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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试考
初,顺天乡试,岁多冒籍中者。慈溪人张汝濂易名张和,冒良乡籍。礼科给事中陈棐劾奏之,因历陈京闱之弊。其劾谓:“国家求贤,以科目为重。而近年以来,情伪日滋,敢于为巧以相欺,工于为党以相蔽。其中奸宄之徒,或居家之时恃才作奸,败伦伤化,削籍为民。兼之负累亡命,变易姓名,不敢还乡者有之。或因本地生儒众多,解额有限,窥见他方人数颇少,逃奔入京,投结乡里,交通势要,钻求诡遇者有之。或以顺天乡试多四海九州之人,人不相识,暮夜无知,可以买托代替者有之。一遇开科之岁,奔走都城,寻觅同姓,假称宗族,贿属无耻乡官拴同保结,不得府学,则谋武学,不得京师,则走附近,不得生员,则求儒士。百孔营求,冀遂快捷方式。及其中科回籍,则既告路费,又告牌坊,四顾罔利,真同登垄。而其未得者,则从旁挟持,互相攻发,烽起浮议,呈帖匿名。圣明辇毂之下,岂宜有此不美之事!请令所司核究顺天府学冒籍生员,俱遣回籍,降等肄业。京卫武学,非武职应袭,不得滥入。岁贡、援例监生,如举人教官会试例,止得一入京闱,后但本省应试。而京闱乡试,如各省法,唱名辨验,不得混冒。庶乎前弊可革。”得旨:“钱仲实、张和下法司逮治。冒籍生员,提学御史覆勘。余俱下礼部会议。”给事中李念疏论工部侍郎陆杰从子光祚、太仆寺卿毛渠子延魁、鸿胪寺卿陈璋子策冒京卫、顺天二学中式,劾杰等欺罔不忠。提学御史谢九仪以被讦冒京卫、顺天二学中式郑梦纲等十人论奏。俱下礼部行所司核其真伪。至是议上,谓:“孙镃、孙鑨、王宸、陆宏共四人,系锦衣卫、太医院见任官的亲子侄,当存留会试。郑梦纲、陶大壮、沈谱、丁子载、陆可成、翟钟玉共六人,俱诈冒籍贯,当发回原籍入学肄业,仍得应其乡试。陆光祚、陈策、毛延魁虽称随任,终属冒籍,亦当一体发回。”得旨:“孙镃等、郑梦纲等俱依拟。陆光祚等姑准存留,不许对制。陆杰、陈璋、毛渠俱贷之。”明年,言官复摘左赞善浦应麒卖题事,下狱,杖之六十,并举人翟钟玉等俱为民。又以取中翟汝孝、汝俭,并左中允秦鸣夏俱逮捕夺职。
冬十一月,南京河南道御史包孝奏:“辛丑会试,以礼部尚书温仁和主试,翰林院编修嵇(北)【世】臣为《礼经》分考,贿中进士徐履祥、陈志、潘仲骖,当追罢。”且言左庶子童承叙之嗜酒,右赞善郭希颜之轻险,编修袁炜之放荡,俱不当与试事。下吏部覆,得旨:“俱勿论。”
二十三年甲辰,命太子宾客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张潮、左春坊左庶子江汝璧为考试官。时潮入贡院,三场毕,以病死,舆尸出。考试唯江一人,而《后序》则属同考修撰茅瓒。是岁取中瞿景淳等。廷试,赐秦鸣雷、瞿景淳、吴情及第,而少傅翟銮二子汝俭、汝孝俱与焉。少傅以嫌故,辞读卷,不许。既试,以进呈卷上。上疑汝俭等在首甲,因抑第一卷置第三,复抑第三卷置二甲第四。拆卷,果汝孝也。上又梦闻雷,遂拔鸣雷为状元。
刑科给事中王交、王尧日论劾少詹事江汝璧、修撰沈坤、编修彭凤、欧阳、署员外郎高节朋私通贿,大坏制科。大学士翟銮以内阁首臣,二子汝俭、汝孝既联中乡试,又连中会试,若持劵取物然。崔奇勋乃汝俭等师,焦清与汝俭结婣,又同受业,四人者会试俱一号。汝俭、汝孝、奇勋皆彭凤所取。《诗经》考官五人,何俱在凤一房?欧阳亦汝俭等师,本同经,又改看《书经》,迹若引嫌,而阴助凤寻卷。及沈坤之取中陆炜,高节之取中彭谦、汪一中,皆以纳贿故。乞明正其辜。且欲追顺天乡试主考秦鸣夏、浦应麒阿奉翟銮之罪。上下其章吏部、都察院从公参看。銮随具疏自理,且请特降题目,命部院大臣覆试。上怒曰:“銮被劾,有旨参看,乃不候处分,肆行扰辩,屡屡以直无逸为辞;同夏言禁苑坐轿,止罪一人。全不感惧,敢以撰科文、赞玄修为欺朕。内阁任重,不早赴,以朕不早朝,并君行事。二子纵有轼、辙之才,岂可分明并用?恣肆放僻如此!部院其参阅治罪,不许回护。”部院覆请,下汝璧于理严究,分别情罪轻重。上以迹弊明显,大坏祖宗取士之制,遂勒銮并汝俭、汝孝、奇勋、清及凤、俱为民,汝璧等俱下镇抚司逮问。已,法司会鞫,谓汝璧、鸣夏、应麒虽各阿取辅臣之子,然实非贿故。坤之取炜、节之取一中亦然。独彭谦实以校尉张岳贿节五百金而中。监察御史王珩、沈越失于纠察,罪亦难逃。疏上,诏杖汝璧、鸣夏、应麒六十,革职闲住,不叙。珩、越降一级调外任,节、岳充军,谦为民,坤、一中、炜存留供职。
科试考三
二十五年丙午,命左春坊左中允李本、右春坊右赞善吴山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郭朴、右春坊右中允孙升主应天试。
