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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县志
蚶:赞曰:「蚶子蚌属,形如瓦筒;纵横其理,五味具充」。又云:「十岁蝙蝙,化为魁陆;别名为蚶,形如瓦屋」。
虾:虾有数种。须长于身,海中生者大、溪涧生者小。
花蛤:说文曰:「蛤有三种,皆生于海。蛤蛎,千岁鸟所化也;海蛤,百岁燕所化也;魁蛤,一名复老,服翼所化也」。礼记:「季秋雀大水为蛤」。
车螯:蛤之大者。壳厚微黄,肉白多浆。
蛤蜊:临海土物记:「蛤蜊壳白,厚而圆。肉如车螯,消渴,开胄气,解酒毒」。酉阳杂俎曰:「蛤蜊候风雨,能以壳为翅而飞」。
水龟:一名龙虱。腌食甚佳。
海豆芽:似蚬而大。形扁、壳绿,吐尾如豆芽。内郡贱之,台则以为珍。
珠螺:比花螺而小,壳坚硬。螺嘴有皮,厚而圆,如半面珠,故名。澎湖所产。鲜食者少,腌食为佳品。
虫之属
蜂:埤雅曰:「蜂毒在尾,垂颖如蜂,故谓之蜂」。传曰:「蜂虿垂芒」;此之谓也。蜂有数种:有色黄而身长者曰长腰蜂,有黑而大者曰虎头蜂,皆有毒。惟蜜蜂无毒,人家养之橱中以取蜜。王元之记:「凡取其蜜不可多,多则蜂饥而不藩;又不可少,少则蜂惰而不作」。
蜾蠃:欧阳公赋:「爰有桑虫,实曰螟蛉;与夫蜾蠃,异类殊形。负以为子,祝之以声;其子感之,朝夕而成。嗟夫人子,父母所生!父祝之言,子莫之听;父传之业,子莫克成。父殁母死,身覆位倾。鸣呼为人,孰与虫灵?人不如虫,曷以人称」?
蝉:两翼,啄长在腹,不以膀鸣者也。其色黑,其壳曰「蝉退」(别见「药部」)。温峤赋曰:「饥吸晨风渴饮朝露」。李百叶诗:「清心自饮露,哀响乍吟风;未上花冠侧,先惊翳叶中」。又有小而色微绿,鸣于秋,曰秋蝉。
蚁:合璧曰:「微虫也。穴居卵生,有白、黑、黄、赤、大、小数种」。白者生于湿处,曰白蚁;黑者较大,走疾,曰走马蚁;黄者差小,能识君臣之义,说文所谓螘是也;赤者极小,曰黄丝蚁。化书曰:「蝼蚁之有君臣也:一拳之宫与众处之,一粒之食与众蓄之,一罪无疑,与众戮之」。
蜻蜓:六足、四翼,翅轻,薄如蝉。古今注曰:「蜻蜓即蜻蛉,好飞集水上。有青、赤、黄三种:色青而大曰蜻蜓,小而黄曰狐黎,小而赤者赤卒,又名绦绉、又名赤弁丈人」。
蝙蝠:夜飞画伏。仙经:「蝙蝠一名仙鼠」。古今注:「一名飞鼠」。尔雅:「蝙蝠,服翼也,一作伏翼」。玄中记曰:「百岁之鼠化为蝙蝠」。又曰:「百岁服翼色赤,止则倒悬;千岁服翼色白如雪,食之寿万岁」。
虾蟇:腹大,皮上、腹下有黑斑点。本草曰:「身小,能跳接百虫」。酉阳杂俎曰:「虾蟇无肠」。
蜣螂:古今注:「一名蛣蜣、一名弄丸黑甲虫。能以土包粪,转而成丸,圆正无邪角。其类似有雌雄。五、六月间经营秽场之下,一前推之一后挽之,掘地为坎,纳丸其中。久之,辄羽化」。
蛱蝶:古今注曰:「蛱蝶,粉翅,有须,一名野蛾、一名风蝶。有五色者、有白色者、有黄色者、有黑色者,诸色俱备。俗通呼为蝴蝶」。
