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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八家辑注
六六八 吴郡王闳渡钱塘江,遭风船欲覆,闳拔剑斫水,骂伍子胥,水息得济〔一〕。(孙。王。汪。黄。铃木)──类聚卷八 ○ 御览卷六○ 事类赋注卷六
〔一〕 按御览卷六○、事类赋注卷六、渊海卷四二均作「风息得济」,恐是。又此条亦见陈本书钞卷一五八,孔本无。
杨豫传
六六九 豫祖父恽,封平通侯。恽子会宗坐与台阁交通,有罪国除,家属皆徙酒泉郡〔一〕。(孙。王。汪)──匡谬正俗卷五
〔一〕 颜师古曰:「按班书杨敞传,其载恽与太仆戴长乐相失,恽与长乐皆免为庶人。恽既失爵位,家居营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其友人安定太守西河孙会宗与书谏戒之。恽内怀不伏,报会宗书,辞语不逊。宣帝见而恶之,恽坐腰斩,妻子徙酒泉郡。此恽先入爵位,然后被诛,妻子被徙。据敞传及豫上书,数说皆同,更无所异,安得有子名会宗,袭爵国除被徙事乎?谢氏既不详其本,称引会宗,失于故实。又自载豫上书,与叙事相背,交为矛盾,二三诡错。」颜说是。又据颜说,谢书当载有杨豫所上之书,然无从征引其全文,仅残存于下条。
六七○ 豫上书,乞还本土,其辞云:「臣祖父恽,念安社稷,忠不避难,指刺奸臣,实心为国,遂致死徙。」(孙。王。汪)──匡谬正俗卷五
史循传
六七一 太医史循宿禁中,寒疝病发,求火不得,众人以口更嘘其背,至旦遂愈〔一〕。(孙。汪)──本草纲目卷五二
〔一〕 孙志祖按:「范书邓训传注引东观记,『史循』作『皮巡』。」四库馆臣辑东观记即入邓训传。
魏尚传
六七二 魏尚字文仲,高皇帝时为太史,晓鸟语〔一〕。(孙。汪) ──纬略卷八
〔一〕 此条亦见明何孟春余冬序录、余寅同姓名录,及清周亮工同书。
王奂传
六七三 奂字子昌〔一〕,河内武德人。明五经,负笈追业。常赁灌园,耻交势利。为考城令,迁汉阳太守,征拜议郎,卒。(姚。王。汪。黄)──范书范冉传注
〔一〕 孙志祖以为此王奂即范书仇览传所言之王奂,与广汉之王涣异,说见范丹传注。渊海卷四五注此条当出谢承书范丹传。
高弘传
六七四 高弘字伯武,河内山阳人。为琅邪相。〔将〕到官〔一〕,自负笈,单步入界,〔随路所经之处〕〔二〕,听探风俗厚薄。(
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五 ○ 又卷七四 御览卷七一一
〔一〕 据书钞卷七四补。
〔二〕 同右。
六七五 弘字伯武,为琅邪(郡)〔相〕〔一〕。〔妻子不历官舍〕〔二〕,悉出舍中供设付外,冬坐羊皮,夏坐板榻,以桑杯盛浆水。(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事类赋注卷二五 御览卷九五五 又卷七五九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御览卷七五九、事类赋注卷二五改。
〔二〕 据御览卷九五五、事类赋注卷二五补。
盛吉传
六七六 〔会稽〕盛吉字君达〔一〕,为廷尉,自掌宪,〔常恳恻垂念之〕〔二〕。〔每至冬节〕〔三〕,罪囚当断,夜省坐状,其妻执烛,吉持丹笔,夫妇相向垂涕〔而决罪〕〔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三 ○ 又卷一○四 初学记卷一二 又卷二○(
二)蒙求集注卷下
〔一〕 据书钞卷一○四、初学记卷二○补。
〔二〕 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三〕 据初学记卷二○补。书钞卷一○四作「每至寒节」。
〔四〕 据书钞卷一○四、初学记卷二○补。又诸引「涕」皆作「泣」。
朱宠传
六七七 朱宠隐身草泽。(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褚蓁让代兄袭封表注
六七八 京兆朱宠字仲威〔一〕,为太尉。家贫,食脱粟饭,卧布被,朝廷〔知之〕〔二〕,赐锦被粱肉,皆不敢当,〔卧兼布被〕〔三〕。(姚。王。汪。黄)──类聚卷四六 ○ 书钞卷五一 又卷三八 初学记一一 御览卷二○七 又卷四三一 又卷七○七 又卷八一五 事类赋注卷一○ 类聚卷七○ 书钞卷一九
〔一〕 书钞卷三八作「字仲臧」,误。
〔二〕 据书钞卷五一补。
〔三〕 据御览卷七○七补。
许永传
六七九 许永字永先〔一〕,为司隶校尉,督师京师。是时阉侍在内,贵幸用势,永举法无所回避,捕治阉侍,京师号曰「许永光日」。于外见怨以宰臣〔二〕,遂见诬谮,当下廷尉。永谓友人曰:「永年当七十,庶几以忠义致身,未得歼奸臣之首,而先贼受害,何能复入奏对刀笔吏豹狼之口!」遂仰药而死。(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三)
