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纪略

  新收小缯二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二十五两三钱三分三厘四毫八丝三忽。
  嵵里澳
  正额地种十石二斗、溢额地种七斗、首报地种三石五斗、新收地种六石二斗四升,共地种二十石六斗四升,共征银八两六钱六分八厘八毫。
  又新收地种一百三十九亩三分六厘九毫四丝四忽,共征银七两八钱二分九厘七毫七丝五忽。
  正额大网十二口、首报大网四口、新收大网二口,共征银六十三两。
  正额小沪二口、溢额小沪七口、新收小沪一口,共征银四两二钱。
  正额小网十口、新收小网二口、共征银二十一两。
  溢额小缯二口、首报小缯一口、新收小缯五口,共征银六两七钱二分。
  正额杉板八只、溢额杉板二十九只、首报杉板二十五只、新收杉板五只,共征银二十八两一钱四分。
  正额尖艚船一只、新收尖艚船一只,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一百四十一两二钱三分八厘五毫七丝五忽。
  通梁澳
  正额地种八石四斗四升、新收地种一石一斗,共地种九石五斗四升,共征银四两零陆厘八毫。
  又新收地种三十八亩三分四整六毫七丝五忽,共征银二两一钱五分四整三毫二丝。
  正额杉板三只、溢额杉板八只、首报杉板五只、新收杉板三只,共征银七两九钱八分。
  正额小沪二口,共征银八钱四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一十四两九钱八分一厘一毫二丝。
  鼎湾澳
  正额地种十二石三斗六升、溢额地种二石三斗九升、新收地种五石八斗八升,共地种二十石零六斗三升,共征银八两六钱六分四厘六毫。
  又新收地种一百零九亩五分零八毫七丝五忽,共征银六两一钱五分二厘二毫一忽。
  正额杉板五只、溢额杉板八只、首报杉板七只,共征银八两四钱。
  溢额尖艚一只、新收尖艚一只,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溢额小缯一口、新收小缯一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正额小沪一口、溢额小沪七口、新收小沪一口半,共征银三两九钱九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三十两零五钱六分六厘八毫一忽。
  赤嵌澳
  正额地种二十三石六斗九升五合六勺、溢额地种七石二斗三升、新收地种六斗九升,共地种三十一石六斗一升五合六勺,共征银一十三两二钱七分八厘五毫五丝二忽。
  又新收地种二十亩零七分零五毫七丝五忽,共征银一两一钱六分三厘二毫四丝九忽。
  正额杉板一十三只、溢额杉板三十只、首报杉板三只、新收杉板二只,共征银二十两零一钱六分。
  首报小缯一口,征银八钱四分。
  正额小沪四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三十七两一钱二分一厘八毫零一忽。
  林投澳
  正额地种一十七石六斗、溢额地种一石二斗四升、新收地种七石八斗,共地种二十六石六斗四升,共征银一十一两一钱八分八厘八毫。
  又新收地种一百三十三亩二分五厘八毫三丝,共征银七两四钱八分六厘四毫五丝一忽。
  正额杉板七只、溢额杉板二十只、首报杉板十六只、新收杉板一十一只,共征银二十二两六钱八分。
  正额大网二口、溢额大网二口,共征银十四两。
  溢额尖艚一只,征银八钱四分。
  溢额小缯三口、首报小缯二口、新收小缯九口,共征银十一两七钱六分。
  溢额小沪二口、新收小沪三口,共征银二两一钱。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七十两零五分五厘二毫五丝一忽。
  西屿澳
  正额地种一十四石三斗五升、溢额地种五石八斗零六合七勺、首报地种一十二石六斗八升,共地种三十九石一斗八升六合七勺,共征银一十六两四钱五分八厘四毫一丝四忽。
  又新收地种一百二十四亩八分三厘二毫五丝,共征银七两零一分三厘零八丝九忽。
  正额杉板八只、溢额杉板二十九只、首报杉板六只、新收杉板十只,共征银二十二两二钱六分。
  正额尖艚一只,征银八钱四分。
  首报小网一十五口、新收小网九口,共征银四十二两。
  新收小泊网一口,征银六钱三分。
  正额小沪四口、溢额小沪十口、新收小沪七口,共征银八两八钱二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九十八两二分一厘五毫零三忽。
  奎璧澳
  正额地种二十一石八斗六升、溢额地种三石六斗五升、首报地种一石五斗、新收地种四石三斗四升,共地种三十一石三斗五升,共征银一十三两一钱六分七厘。