二十六年丁未,命掌詹事府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孙承恩、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张治为考试官,取中胡正蒙等。廷试,赐李春芳、张春、胡正蒙及第。改进士孙世芳、张思静、汪镗孙、朱大韶、亢思谦、胡杰、毛起、张居正、殷士儋、林燫、马一龙、张勉学、谢登之、蓝璧、黎澄、李敏、刘泾、赵镗、刘锡、任士凭、任有龄、蔡文、陈一松、马三才、孙裒、莫如士为庶吉士,命张治及吏部左侍郎兼学士徐阶教习,后续命吏部左侍郎兼学士欧阳德。林燫,翰林廷机子也。
二十八年己酉,命翰林院侍读康太和、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检讨阎朴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敖铣、修撰黄廷用主应天试。
二十九年庚戌,命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张治、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欧阳德为考试官,取中傅夏器等。廷试,赐唐汝楫、姜金和、吕调阳及第。时以汝楫与首相有连,故得第云。
三十一年壬子,命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郭朴、翰林院修撰秦鸣雷主顺天试。
命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修撰尹台、翰林院修撰郭鎜主应天试。
三十二年癸丑,命少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徐阶、翰林院侍讲学士敖铣为考试官,取中曹大章等。廷试,赐陈谨、曹大章、温应禄及第。是岁,特开科,凡四百人。改进士张四维、王希烈、姜宝、万浩、南轩、孙铤、吴可行、梁梦龙、孙应鳌、晁东吴、孙九功、冯叶、陆泰、马自强、李贵、赵祖鹏、吕旻、方万有、胡汝嘉、徐师曾、王文炳、姚弘谟、张巽言、王学颜、郭敬言、李蓘、蒋淳、王咏为庶吉士,命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程文德、礼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闵如霖教习。晁东吴,翰林瑮子。孙铤,吏侍升子。
三十四年乙卯,命右春坊右谕德王维桢、翰林院侍讲袁炜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严讷、潘晟主应天试。
是岁,上以应天试录中词旨不明,且有所忤。内阁大臣为解释其义,乃寝。
三十五年丙辰,命太子太保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李本、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尹台为考试官,取中金达等。廷试,赐诸大绶、陶大临、金达及第。
【三十七年】戊午,命太常少卿兼翰林院学士董份、侍读高拱主顺天试。
【命】翰林院侍读瞿景淳、陈升主应天试。
【三十八年】己未,命吏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掌詹事府事李机、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学士掌院事严讷为考试官,取中蔡茂春等。廷试,赐丁士美、毛惇元、林士章及第。
四十年辛酉,命司经局洗马裴宇、翰林院侍读胡正蒙主顺天试。
命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吴情、翰林院侍读胡杰王应天试。
礼科都给事中丘岳等奏:应天录文既已传布,而考试官吴情屡行更易,胡杰不行救正,乞分别究治。得旨,俱调外任。情遂调广东市舶提举,杰广平府通判。吴君,无锡人,其邑之预荐者凡十余人,以是藉藉,而胡之家僮有泄题而遁者,未必皆有徇也。其后胡旋起,亦竟不利,而吴以老不赴官。自是南畿之在翰林者不得入南试,以为例。
四十一年壬戌,命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袁炜、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董份为考试官,取中王锡爵等。廷试,赐申时行、王锡爵、余有丁及第。是岁,炜承恩特赐白金文绮、御膳于棘院,份亦与焉,盖异数也。少保兵部尚书杨博、左都御史潘恩以子中式,辞读卷,不许。工部尚书雷礼以督工辞读卷,许之,仍敕列名于录。又特用吏部左侍郎李春芳,不为例。
是岁考庶吉士,得旨行矣,以科疏乞严核,罢不复考。
