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目录
- 崇文总目
崇文总目
晋书金穴钞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史通二十卷 刘知几撰。
史通析微十卷 柳灿撰。
史例三卷 刘餗撰。
正史杂论十卷。
原叙,周礼、天子诸侯皆有史官,晋之乘,楚之梼杌,考其纪事,为法不同,至于周衰,七国交侵,各尊其主,是非多异,寻亦磨(释按,一作本靡。)灭,其存无几,若乃史官失职,畏怯回隐,则游谈处士,亦必各记其说,以伸所怀,然自司马迁之多间,当其作史记,必上采帝系世本、旁及战国荀卿所录、以成其书,则诸家之说,可不备存乎。(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三。〕
伪史类
共二十七部,计三百二十六卷。
〔绎按:今核计实三百一十九卷。〕
华阳国志十五卷 常琚撰。
〔绎按:旧唐志、三卷,唐志十三卷,通考、宋志并十二卷。
又按:玉海云,华阳国志、隋志、霸史、崇文目同。〕
家王故事一卷 钱惟演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吴越备史十五卷 范坰、林禹撰。
〔绎按:通考九卷。〕
前蜀王氏纪事二卷 毛文锡撰。
〔绎按:书录解题、无王氏二字。〕
前蜀书四十卷 李昊等撰。
〔绎按:旧本脱书字,今校增。〕
后蜀孟氏后主实录八十卷 李昊等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脱后字,今校增。〕
伪蜀孟氏先主实录三十卷 李昊撰。
淝上英雄小录二卷 信都镐撰。
〔绎按:宋志三卷。〕
邗沟要略九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
吴录二十卷 徐铉等撰。
〔绎按:唐志作三十卷,张勃撰。〕
吴将佐录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江南录十卷 徐铉、汤悦等撰。
〔绎按:书录解题云,悦即殷崇义,避宣祖讳及太宗旧名,并姓改焉。〕
高皇帝过江事实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
〔绎按:宋志作高宗皇帝,亦不著撰人。〕
湖湘马氏故事二十卷 曹衍撰。
闽中实录十卷 蒋文怿撰。
闽王审知传一卷 陈致雍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后蜀孟氏纪事三卷 董淳撰。
〔绎按:通志略、二卷。〕
南纪国图一卷
文场内举人仪则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
伪吴杨氏本纪六卷 陈濬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刘氏兴亡论一卷 胡宾王撰。
〔绎按:旧本亡讹作王,今校改,宋志、论作录,通志略亦作录,不著撰人。〕
坤仪令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广政杂录三卷 何光远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蜀桂堂编事二十卷 杨九龄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戊由英政录一卷 钱俨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广政杂记十五卷 浦仁裕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上有蜀字,蒲仁裕撰。〕
烈祖开基录十卷 王颜撰。
原作,周室之季,吴楚可谓彊矣,而仲尼修春秋,书荆以狄之,虽其屡进,不过子爵,所以抑黜僣乱,而使后世知惧,三代之弊也、乱极于七雄并主,汉之弊也、乱极于三国,魏晋之弊也、乱极于永嘉以来,隋唐之弊也、乱极于五代(绎按,一本又有五代二字。)之际,天下分为十三四,而私窃名号者七国,及大宋受命,王师四征,其系累负质,请死不暇,九服遂归于有德,历考前世僣窃之邦,虽〔绎按:一本有甚字。〕因时苟偷,自彊一方,然卒归于祸败,故录于篇,以为贼乱之戒云。(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四。〕
职官类
共三十四部,计二百二卷
〔绎按:今核计实二百二十五卷。〕
汉官仪一卷 应劭撰。
〔绎按:隋志、唐志、通志略、并十卷,书录解题与此同云,今惟存此一卷。〕
苏绰六条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艺文类两引崇文目并同,通志略作后魏六条。〕
官职训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
唐六典三十卷 元宗撰,李林甫等注。
具员事迹七卷 梁载言撰。
〔绎按:书录解题云,具员故事十卷,崇文总目又作具员事迹,中兴书目惟有七卷,三卷缺,玉海云,书目具员故事七卷,崇文目、十卷,三卷今缺,据王伯厚说,似总目本作具员故事十卷,以陈伯玉说考之,则又非是,所未详也,旧本员讹作官,今据玉海所引校改,陈诗庭云,唐志、有梁载言具员故事十卷,又具员事迹十卷,本是二书,伯玉误合为一。〕
集贤注记三卷 韦述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作十卷,读书志、一卷,宋志、二卷。〕
御史台记十二卷 韩琬撰。
〔绎按:遂初堂书目记下有事字。〕
御史台故事三卷 李构撰。
〔绎按:书录解题作李结撰,随齐批注云,结本名构,避光尧御讳。〕
唐年小录八卷 马总撰。
元和百司举要一卷 李吉甫撰。
〔绎按:宋志无元和二字,书录解题、通考并二卷。〕
官品纂要十卷 任戩撰。
凤池录五卷 马宇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书录解题、录作历,二卷,唐志五十卷。〕
相国事状七卷 韦琯撰。
〔绎按:通志略、相国作国相。〕
翰林志一卷 李肇撰。
翰林旧规一卷 杨钜撰。
〔绎按:唐志、通志略、通考、翰林下并有学士院三字。〕
文昌损益二卷 张之绪攒,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职官该一卷 杜英师撰。
〔绎按:通志略无官字,二卷,宋志、一卷,遂初堂书目作职核,误也。〕
唐循资格一卷 原释,天宝中修,阙。(见天一阁钞本。)
唐循资格一卷 原释,唐王涯修定,阙。(见天一阁钞本。)
梁循资格一卷 后唐清泰中修定,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职官要录三十卷 陶藻撰。
〔绎按:隋志作陶藻,古字同,唐志作陶彦藻,宋志同,作七卷。〕
史馆故事录三十卷
〔绎按:通志略云,五代周史官所录,通考、二卷。〕
职官品服三十一卷 梁勖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三十三卷。〕
续翰林志二卷 苏易简撰。
次续翰林志二卷 胡苏耆撰。
〔绎按:宋志、一卷,苏耆撰,无胡字。〕
史馆懋官志五卷 赵邻几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职官要录钞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历代官号十卷 宋志、不知作者。
