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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通义校注
〔四〕 后汉书灵纪:“熹平六年十二月,永安太仆王旻下狱死。”或即此人。
〔五〕 汉书苏武传注,师古曰:“ 物故,谓死也,言其同于鬼物而故也。一说,不欲斥言,但言其所服用之物,皆已故耳。”器案:物借歾字,说文:“歾,终也。”师古所载二说,都属望文生训。
〔六〕 范书作“规缟素越界到下亭迎之”。
〔七〕 范书无此句。
〔八〕 通鉴胡注云:“度辽将军屯西河界,并州刺史所部也。”案上引汉官仪,谓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胡三省谓屯西河界,盖以五原、西河二郡,俱属并州,胡氏因而致误,并亦未详其所在,仅就地望为言也。
〔九〕 “及”,范书作“急”,急亦从及得声。
〔一0〕范书作“威明欲避第仕涂,故激发我耳”。
〔一一〕范书作“吾当为朝廷爱才,何能由此子计邪”。
〔一二〕范书作“及党事大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云云”御览六三0引续汉书同。
〔一三〕后汉书光武纪上:“光武为太常偏将军。”注:“前书曰:‘奉常,秦官,景帝更名太常。’应劭汉官仪曰:‘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
〔一四〕“焕”,范书、续汉书俱作 “奂”,当据改。拾补曰:“范书作‘故大司农张奂(器按续汉书同),奂由大司农转太常,规荐以自代之时,奂为中郎将。”
〔一五〕范书、续汉书俱无此句。按规本传云:“征拜度辽将军,至营数月,上书荐中郎将张奂以自代,曰:‘臣闻人无常俗,而政有治乱,兵无强弱,而将有能否。伏见中郎将张奂才略兼优,宜正元帅,以从众望;若犹谓愚臣宜充军事者,愿乞冗官,以为奂副。’朝廷从之。”通鉴注:“元帅,谓度辽将军也。”
〔一六〕范书“臣”下有“昔”字。李贤注引汉官仪:“左校,属将作大匠也。”
〔一七〕规本传:“以余寇不绝,坐系廷尉,论输左校。诸公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诣阙讼之。”案后汉书李膺传:“时侍御史景毅,其子为膺门徒,不及于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漏夺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以免。时人义之。”此亦当时附党之事,自是一时风尚。
〔一八〕“昔有”以下,范书作“臣宜坐之”。札移曰:“‘与处’,应氏谨案述此语作‘ 于处’,于义较长。此皇甫规自言身负大罪,忧难安处,冀朝廷亟决,心以为乐;故应氏断之云‘杀决可也’ ,即承规自请之辞而言。(卢氏谓规罪不至此●仲远,言之太易,未喻其恉。又案淮南子泛论训云:‘楚人有乘船而遇大风者,波至而恐,自投于水。’皇甫规盖本于彼。)”
谨按: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一〕传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二〕”论语:“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三〕”立朝忘家,即戎忘身〔四〕。身且忘之,况于弟乎?方殊俗越溢,大为边害,朝廷比辟公〔五〕旰食。规义在出身,折冲弭难;而诛伐已定,当见镇慰。何有挟功,苟念去位?弟实隽德,不患无位〔六〕。而〔七〕徒阘茸,何所堪施?彊推毂之〔八〕,乱仪干度。孝武皇帝为骠骑将军〔九〕霍去病治第舍〔一0〕,敕令视之,曰:“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去病外戚末属,一切〔一一〕武夫,尚能抗节洪毅;而规世家纯儒〔一二〕,何独负哉〔一三〕?又以党事先自劳炫。如有白验,其于及己〔一四〕;而形兆求不可得,唯是从〔一五〕,何惮于病〔一六〕?曰“畏舟之危,自投于水,忧难于处乐其亟决”,主幸必不坐。太〔一七〕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一八〕人之所忌,炎〔一九〕自取之〔二0〕。盖〔二一〕、严、〔二二〕杨恽,勋着王室,言事过差,皆伏大辟,以隆主威,抑骄侵也〔二三〕。规顾弟,私也;离局〔二四〕,奸也;诱巧,诈也;畏舟,慢也:四罪是矣,杀决可也〔二五〕。
〔一〕 曹风鸤鸠文。
〔二〕 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晏子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器案“百心”原作“三心”,涉上“三君之心”而误,兹据孔丛子诘墨篇及意林、类聚二0引校改。)说苑反质篇:“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又见列女传母仪魏芒慈母传。又说苑谈丛篇亦有此文。)
