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政书
- 明会要
明会要
六年闰十一月,命考究前代纠劾内官之法。礼部议置内正司,设司正、司副各一人,专纠察内官失仪及不法者。
十年五月,有内侍以久侍内廷,言及政事。上即日斥遣归里,终身不齿。谕诸臣曰:“此辈日在左右,其小忠小信,足以固结君心。及其久也,假窃威权,以干政事,遂至於不可抑。自古以此阶乱者多矣。今立法不许寺人干预朝政,决去之所以惩将来也。”旋令内臣不许读书识字。(已上《明政统宗》。 )
十七年,铸铁牌,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又敕诸司,毋得与内官监文移往来。然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往河洲敕谕茶马。中官奉使行事,已自此始。(《职官志》。 )
文彬按:《三编》:“洪武八年五月,遣中官赵成使河州市马。十一年,诏以辰州指挥杨仲名讨五开蛮。遣内官吴诚往谕仲名,且观兵。复遣尚履奉御吕玉诣军阅胜。”而《明史职官志》於二十五年庆童之行云:“中官奉使自此始。”其实不始於此也。太祖驭内侍甚严,而奉使观兵,早开其隙。是自禁之而自紊之,又何怪後人之变本加厉耶?
建文三年,燕王因兵屡败,不敢决意南下。无何,有以中官奉使侵暴为言者。帝诏所在有司系治。於是中官密遣人赴燕,具言京师空虚可取状,约为内应。(《三编》。 )
永乐元年,遣中官侯显等使外域。(此出使外夷之始。 )
三年六月,遣中官郑和等率兵二万七千余人,遍历西洋诸国。复遣中官山寿帅师出云州。(此将兵之始。 )七年十一月,始令中官刺事。(此刺事之始。 )
八年十二月,敕内官王安等监都督谭青军;马靖逊视甘肃。(此监军巡视之始。 )十八年,立东厂於东安门北,以内监掌之。(东厂始此。 )
洪熙元年正月,以郑和领下番官兵守备南京。(此南京守备之始,已上《三编》。 )
二月,敕王安镇守甘肃。(太监镇守始于永乐末年。正统以后,凡各省各镇无不有镇守太监。《山集》。 )
宣德元年七月,始立内书堂,改刑部主事刘为翰林修撰,专授小内使书。其後大学士陈山、修撰朱祚俱专是职。选内使年十岁上下者二三百人,读书其中。後增至四、五百人,翰林官四人教习,以为常。(此通文墨之始。 )
正统十四年五月,命太监金英同法司录囚。筑坛大理寺,英张黄盖中坐,尚书以下左右列坐。九卿抑於内官之下,遂为永制。(此审录之始。已上《三编》。 )
景泰三年,立十团营,以太监阮让,都督杨俊,提督四营;太监陈、卢永、都督郭震、冯宗,各提督三营;俱听于谦、石亨及太监刘永诚、曹吉祥节制。(此坐营之始。《州中官考》。 )
南京刑部主事叶钊言:“国初,宦官悉隶礼部,秩不过四品,职不过扫除。今请仍隶之部,易置司礼,俾供杂役。罢革东厂,移为他署。斯左右不得擅权,而後天下可安也。”(《叶钊传》。 )
天启三年正月,遣中官刺边事。十二月,魏忠贤提督东厂。崇祯元年正月辛巳,诏内臣非奉命不得出禁门。二月丁巳,戒廷臣交结近侍。(《本纪》。 )
四年九月,命中官张彝宪总理户工钱粮,王坤、刘文忠、刘允中监视宣大山河军马,王应朝监军关宁,张国元监军东协,王之心监军中协,邓希诏监军西协,吴直监饷登岛,李茂奇监茶马陕西。帝初即位,鉴魏忠贤祸败,尽撤诸镇守中官,委任大臣。既而廷臣竞门户,兵败饷绌,不能赞一策,乃思复用中官,遂有是命。
五年七月,以太监曹化淳提督京营戎政。(后李自成犯关,化淳开广宁门纳之。已上《三编》。 )
卷四十 职官十二
◎ 衍圣公(仍元官 )
洪武元年,召孔子五十五世孙克坚至京师,待以宾礼,俾贪公禄,不视事。
是年,诏克坚子希学袭封,改赐阶资善大夫正二品,别给银印。每入朝,班亚上相。予诰,还其祭田,备礼器、乐器、乐舞,置属官。每至京,中使慰劳,馆肴殊等。(已上王圻《通考》。 )
复立孔、颜、孟三氏学各教授,立尼山、泅水二书院各学录。又授其族人希大为曲阜世袭知县。(《职官志》。 )
十七年正月,孔讷袭封。命礼官以敌坊乐导送至国学。学官帅诸生二千余人迎於成贤街。自是每岁入觐,给符乘传。时罢丞相官,遂令班文臣首。
仁宗即位,衍圣公孔彦缙来朝。上语侍臣曰:“外蕃贡使皆有公馆。衍圣公假馆民间,非崇儒重道意。”遂赐宅东安门外。(已上《儒林传》。 )
