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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识
后且知觉麻痹。毛窍脱落。容貌奇丑者。斑纹癞也。如初则神经过敏。发神经痛。后则知觉渐次脱失。营养障害。神经肥浓。面部麻痹者。神经癞也。
腹中常鸣 气上冲胸(止)三里 甲乙。常、作雷。上、作常。志云。此邪在大肠而为病也。大肠为传导之官。病则其气反逆。是以腹中常鸣。气上冲胸。张云。九针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于脖 。即任脉之下。
气海也。巨虚、上廉、三里。皆足阳明经穴。按、本输篇曰。大肠属上廉。此以邪在大肠。故当刺巨虚、上廉。
若下文之邪在小肠者。则当取巨虚、下廉也。
小肠控睾(止)以调之 甲乙。熏肝下有肺字。简案、据下文刺太阴。甲乙似是。沈亮宸云。控睾引腰脊。上冲心者。小肠之疝气也。张云。控、引也。睾、阴丸也。小肠连于小腹。若其邪盛。则厥逆自下上冲心肺。熏于肝胃。引于腰脊。下及肓脐睾系之间也。取肓原以散之。散脐腹之结也。刺太阴以予之。补肺经之虚也。取厥阴以下之。泻肝经之实也。取巨虚、下廉以去之。求小肠之所属也。按其所过之经。谓察其邪之所在以调之也。
长太息 志云。胆气欲升。故长太息以伸之。
张云。心虚貌。简案、马释为静。误。
呕苦 甲乙、千金、苦下有汁字。
则刺少阳血络 马云。则、当作侧。胆之经络。在肋之后旁。故曰侧。张云。又刺足少阳血络以平其木。千金无则字。
闭胆逆 马云。闭者止也。孟子云。陈善闭邪。朱注云。闭、止也。
在上脘则刺(止)去之 马云。则、侧同。胃脘。上下脘之总名。如在上脘。卧针刺之。当抑而下之。
即本经上膈篇之所谓气为上膈。故治之者如此。如在下脘。则刺下脘。当散而去之。即上膈篇之所谓虫为下膈。
故治之者如此。张云。刺抑而下之。谓刺上脘以泻其至高之食气。散而去之。谓温下脘以散其停积之寒滞也。
邪在三焦约(止)取三里 志云。此邪在膀胱而为病也。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虚则遗溺。小腹肿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也。故当取足太阳之大络。(即取大络之委阳大络经脉也)小络。孙络也。足太阳厥阴之络。交络于跗 之间。视其结而血者去之。盖肝主疏泄。结在厥阴之络。亦不得小便矣。如小腹肿。上及胃脘。取足三里。圣济总录云。黄帝三部针灸经。言少腹肿痛。
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病名曰三焦约。营卫不调。风邪入客。则决渎之官。约而不通。所以不得大小便也。刺法取足少阴太阳之经。辅以汤剂。则三焦疏导。清浊判矣。方载枳壳丸等六首。(方中多用大黄牵牛郁李之类)简案、本节三焦。即指膀胱。上文列六腑之病。而不及膀胱。知是三焦为膀胱明矣。千金云。三焦名中清之腑。别号玉海。水道出。属膀胱是也。(详见素问识灵兰秘典注)盖约即脾约之约。而乔世宁校本千金。以约字属下句。亦似有理。张云。太阳大络。飞阳穴也。考甲乙。委阳、三焦下辅俞也。在足太阳之前。少阳之后云云。此足太阳之别络也。则志注为是。
睹其色 察其目 以知其散复 诸本无目字。但张本有焉。马云。以、为也。论语云。视其所以。
志云。察其以者。察其所以然之病。简案、张补目字。据九针十二原小针解。今从之。
一其形 马云。曰一者。肥瘦各相等否。志云。静守其神形。与、俱也。
病将下 张云。下、退也。
诸经实者 病三日已 张云。凡邪气未解者。最忌脉弱无力。如平人气象论曰。病在中。脉虚。玉机真藏论曰。病在外。脉不实坚者。皆难治。邪客篇曰。虚而细者久以持。皆不实之谓也。若病在诸经。而脉实有力者。邪将外达也。故可三日而已矣。
气口候阴 人迎候阳也 张云。气口在手太阴。肺脉也。气口独为五脏主。故以候阴。人迎在头。阳明胃脉也。胃为六腑之大源。故以候阳。
卷三
五邪篇第二十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论五脏之邪。故名篇。
