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后魏书》:“刘芳表云:‘太和二十年立四门博士,于四门置学。按:《礼记》云天子设四学。郑玄《注》:周四郊之虞庠也。今以其辽远,故置于四门。请移与太学同处。’从之。”《后魏百官志》:“四门博士,第九品。”北齐置二十人,正九品上。后周阙。隋置五人,从八品上。皇朝减置三人,加正七品上。)助教三人,从八品上。(北齐国子寺有四门助教二十人。修初置四门助教五人,从九品下。皇朝因置三人。)四门博士掌教文武官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礼记王制》曰:“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隋书志》曰:“旧国子学处士以贵贱,梁武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取寒门俊才,不拘员数。”即今之俊士也。)分经同太学。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同国子博士之法。助教已下,掌同国子。
  直讲四人。(皇朝初置,无员数;长安四年,始定为四员。俸禄、赐会,同直官例。)直讲掌佐博士、助教之职,专以经术讲授而已。
  大成十人。(皇朝置。取贡举及第人,考功简聪明者,试书日诵得一千言,并口试、策试所习业等十条通七,然后补充,仍授散官,俸禄、赐会同直官例给。初置二十人,开元二十年减十人。)大成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登第者加一阶放选,其不第则习业如初。每三年一试。若九年无成,则免大成,从常调。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晋百官志:“廷尉官属有律博士员。”《晋刑法志》曰:“卫觊奏请置律学博士,转相教授。”东晋、宋、齐并同。梁天监四年,廷尉官属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第三班。隙律博士秩六百石,品第八。后魏初,律博士第六品中;太和二十二年,为第九品上。北齐大理寺官属有律博士四人,第九品上。隋大理寺官属有律博士八人,正九品上。皇朝省置一人,移属国学。)助教一人,从九品上。(皇朝置之。)律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助教掌佐博士之职,如三馆助教之法。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代本》:“苍颉作书。”《周礼》:“保氏教以六艺,其五曰‘六书’。”郑司农云:“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古谓之小学。《汉书食货志》曰:“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晋卫恒《字势》曰:“昔黄帝有沮诵、苍颉,始作书契,盖睹鸟迹以兴思也。秦坏古文。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害,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王莽时,甄丰校文字,复有六书:一曰古文,二曰奇字,三曰篆书,四曰佐书,五曰缪篆,六曰鸟书。”自汉已来,不见其职。隋置书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皇朝加置二人。)书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亦兼习之。石经三体书限三年业成,《说文》二年,《字林》一年。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
  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代本》:“隶首造数。”《周礼》:“保氏教以六艺,其六曰‘九数’。”即《九章》也:一曰方田,二曰粟米,三曰差分,四曰少广,五曰商功,六曰均输,七曰方程,八曰赢不足,九曰旁要。《汉书律历志》曰:“数者,一、十、百、千、万,所以数事物也。小学是则,职在太史,义和掌之。”魏、晋已来,多在史官,不列于国学。隋置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皇朝增置二人。)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十有五人,习《缀术》、《缉古》十有五人;其记遗三等数亦兼习之。《孙子》、《五曹》共限一年业成,《九章》、《海岛》共三年,《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年,《周髀》、《五经》共一年,《缀术》四年,《缉古》三年。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

  ●卷二十二 少府军器监
  少府监
