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商资料选编

   《岩镇志草》

193 宋氏(歙县),黄惟文室人也。幼婉裕敏慧,父母甚怜爱之。及笄,归惟文,适家中落。……乃尽出簪珥衣饰为资斧,附托营生殖。……惟文以家艰,绝意进取,从贾维扬,孺人总家政。
   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末《隐南公配宋氏传》

194 休宁吴某在京都布店作伙,积数十金谋归娶妇,赁一骡车出彰义门,宿饭店,遇一少年,意甚皇遽,问将何往,吴以实对。夜半,少年径到榻前,密语曰:“我实女也,为和坚妾,籍没时,乘间逸出,携珠宝甚多,愿从君偕老。”出两囊示之,皆瑰宝也,吴喜出望外,遂与偕归,中途虑事泄,仍男装,抵家始易服焉。自此顿成巨富。妇后生一子,六十余而卒。
   《清稗类钞》第15册《婚姻类》

195 (汪道昆之先大母)尝乘间告大父曰:“君家世孝悌力田善矣。吾翁贾甄括,闻诸贾往往致富饶,君能从吾翁游,请为君具资斧。”大父曰:“善”。乃大父由甄括起,赍用遂优。
……
当是时,大父由甄括徙钱塘,业滋厚矣。顾独不问家人产,凡诸田宅,悉大母自卑内置之。
   《太函集》卷43《先大母状》

196 (江)国政公,字范先,(明末清初歙县人)……。业贾淮阴,亲友见公谨厚,附本数千金于公,公诚实持躬,丝毫不苟。值明末流贼兵乱,资斧尽溃,而附本亦被掠无存,乃以家之所有,尽偿所附,不少负焉,爰家徒壁立。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故处士国政公传》

197 歙邑西村名莘墟。有某之先世,微时来扬投其戚属,途拾一铜印,文为“白水”。至扬州,戚属各助以赀,置质库中。故衣戏以铜印钤之,获息殊厚,未钤印者初无人问也,亦以印钤之则售。经年贸易,赀且数倍于所助。自后凡有所为,必以铜印从事,足以盐旬起家。号其业曰泉,盖合白水二字而为言也。迄今子姓仍以泉为号云。
   《坚瓠秘集》卷5《白水铜印》

198 金坤,字文载,休宁古楼人。宿松诸生。尝之小孤,遇同邑乞者,倾橐济之,且教为贾。越十年道经建德,有颀丈夫骑而争道,忽泣拜曰:“若非宿松下金翁耶,予即乞人,承翁济,今起家二千金矣”。因出金褐,置酒为寿,还其金而去。
   康熙《徽州府志》卷15《尚义》

199 吴县潘大冢宰世恩,其先世歙人。上祖某居乡有盛德,尝以除夜人定后,秉炬至厅事,见一蒲伏黑暗中,迫而视之,邻子也,呼而询之,良久始言曰:“某不肖,好糟蒲,家尽落,且负人累累,今除夜索逋者甚亟,不得已欲为搅筐之行,素习公家门户甚熟,故乘夜至此,今猝遇公,有死而已。”翁曰:“汝得若干可了诸负 ”曰:“须十金。”翁曰:“十金事不难,何不早告。”命之坐,出二十金予之曰:“十金偿负者,十金权子母,作小经济,勿再蹈故智。我亦誓不以向者之事告人也。”其人感泣叩头去,隔十余年,翁入山卜地,得一吉壤,而未知主其地者为谁,因就一村店饮,有男女两少年见翁,罗拜于前,谛视之,即除夜赠金之邻子也。盖其人得金后,为旗亭业,居数年,颇获利,娶妇且生子矣。……
   《履园丛话》卷17《德报》

200 徽人程某以赀雄其乡累世矣。生一子,少而痴。……无与论婚者。程氏故有质剂之肆在无锡,有汪氏者,世为之主会计。汪有女与程子年相若也,汪叟曰:“吾家自祖父以来,皆主程氏,今程翁有子,无女之者,吾何惜一弱女子,不以酬其数世之恩谊乎 ”程……乃聘为子妇。……女自此独处终身矣。舅姑语之曰:“吾子,非人类也,苦我新妇,幸善自爱。”次日,即割家赀巨万与之。
   《清稗类钞》第15册《婚姻类》

201 (明休宁人程锁)结举宗贤豪者得十八,俱人持三百缗为合从,贾吴兴新市。
   《太函集》卷91《明处士休宁程长公墓表》

202 程文傅,字仲熙,(明歙县)东关人。曾祖币官运使。祖宗哲象山县知县。父道中中书舍人。世为廉吏,币、宗哲殁至不能买山葬,葬县郊义冢地。道中殁京师,文傅时六岁,闻讣哀号,许文穆挈其柩以归,文傅迎葬无失礼。顾无一椽之屋,一亩之田,乃至扬州,徙业盐旬。母病,侍药半岁不怠,至防股以进,乃卒,叹曰:“吾所以远服贾者为养母也,今复何求”。岁凶,出粟千斛赈饥,有误就盗食者,有司擒获,怜而白之,全活甚众。葬族人十有七,捐千缗脱友人于狱,助人婚嫁,修治桥梁道路,生平惟以利物济人为务。年八十将卒,置酒召亲知为别,取负券焚之。诫子谦等曰:“继志莫如读书,荣名之来,听之而已”。
   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志 孝友》