上气喘 汗出 志云。上气喘者。肺气逆也。
膺中外 马云。云门、中府等穴。
背三节五藏之旁 藏、张本作节。马云。背三节旁之肺俞。及五椎旁之心俞穴。志云。乃肺俞旁之魄户也。简案、甲乙作背三椎之旁。乃谓肺俞。甲乙为是。原注颧字当作 。史音 。音椎可证。
按之快然 张云。觉快爽者。即其真穴。
取之缺盆中以越之 张云。缺盆、足阳明经穴也。手太阴之脉。上出于此。故当取之。以散越肺邪。
但忌大深。令人逆息。志云。缺盆中者。手阳明经之扶突。盖从腑以越阴脏之邪。
邪在肝(止)时脚肿 张云。两胁中痛。肝之经也。寒中水乘脾胃也 恶血在内。肝所主也。行善牵掣其关节。肝主筋而邪居之也。肝经自足大趾上内联踝。故时为脚肿。甲乙。掣、作 。简案、掣纵、又作 。
知二字义同。
取耳间青脉 以去其掣 甲乙。掣、作 。张云。足少阳经循耳前后。足厥阴主诸筋。而与少阳为表里。故取耳间青脉。可以去掣节。志云。耳间青脉。一名鸡足青。简案、甲乙 脉。一名资脉。在耳本后。
鸡足青络脉。盖谓此穴。
阳气有余 阴气不足 简案、诸注以阴阳分说脾胃。恐非。
阴痹 马云。阴痹者。痛无定所。按之而不可得。即痹论之所谓以寒胜者为痛痹也。(后世以为白虎历节风又曰痛风)志云。在外者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阴痹者。病在骨也。按之而不得者。邪在骨髓也。
简案、至真要大论云。阴痹者按之不得。即是。
肩背颈项痛时眩 马云。此皆膀胱经脉所行。以肾与膀胱为表里也。且时时眩晕。亦兼膀胱与肾邪也。
喜悲 马云。本神篇曰。心气虚则悲。然实则亦然。
调之其输也 马云。邪客篇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
故独无 焉。其外经病而内不病。故独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
卷三
寒热病篇第二十一
诸本无篇字。马云。篇内所谓诸证。不止寒热。然首节所论在寒热。故名篇。但此寒热。主外感言。与瘰之寒热不同。
不可附席 张云。邪在外。故畏于近席。
鼻槁腊 马云。鼻孔枯腊。腊者、干也。
取三阳之络 马云。当取足太阳膀胱经之络穴。飞扬以泻之。盖太阳为三阳也。
取三阳于下 马云。不言穴者。必俱是络穴。
病无所安(止)死不治 病、甲乙作痛。张云。阴腾者必躁。故无所安也。阴伤则液脱。故汗注不休也。齿者骨之余。若齿未稿者。阴气尚充。独为可治。当取足少阴之络穴大钟以刺之。若齿有枯色。则阴气竭矣。其死无疑。近以愚见。则不独在齿。凡爪枯者亦危候也。骨寒而厥者皆然。简案、马以从皮寒热。至骨寒热。为从浅而及深。遂至死之证。恐非也。又考文例。不及脉寒热、筋寒热者。岂其脱漏乎。
骨厥 志云。谓肾脏为病。而肾气厥热也。简案、足少阴之病为骨厥者。经脉篇。
骨痹(止)补之 张云。骨痹者。病在阴分也。支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者。亦病在阴分也。真阴不足。则邪气得留于其间。故当取三阴之经。察病所在而补之。按、五邪篇曰。邪在肾。则病骨痛阴痹。取之涌泉、昆仑。视见血者尽取之。
与此互有发明。所当参阅。简案、举。合也。谓支节尽痛。马云骨痹已成节。不能举而痛。非也。马又根据一本改阴作阳。志仍之。亦非。
身有所伤(止)关元也 懈惰、甲乙作解 。马云。身有所伤。出血已多。而伤处中于风寒。(此证近于后世之所谓破伤风)或有所坠堕。不必身伤出血也。四肢懈惰。其名曰体惰。当取小腹脐下三结交之穴以刺之。盖本经为任脉。而足阳明胃足太阴脾经之脉。亦结于此。故谓之三结交也。即脐下三寸之关元穴耳。简案、张亦云。破伤风之属。此恐不然。甲乙云。关元、足三阴任脉之会。故曰三结交。
厥痹者(止)补阴经也 张云。厥必起于四肢。厥而兼痹。其气上及于腹者。当取足太阴之络穴公孙。
足阳明之络穴丰隆。以腹与四肢。治在脾胃也。然必视其主病者或阴或阳而取之。阳明多实。故宜泻。太阴多虚。故宜补。简案、马至名曰天府为一节。并为治厥痹之穴。恐非。
颈侧之动脉人迎 张云。颈前中行任脉也。二行动脉。即足阳明之人迎穴。
婴筋 张云。说文曰。婴、颈饰也。故颈侧之筋曰婴筋。通评虚实论。痈疽不知所。刺缨脉。王注云。
