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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浅述
水流足此通彼、无有盈溢。虽奔突险阻、专赴于壑、而不失不盈之信。
盖水性趋下、不盈即趋下也。此以卦象释有孚之义也。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
二五以刚在中、实心无累、何往不通。如是而行、必有功也。盖坎以能行为功。若止而不行、则常在险中矣。
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不可升、无形之险。山川丘陵、有形之险。王公因有形之险为无形之险、是谓人险。坎卦四阴二阳。二阳、中实之象。体水之德、为有孚心亨、处险之道也。四阴、险陷之象。因坎之形、而设险守国、用险之方也。往有功以上、皆言处险之道。此则言用险之方。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水流不已、以成大川。人学不已、以成大贤。君子于己之德、务于常久。于教人之事、务于熟习。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坎中小穴旁入者曰窞。以阴柔居重险之下、其陷益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深入于险、失出险之道也。有孚心亨、所谓道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处重险之中、未能自出、故为有险之象。然刚而得中、故有求而小得之象。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虽有刚中之才、未能出坎中之险。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阴柔不中正、而履重险之间、来往皆险、前险而后又枕于险之象。其陷益深、不可用也。初入于坎窞则曰凶、此曰勿用。初不可出、此犹可出也。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未有出险之道。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贰、副贰之意、益之也。牖、室之所由以明者。坎有酒食之象。四变互巽木、樽簋之象。互离中虚、有瓦缶及牖象。按、本义、以樽盛酒、以簋盛食、复以瓦缶为副樽。按、来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乐用瓦缶。
觉来注为顺、且与象传合。总言当险难之时、不事多仪而尚诚实也。自牖、言不由正道、因其所明者而进结之。盖当艰险之时、不能直致、自间道以上达也。六四居大臣之位、处险之中。本其至诚、因君之所明者委曲献纳。
则虽历艰险而终得无咎也。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本义谓无贰字。人情同乐则相猜、共患则相倚。四与五比、君臣相接。
在险难之中、不事烦文。以诚相向可以上达、将出于险矣。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无咎。
九五在坎之中、阴之下、有不盈之象。只、至也。以阳刚中正居尊位、上止一阴、势将出险、有既平之象。不盈犹有险也、既平则无险矣。二居重险之中、故有险。五出重险之外、故既平。将出于险、可无咎矣。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刚中居尊、宜济。天下之险。乃犹在坎中、有中德而未光大也。大有六五以柔居中乃曰大中、此以刚居中反曰未大者。大有柔能统刚、坎则刚犹陷于柔也。
上六。係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三股曰徽。两股曰纆。皆索名。丛棘、狱墙所设。坎为刑狱。上变巽为绳。上六以阴柔居险极、故有此象。周礼司圜收教罢民。能改者三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三岁不得、罪大不能改者也。占者得之、则不能出险可知。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三岁、久之极。所以至此者、失处险之道也。全卦二五中实、故有有孚心亨之象。然处险之道即在是矣、故六爻惟二五得有孚心亨之道。二在险下、但可小得。五在险上、则既平也[文澜本“也”作“矣”]。初以最下而凶。上以险极而甚。三以处前后险之间而勿用。惟四际五、仅得无咎。
然樽酒纳约、亦得有孚心亨之义故也。
