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恶,去声。热气伤心,故心恶热;寒气伤肺,故肺恶寒,风气伤肝,故肝恶风;湿气伤脾,故脾恶湿;燥气伤肾,故肾恶燥。凡此是谓五恶。

  五脏化液:心为汗,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谓五液。

  化液者,水谷入口,津液各走其道。五脏受水谷之精,淖注于窍,化而为液也。汗乃血液,心所主也,故心为汗;涕出于鼻,肺所主也,故肺为涕;泪出于目,肝所主也,故肝为泪;涎出于口,脾所主也,故脾为涎;唾属水精,肾所主也,故肾为唾,凡此是谓五液。灵枢根结论云: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廉泉,舌下窍也,是肾为水脏,从下而上,液虽有五,肾实主之,是以五液皆咸,咸,水味也。

  五味所禁: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五味各有偏胜,故禁多食。味之辛者,则走气,气病肺虚,无多食也;味之咸者则走血,血病心虚,无多食也;味之苦者则走骨,骨病肾虚,无多食也;味之甘者则走肉,肉病脾虚,无多食也;味之酸者则走筋,筋病肝虚,无多食也。凡此是谓五禁。申明禁者,非禁绝之谓,乃无令多食也。

  五病所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是谓五发。

  五脏阴阳之病,各有所发。金匮真言论云:阴中之阴,肾也;阳中之阳,心也:阴中之至阴,脾也;阴中之阳,肝也;阳中之阴,肺也。肾为阴,其主在骨,故肾阴之病发于骨;心为阳,其主在血,故心阳之病发于血;脾为阴,其主在肉,故脾阴之病发于肉;肝为阳,于时为春,冬失其藏,春无以生,故肝阳之病发于冬;肺为阴,于时为秋,夏失其长,秋无以收,故肺阴之病发于夏,凡此阴病、阳病,各有所发,是谓五发。

  五邪所乱:邪入于阳,则狂;邪入于阴,则痹;搏阳则为癫

  疾;搏阴则为喑;阳入之阴则静;阴出之阳则怒。是谓五乱。

  喑,音因,余篇同。此举五邪所乱,以足上文之义。上文阳病发于血,心也;阳病发于冬,肝也,故正为邪乱,而入于心肝之阳分,则狂。上文阴病发于骨,肾也;阴病发于肉,脾也;阴病发于夏,肺也,故以邪乱正,而入于肾脾肺之阴分,则痹。痹者,邪留皮肉与骨,而为痹痛也。搏阳则为癫疾,所以足阳狂之意,言邪入于阳则狂。亦有邪搏于阳,而为癫疾者矣。搏阴则为喑,所以足阴痹之意,言邪入于阴则痹,亦有邪搏于阴,而为喑哑者矣。夫搏者,阴阳相搏也。搏阴为喑,乃阳入之阴,则静而为喑也;搏阳为癫疾,乃出之阳,则怒而为癫疾也。凡此,皆五脏阴阳为邪所乱,是谓五乱,以明五病所发,乃乱而始发,或发而更乱也。

  五邪所见:春得秋脉,夏得冬脉,长夏得春脉,秋得夏脉,冬得长夏脉,名曰阴出之阳,病

  善怒,不治。是谓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见,音现。五邪所见者,五脏受邪,见于脉也。春得秋脉,金克木也,夏得冬脉,水克火也,长夏得春脉,木克土也;秋得夏脉,火克金也;冬得长夏脉,土克水也,名曰阴出之阳,言邪病五脏之阴,出于经脉之阳也。病善怒,言春得秋脉,肝木受刑,故善怒也。当亟治之,若不治,则邪干五脏。是谓五邪皆同,言五脏受邪,同于木受金刑之义。命死不治,言五脏受刑,其人虽存,其命已死,是不治也。

  五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是谓五脏所藏。

  除五脏,余藏,如字。言心肺肝脾肾,藏神魄魂意志,是谓五脏,而各有所藏也。

  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肾主骨,是谓五主。

  言心肺肝脾肾,主脉皮筋骨肉,是五脏外合,而谓之五主也。

  五劳所伤: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是谓五劳所伤。

  言久视久卧久坐久立久行为五劳,劳则五脏因之以伤,心主血,久视则伤之;肺主气,久卧则伤之;脾主肉,久坐则伤之;肾主骨,久立则伤之:肝主筋,久行则伤之。凡此是谓五劳所伤。

