羽也。
  朱(彝尊)锡鬯(ㄔㄤ\1629─1709)检讨书《沈氏古今词谱后》,谓其黄钟不分宫、羽;存正宫、道宫,去高宫;存大石,去高大石;中吕、仙吕不分宫、调;删去高般涉、南吕、黄钟三调;角声则全略之。皆指为沈氏之误,不知三高调及七角声、正平调,北宋已不用,中吕、南吕、仙吕三调,元人已不用,非创自沈氏也。
  沈氏于燕乐因无所解,而朱氏亦仅得燕乐之粗迹,故所论皆不中款会(真悟)云。]
  
  《宋书.乐志》:
  
  “清商三调歌诗,荀勖撰,旧词施用者,平调六曲,清调六曲,瑟(琴)调八曲。
  
  (北齐魏收506-572)《魏书.乐志》:
  “神龟二年(519),陈仲孺言,依琴五调调声之法,以均乐器,其瑟调以宫为主,清调以商为主,平调以宫为主,三调各以一声为主,然后错采众声,以文饰之。”
  
  《隋书.音乐志》:
  “沛公郑译,奏上龟兹琵琶七调,何妥非其义曰:“近代书记。所载缦乐鼓琴吹笛之人,多云三调,三调之声,其来久矣,请存三调而已。”
  又云:
  “清乐其始,即清商三调是也,并汉以来旧曲乐器形制,并歌章古辞,与魏三祖所作者,皆被于史籍。
  属晋朝迁播,符永固平张氏,始于凉州得之。
  宋武平关中,因而入南,不复存于内地。
  及平陈后获之。高祖听之,善其节奏,曰;“此华夏正声也”。([2][78])
  
  [案:龟兹琵琶未入中国以前,所谓俗乐者,即清商三调也。故荀勖笛律亦止正声、下征、清角三调。盖即清商三调而易其名耳。]
  
  《通典》:
  "隋平陈,获宋、齐旧乐,诏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
  又云:
  "贞观之初,合考隋氏所传南北之乐,乃命太常卿祖孝孙正宫调,起居郎吕才习音韵,协律郎张文收考律吕,平其散滥,为之折衷。"
  又云:
  "武德九年正月,始命太常少卿祖孝孙考正雅乐,至贞观二年六月乐成,奏之。初孝孙以梁、陈旧乐,杂用吴、楚之音,周、齐旧乐,多涉胡戎之伎。于是斟期南北,考以古音,而作大唐雅乐。"([3][79])
  又云:
  “清乐者,其始即清商三调是也,并汉氏以来旧典乐器形制,并歌章古调,与魏三祖所作者,皆备于史籍。
  属晋朝迂播,夷羯窃据,其音分散,符永固平张氏,于凉州得之,宋武平关中因而入南,不复存于内地,及隋平陈后获之。文帝听之,善其节奏,曰,“此华夏正声也。昔因永嘉流于江外,我受天明命,今复会同,虽赏逐时迁,而古致犹在。可以此为本,微更损益,去其哀怨者而补之,以新定吕律,更造乐器。”
  因置清商署,总谓之清乐。先遭梁、陈有亡乱,而所存盖鲜。
  隋室以来,日益沦缺。大唐武太后之时,犹六十三曲。
  今其辞存者有:<白雪>、<公莫>、<巴渝>、<明君>、<明之君>、<铎舞>、<白鸠>、<白纻>、<子夜>、<吴声四时歌>、<前溪>、<阿子歌>、<团扇歌>、<懊侬>、<长史变>、<督护歌>、<读曲歌>、<乌夜啼>、<石城>、<莫愁>、<襄阳>、<栖鸟夜飞>、<估客>、<杨叛>、<雅歌>、<骁壶>、<常林欢>、<三洲采桑>、<春江花月夜>、<玉树后庭花>、<堂堂>、<泛龙舟>等,共三十二曲;
  <明之君>、<雅歌>各二首,
  <四时歌>四首,
  合三十七曲,
  又七曲有声无辞;<上林>、<凤曲>、<平调>、<清调>、<瑟调>、<平折>、<吟啸>等,通前为四十四曲存焉。
  沈约《宋书》恶江左诸曲哇淫,至今其声调犹然。观其政已乱,其俗已淫,既怨且思矣,而从容雅缓,犹有古士君子之遗风,他乐则-莫与为比。
  乐用钟一架、磬一架、琴一、一弦琴一、瑟一、秦琵 琶一、卧箜篌一、筑一、筝一、节鼓一、笙二、笛二、箫二、篪二、叶一、歌二。
  自长安以后,朝廷不重古曲,工伎转缺,能合于管弦者,唯<明君>、<杨叛>、<骁壶>、<春歌>、<秋歌>、<白雪>、<堂堂>、<春江花月夜>等,共八曲。
  旧乐章多或数百言,时<明君>尚能四十言,今所传二十六言,就中讹失,与吴音转运,以为宜取吴人,使之传习。
  开元中,有歌工李郎子。郎子北人,声调以失,云学于俞才生——江都人也。
  自郎子亡后,清乐之歌阙焉。又阙清乐,唯雅乐一曲,辞典而音雅,阅旧记,其辞信典。
  自周、隋以来,管弦杂曲将数百曲,多用西凉乐,鼓舞曲多用龟兹乐,其曲度皆时俗所知也。唯弹琴家犹传楚汉旧声,及清调、瑟调、蔡邕<五弄>调,谓之“九弄”。雅声独存,非朝廷郊庙所用,故不载。”([4][80])
  
