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经二注



  金匮玉函经二注 周扬俊

  叶序

  自来学医者。多讲求伤寒。而杂病则略之。盖伤寒分经论证。蹊径了然。非若杂病之门类繁赜。博综为难也。不思仲景氏祖经方而集其大成。伤寒论中一百十三方。皆自杂病方中检入。故无不可以治杂病。其专治杂病之方。则惟金匮要略一书。神而明之。足以推阐无余。顾伤寒论。自成无己、韩和、庞安时以来。注释论辨。代不乏人。厥后吾吴周君禹载。汇为三注。学人益有所钻仰尚已。

  金匮有国朝徐彬论注。虽云明显。要未若宋赵以德之明且详也。乃周禹载又为之补其未备。畅其欲言。名曰补注。合衍义而成书。为金匮玉函经二注。嘉惠后学可谓仲圣之功臣。惜其书风行未广。

  原版旋毁于火。致使学人不能家置一编。良足慨矣。今春余友春泉。见余案头叶氏医案存真。及马元仪方案。怂恿付梓。因论及此。为叹息者久之。访购抄本。苦多鲁鱼之讹。复为遍求初印原本。

  相与昕夕校雠。醵资重刊。公诸当世。医林不朽之业也。功岂在周氏下哉。既已药观厥成。而积思顿释。故志其简端如此。

  道光十二年壬辰仲冬既望长洲叶万青。

  陈序

  汉、张仲景医理最精。以伤寒一门。为病中最要。既为伤寒论以明治法。复为金匮玉函经以为治杂症之矩 。岐伯、秦越人后一人而已。后之注者。以宋赵君以德衍义为最精。国朝周扬后又为之补注于本书。益加融贯仲景之书。如四子六经。而两君之注。则高密之训诂。紫阳之集义也。康熙二十六年。楚抚丁思孔。梓于楚南。迄今百四十余年。世鲜传本。吴门李君清俊。

  名医也。于古人载籍。无所不窥。治症神效。即得此本。思以公诸当世。因为重付诸剞劂。余之识君也。

  在嘉庆丙子。适病后左足短二寸。不能着地。君治之两月而痊。至今将二十年。步履如少壮。道光戊子。余扶病重至汉上。邀君同行。君为人施诊。应手立愈。为余制药施人。亦皆灵验。汉上人至今称之。盖君之造诣渊微。立心诚笃所致。今刊此书。犹前志也。昔余弟鸿庆。亦深于医。与君最契。重刊伤寒活人书。未竟而殂。君议为竟之。俾与此书并行于朋友之际。所云笃矣。余素不习医。近以学道。从事三尼。医世功诀。读金碧龙虎灵宝毕法诸书。稍知养生之理。因兼读素问难经伤寒论及是书以相印证。

  知医家之要。尽此四书之中。君尝谓是书医可通仙。并谓余因学仙而通医理。余谓医与仙皆非余所及。其理则固能言之矣。赵君不着里籍。金匮要略又云明人。君因欲去序中宋字。余谓旧本不宜轻改。且其文笔醇浓。语多非近儒明人所及。朴学之士。潜德隐曜。不必以史乘失载为疑也。

