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经脉》论云,阳明病至,独闭户塞牖而处。故申明所谓欲独闭户牖而处者,乃阴加于阳,阴阳相薄也。阳明者,阳也。阳尽而阴盛,故欲独闭户牖而居。居,犹处也。

  所谓病至则欲乘高而歌,弃衣而走者,阴阳复争,而外并于

  阳,故使之弃衣而走也。

  《经脉》论云:阳明病至,甚则欲上高而歌,弃衣而走,故申明所谓病至则欲乘高而歌,弃衣而走者,始则阳尽阴盛,继则阴阳复争,而外并于阳,故使之乘高而歌,弃衣而走也。

  所谓客孙脉,则头痛鼻鼽腹肿者,阳明并于上,上者则其孙络

  太阴也,故头痛鼻鼽腹肿也。

  出处未详,大抵皆阳明之病,孙脉,孙络脉也,所谓客孙脉,则头痛鼻鼽腹肿者,乃阳明之脉,不从下行,而并于上,并于上者则其孙络之脉,合脾之大络而为太阴也,阳明并于上,故头痛鼻鼽,孙络太阴,故腹肿也。此解阳明之脉病也。

  太阴所谓病胀者,太阴子也,十一月万物气皆藏于中,故曰病胀。

  藏,如字。《经脉》论云:太阴病腹胀,故申明太阴所谓病胀者,太阴阳明,雌雄相合,阳明主夏之中,则太阴主冬之中,故太阴子也,子,十一月也。十一月万物之气,皆藏于中,藏于中,故太阴经脉,则曰病胀也。

  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曰上走心为噫也。

  《经脉》论云:太阴病善噫。本经《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申明所谓上走心为噫者,太阴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胃络,连属心包之络,故太阴经脉,而曰上走心为噫也。

  所谓食则呕者,物盛满而上溢,故呕也。

  《经脉》论云:太阴病,食则呕,故申明所谓食则呕者,物盛充满,脾不消磨,而反上溢,故呕也。

  所谓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十二月阴气下衰,而阳气且出,故曰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

  《经脉》论云,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故申明所谓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太阴为阴中之至阴,十二月至阴也。至阴,则阴气下衰而阳气且将出,故太阴经脉,腹胀善噫,而曰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此太阴外合阳明,又为阴中之至阴也。

  少阴所谓腰痛者,少阴者肾也,十月万物阳气皆伤,故腰痛也。

  《经脉》论云:足少阴之别,虚则腰痛,故申明少阴所谓腰痛者,腰乃肾府。少阴者肾也。少阴太阳,雌雄相合,太阳主春之首,则少阴主冬之首,十月之时,万物阳气皆伤,所以然者,承秋之肃杀也,故少阴经脉而病腰痛也。

  所谓呕咳上气喘者,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浮,无所根据从,故呕咳上气喘也。

  《经脉》论云:足少阴脉病,则咳唾,喝喝而喘,咽肿上气,故申明所谓呕咳上气喘者,少阴阴气在下,君火阳气在上,水火之气,贵乎相交,诸阳气浮,肾水不上,则阳气无所根据从,故少阴经脉内虚,而病呕咳上气喘也。

  所谓色色不能久立久坐,起则目KT KT 无所见者,万物阴阳不定,未有主也,

  秋气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杀万物,阴阳内夺,故目KT KT 无所见也。

  色色,二字衍文。不能久立久坐,乃坐而欲起之意,经脉论云:坐而欲起,目KT KT 如无所见,故申明不能久立久坐,起则目KT KT 无所见者,十月之时,万物阴阳不定,未有主也,所以然者,秋气已过,冬气未盛,故阴阳不定未有主也,其时秋气始至于冬,微霜始下,而方杀万物,万物方杀,则阴阳内夺,不荣于外,故少阴经脉之病,而目KT KT 无所见也。