〔一〕 姚辑作「字永先」,汪辑作「字游光」,且注曰:「原误永光。」黄辑删。
〔二〕 诸辑「外」均作「是」。
六八○ 灵帝光和中,武库屋自坏。司隶许(冰)〔永〕上书曰:〔一〕「武库,禁兵所在,国之禁,为灾深也。」(孙。王。汪。黄)──初学记卷二四 ○ 御览卷一九一
〔一〕 据汪辑校改。
宣仲传
六八一 宣仲为长史,民扳留,改曰宜民〔一〕。(姚。王。汪。黄) ──续汉郡国志注
〔一〕 刘劭注:「见李固传,而志无此改,岂承之妄乎?」又汪文台曰:「『宜』当作『宣』。」且改「史」为「吏」,属下句,「长」上补「临泾」二字。天游按:临泾乃安定郡治所在。续汉百官志曰:「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则原引不误,汪辑所改妄矣。
妫皓传
六八二 吴郡妫皓字符起。父为南郡太守,坐事系狱。皓怀小石,至公卿(间)〔门〕〔一〕,辄出石,叩头其上,流血覆面,父(系)〔遂〕得免〔二〕。(姚。王。汪。黄)──御览卷三七五 ○ 又卷五一 书钞卷一六○ 事类赋注卷七
〔一〕 据书钞卷一六○、御览卷五一、事类赋注卷七改。
〔二〕 同右。又书钞卷一六○「得免」作「薨」,误。
六八三 吴郡妫皓字符起,其母至婚家,醉呕吐,恐食得毒,伏地尝吐,仰曰:「吐寒耳,非毒也。」(孙。汪。黄)──御览卷七四三
六八四 妫皓母灸疮发脓,皓祝而愈之〔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七四二
〔一〕 「祝」,汪辑以为「吮」之误,非。周礼卷五疡医曰:「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疡、折疡之祝乐。」注曰:「祝当为注,读如注病之注。注谓附着药。」故此祝乃皓注药于其母疮中之意。
唐约传
六八五 唐约字仲谦,拜尚书令。约先服事台阁,闲习旧典,质素密静。自典枢机,数有直言美策,以称于上。每作表疏,皆手自书之,不宣于外。处官不言货利之事,当法不阿所私,京师咏曰:「治身无嫌唐仲谦。」(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龚遂传
六八六 龚遂字巨卿,拜尚书郎。性敏达,弥缝旧章,深识典故,每入奏事,朝廷所问,应对甚捷〔一〕。桓帝嘉其才,台阁有疑事,百僚议不决,遂常拟古典,引故事,处当平决,口笔俱着,转左丞。(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纬略卷二
〔一〕 陈、俞本作「应时建白」。纬略卷二作「因时捷对」。
六八七 龚遂拜尚书郎,桓帝嘉其才,又见衣服不鲜,左右称其清俭,赐衣及车马。 ──书钞卷六○
周树传
六八八 树八辟从事,达于法,善能解烦释疑。(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二)
六八九 辟为从事,刺史孟观有罪,俾树作章,陈事序要,得无罪也。(姚。汪) ──御览卷七三
孔恂传
六九○ 孔恂字巨卿,新淦人。州别驾从事车前旧有屏星,如刺史车曲翳仪式。是时刺史行部,发去日晏,刺史怒,欲去别驾车屏星。恂谏曰:「明使君传车自发晚,而欲彻去屏屋,毁国旧仪,此不可行。别驾可去,屏星不可省。」即投传去。刺史追辞谢请,不肯还,于是遂不去屏星。(姚。王。汪。黄)──续汉舆服志注
贺纯传
六九一 纯字仲真,会稽山阴人〔一〕。少为诸生,博极群艺。十辟公府,三举贤良方正,五征博士,四公交车征,皆不就。后征拜议郎,数陈灾异,上便宜数百事,多见省纳。迁江夏太守。(姚。王。汪。黄)──范书李固传注
〔一〕 吴志贺齐传注引虞预晋书曰:「贺氏本姓庆氏。齐伯父纯,儒学有重名,汉安帝时为侍中、江夏太守。去官,与江夏黄琼广汉杨厚公交车征,避安帝父孝德皇讳,改为贺氏。」所言贺纯即此人也。
张盘传
六九二 张盘字子〔石〕(固)〔一〕,丹阳人。为庐江太守。寻阳令尝饷官柑一奁〔二〕,其小男年七岁,□就取一枚与之,盘夺取付外。卒以两枚与之,盘夺儿柑,鞭卒曰:「何故行赂于吾子?」(
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类聚卷八六 御览卷九六六(二) 事类赋注卷二七
〔一〕 据类聚卷八六改。又诸引唯御览卷九六六作「张盘」,与范书同,诸辑均据以作张盘传。今仍书钞等之旧,以存异文。
〔二〕 御览卷九六六其中一引「柑」作「橘」。
六九三 丹阳张盘字子石,以操行清廉见称。为庐江太守,京师谚曰:「闻清白,张子石。」(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王威传
