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学纪闻

  
  《史记?孔子世家》:文辞有可与人共者,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昔尼父之文辞,与人通流。至于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辞。李善注引《史记》曰:“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今本无“子游”二字。
  
  《公羊疏》: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庄七年《传》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曰:“不修《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刘原父谓: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国宝书”、“三礼春秋”。朱文公谓:二书不传,不得深探圣人笔削之意。
  
  王介甫《答韩求仁问春秋》曰:“此《经》比他《经》尤难,盖三《传》不足信也。”尹和静云:“介甫不解《春秋》,以其难之也。废《春秋》,非其意。”朱文公亦曰:“《春秋》义例,时亦窥其一二大者,而终不能自信于心,故未尝敢措一辞。”
  
  鹤山曰:“《春秋》由惧而作,书成而乱贼惧。乱贼盖陷溺之深者,而犹惧焉,则人性固不相远也。”其说本于吕成公《讲义》。
  
  书尹氏卒,此尹氏立王子朝之始也。书齐崔氏出奔卫,此崔杼弑其君之始也。比事观之,履霜坚冰之戒明矣。圣人绝恶于未萌,必谨其微。
  
  薛士龙《春秋旨要序》谓:先王之制,诸侯无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于周之太史。隐之时,始更《鲁历》而为《鲁史》。诸侯之有史,其周之衰乎!《费誓》、《秦誓》列于《周书》,《甘棠》、《韩奕》编之《南》、《雅》,乌在诸侯之有史也。晋乘始于殇叔,秦史作于文公。王室之微,诸侯之力政焉尔。止斋《后传》因之。朱文公以为:诸侯若无史,外史何所稽考而为史?古人生子,则闾史书之。闾尚有史,况一国乎!愚谓:《酒诰》曰“矧太史友、内史友”,则诸侯有史矣。
  
  《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历家推验精者,不过二十六,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历》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鲁历》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朔差者半。本朝卫朴得三十五,独庄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汉日食五十三,后汉七十二,唐九十三。《历法》:一百七十三日有馀一交会。然《春秋》隐元年至哀二十七年,凡三千一百五十四月,唯三十七食,是虽交而不食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频食,是频交而食也。汉高帝三年十月、十一月亦频食。
  
  西畴崔氏曰:“《春秋》桓四年、七年无秋冬,定十四年无冬,桓十七年书夏五而阙其月,庄二十二年书夏五月而阙其事,僖二十八年书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书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书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孙忌与凡日食而不系朔与日者,皆阙也。
  
  《孟子题辞》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闻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义》云:“此《春秋纬》文。”愚谓:纬书起哀、平间,董生时未有之,盖为纬书者述此语耳。
  
  公矢鱼于棠,朱文公曰:“据《传》曰‘则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汉武亲射蛟江中之类。按《淮南?时则训》‘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鱼’,则《左氏》陈鱼之说非矣。”
  
  《春秋》,正月书王者九十二,二月书王者二十有三,三月书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无事,皆书王。何休谓: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后。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为妄。
  
  纪侯大去其国,陈齐之谓:圣人盖生名之。大,名也。若汉栾大是也。愚按:以“大”为纪侯之名,本刘质夫说。
  
  鲁哀公问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此《韩非》书所载也。以《鲁论》“焉用杀”之言观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圣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传》取之,未详其意。
  
  沙随《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隶古《春秋》作有蟘。《尔雅》:食叶蟘,音特。”《尔雅》:蜚,蠦蜰。郭璞注:蜰,即负盘臭虫。刘歆曰“负蠜”,误矣。江休复《杂志》:唐彦猷有旧本《山海经》,说“蜚处渊则涸,行木则枯”,疑《春秋》所书即此物。若是“负蠜”,不当云有,谓之多可也。
  
  郎顗谓:鲁僖遭旱,修政自敕,时雨自降。然《春秋》于僖公初书雨,已而书雩,已而书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谨也。《春秋》或名以劝善,或名以惩恶,衮钺一时,薰莸千载。东汉豪杰耻不得豫党锢,慕其流芳也。我朝镌工之微,不肯附名党碑,惧其播恶也。名教立而荣辱公,其转移风俗之机乎!
  