  若夫道家之书。如心印经云。上药三品。神与气精。胎息经云。若欲长生。神气相注。南华经云。

  无视无听。抱神以静。神将守形。乃可以长生。黄庭经云。寸田尺宅可治生。闭子精门可长活。

  皆身心性命之圭旨。苟能守而行之。风湿寒暑。皆不能侵。留形住世不难。又何杂病之足虑乎。

  以质李君。知余言之不诬也。

  道光癸巳八月钱塘陈文述序于吴门妙香天室

  自序

  尝思事不师古。其法不立。师古而不师圣人。其理不精。圣人每于礼乐教养之外。

  凡可以爱护施民者。无所不至。视人疾痛。如在乃身。故仲景既着伤寒论垂万世法。而复出其心思。着金匮玉函经为杂证矩范。使天下后世有志此者。于此启悟。

  以拯济斯人。固圣人无已之心。不易之学也。后之学人。若东垣之脾胃。河间之温热。丹溪之湿热。王安道之统论。易思兰之发明。薛立斋之虚弱。莫不各擅其长。要皆得力于此。今之学人。能称述诸家。而不知朔流穷源。上稽圣训。积数十年之敏悟。为百尺竿头之进步。终为浅寡而已矣。然则要略为杂病方圆之至也。为方不多。立论殊少。其间推测病由。如六淫之气。七情之感。腑脏之伤。及汤丸之补泄。气味之缓急。罔不毕备。有志之士。苟得其二三。已足名世。及观从来注释诸家。未能久读其书。岂能心知其意。又何从阐发其理。迩者程公云来、徐公忠可。各有疏注行世。已足发挥底蕴。表彰绝业。独赵以德先生衍义。理明学博。意周虑审。本轩岐诸论。相为映照。合体用应变。互为参酌。庶几大道之明也。惜乎未有梓本。读者甚少。更有遗编。注递颇缺。余购之二十余载。未得全璧。因不揣疏陋。拟为补注。又大半采嘉言之议。融会成之。而续貂之诮。知不免也。倘海内君子。有志以斯道自任者。如脉诀、药性赋、回春入门等书。决不可读。幸勉力于圣论。无自安于苟且。

  康熙二十六年秋月吴门周扬俊识于星沙寓中

  卷一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论十三首方一首脉证二条)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

  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心火气盛。则伤肺。

  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可用之。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

  〔衍义〕经谓五脏相传者。又是脏气因邪并之。邪正相合。发动则有余。故得传于不胜也。今乃云肝虚。虚证知其传脾。然肝虚必弱。弱则必为所胜者克。奚能传于不胜也。藏气法时论曰。肝欲补。急食辛以补之。欲泻。以酸泻之。今云肝虚之病。补用酸。又奚为与内经相反也。试尝思之。

  金匮首篇之所叙者。由人禀五行气味以成形。形成则声色渐着。于是四者。日行变化于身形之中。

  未尝斯须离也。故列于篇首。以为治病之规范。此条特明于味者耳。夫阴阳者。在天为风、寒、湿、热、燥、火之气。在地成水、火、金、土、木之形。在人化辛、酸、咸、苦、甘之味。是故人之五脏。从五行生数。配其奇偶。互成体用。天一生水。在体为精。在气为寒。地二生火。在体为神。在气为热。精与神配。寒与热配。二者形之始着。自合一奇偶也。天三生木。在体为魂。在气为风。地四生金。

  在体为魄。在气为燥。魂与魄合。风与燥配。居形生成之中。亦合奇偶。然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

  以奇生则成而偶。以偶生则成而奇。寒之气坚。故其味可用咸以 。热之气 。故其味可用苦以坚。

  风之气散。故其味可用酸以收。燥之气收。故其味可用辛以散。土兼四时。行无定位。无专性。阴阳冲气之所生。故其味甘以缓。洪范亦曰。稼穑作甘味之成者为体。气之成者为用。有诸体而形诸用。故肝木者必收之而后可散。非收则体不立。非散则用不行。

  遂致体用之偏之气。皆足以传于不胜也。偏于体不足者必补。酸以收之。偏于用不足者必补。辛以散之。故补体者必泻其用。补用者即泻其体。因知内经云辛补。为其用也。仲景云酸补。为其体也。

  然仲景之言。亦出内经。内经谓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岂非酸乃肝之本味。以本味补本体。不待言而可知。故正言时论补泻其用之行变化者。亦不可以为仲景相反也。又云弱水壮火。使金气不行。

  则肝气自愈者。水乃木之母。火乃木之子。此即母能令子虚。子能令母实之义。由子克退鬼贼故也。然不止一法。又有所谓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二者之法。常对待而立。为五行逆顺而设。逆行则相胜。

  顺行则相生。治相胜者。则当弱水旺火。治相生者。则当益水泻火。水能生木。于木虚者。

  盒饭补水。水盛则木得受其所生矣。于木实者。盒饭泻火。火退则金气来制。而木平矣。仲景谓肝虚用此。实则不用者。意则在是。观夫内经治胜复之气于既复之后。两气皆虚。必补养安全而平定之。使余之气自归。其所属。少之气自安其所居。初胜之际。其气为实。则泻其有余。由是以言。仲景此条之意。又未必不似于斯也。

  夫人秉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千般 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腑脏。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辛酸甘。不遣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

