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此段《实录》所书,专为王钦若言。今用司马光《纪闻》及钦若新传修入。
  景德元年闰九月,契丹入寇。先是,寇准已决亲征之策,参知政事王钦若密言于上,请幸金陵;佥书枢密院事陈尧叟请幸成都。上复以问准。时钦若、尧叟在旁,准心知钦若江南人,故请南幸;尧叟蜀人,故请西幸,乃阳为不知,曰:『谁为陛下画此策者,罪可斩也,今天子神武而将帅协和,若大驾亲征,彼自当遁去。不然,则出奇以挠其谋,坚守以老其众。劳逸之势,我得胜算矣。奈何欲委弃庙社,远之楚蜀耶?』上乃止。二人由是怨准。钦若多智,准惧其妄有关说,疑沮大事,图所以去之。会上欲择大臣使镇大名,准因言钦若可任,钦若亦自请行。乙亥,以钦若判天雄军府兼都部署、提举河北转运司。十二月戊戌,车驾至自澶州。二年正月甲寅,工部侍郎、参知政事王钦若自天雄军来朝。己巳,钦若加阶邑实封,中谢,又赐袭衣、金带、鞍马。
  四月,钦若素与准不协,还自天雄,再表求罢,继以面请。上敦谕不能夺,乃置资政殿学士,以钦若为之,仍迁刑部侍郎。中书定其班在翰林学士之下、侍读学士之上。
  三年二月,契丹既和,朝廷无事。寇准颇矜其功,虽上亦以自得也,待准极厚。王钦若深害之。一日会朝,准先退,上目送准,钦若因进曰:『陛下敬畏寇准,为其有社稷功耶?』上曰:『然。』钦若曰:『臣不意陛下出此言。澶渊之役,陛下不以为耻,而谓准有社稷功,何也?』上愕然曰:『何故?』钦若曰:『城下之盟,虽春秋时小国犹耻之。今以万乘之贵,而为澶渊之举,是盟于城下也,其何耻如之?』上愀然不能答。初,议欲亲征未决,或以问准,准曰:『直有热血相泼耳!』于是谗者谓准无爱君之心,且曰:『陛下闻博乎?博者输钱欲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上顾准稍衰。戊戌,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平章事寇准罢为刑部尚书。以尚书左丞、参知政事王旦为工部尚书、平章事。旦入谢便坐,上谓曰:『寇准以国家爵赏过求虚誉,无大臣体,罢其重柄,庶保终吉也。』既而命准出知陕州。将行,又遣近臣传旨戒约。
  准知陕州实在三月庚申,今并书之。
  封禅天书(见《封泰山》),七月,忠武节度使高琼卧疾。上欲临幸其第,知枢密院王钦若恨琼附寇准,且沮准澶渊之功,因言:『琼虽久掌禁兵,备宿卫,然未尝有破敌功。凡车驾临问,所以宠待勋臣,施之于琼,恐无以示甄别。』乃止。
  王钦若恨琼附准,此据王珪所作神道碑。本传云:宰相止上问疾。按:钦若此时未为宰相,传误矣。或当时史官阴为钦若讳也。
  上以李溥、林特、刘承珪等所折衷新法犹恐未尽其要,命枢密直学士李濬、刘综、知杂御史王济与三司同取旧法,较其利害。时新法方行,商人颇惑,不敢以时货易。然榷务所纳金帛,其数已多于前岁矣。庚申,特、承珪请罢比较,仍乞不议酬赏。从之。
  四年九月,丁谓、林特以王济等较茶法持论多忤,因与王钦若迭诋訾之。辛巳,济以工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改工部郎中,出知杭州。
