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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素问直解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小心,言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环死。故刺失其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心气虚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为语。故其动为语。语,肝气虚也。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刺失其宜,中伤肾气,则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为嚏。嚏,肾气虚也。
刺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
五,旧本讹三,今改。《诊要经终》论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伤肺气,则五日死。宣明五气篇云:肺为咳。故其动为咳。咳、肺气虚也。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
刺失其宜,中伤脾气,则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脾为吞。故其动为吞。
吞,脾气虚也。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刺失其宜,中伤胆气,则一日半死。六节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胆主生阳上升,今一日之间,生阳不升,复逾半日,生气并绝,故死,灵枢邪气脏腑论云:胆病者呕宿汁。故其动为呕。呕,胆气虚也。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胃足阳明之脉,下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足大趾,交于足太阴。刺跗上,刺胃脉也。中大脉,中伤大指之经脉也。中大脉而血出不止,则太阴之脉,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溜脉,阴阳相过之脉也。盲目不明也。手少阴之脉系目系,手太阳之脉上 抵鼻,至目内 。刺面,中溜脉,刺面上目鼻之间,中伤阴阳相过之溜脉也。中伤溜脉,有不病者,今也目盲,则不幸矣,故曰不幸为盲。
刺头,中脑户、入脑,至死。
肾脉上额交巅,入络于脑。刺头,中脑产,刺头额之间,中伤脑户也。中伤脑户。邪入于脑,真阳不下,故玄死。
刺舌下,中胀太过,血出不止,为喑。
舌下,廉泉穴也。灵枢根结论云:少阴根于廉泉,结于廉泉,刺舌下,刺舌下之廉泉也。刺舌下而中伤经脉太过,血出不止,则少阴之气,不交于阳,故为喑。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凡刺络脉,则宜出血。凡刺经脉,不宜出血。刺足下布络,言刺足下之病,当从络脉以布散。若布络而中其经脉,致血不出,则经脉有伤,故为肿。
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浮 穴也。刺浮 穴者,宜浅。若刺深而中伤大脉。大脉,足太阳,贯臀入 之脉也。中大脉,则太阳之气,不能为外,故令人仆,当仆之时,阳气不充,故脱色。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气街,胫气之街。《灵枢·卫气》论云:气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以下。刺气街,中脉,刺胫中之气街,中伤足太阳阳明之经脉也,中伤其脉,致血不出,则为肿鼠仆者。伤阳明之脉,则肿在鼠鼷,伤太阳之脉,则肿在仆参也。
刺脊间,中髓,为伛。
刺要论云:刺骨无伤髓。刺脊间,中髓,刺脊骨而中伤其精髓也。脊髓内伤,则背屈肩随,故为伛。伛,伛偻也。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乳上之穴,名曰乳中,内为乳房,下为乳根穴。刺乳上,中乳房,言刺乳中穴,而中伤其乳房也。中伤乳房,则为肿。其下乳根,则如月蚀。蚀,缺伤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
刺之过深,则为内陷,下俱仿此。缺盆之穴,其缺如盆,若刺缺盆,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肺气虚泄,且令人喘咳而气机内逆。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之腹,手太阴、鱼际穴也。刺手鱼腹、中伤内陷,内陷伤径,故为肿。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
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
不但身形有禁刺,而人亦有禁刺。酒性 悍,行皮肤,充络脉,故无刺大醉,刺之则令人之气乱,怒则乘戾,色不和,气不平、故无刺大怒,刺之则令人气逆。大劳之人,阳气外张,故无刺。新饱之人,谷气盛满,故无刺。大饥之人,经脉空虚,故无刺。大渴之人,津液燥竭,故无刺。大惊之人,气血未和,故无刺。凡此禁刺而刺之,则有害矣。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厥阴之脉起于足大趾,循阴股而上,刺阴股,中伤大趾之径股,致血出不止,则厥阴之脉不能上行,故死。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
客主人之穴,在耳前开口陷中。刺客主人,若刺之过深,则内陷中脉。中脉,中伤手足少阳所过之脉也。中脉伤脑,则为内漏。中脉伤耳,则为耳聋。
刺膝髌,出液,为跛。
膝髌,膝上筋骨交会处也。刺膝髌出液,则筋骨无以濡养,屈伸不利,故为跛。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臂太阴脉,手太阴肺脉也。肺主行营卫阴阳之气。刺臂太阴脉,若出血多,致血气不相交接,一息相离,穹壤分判,故立死。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重,平声。足少阴脉,肾脉也。肾主藏精,刺足少阴脉,出血,则精血皆虚,故曰重虚。重虚出血,犹言出血而重虚也。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精血皆虚,故为舌难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
膺,胸前,膺窗穴也。刺膺窗之穴,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中伤肺气,中陷中肺,则膺胸之气,不和于肺,故为喘逆仰息。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肺脉下肘,循臂,刺肘过深,中伤内陷,邪气归之,则机关不利,故为不屈伸。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
溺,鸟去声,下同,阴股下三寸,乃下含 中,足太阳循行之经脉也。刺阴股下三寸,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太阳之脉,不能循经外出,故令人遗溺。遗溺,膀胱不约也。
