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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疏
山。《通鉴》唐元和三年,沙陀酋长朱邪尽忠与其子执宜,复自归于唐。吐蕃追兵大至,转战至石门。《注》,唐于此置石门关。《一统志》,须弥山在固原州北九十里,上有古石门关遗址。水曰石门水。在县西北八十余里。石门之水,又东北,注高平川。董佑诚曰:按方志舆图[六三]皆无石门水,姑从阙疑,以俟博访。川水又北,自延水注之,水西出自延溪,朱无水字,赵同,戴增。东流历峡,谓之自延口,在县西北一百里。朱脱在字,县下衍之字。戴、赵增删。又东北径延城南,董佑诚曰:城当在今固原州北。东入高平川。董佑诚曰:水当旧州志谓即甜水河,《一统志》辨之。守敬按:《一统志》但谓甜水河去州远,恐非自延水,不知自延水自西东入高平川,今甜水河则自东西入清水河,其流适相反也。川水又北,径廉城东。董佑诚曰:《注》称,按《地理志》,北地有廉县云云,盖下文河水所经,方为汉县故城,此廉城当在今固原州东北。按《地理志》,朱志下有曰字,赵同,戴删。北地有廉县,朱廉下衍城字,赵云:按《汉志》北地郡廉县,不云廉城县,亦见下卷。戴删城字。阚骃言在富平北。守敬按:富平详下卷。自昔匈奴侵汉,新秦之土,守敬按:新秦亦详下卷。率为狄场,故城旧壁,尽从胡目。朱胡讹作故,赵据孙潜校改。戴作胡。会贞按:《大典》本、明抄本并作胡。地理沦移,不可复识,当是世人误证也。守敬按:廉县本在富平北,而此地亦有廉城之名,故以为世人误证。川水又北,苦
水注之。守敬按:上称高平川水即苦水,接云水出苦水谷,并引东汉事以实之,其为苦水无疑。此果又一苦水,则当言苦水别源,或言小苦水,以示区分,而《注》皆不言,则此苦为误字无疑。水发县东北百里山,戴云:此处应有讹脱。守敬按:《明一统志》有干川,在固原州东北一百六十里,或疑即此水。流注高平川。川水又北,朱讹作流注高平,高平又北。赵据孙潜校,改作流注高平川,川水又北。戴改同。径三水县西,董佑诚曰:县见下。肥水注之。水出高平县西北二百里牵条山[六四]西,赵云:按《方舆纪要》五十八,平凉县有牵屯山,名见《北史 尔朱天光》及《贺拔岳传》,亦即《地理志》之幵头山。师古曰,幵音苦见反,又音牵。土俗语讹,谓之汧屯山。杜佑曰,笄头山讹为牵屯山。此名牵条,盖异名也。董佑诚曰:今固原州西北二百十里,有海喇都堡,西有水。牵条山当在此。东北流与若勃溪合,水有二源,朱水字讹在合字上,戴、赵乙。总归一渎,东北流入肥。董佑诚曰:水当在今固原州西北。肥水又东北流,违泉水注焉。泉流所发,导于若勃溪东,东北流入肥。董佑诚曰:水当在今固原州西北。肥水又东北出峡,注于高平川。董佑诚曰:今海喇都堡西之水,东北流,右合小水,东北流入清水河,当即肥水也。水东有山,山东有三水县故城,董佑诚曰:二《汉志》,县属安定,后魏移置三水县于新平,故此言故城[六五]也。城当在今固原州东北,清水河东,隔山接环县界。《通典》谓在安定,
《元和志》谓在良原,或魏、晋废县时,更有迁徙,皆非汉县也。本属国都尉治,守敬按:见《汉志》。王莽之广延亭也。西南去安定郡三百四十里。议郎张奂朱议作侍,赵据《后汉书 张奂传》改。戴改同。为安定属国都尉,治此。羌有献金马者,[六六]奂召主簿张祁入。于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以入怀。尽还不受,威化大行。会贞按:自议郎至此,详见范《书 张奂传》,而不标张祁姓名,惟《御览》八百九十四引《续汉书》有之。一本《御览》作张郴,则误字也。守敬按:《光武帝纪》及《盖勋传 注》并有安定属国都尉,不独《张奂传》。又《皇甫规传》之属国都尉亦即此,而《续汉志》不载安定属国。略也。县东有温泉,温泉东有盐池,故《地理志》曰:县有盐官。守敬按:见三水县下。今于城之东北有故城,城北有三泉,疑即县之盐官也。全云:《续汉志》,安定阴盘县有温水。考《前汉志》,安定卤县有濯水,而其后无闻。疑温水即濯水,字近 为濯也。卤县盖亦以近盐官得名,至《后汉》为阴盘。守敬按:《山海经》,温水入河华阳北。又《元和志》,阴盘城在宜禄县西北二十五里。则阴盘之温水去此甚远,不得牵混。前汉之卤县无考。如谓后汉并阴盘,则与此盐官无涉,即濯水亦与此温泉无涉,全说并失。高平川水又北入于河。朱《笺》曰:宋本河下有一汭字。[六七]赵云:按黄本无汭字。董佑诚曰:今清水河,自固原州北流,至中卫县东,灵州鸣沙堡西,入于河。