  所谓少气善怒者,阳气不治,阳气不治则阳气不得出,肝气常

  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曰煎厥。

  少气者,气并于下也。本经《调经论》云: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惋善怒,故申明所谓少气善怒者,乃君火之阳气不治,阳气不治则阳气不得上出,并于下而少气矣。气并于下,则血并于上,肝主血,肝气当治而未得治,故善怒,申明善怒者,如火之烈,名曰煎厥,此少阴有少气善怒之病也。

  所谓恐如人将捕之者,秋气万物未有毕去,阴气少、阳气入,阴阳相薄,故恐也。

  《经脉》论云:肾病则善恐,心惕惕如人将捕之,故申明所谓恐,如人将捕之者,秋气万物凋谢,十月始冬,未能尽藏,故万物未有毕去。毕,尽也,未能尽去,阳入阴也。十月始冬,故阴气少,万物凋谢,故阳气入,阳入于阴,则阴阳相薄,故少阴经脉,而有内恐之病也。

  所谓恶闻食臭者,胃无气,故恶闻食臭也。

  恶闻食臭者,不欲食也。经脉论云,肾病饥不欲食,故申明所谓恶闻食臭者,三焦出气于胃,腐化水谷,令胃无三焦火热之气,故少阴脉病,饥不欲食,而恶闻食臭也。三焦,少阳也,本俞论云,少阳属肾,此之谓也。

  所谓面黑如地色者,秋气内夺,故变于色也。

  地色,地苍之色,如漆柴也,经脉论云:肾病面如漆柴,故申明所谓面黑如地色者,因秋时肃杀之气,内夺其精华,故至冬则变于色,而黑如地色也。

  所谓咳则有血者,阳脉伤也,阳气未盛于上,而脉满,满则咳,故血见于鼻也。

  《经脉》论云:肾病咳唾则有血,故申明所谓咳则有血者,乃阴血乘于阳位,阳脉不归于阴,故曰阳脉份也,阴血乘阳,脉不归阴,则阳脉满,十月之时,阳气未盛于上,未当盛时而脉满,则阳气内逆,故满则咳,咳则有血,而且见于鼻也。此少阴外合太阳而为冬之首也。

  厥阴所谓 疝,妇人少腹肿者,厥阴者辰也,三月阳中之阴,

  邪在中,故曰 疝,少腹肿也。

  疝,犹 疝,言高肿也。《经脉》论云:厥阴病丈夫 疝,妇人少腹肿,故申明厥阴所谓 疝,妇人少腹肿者,厥阴少阳雌雄相合,少阳主秋之终,则厥阴主春之终,故厥阴者辰也。辰,三月也。三月之时,其气将阳,阳中之阴,言阳未尽阳,阳中有阴也,阳中之阴,则阴邪在厥阴经脉中,故厥阴而曰 疝少腹肿也。

  所谓腰脊痛不可以俯仰者,三月一振荣华,万物一俯而不仰也。

  《经脉》论云:厥阴病腰痛不可以俯仰,故申明所谓腰脊痛不可以俯仰者,三月之时,振动发生,草木向荣而华秀,故三月一振荣华,生机虽盛,犹未畅达,故万物一皆俯而不仰也。厥阴主三月,故厥阴经脉之病,腰脊痛,不可以俯而复仰也。

  所谓 癃疝,肤胀者,日阴亦盛,而脉胀不通,故曰 癃疝也。

  出处未详,大抵皆厥阴之病。 , 疝也。癃,溺闭也。 癃疝肤胀者,阴器肿,不得小便,则肤胀也,故申明所谓 癃疝肤胀者,犹曰阴气亦盛,而经脉胀不通,故曰 癃疝而肤胀也。

  所谓甚则嗌干热中者,阴阳相薄而热,故嗌干也。

  《经脉》论云:足厥阴病,甚则嗌干。手厥阴病,心中热,故申明所谓甚则嗌干热中者,阴阳相薄而热,热盛于中,故嗌干也。此厥阴外合少阳而为春之终也。

  卷之五

  刺要论第五十篇

  此篇首论刺法之要,各有浅深,浅深不得,致有五脏四时之病。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要不綦重欤。