宣德间,孔谔会试至京,召见,即与进士出身,授春坊中允。(《梦余录》。 )
景泰以後,凡先圣、先贤、先儒之後,皆赐以五经博士世袭。盖有博士之衔号,而无职掌。(同上。 )
成化元年,给孔、颜、孟三氏学印,令三年贡有学行者入国子监。六年,命衍圣公始袭者在监读书。(《职官志》。 )
弘治十八年,衢州知府沈杰奏言:“衢州圣庙自孔洙让爵之後,衣冠礼仪,猥同氓庶。今访得洙之六世孙彦绳,请授以官,俾主祀事。”正德元年,授彦绳翰林院五经博士,主衢州庙祀。时以在曲阜者为孔氏北宗,在西安者为南宗云。(《儒林传》。 )
正德二年,授孔闻礼五经博士,奉子思庙祀。(《梦余录》。 )
万历七年,谕:衍圣公万寿入贺,朝廷待以宾礼,不在文武职官之列,不必朝参。(《会典》。 )
隆庆元年,吏部覆郭谏臣奏:衍圣公或遇亲丧,仍令守制。其袭封一事,所司代为奏请,令其守护印信,候服满起送承袭。(王圻《通考》。 )
崇祯十五年七月,行幸学礼,取衍圣公孔允植、五经博士孟闻玉等,传令赐宴。盖特典也。(《梦余录》。 )○王府官(元内史府。 )
洪武三年,置王相府:左右相,左右傅;参军府。参军、录事、纪善。以郑九成、王克复、汪河、文原吉、朱复为相,桂彦良、熊鼎为傅。寻以耿炳文、吴良、谢成等为武相,傅位居文臣上。後革。又置典签司、谘议官、护军府。九年,改参军为长史。罢王傅府,及典签司、谘议官。增设伴读、侍读。十三年十月,罢王相府,升长史司为正五品。(《梦余录》。 )
太祖谕秦王右相郑九成等曰:“朕封建诸子,选用傅相,委托匪轻。凡与王言,当广学问以充其行义,陈忠孝以启其良心,使其聪明无蔽,上下相亲。庶几道德有成,而辅相不忝厥职。”(《世法录》。 )
二十八年,置靖江王府谘议所:谘议、记室、教授各一人。寻亦改长史司。(《职官志》。 )
永乐元年四月辛未,上以岷王便所为不法,命吏部悉降其王府官职。敕曰:“皇考封建诸王,以固藩屏。王府官属有不能辅导,或诱王为非者,咸加显戮。成宪具在,今岷王所为纵恣。果出王意,而汝等缄默不言乎?抑导诱为之与?二者罪必居一。今姑屈法宽宥,止降尔职。尚图後效,以赎前愆。”(《世法录》。 )
二年五月,令各王府教授、伴读缺,於进士第三甲内选用。(《大政记》。 )
五年,削齐王官属护卫。廷臣请罪王府教授叶垣等,上曰:“王性凶悖,朕温诏开谕至六七,犹不悛。教授辈如王何?垣等先自归,发其事。可勿问。”(《齐王传》。 )
九年,使者至西安,秦王尚炳称疾不出迎,见使者,又傲慢。帝逮治王府官吏。(《秦王传》。 )
十年,以国子监司业赵季通、董子庄为赵府长史。敕曰:“朕子赵王,年少多愆礼度。今简尔等为长史,宜悉心辅导,谕以德义;使博究经史,以知古先圣贤之行事,及修身齐家之道;屏邪佞,亲忠良,随事规诲,务归於正,以承藩辅之重。”(《世法录》。 )子庄随事匡正;季通同心辅导。藩府贤僚,首称赵董云。(《桂彦良传》。 )
正统元年,辽简王府僚乞加王禄。敕曰:“简王得罪朝廷,成祖特厚待。仁宗朝加禄,得支二千石。宣宗又给旗军三百人。亲亲巳至。王素乖礼度,府臣不匡正,顾为王请乎?”不许(《辽王传》。 )
成化六年,秀怀王见澍就藩汝宁。长史刘诚献《千秋日鉴录》,见澍朝夕诵之。论《书》至《西伯戡黎》,诚主吴氏说,曰:“戡黎者,武王也。”右长史赵锐主孔氏说,曰:“实文王事。”争之失色。见澍曰:“经义未有定论,不嫌往复。今若此,非先皇帝简二先生意也。”(《秀王传》。 )
十七年,徽庄王见沛就藩钧州。承奉司自置吏,左布政使徐恪革之。见沛以闻。宪宗书谕:“王置吏,非制也。恪无罪。”(《徽王传》。 )
弘治三年,进士选长史者恣言怨詈,吏部黜之。然自是人薄长史,多不以进士选除。(王圻《通考》。 )
十六年,定王府长史等官於通经人员内除补,不许奏保。(《会典》。 )
嘉靖八年,杨一清言:“杨士奇以审理副选编修;周忱自长史累迁尚书;成化中,雷霖以德府长史为山西提学副使。今请王官与别官一体升用。”下吏部议,不从。
十二年,题准王府长史等官,今後非真能辅导有功贤能可录者,不许请加服色品级。
二十二年,题准王府官,凡称病乞改用者,并勒致仕。以辅导失职调者,不得授府州县亲民官。(已上王圻《通考》。 )
二十五年,定王府官属,除工正、工副、仓库等官照旧以吏员选除外,其长史非科目出身,纪善至典宝等官非监生,不除;以重府僚之选。(《会典》。 )
万历间,周府设宗正一人。後各府亦渐置。郡王增设教授一人。(《续通典》。 )○布政司(元行中书省。 )