  又新收地种一百三十八亩一分三厘八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零五毫九丝二忽。
  正额杉板八只、溢额杉板一十三只、首报杉板一十五只、新收杉板一十四只,共征银二十一两。
  溢额尖艚一只,征银八钱四分。
  新收大网二口,征银七两。
  溢额小缯四口、首报小缯一口,共征银四两二钱。
  正额大沪一口,征银八钱四分。
  正额小沪二口、溢额小沪二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五十六两四钱八分七厘五毫九丝二忽。
  网垵澳
  正额地种四石三斗六升、溢额地种四斗八升、新收地种一石二升,共地种五石八斗六升,共征银二两四钱六分一厘二毫。
  又新收地种四十六亩一分二厘零七丝五忽,共征银二两五钱九分一厘六丝三忽。
  正额杉板一十五只、溢额杉板十只、首报杉板一十三只、新收杉板一十九只,共征银二十三两九钱四分。
  正额大网一口,征银三两五钱。
  新收小沪一口,征银四钱二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三十二两九钱一分二厘二毫六丝三忽。
  水垵澳
  正额地种三石九斗九升、溢额地种一石三斗四升、新收地种一石,共地种六石三斗三升,共征银二两六钱五分八厘六毫。
  又新收地种三十七亩五分二厘四毫五丝,共征银二两一钱零八厘一毫二丝七忽。
  正额杉板九只、溢额杉板一十四只、首报杉板三只、新收杉板一十一只,共征银一十五两五钱四分。
  溢额尖艚三只,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新收小缯二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二十四两五钱零七厘零六丝三忽。
  镇海澳
  正额地种一十三石五斗九升二合、新收地种六斗七升,共地种一十四石二斗六升二合,共征银五两九钱九分零四丝。
  又新收地种三十四亩三分八厘五毫,共征银一两九钱三分一厘七毫四丝九忽。
  正额杉板七只、溢额杉板一十七只、首报杉板三只,共征银一十一两三钱四分。
  溢额泊艚一只,征银四钱二分。
  正额泊网二口,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溢额小缯一口,征银八钱四分。
  新收尖艚一只,征银八钱四分。
  正额小沪一口、溢额小沪三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二十五两五钱六分一厘七毫八丝九忽。
  瓦硐澳
  正额地种一十八石四斗四升、溢额地种二石二斗、新收地种二石一斗九升,共地种二十二石八斗三升,共征银九两五钱八分八厘六毫。
  又新收地种四十一亩七分一厘零五丝,共征银二两三钱四分三厘二毫九丝五忽。
  正额杉板一十一只、溢额杉板一十七只、首报杉板十只、新收杉板三只,共征银一十七两二钱二分。
  溢额尖艚一只,征银八钱四分。
  溢额小沪三口、新收小沪二口,共征银二两一钱。
  首报小缯一口、新收小缯二口,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三十四两六钱一分一厘九毫。
  吉贝澳
  正额地种七石一斗六升、溢额地种一石七斗、新收地种二斗六升,共地种八石四斗九升,共征银三两五钱六分五厘八毫。
  又新收地种二十亩一分八厘二毫五丝,共征银一两一钱三分三厘八毫五丝二忽。
  正额杉板一只、溢额杉板一十七只、首报杉板三只、新收杉板五只,共征银一十两九钱二分。
  正额大沪一口,征银八钱四分。
  正额小沪四口,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澳内通共正、溢、首报、新收地船等银共一十八两一钱三分九厘六毫五丝二忽。
  通澎计石起科地种共二百五十三石三斗零七合三勺(每石折地七亩四分七厘五毫,共折地四百五十亩零八分八厘五毫一丝五忽零八纤二沙),每石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一百零六两三钱八分九厘零六丝六忽。
  通澎计亩起科地种共九百八十四亩一分四厘七毫二丝四忽,每亩征银五分六厘一毫八丝,共征银五十五两二钱八分九厘三毫五丝。
  通澎共杉板五百二十只,每只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二百一十八两四钱。
  通澎共尖艚一十五只,每只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十二两六钱。
  通澎共小缯三十八口,每口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三十一两九钱二分。
  通澎共大网二十五口,每口征银三两五钱,共银八十七两五钱。