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
腋,旧本讹掖,今改。手厥阴心包之脉,循胸出胁,上抵腋下,刺腋下胁间,刺心包之脉也,刺之过深,中伤内陷,脉不循经,上迫于肺,故令人咳。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膀胱居少腹之中,刺少腹而中伤其膀胱,致膀胱之气下泄,故溺出,令人少腹满。少腹满,膀胱之气不行于肤表也。
刺 肠,内陷,为肿。
肠,足肚也。刺 肠而内陷,伤其经脉故为肿,与上文刺平鱼腹内陷为肿,其义一也。
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匡上,目匡之上,眉间也。陷骨,丝竹空穴,眉后陷骨也。刺匡上陷骨,中伤其脉,则泪流不止,故为漏。视无所见,故为盲。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关节,骨节交会之机关。液,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若刺关节,中死其液,致液出,而不能淖泽注骨,故不得屈伸。此举刺之要害,皆为刺禁者,如此。
卷之五
刺志论第五十三篇
本经有《血气形志篇》,血气之立乎外者,为形;血气之存乎内者,为志。刺志者,得其内之所存以为刺也。如形本乎气,气本乎谷,血本乎脉,而形气谷气血脉,有虚实常反之道,得其虚实常反而刺治之,斯为刺志也。
黄帝问曰:愿闻虚实之要。
虚实之形,见于外;虚实之原,根乎内。故愿闻虚实之要,认为刺志之道。
岐伯对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
气盛,谷虚气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脉实血实,脉虚血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虚实之要,有常有反。人之形身,气为之主,故气实则形实,气虚则形虚,此虚实之常也。若反常也,气实而形反虚,气虚而形反实,则病。人身之气,谷为之主,故谷盛则气盛,谷虚则气虚,此其常也。若谷盛而气反虚,谷虚而气反盛,则病。人身之血,脉为之主,故脉实则血实,脉虚则血虚,此其常也。若脉实而血反虚,脉虚而血反实,则病。
帝曰:如何而反?
岐伯三言反此者病,故问如何而反。
岐伯曰:气盛身寒,此谓反也。气虚身热,此谓反也。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谷不入
而气多,此谓反也。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也。
气盛身寒,此谓反也,八字,古本简脱,今补。夫气实则形实,若气盛身寒,则气实形虚,此谓反也。
气虚则形虚,若气虚身热,则气虚形实,此谓反也。谷盛则气盛,若谷入多而气少,则谷盛气虚,此谓反也。谷虚则气虚,若谷不入而气多,则谷虚气盛,此谓反也脉实则血实,若脉盛血少,则脉实血虚,此谓反也。脉虚则血虚,若脉少血多,则脉虚血实,此谓反也。
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谷
入少而气多者,邪在胃,及与肺也。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脉大血少者,脉有风气水浆不入,此之谓也。
中,去声。承上文诸反而言其病。小,犹少也。大、犹盛也。
上文云气盛身寒,夫气盛身反寒,其内则得之伤寒之病。上文云气虚身热,夫气虚身反热,其内则得之伤暑之病。上文云,谷入多而气少。夫谷入多而气反少者,其内则得之有所脱血,或湿邪居下之病,脱血湿居下,故气少,病不在上,故谷入多。上文云,谷不入而气多,夫谷入少而气反多者,其内必邪在胃。及于肺之病,肺胃有邪,故谷入少,病不在下,故气多。上文云,脉少血多,夫脉小血反多者,其内必饮酒、中热之病。酒行络脉,故血多,行于外而虚于内,故脉小。
上文,云脉盛血少,夫脉大血反少者,其内必脉有风气,致水浆不入之病,风气乘于脉,故脉大,水浆不入故血少。所谓反此者病,即此诸病之谓也。
夫实者,气入也。虚者,气出也。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
也。入实者,右手开针空也。入虚者,左手闭针空也。
空,作孔。此言气之虚实,即为刺之虚实也。夫实者,乃气之内入也。虚者,乃气之外出也。气实者,有余而热也。气虚者,不足而寒也。入针刺其实者,右手开针孔以泻之也。入针刺其虚者,左手闭针孔以补之也。此气之虚实,即为刺之虚实也。合常反虚实,刺得其宜,斯为刺志也。
卷之五
针解论第五十四篇
针解,解《灵枢》《素问》所言之针法也。针法始于一,终于九,上应天地,合于人身,故虚实之要,九针最妙,此帝首问九针之解,虚实之道,以为针解也。
黄帝问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刺法不外九针,九针必因虚实,故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岐伯对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
《九针十二原》论云: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故申明刺虚则实之者,候其气聚,针下热也,必气聚而实,针乃热也。
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
又云满则泄之,故申明满而泄之者,候其气聚而散,针下寒也,必气散而虚,乃寒也。
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
又云,菀陈则除之,故申明菀陈则除之者,出其瘀积之恶血也。
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
又云,邪胜则虚之,故申明邪胜则虚之者,出针之时,随针外泄,勿按针孔也。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则实。故申明徐而疾则实者,针已得气,徐出其针。针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则补虚而实之之法也。
疾而除,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则虚。故申明疾而徐则虚者,针已得气,疾出其针。针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则泻实而虚之之法也。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若有若无者,疾不可知也。
旧本,若无若有,今改。又云,言实与虚,若有若无,故申明言实与虚者,针下寒而气少为虚,针下温而气多为实,是寒温之气有多少也。若有若无者,当宁静以俟之,若躁疾,则不可知也。
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
又云,察后与先,若存若亡。故申明察后与先者,治病有先后,知之则能治之,当知病之先后也。
为虚为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
又云,为虚为实,若得若失,故申明为虚为实者,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工当勿失其补泻之法也。
若得若失者,衷无定见,离其补泻之法也。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