缨脉亦足阳明脉也。近缨之脉。故曰缨脉。缨、谓冠带也。
扶突 张云。在颈之第三行。
足少阳脉 马云。当作手少阳。观前本输篇。第十三节云手少阳也。名曰天牖。六次脉可证。张同。
天牖 张云。在颈之第六行。
天柱 张云。在颈之第七行。
臂太阴 张云。即手太阴也。以上五穴。本输篇言之尤详。即所以治下文之病者也。
阳迎头痛 甲乙。迎、作逆。张云。迎、逆也。阳邪逆于阳经。而为头痛胸满者。当取之人迎也。
简案、张本于楼氏纲目。马改阳明。误。
暴喑气硬 甲乙。 、作硬。张云。喑、声 不能言也。气硬、喉舌强硬也。凡言暴者。皆一时之气逆。非宿病也。马云。硬、当作梗。志云。硬、梗同。简案、今从张注。
暴聋气蒙 张云。经气蒙蔽。而耳目暴有不明者。当取天牖。
暴挛痫眩足不任身 甲乙足下有痛欲折三字。马云。暴挛者。拘挛也。暴痫者。癫痫也。暴眩者。
眩晕也。合三证而足不任身。当取天柱。
暴瘅内逆 甲乙。瘅、作痹。马云。暴时大热。而在内气逆。乃肝肺两经之火邪相为搏击。以致血溢于鼻口。张云。瘅、热病也。志云。瘅、消瘅。暴瘅、暴渴也。肝脉贯肺。故手太阴之气逆。则肝肺相搏。肺主气而肝主血。气逆于中。则血亦留聚而上溢矣。肺乃水之生原。搏则津液不生而暴瘅矣。皆当取手太阴之天府。以疏其搏逆。夫暴疾。一时之厥证也。此因于气厥。故用数暴字。简案、志。暴渴之解。不可从。
此为大牖五部 甲乙作此为胃之大 五部也。马云。大、当作天。此句总结上文五节。其穴为天牖五部也。曰天牖五部者。举一穴以统五穴耳。犹后世立汤药之方。举一品以概众品也。张云。以天牖居中。统前后上下而言也。志云。牖、窗也。头面之穴窍。如楼阁之大牖。所以通气者也。简案、志注尤牵强。
臂阳明(止)不恶寒泻之 马云。臂阳明。即手阳明大肠经也。以其脉行于臂。故不称曰手而曰臂也。
手阳明之脉。
其支者从缺盆、上颈循天鼎、扶突。上贯于颊。入下齿缝中。还出挟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挟鼻孔。
循和 、迎香、以交于足阳明。故曰臂阳明。有入 遍齿者。其名曰大迎。正以大迎出足阳明穴。而手阳明之脉。则入而交之也。齿有痛病谓之龋。故下齿病龋者当取此臂阳明之穴。(商阳二间三间皆治痛齿)如恶寒饮者虚也。宜补之。不恶寒饮者实也。宜泻之。张云。 。音求。颧也。但臂恶寒者多虚。故宜补。不恶寒者多实。故宜泻。简案、马以臂字接上句。似是。然以恶寒为恶寒饮。亦未允妥。
足太阳(止)出鼻外 甲乙足作手。一曰取之出鼻外。作一曰取之出眉外。方病之时。盛泻虚补。马云。
足太阳膀胱经之脉。亦入 遍齿。其所入之脉。乃手少阳三焦经之角孙穴。其上齿龋者。正足阳明胃经脉气之所历。取之在鼻与 前。乃地仓、巨 等穴也。如正痛之时。其脉必盛。盛则宜泻之。或虚则宜补之。一曰当取之。出于鼻外。即本经之和 、迎香等穴也。
足阳明(止)益不足 诸本不足下有反者益其四字。甲乙。其、作甚。张云。其、当作甚。马志以其字接下节。非也。张云。足阳明之脉。有挟鼻入于面者。道出于足少阳之悬颅。其下行者属于口。其上行者对口入系目本。或目或口。凡有过者。皆可取之。然必察其有余不足。以施补泻。若反用之。病必益甚。简案、志云。足阳明当作手太阳。非也。对口盖指玉枕下边而言。脑疸有对口发之称。可以见耳。
足太阳(止)盛则瞑目 马云。此言头目痛者。当取玉枕。而又言睛明为阴阳二跷之所交。乃寤寐之所以分病也。足太阳膀胱经。有通项入于脑者。名曰玉枕。(开督脉一寸半脑户枕骨上入发际二寸)此正属于目之根。两眼中之系。皆系于此。故名之曰眼系。凡苦头痛。或苦目痛者。皆取之。其脉在项中两筋间。入于脑与阴跷、阳跷相别。实各阴阳诸经交会之所也。又阳跷之脉入于阴。阴跷之脉出于阳。交于目锐 之睛明穴。阳跷之气盛。则目 而不得闭。阴跷之气盛。则目瞑而不得开也。张云。按脉度篇。言跷脉属目内 。合于太阳。下文热病篇曰。目中赤痛。从内 始。
取之阴跷。然则此云锐 者。当作内 也。志云。目之尖角曰锐。故外内皆名锐 。简案、志注误。癫狂篇云。
目外决于面者为锐目。张注。本于楼氏纲目。今从之。
热厥(止)皆留之 张云。热厥者。阳邪有余。阴气不足也。故当取足太阴而补之。足少阳而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