203 赵相,字渡南,(明末休宁)汊口人。幼贫负贩孝养,一日远负米惫甚,憩道旁草舍,有妪啜以浆,乃能前。……中年业隆起,居邑城西,性质直,然诺取予不苟,业鹾两浙,推为祭酒。
   康熙《休宁县志》卷6《人物 笃行》

204 (汪)材,字世用,号东源。……早岁丧父,与兄标营商于亮,历任艰苦,创业于家。不惮勤,观其自律之善,则居安佚而志在辛勤,处盈余而身甘淡泊。……
   《汪氏统宗谱》卷31

205 洪德佛,字公胜,号慎斋(乾隆婺源人)。……幼值贫苦,饔飧不继,兄弟力食,孝养双亲。壮游吴楚,服贾牵车,家道渐裕。……居金陵,遇事耿直。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德佛公传》

206 公姓鲍氏,讳志道,字诚一,自号肯园,安徽歙县人。……歙人多外服贾,其贫者趋事尤蚤,以是公七岁读书,年十一即弃家习会计于鄱阳,顷之转客金华,又客扬州之颗茶场,南游及楚,无所遇。年二十,乃至扬州佐人业盐。所佐者得公起其家,而公亦退自居积,操奇赢,所进常过于所期,久之大饶,遂自占商数于淮南,不复佐人。
   歙县《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卷21《中宪大夫肯园鲍公行状》

207 公讳文广,字良材,号柏源。……时家贫,辟纟卢礼师以课公,而衣食亦资以出。公一日泣曰:“吾为人子不能养母,顾使母养耶!我生之谓何” 乃弃儒就商,日夜淬励,惟以母劬劳忧涉,旬岁遂能立门户。……公读鲁论,感“父母在不远游”之语,故经营江湖,每岁必一归,或再归焉。……尝与兄文卿公合赀商游,必居其兄于逸而以劳自任。兄每慰之,公曰:“服劳弟子职也,愿兄无爱焉”。
   《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柏源许公行状》

208 章馨,字景宁,由吏员例授登仕郎。正直冲和,秉公喻义。家故贫,遗田仅二、三亩,苦不给。商贩宛陵,以济家需,勤劳积聚,增置田念余亩,不有私财。
   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家传》

209 江应萃,字叙五,(婺源)江湾人。兄弟六,萃居三。因贫,往浮镇为佣。积累有赀,自开磁窑,念兄弟株守,贻亲忧,遂以陶业基本让诸昆季。
   光绪《婺源县志》卷28《人物 孝友》

210 李士葆字养辉,(婺源)理田人。家故贫,弱冠佣工芜湖,备尽辛劳。中年贷本经商,家道隆起。……性慷慨赴义,芜湖建会馆,倡输千余金,秉公任事,交游咸器重之。子天本、天干克继父志,输本邑城垣银八百两,凡桥梁亭渡无不捐资襄助。葆寿至八十九,道光御极,恩授八品。
   光绪《婺源县志》卷34

211 李振煌,字宪文,(清婺源)松山人。从九品衔。幼出绍伯父,微有赀财,生父性豪爽,恒为人称贷,辄鬻产以偿。既而窘迫,饔飧难支,众逋麇至,煌内顾不安,悉质继产以纾父忧,不足则商易己名立契续偿。后服贾金陵,渐臻饶裕,继产赎回立祀,且为侄解逋千余金。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212 公讳尚荣,字锦章,号季亭公。……七岁失怙,家境甚贫,未获深受教育。洎稍长,采薪以奉堂上,甘旨无敢缺。久之慨然曰:“终身樵岂能为俯仰计耶 ”乃时遭大乱,年谷凶荒,不得已去而学操舟之业。又久之,慨然曰:“此岂足以赡身家耶 ”爰以铢积寸累之资,去而学贾,往来于鄱湖阊水间,不避艰险,差幸亿则屡中,操奇计赢,境遇渐丰,而秉性好善。……甲申以后,家道日隆,而慈善之念亦愈笃。……公于前清由例贡生加五品衔授奉直大夫。生于道光十八年戊戌七月初十日,殁于民国元年壬子二月初十日,享年七十有五。
   《祁门倪氏族谱》卷续《贞一堂季亭公行状》

213 章洪魁,字蔚山(清末绩溪人)。从九衔。货殖一道,苦志经营,白手往外,在武义县创有基业,家渐饶裕。
   光绪绩溪《西关章民族谱》卷24《续增家传》

214 (歙县)某姓某名,正德某年以贫故,偕弱息贷富翁白金若干,贩盐来旌德。
   祁门《张氏统宗世谱》卷8《觉庵文颐公传》  

215 公讳积庆,字世纲,别号坦斋。……处昆弟笃恩,委财利为外物,九族贾而贫者多惠贷,不望其息。……黄池市有庄公息所也。偶时艰,多贷不给,不能偿者火其券。……生天顺辛已八月二十三日,年七十有六。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诰封奉政大夫坦斋许公行状》

