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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识
徐入徐出(止)相逆也 张云。凡行针补泻。皆贵和缓。故当徐入徐出。在导气复元而已。然补者导其正气。泻者导其邪气。总在保其精气耳。故曰。补泻无形。谓之同精。言本篇之法。非为有余不足而设。特以乱气相逆。但宜导治之如是耳。此因常问补泻。故复及之。以明其义也。
允乎哉 尔雅释诂。允、信也。疏、谓诚实不欺也。
卷四
胀论篇第三十五
其脉大(止)阳为腑 马云。脉见于寸口。其脉大者。以邪气有余也。其脉坚者。以邪气不散也。其脉涩者。以气血涩滞也。故为胀。然脉大而坚者为阳脉。其胀在六腑。脉涩而坚者为阴脉。其胀在五脏也。张云。大都洪大之脉。阴气必衰。坚强之脉。胃气必损。故大坚以涩。则病当为胀。一曰脉病在阴。则胀在脏。
脉病在阳。则胀在腑。亦通。
三者皆存焉 甲乙。三、作二是。志云。此病在气而及于脏腑血脉之有形。故三者皆存焉。
郭胸胁 甲乙。郭、作廓。张云。排挤于脏腑之外。以胸胁为郭。而居于皮肤之中。是即胀之所舍。
匣匮之藏禁器 说文。匣、匮也。又匣匮也。载侗六书。故今通以脏之大者为匮。次为匣。小为椟。
简案、禁器、盖禁秘之器。
愿闻其故 马云。此处必阙。乃岐伯言。张志同。
脏腑之郭也 甲乙。郭上有城字。张云。胸腹者。所以保障五内。故为脏腑之郭。
宫城 马云。按黄帝时本纪。记其民不习伪。官不怀私。市不预价。城郭不闭。则此时有宫城矣。张云。膻中、胸中也。肺覆于上。膈膜障于下。为清虚周密之宫。心主之所居也。故曰宫城。
胃之五窍者 闾里门户也 张云。闾、巷门也。里、邻里也。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盖二十五家为闾也。风俗通曰。五家为轨。十轨为里。盖五十家为里也。胃之五窍。为闾里门户者。非言胃有五窍。正以上自胃脘。下至小肠大肠。皆属于胃。故曰闾里门户。如咽门、贲门、幽门、阑门、魄门、皆胃气之所行也。
故总属胃之五窍。
廉泉、玉英 马云。即玉堂。俱任脉经穴。
营气循脉(止)工在疾泻 甲乙。并脉、作并血脉。循分、作循分肉。三里上有取字。注云。灵枢作营气循脉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肉为肤胀。一下、一本作分。下同。楼氏以此三十九字。移下文黄帝曰善。何以解惑之上。云。原误在病各有形之下。黄帝曰。愿闻之上。有三里而泻之上。当有脱简。甲乙云。凡五脏六腑之胀。皆取三里。三里者。胀之要穴也。张云。清者为营。营在脉中。其气精专。未即致胀。浊者为卫。卫行脉外。其气 疾滑利。而行于分肉之间。故必出卫气之逆。而后病及于营。则为脉胀。是以凡病胀者。皆发于卫气也。卫气逆而并于脉。复循分肉之间。故为肤胀。三里、足阳明经穴。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而主肌肉。故胀在肌肤者。当以针泻之。一下三下。谓一次再次三次也。盖邪有远近。故泻有难易耳。
肺胀 金匮要略云。上气喘而躁者。属肺胀。又云。肺胀咳而上气。烦躁而喘。脉浮者。心下有水气。
简案、本节肺胀盖谓肿胀中属肺者。与金匮所论不同。
央央然 张云。困苦貌。
濯濯 张云。肠鸣水声也。马云。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有大肠者诸证。与此同。
气癃 张云。膀胱气闭。小水不通也。
轻轻然 甲乙作壳壳然。
久塞其空 马云。虚则补之。其穴空。皆正气充塞。志云。塞其空者。外无使经脉肤腠疏空。内使脏腑之神气充足。自无厥逆之患矣。此良工治未病也。张氏医通云。按诸胀统言无问虚实。工在疾泻。次云补虚泻实。神归其室。二说相左。其义何居。原夫诸胀之因。良由卫气僭逆。故宜疾泻以下其气。气下则胀消矣。
卫为水谷之悍气。常行脉外。不能入于脉。今以僭逆过甚。乃并居营分而入于脉。则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肉间。则为肤胀。故昭揭于脏腑诸胀之前。且言凡此诸胀。其道在一。故其治总不越针三里。以疾泻之也。明知逆顺者。知胃逆之甚与不甚也。针数不失者。随近远之一下三下也。
然后厥气在下 甲乙。后、作而。