  〔衍义〕此条举生身之气而言。所谓五常者。五行经常之气也。上应列宿。在地成象。名曰刚柔。金、木、水、火、土也。在天无质。名曰阴阳。风寒、湿热、燥火也。人在气交中。秉地之刚柔。以成五脏百骸之形。秉天地之阴阳。以成六经之气。形气合一。神机发用。驾行谷气。出入内外。同乎天度。升降浮沉。应夫四时。主宰于身形之中者。谓之元真。其外感者。皆客气也。主客之气。各有正不正。主气正则不受邪。

  不正则邪乘之。客气正则助其生长。不正则害之。主气不正者。由七情动中。服食不节。房欲过度。金刃虫兽。伤其气血。尽足以虚之。客气之不正者。由气运兴衰。八风不常。尽足以虚之。客气伤人。或谓风寒湿热燥火。但有德化。政令行于时。和则化。乖则变。变则眚。岂独风能生能害于物哉。今仲景止言风而不及五气。何也。曰阴阳在天地间。有是气。则有是理。人秉是气。即以为命。受是理。即以为性。若仁者乃风木之理。风木乃仁之气。先儒且言仁者。天地生物之心。

  兼统五常之性。其风木者。亦天地生物号令之首。必兼统五常之气。五气莫不待其鼓动以行变化。故内经曰。之化之变。风之来也。大抵医之独言风。犹儒之专言仁也。内经又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脏。灵枢曰。虚邪不能独伤人。必因身形之虚而后客之。

  又云。风寒伤人。自经络传入经脉肌肉筋骨。内经五内。仲景所谓人能慎养。不令邪中。为内外所因者。

  盖取诸此以分表里者也。非后世分三因之内因也。语同而理异。三因之内因。由七情房室。虚其元真。

  以致经络脏腑之气。自相克伐者也。

  〔补注〕此条首言元真通畅。人即安和。末言病则无由入其腠理。盖重阳气以固其阴也。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一云腹中冷苦痛者死)

  鼻头色微黑者。有金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其时者死。其目正圆者。

  痉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衍义〕青者。肝之色。肝苦急。急则痛。苦冷者。是厥阴挟其肾水为寒。寒极则阳亡。

  阳亡则死。微黑者肾之色也。肾属水。水停则色微黑而不照。若照者是水胜火而血死。黄者脾之色。脾主土。输谷气于上焦。以化荣卫。今胸中有寒。谷气不化。郁为胃热。显出其黄色。黄为中焦蓄热。今不谓中焦热。而为胸中有寒者。乃指其致病之本而言也。白者肺之色。肺主上焦。以行荣卫。荣之色充则面华。不充则面白。知其亡血也。赤为火色。若非火令之时。加于白色之上。是火重来克金也。故死。目通于肝。眼皮属之脾。其肺金不能制木。风木得以自盛。反胜脾肺。是故风急则眼皮敛涩。

  目为之正圆。甚则筋强肉重而成痉。痉由木贼土败。故亦不治。虽然。色不可一例取。则又云青为痛者。与正文义同。

  黑为劳者。房劳也。入房太盛。竭精无度。情火炽而肾水乏。则又与水气之黑异矣。此属之火也。火之色虽赤。

  然是火发于肾水之中。故不赤而反黑。其黑必枯燥。不似水气之黑。黑而光泽者也。赤为风者。由热生风。

  子令母实故也。黄为便难者。以中焦热燥其液。肠胃不润。是以便难。然是黄色必枯而不泽。所以又谓若鲜明者为留饮。留饮以津液不行。滞其谷气。化热致黄也。虽然。同此论也。及考夫内经。其五色又有从观于面。察于目。谓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皆不死。又谓青如翠羽。赤如鸡冠。黄如蟹腹。白如豕膏。黑如乌羽者。是生色也。青如草滋。赤如 血。黄如枳实。黑如 煤。白如枯骨。

  是死色也。又有从五脏分部颜颊鼻颐者。如刺热篇谓赤色是也。由是推之。五脏善恶之色。更必有随其气。

  显露其色。各于其所司目唇鼻窍之内外者。盖仲景欲明望色知病之道。故举此略耳。

  师曰。病患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衍义〕此条举听五行之病声而言。所谓寂然者。欲语而默默处也。夫阴静而阳躁。此病在厥阴。故好寂然也。厥阴在志为惊。在声为呼。在体为筋。筋束关节。所以厥阴之病善惊。在声为呼。则知其病在骨节也。喑喑然不彻者。声出不扬也。盖肺主气。膈乃肺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