  监一人 少监二人 丞四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二十七人 史十七人
  计史三人 亭长八人 掌固六人
  中尚署
  令一人 丞四人 府九人 史十八人 监作四人 典事四人 掌固四人
  左尚署
  令一人 丞五人 府七人 史二十人 监作六人 典事十八人 掌固十四人
  右尚署
  令一人 丞四人 府七人 史二十人 监作六人 典事三人 掌固十人
  织染署
  令一人 丞二人 府六人 史十四人 监作六人 典事十一人 掌固五人
  掌冶署
  令一人 丞二人 府六人 史十二人 监作二人 典事二十三人 掌固四人
  诸冶监
  每冶监各一人 丞各一人 录事各一人 府各一人 史各二人 监作四人 典事二人 掌固四人
  北都军器监
  监一人 少监一人 丞二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十人 史十八人 典事四人 亭长二人 掌固四人
  甲坊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二人 史五人 监作二人 典事二人
  弩坊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二人 史五人 监作二人 典事二人
  诸铸钱监
  监各一人 副监各一人 丞各一人 监事各一人 录事各一人 府各三人 史各四人 典事各五人
  诸互市监
  每市监一人 丞各一人 录事各一人 府各二人 史各四人 价人各四人 掌固八人
  少府监:监一人,从三品;(《汉书百官表》云:“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有六丞。其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 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 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 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 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少府者,天子之私府,所以供奉之职皆在焉。王莽改曰共工。后汉复为少府,其尚书、侍中、符节皆属焉,余职多所并省。《汉官解诂》云:“少府主供养,陂池、禁钱,服御、口实,掖庭、中宫。”魏因之。晋置功曹、主簿、五官等员;少府,银章、青绶,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品第三,统材官校尉、中 左 右三尚方、中黄 左 右藏、左校、甄官、平准、奚官等令,左校坊、邺中黄 左 右藏、油官等丞。及过江,唯置一尚方,又省御府。至哀帝时,桓温表省少府,以并于丹阳尹。孝武复置。宋少府领左,右尚方、御府、东冶、南冶、平准等令、丞。齐又加以领左、右尚锻署。梁以少府为夏卿,统材官将军、左 中 右尚方、甄官、平水、南塘、邸税库、东 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柴署等令、丞,班第十一,品从第四。陈因之。后魏少府、宗正、太仆、廷尉、司农、鸿胪为六次卿,第二品上;太和末,改少府为太府。北齐不置少府,其左 中 右三尚方、司染、诸冶及细作、甄官等署并隶太府寺。至隋炀帝大业五年,始分太府为少府监,置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一人,从四品;丞二人;统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其后又改监为令,少监为少令,并司织、司染为织染署,废铠甲、弓弩二署。皇朝因为监。龙朔二年改为内府监,咸亨元年复为少府监。光宅元年改为尚方监,神龙元年复旧。开元初,分甲铠、弓弩别置军器监;十一年省军器监,其作并归少府;寻又于北都置军器监。)少监二人,从四品下。(隋炀帝置少卿一人,从第四品,皇朝因置二人。龙朔、咸亨、光宅、神龙并随监改复。)少府监之职,掌百工位巧之政令,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属,庀其工徒,谨其缮作;少监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率其属以供焉。
  丞四人,从六品下;(汉置丞六人,比千石。后汉置一人,以明法补。魏、晋因之。宋、齐、粱、陈皆一人,梁班第四。后魏少府丞一人,从五品中。隋炀帝分太府寺置少府监,置丞二人。皇朝加至六人。龙朔、咸亨、光宅、神龙并随监改复。开元二十三年减一人。)主簿二人,从七品下;(晋令:“少府置主簿二人。”宋、齐因之。梁主簿七班之中第三。隋炀帝置主簿一人,皇朝加置四人。龙朔、咸亨、光宅、神龙并随监改复,开元二十三年减二人。)录事二人,从九品上。丞掌判监事。凡五署所修之物须金石、齿革、羽毛、竹木而成者,则上尚书省,尚书省下所由司以供给焉。凡五署之所入于库物,各以名数并其州土所生以籍之,季终则上于所由,其副留于监;有出给者,则随注所供而印署之。凡教诸杂作,计其功之众寡与其难易而均平之,功多而鸡者限四年、三年成,其次二年,最少四十日,作为等差,而均其劳逸焉。(凡教诸杂作工,业金、银、铜、铁铸、钅写、凿、镂、错、镞所谓工夫者,限四年成;以外限三年成;平慢者,限二年成。诸杂作有一年半者,有一年者,有九月者,有三月者,有五十日者,有四十日者。)主簿掌勾检稽失。凡财物之出纳,工人之缮造,簿帐之除附,各有程期;不如期者,举而按之。录事掌受事发辰。
