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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玉函经二注
须用利而出之。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
〔衍义〕成注下利者。属胃虚也。胃为津液之府。发汗亡液。故胃愈虚。必胀满。固也。
何仲景不叙阳明太阳病中。而叙于厥阴证。盖有说焉。清谷非飧泄欤。内经曰。
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清阳之气。即苍天之气。自肝木而生。少阳主生气者也。其气当升发于上。若反入于下。则谷气升转不得举矣。故食入则完出。清阳下陷。即少阳伏于厥阴之中。今不从厥阴起其少阳。乃反攻无辜之表。强发胃中谷气之津液。故虚其胃而作胀满也。
〔补辩〕厥阴下利。与竟下利有别。何以名厥阴。以邪传是经耳。经何以下利。以厥阴经虽非藏。由里行。故厥阴必下利也。厥阴下利。有本经现证。何谓不叙于太阳阳明病中。如二阳经亦有下利。此为协热。乃先救里之说在。何先生亦昧此。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衍义〕成注。下利清谷。脉沉而迟。里有寒也。面少赤。身有微热。表未解也。病患以下虚渐厥。表邪欲解。临汗之时。以里气先虚。必郁冒然后汗出而解。以余观之。
仲景叙六经形证。未尝不由表而入里。岂可便以身微热为表邪未解乎。宁知不因邪入厥阴也。厥阴气化为里寒。格阳于外而然也。里寒则下利清谷。必微厥。阳格于外。则身微热。格于上则面赤。故曰面戴阳而下虚。下虚者。为下无阳也。然阳欲复。必深入与阴争。阴虽不得拒格。然犹散走发其阳。而阳不得宣通。
怫热神昏。故为郁冒。郁冒然后阳胜。而阴出为汗矣。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衍义〕亦在厥阴证中。脉者气血之候。下利脉绝。不惟无阳。亦且无阴。气血养神者也。气血亡。其脉亦绝。 时复还。手足温。此可见气血暂息耳。故生。脉不还。则亡矣。故死。所谓生者非不治自生。救其气血。止其利也。如前条无脉而厥。灸之者。亦是治之而生。又少阴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者。以通脉四逆治。利止脉不出。
加人参补正。以救其亡血。病有二经之异。然厥而无脉则一。此证利止。手足温。脉还。始可治。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衍义〕出厥阴证中。盖内有虚寒。故下利腹胀满。表邪未解。故身体疼痛。以下利为重。先治其里。后治其表者。若伤寒论。太阳证。以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身疼痛者。当先以四逆治其里。清便自调。然后以桂枝救其表。即此意。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衍义〕伤寒论。坚作硬。注曰。下利脉当微。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下利三部脉平。
此非和平之平。气下泄矣。或有宿食寒热结于中焦。故硬则邪甚也。宜大承气下之。
下利脉迟而滑者。实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行义〕成注。脉迟者。食干物得之。滑者谷气实。脾胃不消水谷。以致下利者。与大承气去宿食。利自止矣。
下利脉反滑者。当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气汤。
〔衍义〕下利、虚证也。脉滑、实证也。以下利而反见滑脉者。当有所去也。上章以内实而阻经气。故兼迟。此乃滑动而欲去。故惟见滑。然皆有形之实证。故并用大承气。
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以病不尽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衍义〕因四时之气所感而为积者。必有所合之脏蓄之。病下利已。去不尽。非其时。则所感之脏气不旺。故积伏而不动。再遇其时。则乘旺而动。动则下利自作。肠胃病积聚不尽。故当下之。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小承气汤主之。
〔衍义〕伤寒论。凡谵语燥屎。悉在阳明。此独出厥阴病。成注谵语燥屎为胃实。下利为肠虚。不言厥阴之由何也。尝考阳明证无下利论。惟与少阳合病者有之。
