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汇录癸集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伙盗何登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二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钮东岩。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偷渡之王俨然等审拟治罪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十一日奉朱批:即有旨,钦此。
  前件于三月十六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杜健成。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为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纠伙行劫殴毙事主之首从各犯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十一日奉朱批:该部知道,余有旨。
  前件于三月十六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完,代办经承杜健成。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为拿获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抗逃投诚股头欧捷审明后恭请王命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十一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同日奉上谕:据奎林、万钟杰奏拿获抗逃投诚股头欧捷审明正法,并拿获偷渡出海之王俨然分别拟遣及枷满杖徒,又拿获纠伙行劫殴毙事主之黄笋等正法等摺,所办俱好。闽省积,习废弛,而台湾尤甚,以致匪徒滋事,劫盗频闻,不可不大加惩创。奎林等认真办理,严拏重惩,盗风可期渐戢,甚属可嘉。前已交部议叙,奎林着赏给提督职衔,万钟杰着赏给布政司职衔,以示奖励,奎林等益当感激奋勉,督饬所属实力整顿。如因奉有恩旨,遂尔意存自满,于海洋要区,日久生懈,朕必将伊等治罪,不能稍为宽宥也。钦此。
  前件于三月十六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完,代办经承杜健成。
  八七、吏部月终册
  乾隆五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内阁抄出二十一日奉上谕一道,闽浙总督伍拉纳筹议台湾事宜迟延议处等由。
  前件十一月初八日交本,十八日奉旨,鲁禹门。
  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台湾县拿获盗犯番吁台审拟治罪一摺,于十一月十九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行文完结。
  乾隆五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奏台湾酌议丈(垦)番地失察各官邀免一摺,于十月二十一日奉朱批:军机大臣会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送兵主稿查办,完结。
  八八、刑部月终册
  三十日内阁抄出闽督台湾事: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请免恤赏)。
  前件行文讫,已完结,单维新。
  (十二月)初六日奎林等奏拿获偷渡人犯一摺,奉朱批:该部议奏。
  前件行文讫,已完。
  八九、吏部月终册
  乾隆五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准刑部咨本部具奏闽浙总督伍奏前任台湾县仇赋苹缉盗差票不销以致捕役洪定等诈赃诬良议处一摺,于十二月十七日奉旨意一道。
  前件于二月初四日交本,十二日奉旨,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正月二十七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嘉义县拿获盗犯林湿抢拒捕役谋死冯搭审拟正法一摺,于正月二十四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前件行文完结,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正月二十七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嘉义县拿获逸盗钟福审拟正法一摺,于正月二十四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行文完结,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初十日,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奏台湾应追得受陋规无力完缴各员令上司及承督追各官摊赔一摺,于二月初七日奉朱批: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行文完结,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一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嘉义县帮□萧秀私雕假印审拟治罪一摺,于二月初七日奉朱批: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送刑部查办,完结,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一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彰化等县拿获张标等复兴天地会审明正法一摺,于二月初七日奉朱批:所办可嘉,即有旨谕,钦此。
  前件行文完结,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七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行劫庐□景盗犯陈妙等审拟治罪一摺,于二月十五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行文完结,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七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等奏嘉义县拿获徐祥伯等械斗审拟治罪一摺,于二月十五日奉朱批:该部核拟速奏,钦此。
  前件送刑部查办,完结,鲁禹门。
  九○、刑部月终册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逸盗钟福等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于二十六日抄出到部,本部改咨行文讫,经承杜晓。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续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逸盗张受昌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于二十六日抄出到部,本部改咨行文讫,经承杜晓。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谋杀捕役凶犯林湿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奉旨:知道了,钦此。
  前件于二十六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杜晓。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钦奉事:内阁抄出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初七日奉上谕:奎林等奏风闻彰化县南投地方有匪徒结会之事,台湾府知府杨廷理即饬妥人前往密饬该营县一体查拿,陆续拏获张标等三十六名犯,询系张标籍隶漳州,与泉人不睦,思欲结会防备泉人,与谢志等纠人复兴天地会,相约有难大家帮助,应请将张标等二十八名照谋叛例拟斩,已经正法,林三元等八犯从重发黑龙江为奴,逸犯谢志等十三犯现饬严拿等语。天地会名目,系逆匪林爽文纠约拜盟,聚众滋事,自剿平逆匪后,严行查禁,甫及数年,张标、谢志胆敢潜谋纠结,以复兴□□会为名,钻刀设誓,暗立记条,不法已极。闽省民俗最为剽□,□台湾远隔重洋,结会械斗之风尤甚。今张标等兴复逆匪会名,实堪痛恨,若不严加惩办,何以安良善而靖地方?所有此案听从纠邀未经结会之林三元等八犯,亦未便仅拟发遣,致滋轻纵,着该部从重定以绞候。其另摺所奏盗犯翁希案内知情买赃之陈隆盛一犯,又县吏萧秀私雕假印一案,均着该部从重定拟具奏。嗣后并交刑部存记,遇有台湾地方结会拜盟等案,似此情节重大者,均着加等治罪。至奎林、万钟杰访拿要犯,实属可嘉,着交部议叙。杨廷理于此等案件,预行派人密查后驰赴该处,督同营县严拿,缉获多犯,亦属认真出力,着加恩赏给道衔,用示奖励。所有逸犯谢志等十三名,尚未就获,谢志与张标商同结会,起意兴复天地会名目,尤为可恶,断不可任其漏网。着奎林等督同杨廷理将各犯严密查拿务获,从重办理,以示惩创,钦此。
  前件于初八日抄出到部,本部改咨行文讫,经承杜晓。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县吏私雕假印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嘉义县详报县吏萧秀私雕假印审拟治罪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初七日奉朱批: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于初十日抄出到部,本部于十一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杜晓。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天地会匪张标等各犯审明分别正法定拟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初七日奉朱批:所办可嘉,即有旨谕,钦此。