循资历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叙官朝仪五卷
〔绎按:通志略、一卷,不著撰人。〕
翰林内志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
〔绎按:宋志作李肇撰,疑即前翰林志重出也。〕
唐宰辅图二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起高祖迄昭宗,宰相名氏,拜免年月。(见玉海艺文类。)
唐中书则例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百司考选敕格五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敕格作格敕,不著撰人。〕
原叙,尧舜三代,建官名数不同,而周之六官备矣,然汉唐之兴,皆因秦隋官号而损益之,足以致治兴化,由此而言,在乎举职勤、事代公、治物一而已,至于车服印绶,爵秩俸廪,因时为制,著于有司,(绎按,一本有焉字。)书曰,无旷庶官,又曰,允釐百工,夫百官象物,奉职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无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五。〕
仪注类
共二十八部,计一百一十卷
绎垵,玉海引崇文目同,云始于正辞录,终于卤簿图记,今核计实二十九部,一百二十卷。
正辞录三卷 李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释按,玉海云,淳化二年七月戊申秘书监李至以新撰正辞录三卷上,崇文目同。
崇祀录二十卷 孙奭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汉旧仪三卷 卫宏撰。
〔绎按:隋志、唐志并四卷,玉海礼仪类引中兴书目云,汉旧仪四卷,今存者三卷,非宏全书,崇文目同。〕
诸州县祭社稷仪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独断二卷 蔡邕撰。
汉官典则仪式选用一卷 蔡质撰。
〔绎按:隋志、二卷。〕
大唐郊祀录十卷 王泾撰。
〔绎按:宋志作王经。〕
礼阁新仪三十卷 韦公肃撰。
〔绎按:唐志、二十卷,玉海云,礼阁新仪,三十卷,崇文目、二十卷,艺文志、三十卷,则此条宜作二十卷,旧本作三十卷,疑误。〕
唐葬王播仪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上无唐字,不著撰人,宋志、贾氏(名失)撰,亦无唐字。〕
唐礼纂要六卷 柳逞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柳珵。〕
二仪实录一卷 刘孝孙撰。
内外亲族五服仪二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书仪三卷 原释,裴氵茝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宋志、茝作同。〕
书仪二卷 原释,郑余庆撰,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余庆作余度,传写之讹,今校改。〕
家祭仪一卷 原释,徐闰。(见天一阁钞本。)
家祭礼一卷 原释,孟诜。(见天一阁钞本。)
寝堂时飨仪一卷 范传式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祠飨仪一卷 郑正则撰。
祭录一卷 周元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家荐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陈诗庭云,唐志有贾琐家荐仪一卷,当即此书。
孙氏仲亨仪一卷 孙日用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日用作曰用。〕
书仪二卷 原释,杜有晋,阙(见天一阁钞本。)
使范一卷 原释,王晋撰,记开元以后使者所用章奏文牒之式,凡十二篇。(见玉海礼仪类。)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作二卷,宋志、凡两见并作一卷,又有李商隐撰一卷。〕
中礼仪注八卷 王悫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梁南郊仪注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梁上有朱字,不著撰人。〕
新定书仪二卷 原释,刘岳,阙。(见天一阁钞本。)
四季祠祭文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汾阴后土故事三卷 宋志注不知作者。
卤簿图记十卷 宋绶撰。
〔绎按:宋志、上有天圣二字。〕
原叙,昔汉诸儒得古礼十七篇,以为仪礼,而大射之篇独曰仪,仪盖射主于容,升降揖让不可以失,记曰、礼之末节,有司掌之,凡为天下国家者,莫不讲乎三代之制,其采章文物,邦国之典,存乎礼官,秦汉以来,世有损益,至于车旗服器,有司所记遗文故事,凡可录者,附于史官云。(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六。〕
刑法类
共五十一部,计七百一十六卷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核计实七百五卷。〕
律十二卷 宋志、不著撰人。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律疏三十卷 长孙无忌等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三十卷,不著撰人,今本题唐律疏义。〕
律音义一卷 孙奭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开宝刑统三十卷 窦俨与法官苏晓等撰。
大中刑律统类十二卷 张戣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脱律字,今校增,宋志、无刑律二字,又重出一部,大中作大小,误。〕
显德刑统二十卷 张昭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江南刑律统类十卷 姜虔嗣撰。
唐令三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旧唐志、宋志、并不著撰人,书录解题云,宋璟等删定。〕
梁令三十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又有梁令三十卷云,朱梁时修。〕
开元格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有开元前格、后格、新格三书,并十卷,不著撰人,唐志、前格姚崇等撰,后格新格并不著撰人。〕
开成详定格十卷 狄兼謩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狄兼纂撰,误。
梁格十卷 宋志、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后唐长定格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