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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识
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荣诸阳者也。卫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从上焦而出。卫于表阳。故曰卫出上焦。
简案、千金方三焦病论云。荣出中焦。卫出上焦。荣者络脉之气道也。卫者经脉之气道也。外台引删繁论。亦同。志注。不可言无据也。明理论引亦作上焦。
上焦出于胃上口(止)下足阳明 千金及外台引删繁作胃上脘。张云。胃上口即上脘也。咽为胃系。水谷之道路也。膈上曰胸中。即膻中、也。其旁行者走两腋。出天池之次。循手太阴肺经之分。而还于手阳明。其上行者至于舌。其下行者交于足阳明。以行于中下二焦。凡此皆上焦之部分也。志云。按金匮要略曰。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
盖三焦乃初阳之气。营运于上下。通合于肌腠。不入于经俞。是以上焦之气。常与荣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者。与充肤热肉之荣血。间行于皮肤脏腑之文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阳明。
上至舌。此论上焦气之所出。与经脉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颊之不同也。
常与荣(止)大会于手太阴矣 张云。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气之所聚。营气者。随宗气以行于十四经脉之中。故上焦之气。常与营气俱行于阳二十五度。阴亦二十五度。阳阴者。言昼夜也。昼夜周行五十度。
至次日寅时。复会于手太阴肺经。是为一周。然则营气虽出于中焦。而施化则由于上焦也。马云。难经营字下。
误多一卫字。简案、千金及外台引删繁。并有卫字。盖据难经矣。
其不循卫气之道而出何也 张云。卫气之道。昼行于阳。夜行于阴。有常度也。今有熟饮食者。
方入于胃。其气之留行未定。而汗辄外泄。出无方所。是不循卫气之道也。故以为问。
此外伤于风(止)命曰漏泄 张云。风为阳邪。有外热也。
热食气悍。因内热也。热之所聚。则开发腠理。所以毛蒸理泄。而卫气走之。故不循其常道也。此即热食之气也。出不由度。故曰漏泄。志云。卫气者。水谷之悍气。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见开而出。简案、志以此气为卫气。是。外台引删繁。载疗上焦实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汗出而背身中皆热。名曰漏气。通脉泻热。泽泻汤。(泽泻生地骨皮甘草半夏石膏柴胡茯苓生姜竹叶人参桂心莲心右十二味)即为此证所立也。
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 千金及外台引删繁。作其气起于胃。中脘在上焦之后。甲乙、巢源作胃口。
此所受气者(止)命曰营气 者下千金有主化水谷之味六字。甲乙无肺脉之脉字。张云。胃中。中脘之分也。后、下也。受气者。受谷食之气也。五谷入胃。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以注于三焦。而中焦者泌糟粕。蒸津液。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以奉生身。而行于经隧。是为营气。故曰营出中焦。按下文云。下焦者。别回肠。注膀胱。然则自膈膜之下。至脐上一寸。水分穴之上。皆中焦之部分也。隧、音遂。
伏道也。简案、泌、说文侠流也。奉、俸古通。养也。故马云。凡心中所生之血。赖此营气而化以奉养生活之身。
夫血之与气(止)无两生 张云。营卫之气。虽厘清浊。然皆水谷之精华。故曰荣卫者。精气也。血由化而赤。莫测其妙。故曰血者神气也。然血化于液。液化于气。是血之与气。本为同类。而血之为汗。亦非两种。但血主营。为阴为里。汗属卫。为阳为表。一表一里。无可并攻。故夺血者无取其汗。夺汗者无取其血。
若表里俱夺。则不脱于阴。必脱于阳。脱阳亦死。脱阴亦死。故曰人生有两死。然而人之生也。阴阳之气。皆不可无。未有孤阳能生者。亦未有孤阴能生者。故曰无两生也。志云。营卫者。水谷之精气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气之所化也。血与营卫。皆生于精。故异名而同类也。简案、外台引删繁论云。夫血与气。异形而同类。卫是精气。营是神气。