河水又东北,径眴卷县故城西。朱此十二字讹作《经》,戴改《注》。全、赵同。守敬按:今本《汉志》眴作 ,字书不载其字。[六八]董佑诚曰,《汉志》,县属安定郡,后汉省。故城在今清水河口,当灵州西南,近鸣沙堡。《地理志》曰:河水别出为河沟,东至富平北入河。守敬按:见眴卷县下。董佑诚曰,河沟当即下枝津。河水于此有上河之名也。会贞按:《后汉书 安帝纪》称富平上河。章怀《注》引此文。《西羌传》作富平河上,《通鉴》从之,非也。薛瓒曰,上河在西河富平县,引见下卷。
校记
[一] 「《寰宇记》凡言至言去者亦同」 按:熊氏此《疏》甚精,分别《汉书 西域传》、郦《注》、《元和志》、《寰宇记》言至言去所主地不同,读者宜知此例。《寰宇记》言去者亦主此地,与《元和志》同。如《记》二之「扶沟县下之『郑庄公庙去县二十里。』」
[二] 「赤土身热之阪,守敬按」 按:沈钦韩亦引《通典》。
[三] 「《逸周书 伊尹朝献》」 按:在《逸周书 伊尹朝献》篇,王氏误记「伊尹朝献」为「王会解」。
[四] 「袈裟」 按:《慧苑新泽大方广佛严经音义》卷上净行品注云:「具正云迦罗沙曳,此云染色衣。西域俗人皆着白色衣也。」
[五] 「尔羌,合」 按:夺「尔羌之间,分流之水,当自此东流至叶」十五字。今补。
[六] 「『叶尔羌谔斯腾』下」 按:钞脱「谔斯腾」三字。今补。
[七] 「西去扜弥四百六十里」 按:朱《笺》云:「《前汉 西域传 注》云『扜』音乌。」
[八] 「从鄯善南水北」 按:《西域传》作「从鄯善傍南山北」,据正。
[九] 「高居诲使于阗记」 按:见《五代史 四夷附录》。
[一〇]「此必华峤谢沈等书所载」 按:全氏说于义为长,杨氏谓必出华谢等,无据而必之,难信。
[一一]「自于阗东于北三千里」 按:董佑诚稿「于」作「迤」,据改。
[一二]「其水东南注东川」 按:赵校云,「东川」下落「水」字,据补。熊氏亦云,「东川水」三字是水名。
[一三]「侍郎郑吉」 按:熊改字,非是。《郑吉传》:宣帝下诏曰:「都护西域骑都尉郑吉」,《百官表》:「都骑尉比二千石」,其明证也。
[一四]「起置二字当互移」 按:《汉书 西域传》作「都护之起自吉置也」,不误,不必改,原文义为都护之起,自郑吉始置此官。
[一五]「河水又东,注于泑泽」 按:此上钞脱一小节,当补《注》文三十字。「河水又东径注宾城南,又东径楼兰城南而东注」,此十九字,朱本讹作《经》,全、赵、戴改《注》。「盖墢田士所屯」,朱本讹作「发田土故城禅国名耳。」全氏曰:按「墢田士」者,即屯田卒也。「禅」、「擅」通。《疏》校语亦当补如所拟。(上述之文,今已据台北本补三十字《注》文。)
[一六]「恒溪无道」 按:《御览》引有小注:「恒溪,国王字。」沈钦韩《疏证》手稿全录《御览 注》,钞本
或省其一。
[一七]「玉门关在县西北百十八里」 按:《疏》引《括地志》文二条,语不分明。县西何县,易误会为玉门县。「阳关」一条亦误。当据辑本改作:《汉志》:「龙勒县有玉门阳关,玉门关在县西百八十里。」又:玉门关在寿昌县西六里,唐寿昌在今敦煌县西。
[一八][自此《经》当求实致也」 按:郦《注》特重河水间关入塞之始。在此以前,历引《昆仑记》、《禹本纪》、《穆天子传》、《山海经》等中土旧籍及释氏《西域记》、法显《佛国记》、康泰等所录国外传说,而云:「至欲访地脉川,不与《经》符,验程准途,故自无会。」深感「自非等轩辕之访百灵,方大禹之集会计,儒墨之说,孰使辨哉?」其言微婉,谓其难考信也。西域诸国,则恪信班《书 西域传》文,至此乃点明《经》当求实致,虚实疑信,明告读者。杜佑至黄宗羲皆不满其引 稽荒诞之数据,其实郦氏生元魏迷信佛教之世,不能不受影响,可以理解。
[一九]「万物无不有焉戴删焉字」 按:《山海经》原文有「焉」,是,有「焉」字语气方完,戴氏删之未言其所据,实据《大典》本,《大典》本钞脱此字,戴竟从之而删本有之「焉」字,其泥《大典》本如此。杨熊不从,是也。(「焉戴删焉字」五字,今据台北本删改。)