离离卦、一阴丽于上下之阳、有附丽之义。中虚有光明之义。离、丽也、明也。于象为火、体虚丽物而明者也。又为日、亦丽天而明者也。故卦名离。离卦次坎。按、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陷于险难之中、必有所附丽。理之自然、离所以次坎也。又按、上经终于离、下经终于既济未济。六十四卦以乾坤为首、而坎离居其中。盖坎离二卦、天地之心也、造化之本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坎藏天之阳中、受明为月。离丽地之阴中、含明为日。坎为水而司寒、离为火而司暑。坎为月而司夜、离为日而司昼。故先天之图乾南坤北、后天则离南而坎北。
坎离为乾坤之继体、此上经终坎离、下经终既济未济之意。而道家亦以人身为小天地。以心肾分属坎离、而其功用取于水火之既济。盖亦从易说而旁通之者也。全卦以柔顺得正为吉、六爻以二阴爻为主。二中正而五非正、故不如二。其四阳爻则从阴爻起义[文澜本“义”作“意”]。初上在阴爻之外、胜于三四在阴爻之中。三日昃而四焚如、以在二五两阴之内也。初能敬而上出征、以在二五两阴之外也。盖坎离二卦奇耦反对、故爻象之吉凶亦相反也。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离之为丽、犹乱之为治、以阴丽于阳也。物之所丽、贵乎得正、故正则有可亨之道也。又离得坤之中画、牝牛皆取阴象。坤以全体配乾而行、故为牝马之行。离以二五附乾而居、故当为牝牛之畜。盖所丽得正则亨、又当柔顺自处则吉也。坎离二卦爻画反对、故其义其占皆相反。盖坎之明在内、当以刚健行之于外。离之明在外、当以柔顺养之于中。坎水润下、愈下则陷、故以行为尚。离火炎上、愈上则焚、故以畜为吉也。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穀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
日月丽天、以气丽气而成明。百穀草木丽土、以丽形而成文。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处于中正、则可以成天下文明之化。此皆以释卦之名义也。
柔丽乎中正、故亨、是畜牝牛吉也。
二中正、五中而不正。中正、统言之。此以卦体释卦辞也。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两作、两明相继而起也。继明、犹以圣继圣也。前言重明、以上下言之。取象于君臣。此言两作、以先后言之。取象于帝王之父子。若以人事言之。则日新又新、缉熙不已、继明之义也。洞达事理、光被四表、照于四方之义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刚明在下、其性炎上。刚则、明则察。二者襍于胸中、所履交错之象。能敬则心有主、不至于错、可以无咎矣。火在下而未上炎、犹有可制。
虽戒占者之辞、亦其象然也。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刚明而不妄动、咎可辟矣。
六二。黄离。元吉。
黄、中色、坤为黄。离中爻乃坤土、有黄象。柔丽乎中而得其正。以此事君、将顺而能匡救。以此治民、浑厚而能精明。上可正君、下可成化。
纯臣之道、大善而吉之占也。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言中而正在其中矣。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重离之间、前明将尽、有日昃之象。离中虚缶象。互五为兌口、歌与嗟之象。死生犹昼夜之常理。鼓缶而歌、安常以自乐可也。不然而徒以大耋为嗟、则穷蹙以死而已、故凶。盖数之所至、当安于命也。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求人以继其事、退处以休其身可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棄如。
前明尽而后明忽迫、有突如其来如之象。其炎正盛、焚如之象。履非其位、逼近至尊、势不能终、死如之象。无应无承、众无所容、棄如之象。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无所容总释上文、举突如句可该。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以柔顺刚、不得其正、而迫于上下之阳。互卦兌泽之流、兌口之开、故有出涕沱若、戚嗟若之象。然居尊位而知忧惧、故占得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居王公之位而知忧惧、故吉也。三前明将尽、则不宜为大耋之嗟。五柔中居尊、则宜以戚嗟自戒。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其匪丑。无咎。