故血与气。异形而同类焉。夺血无汗。(此是神气)夺汗无血。(此是精气)故人有一死。而无再生也。(千金再作两字)视之正文。觉稍明备。
下焦者(止)渗入膀胱焉 张云。回肠、大肠也。济、 同。犹酾滤也。(字典济古文作 酿酒也)泌、如狭流也。别汁、分别清浊也。别回肠者。谓水谷并居于胃中。传化于小肠。当脐上一寸水分穴处。糟粕由此别行回肠。从后而出。津液由此别渗膀胱。从前而出。膀胱无上口。故云渗入。凡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难曰。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其言上口者。以渗入之处为言。非真谓有口也。如果有口。则不言渗入矣。何后世不解其意。而争言膀胱有上口。其谬为甚。志云。回肠大肠也。有九回。因以为名。简案、外台引删繁论云。下焦如渎。起胃下管。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常并居于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主足阳明。(千金作足太阳)灌渗津液。合膀胱。主出不主入。别于清浊。亦本节之义也。但本节似脱起胃下管。三十一难云。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厘清浊。亦可以见耳。介按、唐容川曰。近说膀胱有上口。无下口。非也。内经明言下焦当膀胱上口。近人不知三焦实有其物。焦古作 。即人身之油膜。
西医名为连网。乃行水之路道。内经所谓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盖水之路道。全在三焦油膜之中。凡人饮水入胃。胃之通体有微丝管。将水散出。走入油膜。其能散者。肺气布之也。故肺为水之上源。水散入油膜。走入膀胱。其水未散尽者。至小肠中。又有微丝管将水散出。
走下焦。以入膀胱。膀胱上口。即在下焦连网之中。此皆下行之水。未化为气者也。
黄帝曰人饮酒(止)液出焉 马云。此言酒之所以先谷气而出也。承上文有渗膀胱之语。故遂以酒之先谷而下者问之。正以酒为熟谷之液。其气至悍而清。故虽后谷而入。必先谷而下也。熟者腐也。
上焦如雾止此之谓也 张云。如雾者。气浮于上也。言宗气积于胸中。司呼吸而布 于经隧之间。如天之雾。故曰上焦如雾也。沤者、水上之泡。水得气而不沉者也。言营血化于中焦。随气流行。以奉生身。如沤处浮沉之间。故曰中焦如沤也。渎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纳。逝而不反。故曰下焦如渎也。然而肺象天而居上。故司雾之化。脾象地而在中。故司沤之化。大肠、膀胱象江河淮泗而在下。故司川渎之化也。千金及外台引删繁论云。上焦如雾。(雾者霏霏起上也)中焦如沤。(沤者在胃中如沤也)下焦如渎。(渎者如沟水决泄也)白虎通引礼运记云。三焦者。包络腑也。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故上焦如窍。中焦如编。
下焦如渎。(俞氏续医说详解之当考参)张氏质疑录。载三焦有三。三焦之论云。灵枢云。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三焦为一气之所主。故三十一难因之曰。上焦在胃上口。主内而不出。其治在膻中。中焦在胃中脘。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在脐下。主分别清浊。出而不内。此三焦者。即灵枢所谓如雾如沤如渎之三焦也。故难经又继言之。三焦为水谷之道路。气之所以终始。三焦者。原气之别使。原气在两肾中间之动气。为人之生命。十二经之根本。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此所谓三焦者。属之于气。正王叔和所谓有名无状之三焦也。
卷三
四时气篇第十九
诸本无篇字。
为定 甲乙。定、作实。下同。
春取经 马云。经、当作络。义见素问水热穴论。张云。春取经。即本输篇。大经分肉之间也。
夏取盛经孙络 马云。水热穴论云。夏取盛经分腠。又曰。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盖言夏气在表。
故病在表。止于皮肤。绝而不深入以刺之。正以邪之所居。为甚浅也。又曰。所谓盛经者。阳经也。则止取手足六阳经之经穴耳。
取之合 马云。水热穴论曰。取合以虚阳邪。则知是六阳经之合穴也。