[二〇]「且作大船」 按:《后汉书 西羌传》、《通鉴》均作「航」。据改。
[二一]「永元五年、永元九年」 按:朱本讹作「元年」与「八年」,吴管本不误。
[二二]「遂开田二十七部」 按:「田」上脱「屯」字,全、赵同。朱《笺》引《后汉书》作「开屯田二十七
部」,据补。
[二三]「总名为县,县,玄也。」 按:影印本作今体「县」字,则使倒首意义不明,故必须另铸古体「县」字。下亦然,今订。
[二四]「《御览》一百五十七」 按:钞脱一百两字,当补于「五十七」上。
[二五]「朱《笺》云」 按:朱《笺》已有,据「守敬按」为「朱《笺》云」改。
[二六]「释州国」 按:此三字是《疏》小注,误抄入正文,当作双行小字。
[二七]「东北流入大谷」 按:「谷」字下当补《疏》:「董佑诚曰:『谷当在今贵德厅南』」十二字,双行小字。
[二八]「拜吐谷浑阿豺」 按:《通鉴》一百一十九:「宋少帝景平元年二月,吐谷浑王阿柴,遣使入贡,诏以阿柴为督塞表诸军事、安西将军、沙州刺史、浇河公。」是「阿柴」为吐谷浑当时王名,熊氏所谓一人之专名也。据《宋书》则吐谷浑其氏,所谓「得氏王父字。叶延传子碎奚,孙视速,曾孙视罴。视罴子树洛干,义熙初立,树洛干死,弟阿豺立。」熊氏误以「阿豺立」为其名。阿豺虏则吐谷浑据地数千里时,西北诸杂种所称。《注》作「豺」,《宋纪》作「柴」,字通。熊《疏》语不明晰,故详之。熊所谓总号则名它部落所称,非总号。「阿豺立」句读误。
[二九]「广违即广威」 按:《疏》据赵氏转引,七校本「即」字作「疑当『作』」。据改。
[三〇]「杜佑曰」 按:《通典》一百八十九:「邯,水名也,分流东西。」据改。
[三一]「孔刻戴本增作山字[再查孔刻]」 按:杨氏有此《疏》,但熊氏漏查。今按:殿本但作「西北」与朱本同,而孔刻本增作「西北山下」,如杨先生所云。此亦孔刻本胜于殿本之一证。熊氏引《通鉴》增「岭」字,云更有据,亦是。
[三二]「赵据黄本改」 按:「改」下「守敬按」三字当删去。赵氏校云:「『秦川』黄省曾本作『秦州』。《秦州记》郭仲产撰,刘昭《郡国志补注》引之。」
[三三]「李吉甫,张守节」 按:李说见《元和志》三十九《河州》下,张说见《史记 夏本纪》「禹导河自积石」下《正义》。
[三四]「又东北,径榆城东」 按:戴氏又上重「漓水」二字。依下《注》文例。
[三五]「《寰宇记》,金纽山在大夏县西二十里」 按:《记》作「金剑山」,一号「金柳城」,即前《注》「金剑悬于其中。」《元和志》亦云「金剑山」,《清一统志》一百九十八以为「金剑」即「金纽」也。
[三六]「嵹台山」 按:《寰宇记》作「西嵹台山」。《魏书 吐谷浑传》:「阿豺田于西强山,观垫江源。……其长史曾和曰:……垫江县去嵹台山甚远……」
[三七]「依韦说则当作坁」 按:此句上有同样七字,衍文,今删。
[三八]「在今狄道州东」 按:此句上有同样六字,衍文,今删「隋志河津县」 按:熊《疏》语不明晰,今增「全引」二字于《隋志》上。
[三九]「《百官表》」 按:「《百官表》下《汉书》」二字当作小字双行,是《疏》注中小注。(「汉书」二字
今据台北删。)
[四〇]「应劭曰」至「译言乃通也」 按:此当是应氏释有蛮夷曰道之道字义,今《汉表》颜《注》未引。此《水经注》引文可以校《汉书注》讹夺之例。此是误夺,下文引应说陇西是误讹且夺字。
[四一]「又北有东结河」 按:董书原文此下有「又北有沙泥河」六字,当补。
[四二]「黄省曾本作左」 按:全氏七校本云,「黄本误作『右』,吴(管)本改之;朱本仍作『右』,孙潜本改之。」(「作左」二字已据台北本改作「改」。)
[四三]「又东北入洮水」 按:董氏原书此下有「当即大夏川水也」七字,不宜删。
[四四]「《昭帝纪》同」 按:《疏》引《元和志》,不详所分何县。《汉书 昭帝纪》云:「以边塞阔远,取天水、陇西、张掖各二县,置金城郡。」《一统志》云:「治允吾,领金城,榆中。」
[四五]「北至州一百二十五里」 按:董书如此,检《元和志》作「百三十五里」,据改。
[四六]「大月氏之别」 按:《后汉书 西羌传》亦有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