蛾:眉勾曲如画,故诗称蛾眉。古今注:「飞蛾善拂灯,一名火光、一名慕光」。
蝇:酉阳杂俎云:「其类有苍者,声甚雄;负金者,声清聒。其声在翼。身青者粪能败物。巨者首赤如火,号景迹。或曰大麻蝇,芋根所化」。
蚊:说文曰:「蚊,啮人飞虫,长吻如针。性恶烟,以艾燻之则溃。夏秋最多」。
蝇虎:如蜘蛛而小,专捕蝇而食。
萤:腐草所化。夜飞,腹下有火,故字从火。梁元帝诗:「着人疑不热,集草讶无烟;到来灯下暗,翻在雨中燃」。吕氏本草:「萤,一名夜照,一名熠燿,一名景天」。
蜘蛛:结丝如网,自处其中,以取飞虫。昔龚舍见虫触蛛网而死,叹曰:「仕宦,人之罗网也」;挂冠而退,时人谓之蜘蛛网。
螳蜋:色绿,身长,两股有刺,工于捕蝉。庄周睹异鹄执弹而留之,睹一蝉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蜋执翳且将捕之,见得而忘其形;异鹄从而利之,见利而忘其真。
螽斯:青色,长角、长股,以股鸣者也。虫之不妒忌者。一母百子;故诗为子孙众多之比。
蛇:按本草、山海经、尔雅等书曰:「本毒虫,有无毒者;本鳞虫,有无鳞者;鼻本皆向下,而有鼻向上生者。有所谓蝮、有所谓虺、有所谓带、有所谓虺,蛇螣蛇龙,类能兴云雾。蟒,蛇中最大者;带,小蛇也。虺与蝮,又自一种。蝮黄黑色,黄颔尖口,毒最烈;虺形短而扁,毒不减于蝮。又一种浮游水上,不伤人,其名曰蛇婆,俗谓之水蛇」。台产有数种:其最大者曰山■〈束〉,长六、七尺,专捕鼠。有至小者,长一、二,尺,曰草花仔俱不伤人。有头扁身圆,长可六、七尺,见人则以尾着地而走,快不可当,曰饭时倩。有背上有纹,类龟壳纹,常缩作一处,头在前、尾在后,如龟形然,曰龟壳花。此两者最毒,俱能伤人。
蚯蚓:月令:「孟夏,蚯蚓出;冬至,蚯蚓结。天寒,蚓入穴,首向下;阳动,则首向上。其身屈曲,食壤饮泉,与阜螽交」。淮南子曰:「蚓无筋骨之利、爪牙之强」。
蚰蜒:夏月积暑,湿气化生。吐白涎,成银色;蜈蚣遇涎则不敢动。农家云:夏秋螺出壳,产于田间,雨漂壳去,不能自适,化为蚰蜒;或然。
蜈蚣:赤腹、黑头,多足。尔雅曰:「螂蛆,蜈蚣也。性能制蛇,一名高距。北燕谓蛆蟝,大者谓马陆,见蛇便延而食其脑」。
蠹:一名壁鱼、一名衣鱼,俗呼蠹鱼;蠹书虫也。山经云:「衣鱼三食神仙字,化此」。
蜥蜴:身扁,四足。在壁间行走,或在草泽中。说文云:「蜥蜴蝘蜓,守宫也。日十二时变色,故曰易也」。方言云:「在泽中者,谓之蜥蜴」。师古曰:守宫,虫名。术家云:以器养,食之以丹砂。捣治万杵,以点女子体,终身不灭;若有房室之事,则灭矣。言可以防闲淫逸,故谓之守宫」。传云:「东方朔语,武帝试之果验」。台之蝘蜓能鸣,其声嘎嘎;或谓过澎湖沟则不鸣矣。
水蛭:一名马蜞,俗呼蜈蜞。生浊水中,能入人肉者,又名马蟥。
■〈虫仓〉螂:状如龙虱,漆色,善飞。好藏厨箧中,吃物食之。
蟋蟀:色黑如漆,善斗。天宝遗事:「唐宫中,每至秋时,妃妾以金笼闭蟋蟀,置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之」。诗余有云:「蛩声泣露惊秋枕」。