  通澎共小网三十六口,每口征银一两七钱五分,共征银六十三两。
  通澎共大泊网二口,每口征银一两二钱六分,共征银二两五钱二分。
  通澎共小沪六十九口半,每口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二十九两一钱二分。
  通澎共大沪二口,每口征银八钱四分,共征银一两六钱八分。
  通澎共舶艚一只,征银四钱二分。
  通澎小舶网一口,征银六钱三分。
  以上通澎共征正额、溢额、首报、新收地种船网缯沪等银六百零九两五钱二分七厘。
  ·度支
  度支者,每岁征收存留支应、起运之数也。澎湖厅员秩正六品,岁支俸银六十两。役则有额设:门子二名,岁共支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马快八名,岁共支工食银四十九两六钱;皂隶十二名,岁共支工食银七十四两四钱;民壮二十名,岁共支工食银一百二十四两;轿伞扇夫七名,岁共支工食银四十三两四钱。至于祭祀关圣,每岁春、秋、诞辰三祭共支银一十八两。通共应支正项银三百八十一两八钱。除支外,实应起运银二百二十七两七钱二分七厘,每年批解台湾府库,历年造册奏销在案。
  ·当税
  乾隆三十二年,据澳民澎兴呈请开设「文荣号」当铺一间,详奉批允照例开设;年征当税银五两,起解藩库。其铺现开在妈宫市。
  ●澎湖纪略卷之十
  岭南胡建伟勉亭纂着
  户役纪
  户口
  丁役
  ·户口(纂集闽省诸志)
  周礼:大司寇掌民数,登其生齿。孟冬祀则献于王,王拜受之。凡以田里、贡赋、禄食、军旅、五礼、五刑,咸取诸民数也。且民数之盈缩,国家之气运系焉。而可不敬乎!自户口之籍定,而民数乃有可稽矣。或十年而一造、或五载而一编,所贵详檄人数,令上下无相蒙、里胥无奸利,则户口未有不实者也。粤稽前古,西汉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东汉率以十户为五十二口,可准周之下农。唐人率以十户为五十八口,可准周之中次农。夫宋人率以十户为二十一口,则一家止于两口,疑无是理;必诡名于户,漏户者众也。原唐人之着为令者,民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为丁、六十为老。里立手实法:岁终具民生死与地阔狭之数,为乡帐,上之县。县上州,州上户部,为计帐,具来岁课役之数以报度支,董户口资产升降为九等。定户以仲年,子午卯酉;造籍以季年,辰戌丑未。籍成上计户,而留其二于州县。五代时,伪闽承唐;而版籍漶散,无可稽焉。
  宋之户口,类分主客。主户者,土着之户;客户者,外邑之人寄庄守米者也。皆以丁力多寡科差,兼论资产。自衙前之法兴,应役之民辄至罄产;至父子兄弟各自为户,或父子二丁自残以避重差者。有司方且以增户课最,折客为主;额虽多而丁口赋税无所益,徒滋漫具文而已。南渡以后,诏州县官以生齿多寡为殿最,而冒滥之弊遂终宋之世矣。
  元之户口,籍无所稽;大约额不及宋,而口数彷佛之。
  明洪武三年,诏籍天下户口,各具姓名、贯址。夫家之数,谓之户帖。已着之籍,编给勘合;州县上籍于公府,而帖给之民,令有司以时核焉。岁郊祀,中书省以户籍陈坛下荐之天,祭毕而藏。十四年,颁黄册令。以一百一十户为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十户名全图,不能十户名半图。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里各编一册:册首为总图;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系于百一十户之外,附图尾,曰畸舲带管。册成上户部,而省府州县,各存其一,以待会比。至十年查比丁口存亡、畜产除收,补里长之消乏,附绝户于畸舲。盖唐制户有调、丁有庸,而明之取民则惟于丁,而不于户。故每图一百一十之数,未尝灭绝,则折而补之;亦或二姓而朋一户,而户口之有登耗此也。以户言则有三等:曰民、曰军、曰匠。而民又有儒、有医,军又有校尉、力士、弓铺兵;匠又有厨役、裁缝、马、船之别。若近海有盐、寺有僧、观有道士,咸各以其业着籍。而人户以籍为断,民户归宗另爨者听异籍,惟军、匠有勾清,以异籍为规避,禁不听。诸户之中,军、民为重;而军户又视民户几三之一,其丁口几半于民籍。是何也?盖明初患兵籍之不足,民三丁抽一丁充之;有犯者辄编入籍,至父子兄弟不能相免。后乃多耗矣。以丁言,则有二等:曰成丁、不成丁。民始生登名于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丁成而役,六十而免。妇女若不成丁,不役;官吏及老疾者复之,皆十年一事。自洪武至宏治,代为增减。嘉靖之季,流寇充斥,死徙流亡,衰耗极矣。万历中略增,而天启又衰。此明代户口之大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