  前件于初十日抄出到部,本部于十一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杜晓。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审明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嘉义县民沈川等械斗殴毙徐祥伯等二命审拟治罪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奉朱批:该部核拟速奏,钦此。
  前件二月二十七日抄出到部。二月十五日经军机大臣处交出到部,本部于二月十六日奏,本日奉旨:沈秀着即处绞,余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茅占薇。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逆犯邓讲正法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于十七日抄出到部,本部改咨行文讫,经承杜晓。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盗犯许石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十五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二月十七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茅占薇。
  九一、户部月终册
  福建司一件台湾等事:内阁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奏修造战船三十一只、分作两年修造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初七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于本月十一日抄出到部。
  前件业已行文讫,并移会在案,已完,经承沈士希。
  九二、刑部月终册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续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续获彰化县天地会匪张标等案内逸犯谢志等正法定拟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三月初六日奉朱批: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于三月初八日抄出到部,本部于十二日发报具奏,十三日奉旨: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钱聚文。
  九三、刑部月终册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续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续获倡立游会案内逸犯林快治罪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奉朱批:该部速议具奏,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九日抄出到部。先于三月二十七日军机处交出到部,本部于二十八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经承茅占薇。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审拟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陈月谋杀蔡畴治罪一摺,乾隆五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奉朱批:三法司核拟速奏,钦此。
  前件三月二十九日内阁抄出到部。先于三月二十七日军机处交出到部,本部于二十八日具奏,奉旨:陈月着即处斩,余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茅占薇。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拿获偷渡船只舵水蔡牙等审拟一摺,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十八日奉旨: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四月二十日内阁抄出到部。先于四月十八日军机处交出,本部于十九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俞承卿。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纠众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纠众械斗丁远等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十八日奉朱批:该部核拟速奏,钦此。
  前件四月二十日内阁抄出到部,先于四月十八日军机处交出,本部于十九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俞承卿。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审拟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黄治霸占海坪持械将黄成等砍伤审拟一摺,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十八日奉朱批:三法司核拟速奏,钦此。
  前件四月二十日内阁抄出到部。先于四月十八日军机处交出到部,本部于十九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茅占薇。
  九四、吏部月终册
  乾隆五十六年七月初七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理番同知金棨失察家人书役索诈船户番银交部察议一摺,于七月初四日奉旨:军机大臣会同行在法司核拟速奏,钦此。
  前件送刑部查办,完结,鲁禹门。
  九五、吏部月终册
  乾隆五十六年九月初五日,内阁抄出初三日奉上谕一道(奎林等奏淡水同知袁秉义等拿获盗犯蔡九等议叙由)。
  前件于九月二十五日交本,十月初四日奉旨,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初九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彰化县拿获郑智等揽客偷渡失察出口职名详参一摺,于九月初五日奉朱批: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送刑部查办,完结,鲁禹门。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等奏彰化县刘文誊被抢砍伤限内全行获犯疏防职名免参一摺,于十月十六日奉旨: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行文完结,鲁禹门。
  九六、吏部月终注销册
  一件,闽浙总督觉罗伍等奏候补令徐英补凤山令一摺,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奉朱批:着照所请行,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十月二十五日行文讫,经承寿遐龄。
  九七、刑部月终册
  福建司一件续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哈等奏续获容留凶盗代卖赃牛之逸犯陈焕审明定拟一摺,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初七日奉朱批: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闰四月初十日抄出到部,本部于闰四月十六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行文讫,经承钱聚文。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续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哈等奏续获逸盗黄提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初七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闰四月初十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钱聚文。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审明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哈等奏卢三等轮奸张氏审明正法一摺,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初七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前件闰四月初十日抄出到部,改咨行文讫,经承茅占薇。
  九八、刑部督催所造送内阁注销满汉清册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拏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哈等奏拏获劫牛首伙盗犯陈妈伯等并砍伤事主审拟治罪一摺,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奉朱批:该部议奏,钦此。
  前件八月二十七日抄出到部,九月初六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经承钱聚文。
  福建司(单汉字)一件拿获等事: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哈等奏拿获谋殴毙命之凶徒钟运等分别从重定拟一摺,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奉朱批:该部核拟速奏,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