〔三〕 学而篇文。
〔四〕 文选西征赋注引六韬:“为将者受命忘家,当敌忘身。”尉缭子武议篇:“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史记司马穣苴传:“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孔丛子问军礼篇:“古者,大将受命而出,则忘其家,即戎陈师,则忘其身。 ”说苑指武篇:“受命而出忘其国,即戎忘其家,闻枹鼓之声,唯恐不胜,忘其身,故必死。”后汉书高彪传:“古之君子,即戎忘身。”刘子新论兵术篇:“临军之日,则忘其亲,援枹之时,则忘其身。”
〔五〕 拾补曰:“‘比辟公’三字疑衍。”
〔六〕 论语里仁篇:“不患无位,患所以立。”
〔七〕 “而”,拾补曰:“‘如’ 同。”
〔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索隐:“ 按推毂,谓自卑下之,如为之推车毂也。”又郑当时传:“其推毂士及官属丞史。”正义曰:“推毂,谓荐举人如车毂转运无穷也。”汉书窦婴田蚡传注:“推毂,谓升荐之,若转车毂之为。”
〔九〕 御览二三八引应劭汉官仪: “汉兴,置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一0〕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第”误“弟”,宋本及余本作“第” ,与史记卫将军骠骑传、汉书霍去病传合。又汉书无“ 舍”字。
〔一一〕史记荆燕王世家:“皆高祖一切功臣。”索隐:“犹一例同时也。”
〔一二〕案范书规本传:“以诗、易教授门徒三百人。”蔡中郎集荐皇甫规表:“伏见护羌校尉皇甫规,少明经术,道为儒宗。”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文帝令及甄表状:‘规少有岐嶷正直之节,对策指刺黄门,梁冀不能用,退隐山谷,敦乐诗、书。’ ”仲远称规为纯儒,盖即谓此。
〔一三〕器案:负谓不如人也,此本当时课殿最之制为言,盖指斥皇甫之不如霍也。汉书儿宽传:“以负租课殿,当免。”春秋繁露考功名篇,言考试法分九等,三三列之,各有上中下三等,以一为最,五为中,九为殿。有余归之于中,中而上者有得,中而下者有负,得少者以一益之至于四,负多者以四减之至于一,此其大较也。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胡广曰: “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当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十六年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迺罪之。”又章纪:“ 元和元年二月甲戌诏:‘自牛疫以来,谷食连少,良繇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为负。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三年,其后欲还本乡者勿禁。’”诸所言负,皆以胡广汉官解诂所列各条为准,建武十六年诏所课者,即以“盗贼多少”为功负也,元和元年诏所课者,即以 “钱谷出入”为功负也,李贤乃释负为忧,误矣。
〔一四〕拾补曰:“此下有讹脱。”
〔一五〕案此句疑当作“唯□是从” ,“唯”下脱一字。
〔一六〕左传僖公七年:“心则不竞,何惮于病。”
〔一七〕“太”,拾补校作“大”,案今本尚书作“泰”。
〔一八〕此四句,尚书太甲中文。
〔一九〕“炎”,拾补曰:“‘焰’ 同。”朱筠曰:“今本‘天’字固误,‘炎’字似由‘ 焰’字之讹欤?”案何本误作“天”。
〔二0〕左传庄公十四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释文:“ 传作‘炎’,音艳,注仍作‘焰’ 。”案:石经、敦煌卷子本作“炎”,汉书五行志、艺文志并作“炎”,颜师古曰:“‘炎’读与‘焰’同。 ”潜夫论巫列篇亦作“炎”,续汉书五行志赞曰:“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二一〕“盖”,拾补曰:“指宽饶。”
〔二二〕“严”,拾补曰:“当谓严助,然其死不因言事。”
〔二三〕盖宽饶、杨恽事,并详汉书本传。
〔二四〕左传成公十五年:“栾针曰:‘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奸也。’”即此文所本。杜注:“远其部曲为离局。”后汉书袁绍传: “讨曹操檄曰:‘时冀州方有北向之警,未遑离局。’ ”亦用左传文,义与此同。规擅远军营,劭通之曰:“ 离局奸也。”此亦春秋决事比之义也。又案:白帖十二引礼:“各司其局。”抱朴子外篇君道:“立朝牧民者,不得侵官越局。”局义与此同,即部分之谓也。
〔二五〕拾补曰:“规之罪不至此,何言之太易耶!”