  公如京师,非礼也。晋、楚可以言如,京师不可以言如,于是朝觐之礼废矣。
  
  仲子之赗,宰书其名;成风之赗,王不书天。正三纲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贵”之说,谓之知《春秋》之义可乎?汉章帝不以尊号加于贾贵人,晋明帝不以尊号加于荀豫章君,犹近古也。
  
  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刘原父以为自相命,非正也。止斋亦以为相推长也。于是齐僖称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责卫宣。愚谓:齐、卫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齐、魏会于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坚,其来渐矣。
  
  书郊九,皆卜不吉。失时、牛灾,则书之。书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书。
  
  三书蒐于昭公之时,兵权在大夫。再书蒐于定公之时,兵权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于春夏书元年。《正义》谓:汉、魏以来,虽于秋冬改元,史于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于古也。《通鉴》汉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汉尚未亡,即以为魏黄初元年,朱文公谓:夺汉太速,与魏太遽,非《春秋》存陈之意。
  
  《春秋》三书“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史记?天官书》刘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见。”则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齐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骞禳之。晏子曰:“孛又将出,彗星之出,庸何惧乎?”则孛之为变,甚于彗矣。齐有彗星,见于《传》而《经》不书。
  
  星孛东方,在于越入吴之后;彗见西方,在卫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齐桓之将兴也,恒星不见,星陨如雨;晋文之将兴也,沙鹿崩。自是诸侯无王矣。晋三大夫之命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无君矣。人事之感,天地为之变动,故董子曰:“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
  
  晋自武、献以来,以诈力强其国,故《传》曰:“晋人虎狼也。”“晋人无信。”“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春秋》书“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晋士匄帅师侵齐,至榖,闻齐侯卒乃还。”此《孟子》所谓彼善于此者,君子与之,义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剥》之上九,一阳尚存。《春秋》之作,见人心之犹可正也。
  
  列国之变,极于吴、越。通吴以疲楚者,晋也。通越以挠吴者,楚也。《春秋》于是终焉。唐以南诏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诏。本朝以女真灭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将亡也,吾国又不监宣和,而用夹攻之策。不知《春秋》之义也。
  
  邢有狄难,已迁于夷仪,三国之师城邢。俾反其国都,故列三国称师,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蛮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缘陵使迁,故书诸侯而不列序。狄入卫,逾年,齐侯方城楚丘以处文公,故但书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书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随程氏云。
  
  齐桓之霸,自盟于幽,至会于淮,凡十有二会,而孔子称九合诸侯。刘氏《意林》曰:“始于幽,终于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车而已。庄十六年,九国盟于幽。二十七年,五国又盟于幽。僖元年,六国会于柽。二年,四国盟于贯。五年,八国会王世子于首止。七年,五国盟于宁母。八年,王人与七国会于洮。九年,宰周公与七国会于葵丘。十三年,七国会于咸。凡九合诸侯也。牡丘之盟,阳榖之会,淮之会,盖有兵车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会盟凡二十有一,独称九合,举衣裳之会尔。”《谷梁传》衣裳之会十有一,《论语疏》谓:不取北杏及阳榖为九。《史记》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其说不同。朱文公谓:九,《春秋传》作“纠”,展喜犒师之词云尔。李氏韶《世纪》云:“桓公会不迩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会畿内,盟子虎矣。桓公宁不得郑,不纳子华,惧其奖臣抑君;文公则为元咺执卫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谲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无传而著。”又曰:“《易》无达吉,《诗》无达诂,《春秋》无达例。”陆农师称之。又曰:“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攻媿谓: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决狱》,其书今不传,《太平御览》载二事。其一引《春秋》许止进药,其一引夫人归于齐。《通典》载一事,引《春秋》之义,父为子隐。应劭谓:仲舒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隋、唐志》:十卷。今仅见三事而已。御史中丞众议薛况之罪,孔季彦断梁人之狱,皆以《春秋》合于《经》谊。终军之诘徐偃,则论正而心刻矣。吕步舒使治淮南狱,穷验其事,盖仲舒弟子不知其师书者也。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张汤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是以《春秋》为司空城旦书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谨严,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汉儒之失。《盐铁论》文学曰:“吕步舒弄口而见戮。”
  