六九四 王威为汝南五官掾,太守郭公有罪当征,怖欲自杀。威抱书自投火中而死,太守得解其罪。(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抗徐传
六九五 抗徐字伯徐,丹阳人。少为郡佐史,有胆智策略,三府表徐有将率之任,特迁长沙太守。(姚。王。汪。黄)──范书桓帝纪注
高干传
六九六 干字符才,才志弘邈,文武秀出。父躬,蜀郡太守;祖赐,司隶校尉。(姚。王。汪。黄)──魏志高柔传注
阴修传
六九七 南阳阴修为颍川太守,以旌贤擢俊为务。举五官掾张仲方正,察功曹锺繇、主簿荀彧、主记掾张礼、贼曹掾杜佑、孝廉荀攸、计吏郭图为吏,以光国朝。(姚。王。汪。黄)──魏志锺繇传注
六九八 序曰:「阴修敷化二郡,威教克平。」(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六王融策秀才文注 ○ 又卷五九沈休文齐安陆昭王碑文注
褚禧传
六九九 褚禧字叔齐,陈留尉氏人。博闻广见,聪明智达。(孙。王。汪。黄)──文选卷五八王仲宝褚渊碑文注
姚俊传
七○○ 姚俊尤明图纬秘奥。(孙。王。汪。黄)──文选卷一六潘安仁闲居赋注 ○ 又卷四七夏侯孝若东方朔画赞注
骆俊传
七○一 俊字孝远,〔乌伤人〕〔一〕。有文武才干,少为郡吏,察孝廉,补尚书郎,擢拜陈相。〔人有〕〔产子,厚致米肉,达府主意,生男女者,以骆为名〕〔二〕。值袁术僭号,兄弟忿争,天下鼎沸,群贼并起。陈与比界,奸慝四布,俊厉威武,保疆境,贼不敢犯。养济百姓,灾害不生,岁获丰稔。后术军众饥困,就俊求粮。俊疾恶术,初不应答。术怒,密使〔部曲将张闿阳私行到陈,之俊所。俊往从饮酒,因诈〕(人)杀俊〔三〕。〔一郡吏人,哀号如丧父母〕〔四〕。(姚。王。汪。黄)──吴志骆统传注 ○ 范书明八王传注
〔一〕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补。
〔二〕 同右。
〔三〕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改补。
〔四〕 据范书明八王传注补。
董袭传
七○二 袭志节慷慨,武毅英烈。(姚。王。汪。黄)──吴志本传注
伍孚传
七○三 孚字德瑜,汝南吴房人。质性刚毅,勇壮好义,力能兼人。(姚。王。汪。黄)──范书董卓传注
七○四 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谏曰:「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奈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更乞授他吏。」太守奇而听之。后大将军何进辟为东曹属,稍迁侍中、河南尹、越骑校尉。董卓作乱,百僚震栗。孚着小铠于朝服,里挟佩刀,见卓,欲伺便刺杀之。语阕,辞去,卓送至合中,孚因出刀刺之。卓多力,退却不中,即收孚。卓曰:「卿欲反耶?」孚大言曰:「汝非吾君,吾非汝臣,何反之有?汝乱国篡主,罪盈恶大。今是吾死日,故来诛奸贼耳,恨不车裂汝于市朝,以谢天下。」遂杀孚〔一〕。(姚。王。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一〕 裴松之曰:「谢承记孚字及本郡则与琼同,而致死事乃与孚异也,不知孚为琼之别名,为别有伍孚也?盖未详之。」姚之骃按:「范书孚事见董卓传,与此略同,但官越骑校尉,非侍中耳。伍琼则为侍中。当卓欲徙都长安时,琼与周玭同谏,遂受害。是琼未死时,卓恶未至贯盈,何遽挟刀欲杀之?自杀琼后,卓迁都掘陵,罪恶山积,王允、士孙瑞谋诛卓,而孚亦于合中行刺,则孚与琼自是两人,特同郡耳,其同字或误也。」
傅翻传
七○五 傅翻字君成〔一〕,转谏议大夫,天性谅直,数陈谠言。武帝嘉之〔二〕。(孙。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三
〔一〕 「傅」原误作「陈」,据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径改。陈本亦作「傅」。
〔二〕 天游按:王辑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而改「武帝」作「成帝」。孙志祖曰:「武帝疑光武之讹。」孙说是。陈本即作「光武郅寿」,其「郅寿」系衍文。
夏勤传
七○六 〔九〕江夏(刘)勤字伯〔宗〕〔一〕,家贫,作屩供食。常作一量屦断,勤置不卖。出行,妻卖以籴米。勤归炊熟,怪问何所得米,妻以实告,勤责曰:「卖毁物,歉取其直也。」因弃不食。仕至司徒。(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