  又云:
  “燕乐,(唐高祖/李渊)武德(618年)初未暇改作,每燕享,因隋旧制,奏九部乐。([5][81])
  至贞观十六年十一月,宴百僚,奏十部。先是伐高昌,收其乐付太常,至是增为十部伎,其后分为立、坐二部。
  [立部使有八部:
  一安国,后周平齐所作,周代谓之<城舞>
  二<太平乐>,亦谓之<五方狮子舞>;
  三<破阵乐>;
  四<庆善乐>;
  五<大定乐>,亦谓之<八弦同轨乐>,高宗平辽时作也;
  六<上元乐>,高宗所造;
  七<圣寿乐>,武太后所作;
  八<光圣乐>,高宗所造。
  
  坐部使有六部:
  一燕乐,张文收所作,又分为四部—─有<景云>、<庆善>、<破阵>、<承天>等;
  二<长寿乐>,武太后长寿年所作;
  三<天授乐>,武太后天授年所作;
  四<鸟歌万岁乐>,武太后所造;
  五<龙池乐>,玄宗所作;
  六<破阵乐>,玄宗所作,生于立部伎也。]
  贞观中,景云现,河水清,协律郎张文收采古<朱雁>、<天马>之义,制<景云河清歌>,名曰燕乐,奏之管弦,为诸乐之首。[今元会第一奏者是。]
  乐用玉盘一架、大方响一架、笛笙一、筑一、
  卧箜篌一、大箜篌一、小箜篌一、大琵琶一、小琵琶一、大五弦琵琶一、小五弦琵琶一、
  吹叶一、大笙一、小笙一、大筚篥一,小筚篥一、大箫一、小箫一、
  正铜钹一、和铜钱一、
  长笛一、尺八一、短笛一、
  揩鼓一、连鼓一、桃鼓二、桴鼓二、
  歌二。
  按,此乐唯<景云舞>近存,余并亡。([6][82])
  
  《梦溪笔谈》:
  “自唐天宝十三载,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
  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
  又云:
  “古乐有三调声,谓清调、平调、侧(瑟)调也”。([7][83])
  
  《姜白石集侧商调序》云:
  “琴七弦散声具宫、商、角、征、羽者为正弄,慢角、清商、宫调、慢宫、黄钟调是也;
  加变宫、变征为散声者,曰侧弄,侧楚、侧蜀、侧商是也。
  侧商之调久亡,唐人诗云,“侧商调里唱<伊州>”。予以此语寻之,<伊州>大石调,黄钟律法之商,乃以慢角转弦,取变宫、变征散声,此调甚流美也。盖慢角乃黄钟之正,侧商乃黄钟之侧。它言侧者用此,然非三代之声,乃汉燕乐尔”。
  