  刘原父深于《春秋》,然议郭后祔庙,引《春秋》“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当许其号而不许其礼。张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恶,所不忍道,而二《传》有非嫡之辞。敞议非是。”然则稽经议礼,难矣哉!
  
  桓以许田赂郑,宣以济西田赂齐,身为不义而以赂免。取宋郜鼎,纳莒仆宝玉,人欲横流,天理灭矣。末流之敝,货范鞅而昭公不入矣。窃宝弓而盗臣肆行矣。受女乐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来,知利而不知义矣。《孟子》是以有“不夺不餍”之戒。
  
  公如京师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师者五,其简如是,而朝聘于大国,史不绝书。尊卑之分不明,强弱之力是视。记《礼》者以鲁为有道之国,道焉在哉?
  
  卫人立晋,不称公子者,宣公淫乱,此狄入卫之兆也。居中国,去人伦,变华而狄,以灭其国。东徙渡河,终不复还旧封。《诗》以《鹑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于晋始立名之。
  
  书狄入卫,书楚子入陈,不忍诸夏见灭于夷狄,故称“入”焉。书吴入郢,楚昭出奔,犹有君也;申包胥求救,犹有臣也,故不言楚。书于越入吴,国无人焉,如升虚邑,故言吴。
  
  礼乐自天子出,而献六羽焉;非天子不制度,而税亩焉,故皆书曰“初”。《史记?表》于秦书“初立西畤”、“初租禾”、“初为赋”,取法乎《春秋》。
  
  陈同甫《春秋属辞》:公会戎于潜,公及戎盟于唐,曰:“圣人不与戎狄共中国,故中国不与戎狄共礼文。”齐侯使其弟年来聘,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曰:“诸侯以国事为家事,圣人以国事为王事。”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曰:“不能大复国于诸侯,则力不足以君国;不能公复国于诸侯,则义不足以有国。”公如齐纳币,大夫宗妇觌用币,曰:“父子之大义,不以夫妇而遂废;夫妇之常礼,不以强弱而有加。”郑伯逃归不盟,郑伯乞盟,曰:“去就不裁于大义,则举动无异于匹夫。”宋公会于盂,战于泓,曰:“与夷狄共中国者,必不能与夷狄争中国。”盟于翟泉,晋人、秦人围郑,曰:“锐于合诸侯者,必有时而惰;工于假大义者,必有时而拙。”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卫人侵狄,卫人及狄盟,曰:“避夷狄之兵,以见小国之无策;要夷狄之好,以见中国之无霸。”遂城虎牢,戍郑虎牢,曰:“公其险于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敌之策;归其险于一国,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城杞,城成周,曰:“大夫之于诸侯不自嫌,则列国之于王室何以辨?”其发明《经》旨,简而当。
  
  《晋语》司马侯曰:“羊舌肸习于《春秋》。”《楚语》申叔时曰:“教之《春秋》。”皆在孔子前,所谓《乘》、《梼杌》也。鲁之《春秋》,韩起所见,《公羊传》所云:“不修《春秋》也。”
  
  康节邵子学于李挺之,先视以陆淳《春秋》,欲以表仪《五经》。既可语《五经》大旨,则授《易》终焉。此学自《春秋》而始也。横渠张子谓:非理明义精,殆未可学。朱子谓:《春秋》乃学者最后事。此学至《春秋》而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