乃合为胀 甲乙。合、作舍。
合之于真 三合而得 张云。不得其真。所以生惑。胀虽由于卫气。然有合于血脉之中者。在经脉也。有合于脏者。在阴分也。有合于腑者。在阳分也。三合既明。得其真矣。志云。元真之气。通会于腠理。
与营卫合并。而充行于形身者也。故营卫二气。合之于真元三合。而得其厥逆之因矣。简案、即上文三者皆存焉之义。
不下者 张云。胀不退也。
陷于肉肓而中气穴者也 张云。上文云。一下三下者。言针当必陷于肉肓。亦必中于气穴。然后可以取效也。张注痹论肓膜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不独以胸膈为言。姚氏云。按金匮玉函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夫脏腑之文理。乃脏腑募原之肉理。
而肉理之中有脉系。卫气陷于肓膜。而入于脉络。故当取之气穴。王芳侯云。按素问有气府论。气穴论。总属手足三阴三阳之经脉。而分府与穴者。谓腑者藏也。压遏血气之藏于内也。穴者窟也。气从此而出入者也。
必更其道 张云。三而不下。必未得其所也。故当更穴再刺之。
必审其KT 张云。唇疡曰KT 。盖胀之微甚。必见于唇。故当审之于此。以察其虚实。然KT 字未妥。
必脉字误也。简案、KT 又作HT 。即诊同。难经本义。刘仁木序。KT 、KT 深浅是也。
卷四
五癃津液别篇第三十六
马云。别、彼劣切。内论五液而病为水胀。则必为癃。故名篇。
张云。五液者。阴精之总称也。本篇以溺、汗、泣、唾、水。故名曰五。宣明五气篇曰。五脏化液。心为汗。
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为五液。决气篇曰。精、气、津、液、血、脉。其辨有六。又道家曰。
涕、唾、精、津、汗、血、液。其名则七。皆无非五液之属耳。志云。水谷所生之津液。各走其道。别而为五。
如五道癃闭。则为水胀。五别者。为汗、为溺、为唾、为泪、为髓。五癃者。液不渗于脑而下流。阴阳气道不通。四海闭塞。三焦不泻。而津液不化。水谷留于下焦。不得渗于膀胱。则水溢而为水胀。因以名篇。上章论气胀之因。此章论水胀之因。得其因则知所以治矣。简案、本篇末云。此津液五别之顺逆也。甲乙载本篇文。
亦云津液五别。此云五癃。未详所取义。疑文本差讹。
为溺与气 马云。天寒则腠理闭。内之气与湿俱不行。其水下留于膀胱。则为前溺与后气耳。
各走其道 张云。五常四海。各因经以受水谷之气味。故津液随化而各走其道。
其流而不行者 甲乙。流、作留。张云。周流于血脉之间。而不散行于外。注于脏腑。益于精髓而为之液。志云。流者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灌精而濡空窍者也。
聚沫则痛 张云。或为寒邪所感。则液凝留于肌肉之间。故汁沫聚而为痛。简案、与周痹同义。
为溺其气 张云。腠理闭密。则气不外泄。故气化为水。水必就下。故留于膀胱。然水则气也。水聚则气生。气化则水注。故为溺与气。志云。气者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而出者为溺。藏于膀胱者。
化生太阳之气。简案、气未详何气。马为失气。近是。见前。
五脏六腑(止)肾为之主外 张云。此二节言津液之为涕泣也。心总五脏六腑。为精神之主。故耳目肺肝脾肾。皆听命于心。是以耳之听。目之视。无不由乎心也。肺朝百脉而主治节。故为心之相。肝主谋虑决断。故为心之将。
脾主肌肉而护养脏腑。故为心之卫。肾主骨而成立其形体。故为心之主外也。
故五脏六腑(止)泣出矣 甲乙。与肺、作急肺。似是。泣、作涎。张云。心为脏腑之主。故五脏之系。
皆入于心。心之总系。复上贯于肺。通于喉而息由以出。故心悲则系急而肺叶举。液即随之而上溢。然心系与肺。本不常举。故有乍上乍下。当其气举而上。则为咳为泣也。凡人之泣甚而继以嗽者。正以气并于上。而奔遏于肺耳。按、口问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主也。目者。宗脉之所聚也。上液之道也。口鼻者。气之门户也。
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摇则宗脉感。液道通。故涕泣出焉。