南阳五〔一〕世公〔二〕,为广汉太守,与司徒长史〔三〕段辽叔同岁〔四〕,辽叔太子〔五〕名旧,才操卤〔六〕钝,小子髡既见齿乡党,到见股肱曰:“ 太守与辽叔同岁,恩结缔素,薄命早亡,幸来临郡〔七〕,今年且以此相饶〔八〕,举其子,如无罪,得至后岁贯鱼之次〔九〕,敬不有违。”有主簿〔一0〕柳对曰:“明府谨终追远〔一一〕,兴微继绝;然旧实不如髡,宜可授之。”世公于是厉声曰:“丈夫相临,儿女尚欲举之,何谓高下之间耶?释兄用弟,此为故殃段氏之家,岂称相遭遇之意乎?”竟举旧也。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欲举其子,伯起自乞子瓒尚弱,而弟琰幸以成人,是岁举琰,明年复举瓒。瓒十四未可见众,常称病,遣诣生,交到十八〔一二〕,乃始出治剧〔一三〕平春长,上书:“臣甫弱冠,未任宰御,乞留宿卫。”尚书劾奏:“增年受选,减年避剧〔一四〕,请免瓒官。”诏书:“左迁武当左尉。〔一五〕 ”会车骑将军冯绲〔一六〕南征武陵蛮、夷,绲与伯起同时公府辟,瓒为军曲候〔一七〕。瓒归卧家,军功除新阳长〔一八〕,官至下邳相〔一九〕。
〔一〕 拾补曰:“五姓,乃五子胥之后。”案广韵于五字注云‘五姓’,而于伍字不言姓,故伍参,汉书古今人表作五参,伍员,吕氏春秋异宝篇、抱朴子嘉遁篇作五员,而古今人表作五子胥也。
〔二〕 案华阳国志蜀郡士女王阜字世公,以世公为字,正与此同,事类赋二三、御览九0六引萧广济孝子传,伍袭字世公,疑即此人。
〔三〕 御览二0九引汉官仪:“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
〔四〕 同岁,谓同年被选举之人。下文:“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穷通篇:“萧令吴斌,与司徒韩演同岁。”孔丛子连丛子下:“鲁人有同岁上计而死者。”汉敦煌长史武班碑: “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维昔日同岁,即署孝廉。 ”柳敏碑:“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后汉书李固传:“有同岁生得罪于冀,亡奔邵。”御览四0九引三辅决录:“游殷为胡轸所害,同郡吉伯房、郭公休与殷同岁相善,为缌麻三月。”又二六八引汝南先贤传:“ 黄浮字隐公,阳安人,除为虑长、濮阳令,同岁子为都市掾,犯法当死,一郡尽为之请,浮曰:‘周公诛二弟,石碏讨其子,今维同岁子,浮所不能教也。’三国志魏书武帝传:“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又注引魏武故事:“武帝让县自明杰志令:‘孤始举孝廉,……顾视同岁中年有五十,未名为老,内自图之,从此却去三十年,待天下清,始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案孔融、陈群皆有同岁论,后汉书董卓传注引同岁名,盖犹后世之所谓同年录。
〔五〕 “太”,拾补校作“大”。
〔六〕 “卤”,拾补云:“‘鲁’ 同。”
〔七〕 临谓临莅。本书山泽篇林条:“予前临郡。”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河南尹种府君临郡。”又潘安仁杨荆州诔,前言“临轵作令”,后言“君莅其任”。
〔八〕 相饶,犹言相容。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吴质,济阴人也,自以少时,不为本郡所饶。”抱朴子自序篇:“洪者,君之第三子也,生晚,为二亲所娇饶,不见督以书史。”吴均去妾赠夫诗: “愿君忆畴昔,片言时见饶。”北齐书樊逊传:“逊少学,常为兄仲优饶。”隋书刘炫传:“自序云:‘性本愚蔽,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厕缙绅之末。’”诸饶字义与此同,可以互证。
〔九〕 易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注:“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此用为铨次而进意。通典十四选举二: “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诠次,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