毛虫:俗呼毛蛓。浑身皆毛,有毒螫人。
器之属
车:旁设两轮,中驾一牛,引重致远,人无负戴。
木柜:用楠木为之,中隔两坎。藏宝货、衣服于内,窃盗不能挖。
甲万:用坚木为之。商人以贮账目者。
床凳:木者,来自内地。本处皆以竹为之,台故多竹也。
货之属
盐:取水于海,倒注埕内,用日晒成。腌物不腐。
糖:砍蔗研汁,煮而成糖,装在■〈石屚〉中,其色微黄;覆以泥土,遂变成白。再煮坚冰,又名冰糖。
酒:本地俱为草曲酿成。俗传多饮,辄得风疾。
麴:磨米作粉,和草以制。
油:有香油、菜子油、落花生油、蓖麻油各种。用以和味,或代烛蜡。
菁■〈艹殿〉:取蓝草条并叶,以石灰水浸久,取其下凝者为■〈艹殿〉以染。
藤:多产山中,有水藤、莿藤二种。邑无深山,所出亦少。
麻:种于草地。解剥其皮,可以织布,或作綍系物,无所不可。
菁:粒如米大。台产极佳,商人多贩内地以取倍价。
薯榔皮:实如芋大,皮黑肉红,用以染布,利水坚致。
茄藤皮:多生海边,一名海兼葭。皮可染绦,与薯榔同功用。
炭:以九荆木为上,质坚耐烧。其灰色白,内地多购以炼宣炉也。
灰:蛎壳烧成,用以涂墁。
论曰:古者山林川泽,与民共之,所以溥美利而不为私也。然而同民之中,不废厉禁者。葢以非时恣取,既为立匮之原;即果实不熟,或启伤生之渐。樽节爱养,政事攸寓。台地僻处海外,物产有限;但凡耳目所见闻,飞潜动植,无不备载。敢曰一物不知,引为己耻?庶几食之以时、用之以礼,方策具在,可考而知也。
·风俗
海外之区,风尚习俗,三邑约略相等。凤、诸二志,载之详矣。然二邑地广,番汉杂处;邑治窄狭,惟汉人居之。通都大邑之中,其风醇、其俗雅,彬彬然一衣冠文物之邦;较之僻野孤村,不无悬殊。姑撮其大概而纪之。
婚姻之礼,重门户、不重财帛,古也。台之婚姻,先议聘仪,大率以上、中、下礼为准:其上者无论;即下者,亦至三十余金、绸绫疋数不等,少者亦以六疋为差。送日之仪(送亲迎之吉期也,俗云乞日)。非十四、五金不可。在富豪之家,从俗无难;贫穷之子,其何以堪?故有年四旬余而未授室者,大抵皆由于此也。若夫女家既受人厚聘,纳币之日,答礼必极其丰;遣嫁之时,粧奁必极其整。华奢相尚,每以居人后为耻。
至于亲迎,无论贵贱,乘舆结彩,鼓乐张灯,亲友骑牛乘马,花炮之声,沿途不绝。婿到女门,驻轿庭中,妻弟出揖,三致食物;婿饮于轿中,各具仪答之。从者捧鴈置儿上,新妇出堂,先拜祖先、次拜父母;紫姑致鴈新妇,妇外向三拱,转致于婿家。父母以帕盖其首,升轿同行。二日,父母遣人賫汤饼餪房;三日、庙见;七日旋马,乃执妇事。是之谓婚姻之俗。
迩年来邑内绅衿,亦有稍变旧俗者。议婚不以财,亲迎必登堂奠鴈,于礼近矣。而华靡之习未改。盖积弊既深,难以骤复;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其此之谓?欤习之所宜亟变也。移风易俗之权,是在良有司加之意焉!