冬取井荥 马云。水热穴论云。取井以泻阴逆。则阴经当刺井穴。如手太阴肺经少商为井之类。取荥以实阳气。则阳经当刺荥穴。如手阳明大肠经二间为荥之类。
温疟 素疟论云。先伤于风。而后伤于寒。故先热而后寒也。亦以时作。故曰温疟。
五十九刺 详后热病篇。刺、诸本作 。唯张作刺。
风 肤胀 马云。 、即水。以水为疾。故加以疾之首。风水、见素奇病论。水热穴论。评热论。本经论疾诊尺篇。肤胀者。即本经水胀论之所谓肤胀也。简案、外台引肘后方云。疗卒大腹 病诸方。此病本由水来。应水字而经方皆水为病。故施疾状。此乃与马说符矣。吴音水。病貌。集韵贰类切。音税。肿病并非。
五十七 详见素水热穴论。
三阴之上 甲乙。之、作交。马云。补三阴之上者。补三阴交。乃足三阴血气之所交。宜补之。因有二穴。故用二补字。及有一皆字。张志同。
热行 马云。候针下热行。乃止针。张云。阳气至而热行。热行则泄止矣。
转筋于阳(止)卒刺之 马云。卒、猝同。凡手足之外廉。皆属阳经。若转筋于阳。则治其阳经。凡手足之内廉。皆属阴经。若转筋于阴。则治其阴经。皆当猝然刺之。张云。卒、病也。故不必拘于时日。但随其病而卒刺之。志云。卒、猝同。淬刺者。烧针劫刺。以取筋痹。简案、楼氏纲目亦作淬、盖本于经筋篇。亦当备一说。
徒 张云。徒、但也。有水无风。故曰徒水。简案、马云。徒、但也。上文言风水者。有风有水也。
此曰徒水。则有风无水也。若无水。则下文何得云 尽乃止。必是字之误。志云。徒、众也。土为中央之灌溉于四旁。土气虚。则四方之众水。反乘侮其土而为水病也。此解尤为牵强。
环谷 马云。按各经无环谷穴。止足少阳胆经有环跳穴。今曰下三寸。意者风市穴乎。理亦甚的。张同。志云。环谷者。取手足之分肉。以泻其水也。溪谷有三百六十五穴。会肉之大会为谷。大会者。手足股肱之大肉也。简案、据志注。则三寸二字。竟不稳妥。
马云。 、直也。已刺而直其针以纳之。张云。筒、箭室也。已刺而筒之。而内之。入而复之。
以尽其 。谓用针如箭之归筒。出入频复。开通其道。以尽其水也。志云。 、筒也。以如筒之针而内之。入而复出。简案、筒之义。诸注未明。九针论。圆针筒。其身如是。 、筒同。又楼氏纲目载本节文云。筒针、针中有空窍。如筒出水也。今据志以筒释之。盖此似言以筒纳针孔内。使水自筒中泄出者。世有用此术得效者。
然不可妄施。张云。针要曰。凡水气。
惟得针水沟。若针余穴。水尽即死。是又不可不知也。
必坚来缓则烦俯 来急则安静 马云。必欲尽去其水。水力尽时。其肉必坚。且水来缓。则内必烦闷。来急。则内必安静。张云。 在肤中。其候必坚。志云。水肿于肌肉。则浮而软。水尽则肉必坚矣。余与马同。简案、徒 以下。其义未详。甲乙文有异同。然亦未明晰。录左备考。甲乙云。徒水先取环谷下三寸。
以排针刺之而藏之。引而内之。入而复出。以尽其水。必坚束之。束缓则烦闷。束急则安静。
饮闭药 马云。必饮通闭之药。以利其水。防其再肿。志云。谓水乃尽。当饮充实脾土之药。勿使水之复乘也。简案、马为是。
方饮无食(止)百三十五日 张云。药食不宜相混。混则难于取效。水肿既消。当忌伤脾发湿等物。
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方保其不复矣。
着痹不去 张云。痹论云。湿气胜者为着痹。谓其重着难动。故云不去。若寒湿相搏。久而不已。当猝取足阳明之三里穴。温补胃气。则寒湿散而痹可愈也。沈亮宸曰。溪谷、属骨。此承上文肌腠未尽之水。流于关节则为着痹。故取阳明之三里。从腑以泻脏也。
骨为干 马云。此句与上下文不相蒙。意者乃经脉篇之说简欤。沈亮宸云。此承上文而言。骨之为病。
在骨之髓节也。干者、如木干之坚劲。是故温疟之邪。藏于骨髓。湿痹之气。流于关节。其骨如干。而不受邪之所伤。简案、今仍马注。
肠中不便 张云。小肠不便者。不能化物。大肠不便者。不能传道。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当取足阳明之三里穴。邪气盛则泻之。正气虚则补之。
疠风者(止)无食他食 甲乙。素、作索。锐针针三字作吮一字。恶气之气作血。马云。疠、癞同。此言刺厉风之法也。按、素问风论云。疠者有营卫热腑。其气不清。故使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风寒客于脉而不去。名曰疠风。骨空论、长刺节论。皆谓之大风也。张云。食得其法。谓之方食。无食他食。忌动风发毒等物也。
介按、疠风即癞病。又名麻风。属于慢性传染病。故凡传染之后。要过数年。方才显露。其病状则遍体麻木不仁。甚至四肢周身。逐渐毁灭。先由手指。继而足趾。终至鼻柱。均现毁坏。面上状若顽癣。搔破则流稠水。其未破之处。皮肤片片脱落。奇痒难当。此病可分二种。如面部臀部四肢等处。俱发红色结节。继即溃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