  十二月乙未,王钦若等编修《君臣事迹》。钦若为人倾巧,所修书或当上意,褒赏所及,钦若即自名表首以谢。或谬误有所谴问,则戒书吏,称杨亿以下所为以对。同僚皆嫉之,使陈越寝如尸以为钦若,石中立作钦若妻哭其旁,余人歌虞殡于前。钦若闻之密奏,将尽绌责,王旦持之得寝。亿在馆中,钦若或继至,必避出,他所亦然。钦若出知杭州,举朝皆有诗,独亿不作。钦若辞日具奏,诏谕亿令作诗,竟迁延不送。
  此据江休复《杂志》附见。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国史院进所修《太祖纪》。上录《纪》中义例未当者二十余条,谓王旦、王钦若等曰:『如以钟鼓楼而为漏室,窑务为甄宫,岂若直指其名也?宜改正之。』钦若曰:『此盖晁迥、杨亿所修。』上曰:『卿尝参之耶?』旦曰:『朝廷撰集大典,并当悉心,务令广备,初无彼此之别也。』因诏每卷自令先奏草本,编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看详,皆具载其名。
  五年九月戊子,参知政事、刑部侍郎赵安仁罢为兵部尚书。安仁小心谨畏,处事审详,特留意于刑名。内外书诏关要切者,必归安仁裁损之。先是,上议立皇后,安仁谓刘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人出于相门。上虽不乐,然察其中正,不罪也。它日,与王钦若从容论方今大臣谁最为长者。钦若欲排安仁,乃誉之曰:『无若赵安仁。』上曰:『何以言之?』钦若曰:『安仁昔为故相沈义伦所知,至今不忘旧德,常欲报之。』上默然,始有意斥安仁矣。三司使、礼部侍郎丁谓为户部侍郎、参知政事。初,翰林学士李宗谔与王旦善,旦欲引宗谔参知政事,尝以告王钦若,钦若唯唯。旦曰:『当白上。』宗谔家贫,禄廪不足以给婚嫁,旦前后资借甚多。钦若知之。故事,参知政事谢日,所赐之物几三千缗。钦若因密奏宗谔负王旦私钱不能偿,旦欲引宗谔参知政事,得赐物以偿己债,非为国择贤也。明日,旦果以宗谔名闻,上变色不许。及赵安仁罢,谓时奉诏谒亳州太清官,犹未还,即命谓代之,盖钦若所荐云。钦若与刘承珪、陈彭年、林待及谓等交通,踪迹诡异,时论谓之『五鬼』。己丑,以盐铁副使、右谏议大夫林特权三司使。癸巳,翰林学士杨亿刚介寡合,在书局,唯与李维、路振、刁衎、陈越、刘筠等善。当时文士多赖其品题,或被贬议者,退多怨诽。钦若骤贵,亿素薄其为人,钦若衔之。陈彭年方以文史售进,忌亿名出己右,相与毁訾于上。上素重亿,未始听也。
  六年六月,议立皇后刘氏。亿不欲草制,更命他学士,以是频忤旨,恩礼犹不衰。王钦若、陈彭年深害之,益加毁谗,上意稍怠。亿尝入直,忽被召至禁中。既见赐坐,从容顾问,徐出文藁数箧以示亿,曰:『卿识朕书迹乎?此皆朕自起草,未尝命臣下代作。』亿皇恐不知所对,顿首再拜趋出,知谗者之言得行,即谋退遁。亿有别墅在阳翟,亿母往视之,会得疾。亿遂留谒告榜子与孔目吏,中夕奔去。壬申,以右谏议大夫、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为翰林学士。