明初,略定地方,置行中书省,或中书分省。其官,自平章政事以下,大略与中书省同。六部尚书往往出为参知政事,参政入为尚书。洪武九年六月甲子,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正二品。十三年,改正三品,增设左、右布政使各一员。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建文中,升正二品,裁一员。成祖复旧制。(《职官志》,《梦余录》。 )
初设布政司,以王兴宗为河南布政使。兴宗从上克婺州,命知金华县事,以治行闻。累迁怀庆、苏州知府。遇上计至京师。上以事诘诸郡守,至兴宗,独曰:“是守公勤不贪,不须问。”至是以擢布政陛辞,宴而遗之。(《王宗显传》。 )
洪武十一年正月,徵天下布政使及知府来朝。上谓廷臣曰:“布政使即古方伯之职,知府郎古刺史之职,所以承流宣化抚吾民者也。得人则治;否则官尸位,病吾民多矣。朕令之来朝,使识朝廷治体,以儆其玩忄曷之心,且以询察言行,考其治绩,以觇其能否。苟治效有成,天下何忧不治?”(《世法录》。 )
十四年正月乙巳,以助教赵新等为布政使,谕之曰:“今布政使视古之牧伯,其任甚重,在承流宣化通达民情也。若上德不下究,下情不上达,远迩乖隔,上下不亲,民不可得而治矣。卿等慎之。”(同上。 )
十五年二月乙卯,置云南布政司,命汝南侯梅思祖署司事,平章潘原明、张ヨ等为参政、参议等官。(《大政记》。 )
二十年正月,云南左布政张ヨ入觐,治行为天下第一。特令吏部勿考,赐玺书褒之,遣还任。(《张ヨ传》。 )二十四年七月,以贡士彭友信为北平布政使。(《大政记》。 )
二十六年,尽擢监生刘政、龙镡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选举志》。 )
永乐五年六月癸末,置交址布政司,以前工部侍郎张显宗、福建布政司左参政王平为左、右布政使。(《通纪》。 )十一年二月辛亥,设贵州布政司,以蒋廷瓒为布政使。贵州为内地自此始。(《明政统宗》。 )
宣德三年,罢交址布政司。除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司。(《职官志》。 )正统四年,裁贵州右布政使、右参议各一员。(《大政记》。 )
弘治四年,进陶鲁湖广右布政使,治兵两广如故。鲁言:“身居两广,而官以湖广为名,於事体非便。”乃改湖广左布政使,兼广东按乐副使,领岭丙道事。人称之为“三广公”。(《陶成传》。 )
万历中,万士和为广东左布政使。政事故专决於左。士和曰:“朝廷设二使,如左右手,非有轩轾。”乃约右使分日治事。(《士和传》。 )○分守道
洪武九年,置左右参政各一员,从二品。十三年,改从三品。十四年正月,增置左右参议各一员,正四品。(《职官志》。 )是年二月丁巳,擢郑为福建左参议,命举所知。举同郡王应等五人,皆授参议。(《孝义传》。 )
内地监司率序迁,其後亦多超迁不拘次,有一岁四五迁,由佥事至参政者。(《选举志》。 )
十五年七月,以贤良方正何德思为河南右参议,聪明正直金思存为北平右参议,孝弟力田聂士举为四川左参政,贤良方正蒋安素为四川右参议。(《山集》。 )
是年九月己酉,吏部以经明行修之士郑韬等三千七百余人入见,赐韬等人钞一锭,授布政使参议等官。(《大政记》。 )
永乐十二年三月,吏部言:布按二司多缺官。上曰:“布政按察古方岳臣,方数千里地悬数十人手。其简廷臣中贤能者分别用之。”於是诸曹郎、给事中出为监司者二十余人。(《陈士启传》。 )分守起於永乐间,每令方面官巡视民瘼,後遂定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职官志》。 )
嘉靖元年正月辛未,添设辽东宁海道参议一员。(《大政记》。 )
御史吴从宪请复设山东布政司参政一员,专理苏、松、常、镇税粮。令浙江按察司佥事兼辖苏、松诸郡县水利。从之。(王圻《通考》。 )
隆庆五年,陕西布政使曹金请设左参议一员,分守关内道。其督粮驿传事务,更左参政管理。按察司复设佥事一员,管理屯田水利。其粮储事务,令清军副使摄理。从之。(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