216 翁讳积庆,字世纲,号坦斋。……遇昆弟姻族尤情洽而礼周,……其事贾者悉贷之资而不责其息。……尝治别业于当涂之黄池,爰以义孚,其居人待以举火者,常数十家。……侯(积庆长子)始学,翁励之曰:“苟弗事远者、大者斯已已,苟欲事焉,非力学蔑以为也”。侯感奋卒取进士。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明封奉政大夫坦斋许翁墓志铭》

217 程神保者,(明)徽祁门善和里人也。甫卯从其父贾济南下邳间,蒙霜露沐风雨,绝甘分少,与庸保杂作习贯如自然者,至握算,驵侩莫能难也。……既受室李,而诸昆弟好生分,神保所载不过囊故衣,常采拾以为养,旦暮温清奉引不辍。而李以蚕织簪珥助之,得三十金,贾峡江,邻人不戒于火,一夕尽毁其赀。……贾闽,闽人市兰淀者误多五十石,左右视为奇货,神保手指天自矢:“是公籍记不爽锱铢,安可欺也!”呼其人还之。久之累赀七百金。已贾楚,楚五岁荐饥,徒见羸缩老弱,神保哀之,诸逋贷一无所问,仅得百金归。而走南海,市海错往来清源淮扬间,复如楚,资用复饶。是时宗人子扬与从兄贵通各以百金附神保行贾,神保为供子钱十年。而贵通室灾,延烧殆尽,宗人谓神保:“两家坐而得子钱十年,奚啻倍称之息,今且灾,可无与母钱。”神保执不可。……
   《大泌山房集》卷73《程神保传》

218 郡邑处万山,如鼠在穴,土瘠田狭,能以生业着于其地者,什不获一。苟无家食,则可立而视其死,其势不得不散而求食于四方,于是乎移民而出,非生而善贾也。而顾恋宗族坟墓,不能举家迁徙,复运所求于四方之食,食其父母妻子,于是乎移粟而入,非贩而求利也。虽挟赀行贾,实非已赀,皆称贷于四方之大家,而偿其什二三之息。但以运赀于其手,则俨若如其所有,而以为此民赀也。冤哉民也,是所挟之赀,非赀也。即如异郡之人所躬耕自食之田也,一朝而劫夺之,如田而陆沉于海矣。且实非其田,而赁于人之田也,一朝而劫夺之,而无以偿于其主,而身命与俱尽矣。不孝家居时与父老总计四乡之民,向之出而求衣食于四方,遭劫夺不能复出,而不得不坐于家者,盖十家七矣。既坐于其家,而无所借资收养,而相率立而视其死者,则什家而无一幸免也。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金声与徐按院书》
按:《金声与徐按院书》又见《金忠节公文集》卷4。

219 鲍尚志(歙县人)为同邑江静澜司鹾务,江业在会稽,尝令公赍赀往。……程明远者,亦同邑人,公舅氏行。谓公曰:“依人非久计,子苟欲自立。当贷子二百金任自营,弗较息也”。乃往丹阳贩米,比归,值骤减……寻以东江场倪茂芝盐灶为质,由是业灶署,灶曰明泰,盖寓资之出明远也。年余,计稍赢,明远适至,方疑公之忘曩昔也,闻署灶义,谓公曰:“子果信人,观子所营皆井井有法,他日必厚获,请无置意,且乐观其后也。”公请偿之,固止,勿许。公之以业盐起家,盖自此始,公生于雍正己酉,享年九十五。
……
道光之季,我祖以商捐佐军需,邀叙盐提举衔,得诰赠奉直大夫,批诰赠宜人。
……公曾云:吾有三愿:一为二代建坊表,一认引地为配商,一子孙读书入学能成。
   歙新馆《鲍氏著存堂宗谱》卷2《鲍尚志行状》

220 王悠炽(婺源人)……房叔、房弟某某合伙经商,各移五百金为赀本。悠轸其困于遇,折券还之。邻乡潘某,贷四百金商于苏,未几亏蚀,竟不欲归。悠复贷之银两,俾归里。又闻归后迫债成疾,造其门取卷焚之,诸索逋者亦感而稍纾缓焉。辛丑(乾隆四十六年),自苏抵杭,洪水陡溢,沿途漂骸暴露者,赙棺费,俾掩埋之。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221 詹汉……家故贫,比冠,贷赀营业。积有囊金,竭力事母,母稍违和,不离左右。同治年间,迭遭寇氛,汉闻,惟护母逃,妻孥什物不返顾。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222 詹有辉,……尝贷本经商秋口,……年五十,子铎、耩成立,家业渐隆。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223 程鸣岐,字得邦(婺源)石枧人。登士佐郎。幼极贫。嗣佣趁木杞,勤慎愿悫,客倚重之。货赀贩木,乃渐饶裕。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