离为甲胄戈兵、故有出征之象。上九为五所丽、有王用之之象。有嘉、言有嘉美之功。折首、但诛首恶也。获匪其丑、言不及其徒众也。阳刚在上、有出征有嘉之象。离为科上槁、折首之象。刚明在上、所照及远、有折首不及其丑之象。如此则威震而刑不滥、何咎之有。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寇贼乱邦、上能以刚明除天下之恶、所以正邦也。全卦以居中得正、有可亨之道。而以柔顺自处、自能获吉。六爻惟二兼中正柔顺之德、故为最吉。五中而不正、而居尊位以照临四方、故虽忧惧而亦有吉道。又火性炎上、在下则有势易制、在上则其明及远、所以皆无咎。若三处前明之尽、四居后明之逼、则凶不待言矣。
周易浅述卷三钦定四库全书周易浅述卷四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咸咸卦、下艮上兌。取相感之义。兌少女。艮、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又艮体笃实、兌体和说。男以笃实下交、女心说而上应、感之至也。故名为咸。下经首咸。按、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夫妇、有夫妇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
所以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也。又按、繫辞、天地定位、山泽通气。位欲其对待而分、故天地分为二卦。气欲其流行而合、故山泽合为一卦也。全卦取男女夫妇之义、唯正则吉。六爻皆以人身取象。下卦象下体、自拇而腓而股。上卦象上体、自心而背而口。拇腓股随体而动、应感者也。
晦不能思、无感者也。口以言为说、不足以感人者也。皆不能尽感之道。
唯心为感之主。乃无心者无所感、有心者憧憧往来亦不能以为感。则感道之难言也。此全彖六爻之大略也。
咸。亨。利贞。取女吉。
咸、感也。不曰感而曰咸。咸、皆也。无心之感、无所不感也。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若有心于感、则非易之道矣。故卦名咸。
艮以少男先下于兌、感之专也。兌以少女而悦少男、应之至也。男先下女、得男女之正。感则必通、故占为亨。然必贞而取女则吉。若不以正、则失其亨而所为皆凶矣。又按、八卦各有正位。艮在三、兌在六。艮属阳三、则以阳居阳。兌属阴六、则以阴居阴。男女皆其正、故曰贞吉。
彖曰。咸、感也。
本卦二体初阴四阳、二阴五阳、三阳六阴。皆阳感阴应、阴感阳应。
六画皆相与、卦之名义由[文澜本“由”作“如”]此。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以卦体言之、兌柔在上、艮刚在下。六画阴阳相应。以卦德言之、艮止则情专、兌说则应切。以卦象言之、少男先下於少女。柔上刚下、感应相与、所以亨也。夫妇之道、止而不说则离、说而不止则乱。止而说、所以利贞也。婚姻之道、无女先于男、必女守正而男先下之、所以取女吉也。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天地无心而成化、一自然之运也。圣人有心而无为、一至诚之理也。
诚能动物。人心之和平、一至诚之理也。诚能动物。人心之和平、一至诚所感、非邀结之为也。分言之。天地自天地、圣人自圣人。合言之。则天地之翕闢、即圣人之呼吸。天地之惨舒、即人之哀乐。故有感必通、天地万物之情所同也。寂然不动者性[文澜本“性”作“心”]、感而遂通者情。
即有感必通之道。引伸之而情可见矣。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泽性润下、土性受润。泽之润有以感乎山、山之虚有以受乎泽、咸之象也。山上有泽、气以虚而通。人心以虚而受、虚受则能感矣。若心之不虚、私意先入为主。虽投之不受、感通之机窒矣。
初六。咸其拇。
拇、足大指也。卦取男女之感。六爻皆以人心取象。初在下、有拇之象。拇非能感人者、特以人身形体上下、象所感有浅深耳。拇随足而动、欲进未能。初感於最下、所感尚浅。以其未至妄动、故不言吉凶。
象曰。咸其拇、志在下也。
初与四正应。虽所感尚浅、未遽动、而志知其在九四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腓、足肚也。欲行则先自动、妄不能固守者也。二在下体之中、故有腓象。二与五为正应、然君位非可妄动求感。二变巽为入、则不待五之感而先动、躁妄故失之凶。然有中正之德、故能居其所、则吉也。又按、艮之六二曰艮其腓、象与咸同而不言凶。今咸曰凶者、以动故也。能居、则如艮之本体、可以吉矣。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吉言居者、非戒之使不得感也。阴性本静、艮体本止。顺其本然、不累於欲、感可不害矣。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三居下体之上、互巽有股象。执者、专主之意。股、主於随足而动、不能自专者也。下二爻皆欲动。三以阳刚不能自守、欲应於上六[文澜本“六”作“矣”)]上悦体之极。三往而从之、但主于随。以人事言、犹君子说小人之富贵者、往必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