少阳木克土而下利也。若自利。则为阳陷下。必死。然则伤寒以阳明无下利者。
阳明乃两阳合明属热。其手经更属之燥金。经主合。于是燥热易于闭结。津液易于耗竭。更遇邪热入腑。热甚为谵语。燥甚为屎结。故阳明无下利病也。今下利多出厥阴者。乃两阴交尽之极而复升。如邪热传入于阴。屈而未得伸者。遂从其阴降而为下利矣。故下利证多少阴厥阴也。盖阳明燥金屈其木。不得升。
遂为厥阴下利之证。厥阴尽而变升者。又是苍天之气清净。清气贵乎发越。内经清气在下。则飧泄也。在伤寒邪热所传言之。阳明无下利证。若经气可属者言之。则阳明病下利亦多矣。阳明与太阴为表里。尽属于湿。经曰。湿胜则濡泄。
阳明又属燥金。一脏一腑。亦常更胜。太阴胜则内外俱湿。故身重而泻。阳明胜则燥热郁甚。亦宜有燥屎焉。不必外之传热而后有也。故宜下。岂独伤寒已哉。
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半筛半锉)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去渣。内方寸匕。日三服。一服愈。止后服。
〔衍义〕此少阴证。少阴肾水也。肾寒则水盛。与血相搏。渗入肠间。积久化腐。遂成便脓。成注。下焦不约而里寒。用赤石脂寸匕。日三服。一服愈。即止。涩以固肠胃虚脱。干姜散寒。粳米补胃。然赤石脂在血理血。在水理水。在脱则固。在涩则行。
所以知其行泣也。本草用治难产。胎衣不下。干姜非惟散寒。且能益寒止血。欲诸药入肠胃。必粳米引之也。虽然。有不可固者。如云便脓血者可利。利非行气血乎。然气血欲行者不可温。温者不可行。二者实相反。仲景两出之。后人不可不审也。若成注阳明下利便脓血者。协热也。岂阴经病尽属脏寒。而不有其邪热蓄之者乎。病邪相乘。不可一言穷矣。仲景不过互相举例。以俟后人之消息处治耳。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白头翁(二两) 黄连 黄柏 秦皮(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再服。
〔衍义〕此亦厥阴证中。成注。热伤气。气虚不利。则后重。下焦虚。以绝苦之味坚之。
虽然。后重不可概论。前条有下利沉弦者。下重。为气虚寒不能升举也。然亦有热伤为气滞闭塞者。有血虚者。有血泣者。大孔痛亦然。不独气虚不能升也。大率皆固燥气外郁束敛所致。刘河间谓下利。由燥郁肠胃之外。湿聚肠胃之内。
又谓血行则粪自止。气行则后重除。解燥郁必分寒热之微甚。热微用辛温以行气。热甚用苦寒以治热。张子和歌曰。休治风。休治燥。治得火时风燥了。血虚补之。泣者行之。血调则气和。气和则郁解。用苦寒以治燥。宁独坚其下焦之虚乎。要略。于下利一证。独引伤寒少阴厥阴二论为多。然其论中又先指何经。今则去其经与各部所病之原。将谓伤寒有传变之故。杂病则不问其传否。随所病处而云故耳。产后下利虚极。亦用白头翁汤者。可概见矣。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栀子豉汤主之。
栀子豉汤方栀子(十四枚炒) 香豉(四合绵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汤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进一服。得吐则止。
〔衍义〕伤寒论。太阳病。用药下后而虚烦者。仍叙太阳证中。此必自下利虚烦。不由他故。注故叙厥阴证中。虽有二经之异。然热乘虚入客。病烦则一。皆用栀豉汤之苦。吐其客热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通脉四逆汤方甘草(二两) 干姜(三两) 附子(一枚生用) 葱白(四茎)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
〔衍义〕里寒外热。格阳于外也。阳不得内和。故下利清谷。阴不得外和。故发身热。
凡汗出于阴。阳气和则热解。此出于相格。故热不去而阳气反虚。不能布于手足。而厥不止者死。发热汗不止者亦死。此二证兼之。犹可治者。为其厥未至阳绝。汗未至阴脱也。方见解明理论矣。然尚有可言者。附子之热。走而不止。通行经脉。自里达表。以至手足。汗止治厥也。干姜之热。止而不走。内守腑脏。消谷养正。温补中气。以和阴阳。解其拒格。更调二药之走止。合适其用也。
下利肺痛。紫参汤主之。
紫参汤方紫参(半斤) 甘草(三两)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参取二升。内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温三服。