  黄帝问曰:愿闻刺要。

  上古以针治病,帝举刺法之要,以教天下后世,故特问之。

  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

  过,平声,下同。浮沉,即浅深。病有浮沉,刺有浅深。犹言病有浅深,而刺因有浅深也。各至其理,各至皮肉脉筋骨之文理,刺所当至,毋容浅也。无过其道,无过其皮肉脉筋骨之道。刺中其道,毋容过也。

  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

  所谓无过其道者,过之则内伤,是太过而反伤其内也。所谓各至其理者,若不及则外生壅肿。

  壅则邪从之,是不及而徒伤其外也。

  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后生大病。

  贼,害也。所谓病有浮沉、刺有浅深者,若浅深不得,反为大害。内动五脏,后生四时之大病,如下文所云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

  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毫毛腠理,毫毛中之腠理也。皮肤,肺之主也。肌肉,脾之主也。脉,心之主也。筋,肝之主也。骨,肾之主也。髓,骨中精髓也。肺主皮肤,其外更有毫毛之浅。肾主骨,其内更有髓之深。此病各有在,当分别浅深以为刺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溯溯然寒栗。

  溯,音素,余篇仿此。此下申明内动五脏,后生大病之意。毫毛腠理,在皮之外。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脏之气。肺主秋,动肺则秋病温疟。温疟先热后寒,故溯溯然而寒栗。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皮在肉之外,故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脏之气。脾主四季,每季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动脾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有腹胀之病,腹胀则心烦,而不嗜食。

  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肉在脉之外,故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脏之气,心主夏。心动则夏有心痛之病。

  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脉在筋之外,故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脏之气,肝主春,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脏之气,肾主冬,肾动则冬病胀而腰痛。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烁 酸体解 。

  酸,作 。骨在髓之外,故刺骨无伤髓。髓伤则动肾脏之精,故精气消烁而 ,精气消烁而体解 。

  然不去矣。

  总结上文而言。刺伤五内,则有四时之病,其病必生。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当审也。

  卷之五

  刺齐论第五十一篇

  齐,犹一也。刺齐,刺浅刺深,无过不及,有一定之分也。如病在皮中,针入皮中,勿浅勿深,斯为刺齐。以皮分而推之脉肉筋骨。无太过,无不及,皆为刺齐。承上编刺要之意,而复论刺齐也。

  黄帝问曰:原闻刺浅深之分。

  分,去声。帝承上编刺有浅深之意,谓刺浅刺深,各有部分,故愿闻刺浅深之分。

  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

  欲知其分,必先知其非分。如刺骨者刺入骨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脉。脉有络脉,有经脉。上编脉居肉后,经脉也。此篇脉居肉先,络脉也。刺脉者,刺入脉分,无伤其皮。此言刺宜深者勿浅,浅则非分矣。

  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以上文层次言之,当云刺皮者无伤脉。今不言脉者,以脉不止络脉、复有经脉。络脉居肉前,经脉居肉后,言肉而脉在其中。故曰刺皮者刺入皮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骨。此言刺宜浅勿深,深则非分矣。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

  刺宜深者勿浅,宜浅者勿深,是浅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详明其说,以昭后世,故曰未知所谓,愿闻其解。

  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所云刺骨无伤筋者,言针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则伤筋也;所云刺筋无伤肉者,言针至肉而去,不及筋分,则伤肉也;所云刺肉无伤脉者,言针至脉而去,不及肉分,则伤脉也;所云刺脉无伤皮者,言针至皮而去,不及脉分,则伤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则伤之意。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

  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

  过,平声。中筋、中骨之中,去声。上文所谓刺皮无伤肉者,如病在肉中,则针入皮中,无过分,而伤肉也;所谓刺肉无伤筋者,病在肉中,针入肉中,如过肉,则中伤其筋也;所谓刺筋无伤骨者,病在筋中,针入筋中,如过筋,则中伤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浅,过分则伤之意。

  此之谓反也。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浅深不得,此之谓反也。知其反则知其正矣。

  卷之五

  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脏气,则死,中伤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