  五脉应象:肝脉弦,心脉钩,脾脉代,肺脉毛,肾脉石,是谓五脏之脉。

  言肝心脾肺肾,五脏之脉,应弦钩代毛石,四时五行之脉象也。天地之道,不外五行,人身形藏,不离乎气,承脏气法时而宣明五气者如此。

  卷之三

  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人之有身,不离血气;人之应物,不离形志。形者,血气之立乎外者也。志者,血气之存乎内者也。

  血气有多少,形志有苦乐,天人有常数,灸刺有所宜。此岐伯继上编宣明五气,而更为血气形志之说也。

  夫人之常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

  人之常数,后天之数也。后天之数,从太而少,由三而一。太阳,三阳也,少阳,一阳也,阳明,太少两阳相合而成也。太阳常多血少气者,阳至于太,阳气已极,阳极则阴生。血,阴也,阴生故常多血;气,阳也,阳极故常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者,阳始于少,阳气方生,阴气未盛,故常少血;阳气方生,莫可限量,故常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者,有少阳之多气,有太阳之多血,以征太少相合成阳明也。此言人之常数也。

  少阴常少血多气,厥阴常多血少气,太阴常多气少血,此天之常数。

  先天之数,自少而太,由一而三也,言少阴自少而太也,次言厥阴,终言太阴。由一而三,先少阴,阴未盛,故常少血,少阴为生气之源,故常多气;厥阴肝脉下合冲任,故常多血,厥阴为一阴,而生微阳,故常少气;太阴为三阴,阴极则阳生,故常多气,阴极当衰,故常少血。夫由一而三,自少而太,此天之常数也;人之常数,而论三阳,阳予之正也,天之常数,而论三阴,阴为之主也。知天人阴阳之常数,则知人之血气矣。

  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足阴阳也;手太阳与少阴为

  表里,少阳与心主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手之阴阳也。

  三阳三阴,阴阳之六气也,以阴阳之六气,合人身十二经脉,则有足之三阳三阴,手之三阳三阴。

  阳主表,阴主里,知表阳之所在,即知里阴之所在。故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足阴阳之六气也;手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少阳与心主为表里,阳明与太阴为表里,是为手阴阳之六气也。此手足三阴三阳,合人身十二经脉之血气,则知血气之阴阳矣。

  今知手足阴阳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后泻有余,补不足。

  苦,犹病也。承上文手足阴阳表里之义,而言今知手足阴阳之所病。血有形属阴,气无形属阳;有形阴血,必先去,无形阳气勿先伤,故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之病也。伺之所欲,窥伺其欲散、欲软、欲缓、欲收、欲坚之意也。如是则知某经有余,某经不足,然后泻有余补不足。泻有余补不足,即九候已备,后乃存针之意。

  欲知背俞,先度其两乳间,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巳,即以两隅相拄也。乃举以度其

  背,令其一隅居上,齐脊大椎,两隅在下,当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复下一度,心之俞也,复下

  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复下一度,肾之俞也。是谓五脏之俞,灸刺之度也。

  前三度,音铎,后四度,如字。五脏之俞,皆在于背,欲知背俞,先以草度其两乳间,而对中折之,更以他草,亦度两乳间,而去半已,即以其草左右两隅相拄也。两隅犹言两边,拄之乃举以度其背。背,背俞也。其法令其一隅横居于上,齐脊大椎,两隅相拄,则两隅在下,当其下隅,乃左右肺之俞也。复下一度,左右心之俞也。复下一度左角,则肝之俞也,右角则脾之俞也。复下一度,左右肾之俞也,此肺心肝脾肾,是谓五脏之俞,而为灸刺之度也。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

  上文论阴阳血气,而有灸刺之度,此下言形志苦乐,而有灸刺之度也。形见乎外,志存乎内,形乐则身体安和,志苦则内扰经脉,故病生于脉。脉者,心之所主也。治之以灸刺者,或灸以补之,或刺以通之。

  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

  形乐志乐,则过于安逸,无有动作。故病生于肉,肉者,脾之所主也。治之以针石者,或针以刺之,或石以砭之。

  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志乐,则情逸身劳,故病生于筋。筋者,肝之所主也。治之以熨引,使血脉荣养于筋也。