夫礼有吉,必有凶。父母终,散发跣而哭;置床,迁尸梳洗,敛以新服,扶坐堂中哭祭,曰辞生。盖谓音容永隔,后此不可复睹也。亲朋毕至慰问,曰问丧;问其丧事俱备也。具讣柬闻于亲友,择吉成服,朝夕奠哭无时;三旬,女婿致祭;亲友祭,不拘时。除灵之后,分胙谢吊。期年后数月,随择吉日,为大祥之祭;实未及大祥之期也。三年之内,遇朔望,朝夕哭;除服乃止。俗多信佛,延僧道,设斋供,诵经数日,弄铙破地狱,云为死者作福。卒哭后,葬有期,开堂三日,亲友行吊礼;至期,扶柩登车,结彩亭、张鼓乐,童子执旛鸣铙,亲朋素服送于道左,姻门则行路祭之礼。葬毕,迎主而归,谓之反主;亲朋仍素服拜迎,陪行至家,更吉服入拜,亦有辞而不受者。三日,备牲醴到坟谢土,俗云福三。此之谓丧葬之俗。
祭者,所以追远报本也。台鲜聚族,鸠金建祠宇,凡同姓等皆与,不必其同枝共派也。祭于春仲、秋仲之二望,又有祭于冬至者。祭则张灯、结彩、作乐、团饮祠中,尽日而散。常人祭于家则不然:忌辰、生辰有祭,元宵有祭,清明、中元有祭,除夕有祭,端午则荐角黍,冬至则荐米圆而已。此之谓祭祀之俗。
按丧礼,既殡,或七日、或三日,成服;百日卒哭,除灵。今除于七七之后,已非礼矣。而又以成服之日为初旬,禾及末旬而先除,名为七旬,而实不满四十日,此不可解者也。最可异者:大祥未届,而于前之数月,先作大祥之祭;食稻衣锦,恬然安之?呜呼!三年之丧,天下通丧;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虽诗礼之家,末必尽然,然而合于礼者十之一、二,悖于礼者十之八、九,所当亟为转移者也。至于破地狱弄铙,则又不可解之甚者。夫地狱之说,理之所无者也。纵曰有之,岂一僧道可以解脱乎?世间多少破地狱之人,试问安有许多地狱,足以供僧道之破乎?若夫弄铙,谓俾死者快活;殊不知非为死者之快活,直为生者作戏场耳!何其弗思之甚也!惟营葬一节,内郡之人见窘阴阳家,岁月迁延,十室而九。台俗柩无久停,此风足以为法。
杂俗
台地窄狭,又迫郡邑,田园概系伪时开垦,年久而地硗,力农者每多用粪,非如凤、诸新垦之地,不媷而秀且实也;其民多劳。邑治之人习于诗书者无论矣,他如为贾、为商、为百工,各事其业,游手无赖之徒盖亦寡焉;其民多淳。澎湖之人无田可耕、无山可樵,以海为田、以渔为利,以舟楫网罟为生活。居屋墙垣,皆用海石砌筑;布帛菽栗,无非取资于台。种地瓜以佐粒食,锄细草以当薪,晒牛粪以炊爨。出作入息,妇女共之。其民多朴。
台无客庄(客庄,潮人所居之庄也。北路自诸罗山以上、南路自淡水溪而下,类皆潮人聚集以耕,名曰客人,故庄亦称客庄。每庄至数百人,少者亦百余,漳、泉之人不与焉。以其不同类也),比户而居者,非泉人、则漳人也;尽力于南亩之间。暇则入山伐杂木,车至邑中,价多者盈千、少者不下数百。无生事、无非为,俗之厚也,风斯隆矣!
男有耕而女无织,以刺绣为工。布帛取给内郡,其价高,亦耗财之一端也。近亦有躬纺织以备寒暑衣服,一人习之,千百人从而效之;一家习之,千百家从而仿之。女红之害,庶几免矣。
俗尚华侈,衣服悉用绫罗。不特富厚之家为然也,下而舆隶之属、庸贩之辈,非纱帛不裤。内地之人初至者恒以为奢,久之,习为固然;非风俗之能移人,人自移于风俗耳。
祖宗父母,身所自出,祀于中堂,必诚必敬,追远报本之义也。台人祀其祖先,置于堂之左右而祀菩萨于中,十居七、八焉;是祀先不如祀神。厚其所薄、薄其所厚,盍亦反而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