〔衍义〕下利。肠胃病也。乃云肺病何哉。此大肠与肺合故也。大抵肠中积聚。则肺气不行。肺有所积。大肠亦不固。二害互为病。大肠病。而气塞于肺者痛。肺有积者亦痛。痛必通用。紫参。本草谓主心腹积聚。疗肠胃中热积。九窍可通。大小肠可利。逐其陈。
开其道。佐以甘草。和其中外。气通则愈。积去则利止。注云非仲景方。以紫参非仲景常用也。
气利。诃黎勒散主之。
诃黎勒方诃黎勒(十枚煨)
上一味为散。粥饮和,顿服。
〔衍义〕治病有轻重。前言气利。惟通小便。此乃通大便。盖气结处。阴阳不同。举此二者为例。六经皆得结而为利。各有阴阳也。诃黎勒有通有涩。通以下涎。消宿食。破结气。涩以固肠脱。佐以粥饮引肠胃。更补虚也。
卷十八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论一首脉证三条方五首)
诸浮数脉。应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
〔补注〕病之将发。脉必兆之。夫浮数、阳也。热也。浮数兼见。为阳中之阳。是其热必尽显于外矣。而反洒淅恶寒。证实不应何哉。必其血有凝滞。气不得越。如经所谓荣气不从。逆于肉理。乃生痈肿。阳气有余。荣气不行。乃发为痈是也。况其身已有痛处乎。夫脉之见者阳也。其将发而痛者亦属阳。故曰当痈。
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
〔补注〕邪客经络。则血必至于泣。泣则卫气归之。不得反复。于是寒郁则化热。热胜则肉腐而为脓。欲知成脓与否。以手掩其上。热则透出。否则未也。师之所以教知者。盖已成欲其溃。未成托之起也。
肠痈之病。其身错甲。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身无热。脉数。此为肠内有痈脓。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
薏苡附子败酱散方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败酱(五分)
上三味。杵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顿服。小盒饭下。
〔补注〕血积于内。然后错甲于外。经所言也。肠痈何故亦然耶。痈成于内。血泣而不流也。惟不流。气亦滞。遂使腹皮如肿。按之仍濡。虽其患在肠胃间。究非腹有积聚也。外无热而见数脉者。其为痈脓在里可知矣。然大肠与肺相表里。腑病而或上移于脏。正可虞也。故以保肺而下走者。使不上乘。附子辛散。以逐结。败酱苦寒。以祛毒而排脓。务令脓化为水。仍从水道而出。将血病解而气亦开。抑何神乎。
肠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成可下之。当有血。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
大黄牡丹汤方大黄(四两) 牡丹皮(一两) 桃仁(五十个) 瓜子(半升) 芒硝(三合)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
〔补注〕肠痈而少腹不可按。阳邪下结。部位牵引也。按之如淋。形容痛状。情所必至。夫血病而气不病。故小便自调。然阳邪已盛。卫气斯虚。遂发热汗出而畏寒也。痈证如是。治之者。须以脓成未成为异。欲知之法。舍脉无由。脉迟紧。知未熟。
为血瘀于内。勿使成脓。下之须早。非桃仁承气汤乎。脉若洪数者。则已成矣。岂复有瘀可下。此大黄丹皮以涤热排脓。势所必用也。然内经曰。肠痈为病不可惊。惊则肠断而死。故患此者。坐卧转侧。理宜徐缓。少饮稀粥。毋失调养斯善。
问曰。寸口脉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
〔补注〕微则阳虚。涩为血虚。定理也。故涩则亡血。阳微当汗出。若不汗者云何。知汗为血液。故汗多尚亡阳。况去血乎。然则骤为刀斧伤者。阴去而阳亦随衰。阳虽衰而不能复汗者。亡血故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取)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者去汗)
甘草(十八分) 黄芩(二分) 干姜(二分) 浓朴(二分) 芍药(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衍义〕从口向四肢。由上及下。由内及外。散也。火热散则易消。反聚则难治。因久久愈热也。经云。夏脉太过。令人肤痛为浸淫。盖夏脉洪大。心主火。脉主心也。故曰。三部洪数心家热。舌上生疮唇破裂。然必非其时有其气则然。若立夏得洪大脉。又非所论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