  [案:今字谱之一字,即变宫声也,宋人以夹钟、姑洗二律配之,非也。字谱之凡字,即变征声也,宋人以无射、应钟二律配之,亦非也。
  (否!燕乐字谱之一凡字,即夹钟,无射声也,作者以变宫,变征配之,非也!)
  盖二变者声也,夹、姑、无、应者律也,律不可以配声明矣。
  (否!「声」确不可以配「律」,但「字谱」正乃「律名」,正不得配「声」者也!)
  今之南曲,不用一、凡者也,北曲用一、凡者也(此说不确!)。
  唐之俗乐有二:
  一曰清乐,即魏晋以来之清商三调也。三调者,清调也,平调也,侧(瑟)调也。龟兹乐未入中国以前,梁、陈之俗乐如此。
  姜尧章云:“琴七弦加变宫、变征为散声者曰侧弄”,是清乐之侧调用二变者也。(否! 散声具二变,曲调不见得用二变!)
  又云:“具宫、商、角、征、羽者为正弄”,是清乐之清调、平调不用二变者也。(否! 曲调不见得不用二变!)荀勖之正声、下征、清角亦只三调也。
  一曰燕乐,即苏只婆琵琶之四均二十八调也。龟兹乐既入中国以后,周、齐之俗乐如此,姜尧章所度之曲,遗谱尚存,无不用二变者,是燕乐二十八调皆用二变也。
  自是而后,清乐之侧调,亦杂入燕乐,而不可复识矣。
  今之南曲,清乐之遗声也。清乐,梁、陈南朝之乐,故相沿谓之南曲。
  今之北曲,燕乐之遗声也。燕乐,周、齐北朝之乐,故相沿谓之北曲。
  皆与雅乐无涉。
  (清)胡氏彦升谓今南曲为雅乐之遗声者,则误甚矣。
  沈存中云:“唐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即燕乐。]
  三者截然不同。唐之雅乐,以部伎之绝无性识者为之。([8][84])其雅乐如此,必不能似今之南曲谐婉悦耳也。
  若宋人之雅乐即燕乐朱子所传《赵彦肃诗乐谱》,
  <小雅>六篇用黄钟清宫,[即正宫。]
  <国风>六篇用无射清商。[即越调。]
  宋人以夹钟、姑洗配一字,无射、应钟配凡宇谱中有姑洗、无射诸律,则雅乐用一、凡可知矣。
  (雅乐用不用固定调之一、凡,与雅乐用不用首调之二变,非同义!)。
  胡氏不知宋人乐谱中律吕,即字谱之别名(可不是么!),见赵谱用蕤宾、应钟二律,遂讥其用一、凡非古声,亦可谓痴人说梦矣。
  且唐以前无南、北之名,至祖孝孙始斟酌南北,定为雅乐,亦不得独以雅乐属之南曲也。
  盖天宝之法曲,即清乐南曲也,胡部,即燕乐北曲也。以法曲与胡部合奏,即南北合调也,皆俗乐也。胡氏盖未之深考云。]
  
  《宋史.乐志》:
  “世号太常为雅乐,而未尝施于宴享,岂以正声为不美听哉?
  夫乐者乐也,其道虽微妙难知,至于奏之而使人悦豫和平,则不待知音而后能也。
  今太常乐悬钟、磬、埙、篪、搏、拊之器,与夫舞缀羽、钥、干、戚之制,类皆仿诸古矣。逮振作之,则听者不知为乐,而观者厌焉,古乐岂真若此哉?
  孔子曰,“恶郑声”,恐其乱雅。乱之云者,似是而非也。
  孟子亦曰,“今乐犹古乐”,而太常仍与教坊殊绝,何哉?昔李照、胡瑗、阮逸改铸钟磬,处士徐复笑之曰,“圣人寓器以声,不先求其声而更其器,其可用乎?”
  照、瑗、逸制作久之,卒无所成。蜀人房庶亦深订其非,因是著书论古乐与今乐本末不远。其大略以谓:
  “上古世质,器与声朴,后世稍变焉:
  金石、钟磬也,后世易之为方响;
  丝竹、琴箫也,后世变之为筝笛;
  匏、笙也,攒(ㄘㄨㄢ/聚集)之以斗,
  埙、土也,变而为瓯;
  革、麻料也,击而为鼓;
  木、柷敔也,贯之为板。
  此八音者,于世甚便,而不达者,指庙乐镈钟、镈磬宫悬为正声,而概谓夷部、卤部为淫声。
  殊不知大辂起于椎轮,龙艘生于落叶,其变则然也。
  古者以俎豆食,后世易以杯盂;古者簟(ㄉㄧㄢ\竹席)席以为安,后世更以榻桉。使圣人复生,不能舍杯盂榻桉,而复俎豆簟席之质也。八音之器,岂异于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