四十三年甲子春,礼部覆南道御史史官所陈两京乡试革弊事宜:一、今后两京主考,不用本省人。如资序挨及,南人用北,北人用南,以别嫌疑。一、同考用京官进士出身者,《易》《诗》《书》各二员,《春秋》《礼记》各一员,其余参用教官,以便览察。一、誊录用书手,对读用生员,以防洗改。但此三事专为两京乡试而设,其各省及会试,亦当因其说而广之。因更上(六)【四】事:一、会试及两京乡试,监试官预于二十日前选差,以便防范。一、巡视、搜捡,务加严慎,以杜奸弊。一、各省务精选才望内帘官,无令外帘干预。应举生儒,二十五名中一名。中式之文,务崇简易,凡浮繁冗杂、诡僻不经,悉行黜汰。仍参取后场,以采实学。一、解原卷到部,以凭稽查,不用公据。得旨:“各乡试但照旧规,(今)【令】监临公同考官揭书出题,提调、监试等官不得干预。余皆如议行。”
命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侍讲林燫、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检讨殷士儋主顺天试。
命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汪镗、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编修孙世芳主应天试。世芳以病卒于贡院,舆尸而出,同考官吏部主事蔡国珍代为《后序》。
是岁,诏自今两京乡试,同考官仍择文行俱优、年力精壮教职充之,罢部臣勿遣。时给事中辛自修、邓楚望、御史罗元佑交章摘发科场奸弊,冒籍生员章礼等五人、关节监生项元深等三人。元深乃礼部主事戚元佐所荐同里人也。于是自修等并劾元佐。曹栋复言:“户部尚书高耀荐属官陈洙为考官,托其子高堂,遂得中式。而外帘为之关节者,即宛平县丞高灿,耀之亲弟也。踪迹显然,人所共知。俱请论如法,以振颓纲。”疏下礼部查议,独黜冒籍陈道箴、吕祖望回籍充附,礼等各行原籍勘实。堂、元深等以覆试文可,俱准中式。耀、元佐、洙俱不坐。灿以始不引嫌,调外任。于是罢部僚与试。而行提学御史徐爌通查在京冒籍生员,斥遣有差。复诏增拓举场前地,临入试时,增遣监场御史二员,先于场门外捡阅以进,着为令。
四十四年乙丑,礼部会试天下举人,命御史李邦珍、鲍承荫监视,周弘祖、顾廷对场外搜检。诏申严怀挟传递之禁,犯者执送法司问罪,仍于礼部前枷号一月。已,邦珍等条上革弊四事:“一、举人试卷,礼部印钤既完,送提调官收领。临期,举人入场,至大门内验票【给】领,以防洗改脚色及彼此交换之弊。一、请留朝觐二司及府县官,临期督集所属举人,照依省分及府县次第,挨次点验序进,以防冒替代笔之弊。一、举人有不服搜检,及搀先落后、不循序进如新规者,轻则扶出,重则参奏,以防喧竞抗违之弊。一、请增军三百余名,严密搜捡。场外仍选差参将官一员,带领官军(置)【昼】夜巡逻,俟揭晓乃止,以防怀挟透漏之弊。”诏皆允行。
命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高拱、翰林院侍读学士胡正蒙主试。初场进题,上以“民之秉夷”为忌,问少师阶,欲究治拱等。阶解释之,乃已。取中陈栋等四百人。廷试,赐范应期、李自华、陈栋及第。是岁,读卷工部尚书管吏部左侍郎事董份,亦用李春芳例也。份迁礼部,坐事为民,与大学士袁炜以病,故《登科录》不载。
是岁,进士陶大顺、子允淳同科,亦奇事也。
改进士许国、陈懿德、戴洵、沈渊、周子义、严用和、韩楫、杨允中、吴学诗、李存文、王湘、沈鲤、张秩、高启愚、何洛文、陈思育、陈行健、林皆春、杨一桂、陈经邦、王嘉言、钟继英、李良臣、管大勋、成宪、王玺、王弘诲、麻永吉为庶吉士,命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高仪教习。仪迁官,礼部左侍郎兼学士陈以勤代之。
直隶提学御史耿定向奏科场事宜:
一、两京乡试主考,宜简学行兼长者,毋拘年资。
一、两京同考官,广取正备卷呈送主考。如所取未称,责令再阅,或付别房覆校。主考仍自行搜阅落【卷】。若果有异材,亟收录之,毋避嫌轻弃。
一、主考官宜发初场试卷付同考分经校阅,二三场更易品订,毋专委一人,致令偏重初场,遗真才积学之士。
一、迩来经书时义体制大坏,有浮蔓至千余字者。宜严立程序,一篇止许五百字以上、六百字以下,违式者不与誊录。
一、命两京、各省于揭晓之日,以中式举人朱墨卷发提学官查验钤封,送京府、各布政司解部,以防伪滥。
一、革去两京应试监生字号,与生员一体弥封,取中之数,仍如旧额满三十五名则止。
已而御史陈联芳亦言重后场以罗实学,及令两京同考阅卷不必书各房字样,主考止以文字去取,毋以考官为额数、分房为次第。礼部议覆,俱允行之。
礼科给事中何起鸣奏申饬科场事宜:一曰重怀挟之罪,一曰革传递之奸,一曰慎同考之选,一曰正谄谀之风,一曰预监临之差,一曰严诓骗之罚。疏下礼部覆奏,得旨:“怀挟、传递诸弊依议,枷号重处。今后科场搜检不严、关防不密,责在外帘。举动不慎、校阅不公,责在内帘。礼部并都察院分别参奏。余悉如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