  七年六月乙亥,枢密使王钦若罢为吏部尚书,陈尧叟为户部尚书,副使马知节为颍州防御使。钦若性倾巧,敢为矫诞。知节薄其为人,未尝诡随。上尝以《喜雪》诗赐近臣,而误用旁韵。王旦欲白于上,钦若曰:『天子诗,岂当以礼部格校之?』旦遂止。钦若退,遽密以闻。已而上谕二府曰:『前所赐诗,非钦若,几为众笑。』旦唯唯。知节具斥其奸状,上亦不罪也。钦若每奏事,或怀数奏,但出其一二,其余皆匿之。既退,则以己意称上旨行之。知节尝于上前顾钦若曰:『怀中奏何不尽出?』钦若宠顾方深,知节愈不为之下,争于上前者数矣。及是,王怀信等上平清井监蛮功。枢密院议行赏,钦若、尧叟请转一资,知节云:『边臣久无立功者,请重赏以激其余。』议久不决。上促之,知节忿恚,因面讦钦若之短,既而不暇奏禀,即超授怀信等官。上怒,谓向敏中等曰:『钦若等议赏典,不具劄子,亦不具进卷,便直劄送中书,与怀信供备库副使。始则稽留下行,终又擅自超擢,敢以爵赏之柄高下为己任。近位如此,朕须束手也!』又曰:『钦若等乖异,常不和,事无大小,动辄争竞。朕于臣下,止可如此耳。其如事君之礼,人所具瞻何?』于是三人者俱罢。
  八年四月壬戌,钦若复为枢密使、同平章事。
  天禧元年八月庚午,以枢密使、同平章事王钦若为右仆射、平章事。先是,上欲相钦若,王旦曰:『钦若遭逢陛下恩礼之厚,乞令在枢密院,两府任用亦均。臣见祖宗朝,未尝使南方人当国。虽古称立贤无方,然必贤士乃可。臣位居元宰,不敢阻抑人,此亦公议也。』上遂止。及旦罢,上卒相钦若。钦若常语人曰:『为王子明故,使我作相晚却十年!』
  九月癸卯,给事中、参知政事王曾罢为礼部侍郎。初,曾以会灵观使让王钦若(见《崇奉五岳》),上意不怿。及钦若为相,因欲排异己者,数谗之。会曾市贺皇后家旧第,其家未迁,而曾令人辇土置其门。贺氏入诉禁中。明日,上以语钦若,遂罢曾政事。
  十一月庚申,日南至。先是,太常礼院言:『宰相出殡,当辍视朝。王旦以是日葬,望准礼例。』中书言其日皇帝已有诏不受朝贺,遂不下辍朝之命。议者谓其日当罢百官拜表之礼,时王钦若与旦不协,故抑之。
  十二月甲戌,以枢密直学士、刑部侍郎李士衡为三司使。士衡方进用,王钦若害之,欲言而未有路。会上论时文之弊,钦若因言:『路振文人也,然不识体。』上曰:『何也?』曰:『士衡父诛死,而振为赠告,乃曰「世有显人」。』上颔之,士衡以故不大用。
  二年十一月,屯田员外郎、判度支勾院任布责监邓州酒税(见《祥源观》)。
  十二月。工部侍郎、参知政事张知白与宰相王钦若议论多相失,因称疾辞位。丙午,罢为刑部侍郎、翰林学士、知天雄军。上赋诗饯之。
  三年六月甲午,左仆射、平章事王钦若罢为太子太保。时钦若恩遇浸衰,人有言其受金者,钦若于上前自辨,乞下御史台覆实。上不悦,曰:『国家置御史台,固欲为人辨虚实耳?』钦若皇恐,因求出藩。会商州捕得道士谯文易畜禁书,能以术使六丁、六甲神,自言尝出入钦若家。得钦若所遗诗及书。上以问钦若,谢不省,遂罢相。制词以均劳之意,从优礼云。寻命判杭州。
  《实录》云:初,周怀正以上崇禋祀,遂与妖人朱能辈伪造灵命,冀图恩宠,且日进药饵。钦若屡言其妄,复密陈规谏。怀正惧得罪,因共诬诋,备言捕获金商州道士谯文易畜禁书,有神术。钦若素识之,上不复辨诘,始有是命。盖当时史官见钦若复相,故阴为之辞,其实不然也。今削去。受金覆实事,据《记闻》载苏颂子容语,此必不妄,今从之。
  初,王钦若尝自言过圃田,夜起视天中,有赤文成紫微字。后使蜀,在褒城道中遇异人,告以他日位至宰相。既去,视其字,则唐司徒裴度也。及贵,遂好神仙之事,常用道家科仪坛场以礼神,朱书『紫微』二字陈于坛上。后又言度坟在郑州,祠宇毁坏,欲自以家财完葺。诏可,仍录度孙坦为郑州助教。钦若又请以新庙编入祀典,从之,仍作文著其事,凡天文及诸词祭,皆钦若发之。虽以济其邪佞,亦其素所蓄积者然也。
  八月,太子太保、判杭州王钦若自以备位东宫,请入朝。甲申,召之。