中热(止)故唾出 张云。此津液之为唾也。虫为湿热所化。常居肠中。胃热则消谷中空。虫行就食。故或上或下。动作于肠胃之间。充郭者。纵满之谓。肠郭则胃缓。胃缓则气逆上行。涎随而溢。故多唾也。按、宣明五气篇曰。肾为唾而出曰胃为唾。是胃之与肾。皆主为唾。盖土郁之唾在胃。水泛之唾在肾也。
和合而为膏者 膏、诸本作高。但赵府本吴本同此。马云。当作膏。张直改作膏。注云。此津液之为精髓也。膏、脂膏也。简案、志以高字释之。义不通。
阴阳不和(止)胫 甲乙。虚故、作虚则。腰背、作腰脊。张云。阴阳不和。则精气俱病。气病则不摄。精病则不守。精气不相统摄。故液溢于下。而流泄于阴窍。精髓皆减。输泄过度。则真阴日虚。故为腰痛胫等病。此劳瘵之所由作也。
阴阳气道(止)为水胀 下泻诸本作不泻。此字误。当改。张云。此津液之为水胀也。三焦为决渎之官。
膀胱为津液之腑。气不化则水不行。所以三焦不能泻。膀胱不能渗而肿胀也。知病所由。故治此皆当以气化为主。试观水潦为灾。使非太阳照临。则阴凝终不能散。泥泞终不能干。能知此义。则知阴阳气化之道矣。
此津液五别之逆顺也 张云。阴阳和。则五液皆精而充实于内。阴阳不和。则五精皆泄而流溢于外。
此其所谓逆顺也。
卷四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马云。内有五阅以观五气。及五气为五脏之使。故名。说文云。阅、察也。
刺有五官(止)五脏之使也 张云。刺法当知脏气。知脏气当于五官五阅而察之。五官如下文。
鼻者肺之官也。阅、外候也。使、所使也。副、配合也。五脏藏于中。五官见于外。内外相应。故为五脏之阅。
令可为常(止)必当治里 张云。可为常者。常行之法。五脏之脉。察于气口。五脏之色。察于明堂。明堂者鼻也。色应其时。乃其常也。然色见于外而病在内。是为经气入脏。故当治里。
阙庭必张(止)寿中百岁 马云。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即首面也。(出五色篇)必开而张。
乃立明堂以阅之。明堂者鼻也。其明堂广大而为蕃为蔽者。又见于外。盖颊侧谓之蕃。耳门谓之蔽。耳四周之壁既方。地角之基又高。引垂向外。五色又顺。平博广大。寿当中百岁也。张云。张、布列也。壁、墙壁也。
基、骨骼也。引垂居外。谓明显开豁也。此于五色之外。而言其都位之隆浓也。形色皆佳乃为寿征。故中百岁。治、不乱也。中、宜也。堪也。志云。引垂居外者。边陆在外。为中土之保障也。
见此者(止)可苦以针 张云。若此之人。是为血气充实。形色坚固。故刺之则病已。而可苦以针也。
然则血气内虚。形色外弱者。其不宜用针可知。 、音致。密也。
五官 张云。官者职守之谓。所以司呼吸。辨颜色。纳水谷。别滋味。听声音者也。
鼻张 蒋氏启微云。人将死则鼻柱曲缩。故孔则张大上向。又云。周礼疾医。以五色五气。 其死生。
量之以九窍之变。其斯之谓乎。
青 甲乙。 、作目。
颧赤 蒋氏启微曰。神将去矣。
颧与颜黑 蒋氏启微云。土邪来干。故色黑黄。色现颧颜。肾水将绝反乘心火也。简案、蒋以黄帝之黄字。接上句释之。误。
五脉安出(止)如何 马云。五常之脉。安所从出。五脏之色。安所从见。其常色见者。而又至于危。
皆帝之所疑也。张云。安出安见。言脉色安然无恙也。常色殆者。谓色本如常而身亦危也。此又何如其故。
五官不辨(止)况加疾哉 将氏启微云。色脉俱安。平人也。有病则死。盖有故焉。五官者。目辨色。
鼻辨臭。口辨谷。舌辨味。耳辨声。若不能辨。脏气不全也。阙庭眉额之间。清阳之位。若不开张。阳气薄矣。
明堂、鼻也。鼻位中央而属脾。司呼吸而主肺。若其部小。脾肺气衰也。肾为先天之本。其官在耳。蔽为耳门。
蕃为颊侧。墙基为耳边。角为耳上角。垂为耳垂珠。皆肾家部分。若卑低窄小。角珠向外。先天之气素薄。若是虽无病苦。亦难以全生。况加之疾乎。望家读此。凡病患诸部狭小者。虽平常殆莫轻治之。简案、埤其墙。墙下无基。乃上文方壁高基之反。垂角去外。乃上文引垂居外之反。当与上文马张注参考。
腑脏之在中也(止)各如其度也 张云。腑脏居于腹中。各有左右上下之次舍。而面部所应之色。亦如其度。如五色篇所谓庭者首面。阙者咽喉之类。皆是也。
卷四
逆顺肥瘦篇第三十八
应如失而据。未有坚然者也。 马云。若有所失。而据守难坚。张云。言随应而解。若无坚据之难破者也。志云。谓道之幽远难寻。坚、确也。杨氏曰。失坚者。即颜子所谓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