  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嗌,治之以甘药。

  咽主地气属阴,嗌主天气属阳,形志皆苦,则阴阳并竭,故病生于咽嗌。咽纳水谷,胃所主也;嗌司呼吸,肺所主也,咽嗌皆病,肺胃咸虚,故当治以甘药。《灵枢·终始》节云: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是者勿灸,即此义也。

  形数惊恐,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

  数,音朔,惊恐,因惊致恐,志之苦也。经络不通,劳其经络,形之苦也,形数惊恐,经络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病生于不仁者,恐伤骨,肾主骨,骨属屈伸不利,故不仁也。治之按摩以通其经络,醪药以资其肾精。

  是谓五形志也。

  总结上文,而言形志苦乐。病生于脉,病生于肉,病生于筋,病生于咽嗌,病生于不仁,是谓五脏苦乐之形志也。

  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阳,出气恶血:刺少阴,出气

  恶血;刺厥阴,出血恶气也。

  恶,去声。此因三阴三阳,血气多少而为刺法也。阳明常多血多气,故刺阳明,出血气;太阳常多血少气,故刺太阳,出血恶气;少阳常少血多气,故刺少阳,出气恶血;太阴常多气少血,故刺太阴,出气恶血;少阴常少血多气,故刺少阴,出气恶血;厥阴常多血少气,故刺厥阴,出血恶气也。此血气有多少,形志有苦乐,天人有常数,灸刺有常度,而申明上编未尽之义者如此。

  卷之三

  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篇

  宝命全角者,宝天命以全人形也。形之疾病,则命失其宝,形不能全。若欲全角,必先治神。治神,所以宝命,宝命,则能全角矣。

  黄帝问曰:天复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君王众蔗,尽

  欲全角,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着于骨髓,心思虑之。余欲针除其疾病,为之奈何?

  为,去声。万物皆在天地覆在之中,惟人超乎万物之上,参天两地,故莫贵焉。然推人之所以生,本于天地之气生,人之所以成,同于四时之法成,今君王之贵,众庶之贱,尽欲全角,卒不能者,以形之疾病,莫知其情,不知其情,则病留淫于肌肉经脉之内,日益深重,而且着于骨髓,病益深,则处治益难,故心思虑之。欲以针刺之法,除其疾病,疾病除则形可全,命可宝。为之奈何,探其治也。

  岐伯对曰: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弦绝者,其音嘶败;木敷者,其叶发,病深者,其声哕。

  嘶,音西。形之疾病,则形不能全,凡物皆然,不但于人,故夫盐之味咸者,盐质多润,如以盐着物,则其气令物器之津而外泄矣。弦音安和,若弦将绝者,则音声不和,而嘶败矣;木体坚贞,若木敷散者,则枝叶不固,而发落矣。此物病而形不全,何况于人,若人病深者,则三焦不和,土气不达,故其声哕。哕,呃也,呃者,气机内逆,土将败也。

  人有此三者,是谓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

  承上文而言,若人有此津泄音嘶叶发三者之病,是谓破腑,腑坏则毒药无治,短针无取,虽欲针除其疾病,为不可得,故曰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盖木之滋灌,只在于皮,木敷叶发,是绝皮矣,弦之铿鸣,纯本乎肉,弦绝音嘶,是伤肉矣,盐之味咸,其色主黑,器津外泄,是血气争黑矣。

  人之坏腑,犹之绝皮伤肉,血气争黑,故曰皆也。

  此一节,言物坏而形不全,不能宝命全角,虽欲治之,不能治也。

  帝曰: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闻之,以为残贼,为之奈何?

  三为,俱去声,更,平声,下同。帝闻岐伯之言,有痛于心,故曰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病而能治,可以更代,今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是其病不可更代。百姓闻之,以为残忍贼害,然余必欲治之,为之奈何?

  岐伯曰: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天施地生,故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人禀天地阴阳交合之气而生成,故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人能应四时者,天地为之父母,知万物者,谓之天子。

  天地之气,征于四时,人能应四时春夏秋冬之气者,则天地为人之父母。四时之气,征于万物,能知万物生长收藏之理者,则人谓之天之子。

  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天有寒暑,人有虚实。

  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者,人身手足十二骨节之气,开阖营运,一如天昼开夜阖之阴阳也;天有寒暑,人有虚实者,人身十二节气,有有余不足之虚实,一如天之寒冷为虚,暑热为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