  九月壬申,王钦若来朝,令入赴内殿起居。
  十月壬辰,以太子太保王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仍令日赴资善堂,侍皇太子讲读。
  十二月己丑,王钦若为司空,职任如故。丁酉,以资政殿大学士、司空王钦若为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见《丁谓事迹》)。
五年十一月戊子,责授司农卿、分司南京(见《丁谓事迹》)。

校勘记
[1]甚溥 原本作『甚博』,据《长编》卷七十六改。
[2]戏弁 原本『弁』字作墨丁,据《长编》卷七十六补。
[3]太常卿 原本作『太常□卿』,其墨丁据《长编》卷九十六、《宋史》卷二八一《寇准传》删。
[4]其子纮 《宋史》卷三○五《杨亿传》同。《长编》卷九十六作『其子铉』。
[5]团练副使 原本脱『副』字,据《长编》卷五十一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二十三
真宗皇帝

丁谓事迹
  天禧三年正月丙戌,知江宁府丁谓言:『启承天节道场,甘露降。』仍献五言诗。有诏褒答,有和诗赐焉。
  四月丁酉,知江宁府丁谓言:『中使雷允恭诣茅山投进金龙玉简,设醮次,七鹤翔于坛上。』上作书赐谓。
  六月戊子,保信军节度使丁谓自江宁来朝,召之也。戊戌,以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寇准为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平章事,保信节度使丁谓为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故事,节度使除拜当降麻,翰林学士盛度以为参知政事当属外制,遂命知制诰宋绶草辞,谓甚恨焉。谓在中书,事准谨甚。常会食,羹污准须,谓起徐拂之。准笑曰:『参政国之大臣,乃为长官拂须耶?』谓甚愧之,由是倾诬始萌矣。丁未,以同玉清昭应宫副使、吏部侍郎林特为尚书左丞、玉清昭应宫副使。特性邪险,善附会,故丁谓始终善特,亟引用之。
  四年六月丙申,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寇准为太子太传、莱国公。先是,准为枢密使,曹利用副之。准素轻利用,议事有不合者,准辄曰:『君一匹夫耳,岂解此国家大体耶?』利用由是衔之,而丁谓以拂须亦恨准。及同为枢密使,遂合谋欲排准。翰林学士钱惟演见谓权盛,附离之,与讲姻好,而惟演女弟实为马军都虞候刘美妻。时上不豫,艰于语言,政事多中宫所决。谓等交通诡秘,其党日固,故刘氏宗人横于蜀,夺民盐井。上以皇后故,欲舍其罪,准必请行法,重失皇后意,谓等因媒孽之。准尝独请,间曰:『皇太子人望所属,愿陛下思宗庙之重,传以神器,以固万世基本。丁谓佞人也,不可以辅少主。愿择方正大臣为羽翼。』上然之。
  正传云:丁谓、钱惟演,佞人也,不可辅少主。按此时惟演但为翰林学士,不当便与丁谓同日而语。附传亦不载惟演,恐正传误增,今不取。张唐英《仁宗政要》又载准言丁谓持才挟奸,曹利用恃权使气。恐唐英所载亦不得实。利用恃权使气当在太后垂帘时,今犹未也。陈绎《拜罢录》说止称丁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