  中尚署:令一人,从六品上;(汉少府属官有尚方令、丞。后汉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及宝玉作器。和帝时,蔡伦为尚方令,作秘剑,皆有龙泉、太阿之目;及诸器械,靡不牢固。其后分为中、左、右三尚方。魏氏因之。晋过江左,唯置一尚方,哀帝以隶丹阳尹,孝武帝复旧。晋代掌造军器。宋高祖践阼,以相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令、丞各一人。孝武帝改右尚方曰御府,又置中署,隶右尚方。齐置左、右尚方令 丞各一人。梁置左、中、右尚方三令、丞,其令并从九品;其后废中尚方,唯存左,右而已。陈因之。北齐太府寺管左、中、右三尚方。隋开皇中,有内、左、右三尚方署,犹属太府寺。内尚方令二人,正八品下,掌诸织作。炀帝分属少府。皇朝因置二人,省“方”字,但曰中尚、左尚、右尚。开元十八年省一人,升为从六品上。)丞四人,从八品下;(汉、魏已来皆随署省置。后汉丞一人,四百石。魏、晋、来、齐皆随署改易。梁位在七班之下,为三品勋位。隋置丞四人,正九品下。皇朝因之。开元中升其品。)监作四人,从九品下。中尚署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凡冬至祀昊天上帝以苍璧,孟春祈谷、孟夏雩祀、季秋明堂祀并以四圭有邸,夏至祭皇地只以黄琮,祀日、月以圭邸,祀东方青帝以青圭,南方赤帝以赤璋,西方白帝以驺虞,北方黑帝以玄璜,中央黄帝以黄琮,祭神州及岳、镇、海、渎、大社、大稷皆以两圭有邸。)及岁时乘舆器玩,中宫服饰,雕文错彩,珍丽之制,皆供焉;丞为之贰。(每年二月二日,进镂牙尺及木画紫檀尺;寒食,进毯,兼杂彩鸡子;五月五日,进百索绶带;夏至,进雷车;七月七日,进七孔金细针;十五日,进盂兰盆;腊日,进口脂、衣香囊。每月进笔及衣杵。琴 瑟 琵琶弦、金 银纸,须则进之,不恒其数也。)其所用金木、齿革、羽毛之属。任所出州土以时而供送焉。(其紫檀、榈木、檀香、象牙、翡翠毛、黄婴毛、青虫真珠、紫矿、水银出广州及安南,赤皮、瑟瑟、赤圭、琥珀、白玉、碧玉、金刚钻、盆灌、石、胡桐律、大鹏砂出波斯及凉州、麝香出兰州,铜钵铜出代州,赤生铜出铜源监也。)
  左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后汉末,分尚方为三:中、左、右。魏、晋因之。晋过江,唯尚方而已。宋、齐、梁、陈有左、右尚方。晋、宋已来并四百石,梁班第一,从九品。北齐太府寺左、中、右尚方。隋开皇中,三尚方并属太府寺,左尚令三人,掌造车辇、伞扇、槊、弓箭、弩戟、器仗、刀镞、胶漆、竹木、骨角、画素、刻镂、蜡烛等。皇朝置一人,开元十八年为正七品下。)丞五人,从八品下;(前 后汉、魏、晋、宋、齐、梁、陈皆随署置省。《梁选簿》:“左尚丞为三品勋位。”隋左尚方丞八人,正九品下。皇朝置五人,开元十八年为从八品下。)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左尚署令掌供天子之五辂、五副、七辇、三举、十有二车,大小方圆华盖一百五十有六,诸翟尾及大小伞翰,辨其名数而颁其制度;丞为之贰。凡皇太后、皇后、内命妇之重翟、厌翟、翟车、安车、四望、金根等车,皇太子之金辂、轺车、四望车,王公已下象辂、革辂、木辂、轺车,公主、王妃、外命妇一品厌翟车,二品、三品犊车,其制各有差。其用金帛、胶漆、材竹之属,所出方土以时支送。(漆出金州,竹出司竹监,松出岚、胜州,文柏出陇州,梓楸出京兆府,紫檀出广州,黄杨出荆州。)
  右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后汉分尚方为三:中、左、右。魏、晋因之。晋过江,唯尚方而已。宋、齐、梁、陈有左、右尚方。北齐亦有三尚方。隋左、右尚方属太府寺,令三人,正八品下;炀帝始改隶少府焉。皇朝因置令二人,掌造甲胄、具装、刀、斧、钺及皮毛杂作、胶墨、纸笔、荐席等事。开元十八年省一人,升为正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汉、魏已来,与左尚方同。隋右尚方丞六人,皇朝置四人,开元十八年为从八品下。)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右尚署令掌供天子十有二闲马之鞍辔,(每岁,京兆、河南制革、理材、烁金以为之,送之于署,令工人增饰而进焉。)及五品三部之帐,备其材革,而修其制度;丞为之贰。凡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之物,靡不毕供。其用绫绢、金铁、毛革等,所出方土以时支送。(白马尾,白牦牛尾出陇右诸州,翟尾、孔雀尾、白鹭鲜出安南、江东,貂皮出诸军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