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辑义


  苟不体认经旨。以致临时推诿。误人性命。深可叹也。

  伤寒直格曰。栝蒌实。惟锉其壳。子则不锉。或但用其中子者。非也。

  医学纲目曰。工部郎中郑忠浓因患伤寒。胸腹满。面黄如金色。诸翰林医官商议。略不定。推让曰。胸满可下。恐脉浮虚。召孙兆至。曰。诸公虽疑。不用下药。郑之福也。下之必死。某有一二服药。服之必瘥。遂下小陷胸汤。寻利。其病遂良愈。明日面色改白。京城人称服。

  又曰。孙主簿述之母。患胸中痞急。不得喘息。按之则痛。脉数且涩。此胸痹也。因与仲景三物小陷胸汤。

  一剂而和。二剂而愈。

  医垒元戎。小陷胸汤。去半夏。加大黄。

  赤水玄珠。徐文学三泉先生令郎。每下午发热。直至天明。夜发更甚。右胁胀痛。咳嗽吊疼。坐卧俱疼。

  医以疟治。罔效。逆予诊之。左弦大。右滑大搏指。予曰。内经云。左右者。阴阳之道路。据脉。肝胆之火。

  为痰所凝。必勉强作文。过思不决。郁而为疼。夜甚者。肝邪实也。乃以仲景小陷胸汤为主。栝蒌一两。黄连三钱。半夏二钱。前胡青皮各一钱。水煎饮之。夜服当归龙荟丸。微下之。夜半痛止热退。

  两帖全安。

  医林集要。加味陷胸汤。治壅热痞满。胸膈痛。或两胁痛。

  于本方。加桔梗。黄芩。黄连。麦门冬。姜水煎。饥时服。利下黄涎。即安。凡疟痢病后余热。留滞胸膈。

  及有饮酒过度。胸结痛。亦宜服此。神效。一法。只用小陷胸汤。加桔梗。枳壳。甚效。

  医学入门小调中汤。治一切痰火。及百般怪病。善调脾胃神效。

  于本方。加甘草。生姜。

  证治大还。加味小陷胸汤。(秘方)治火动其痰嘈杂。

  于本方。加枳实。栀子。

  张氏医通。凡咳嗽面赤。胸腹胁常热。惟手足有凉时。其脉洪者。热痰在膈上也。小陷胸汤。(即本方)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玉函。脉经。千金翼。起下。有者字。作此本寒也。反上。有而字。四下。

  有五字。复下。有重字。协。作挟。脉经。不上。有终字。外台。寒分。作久寒。神巧万全方。分。作故。王本。删分字。金鉴云。复下之之字。当是利字。上文利未止。岂有复下之理乎。细玩自知。是必传写之误。方云。末句此下。疑有脱误。是不必矣。)

  〔钱〕二三日。表邪未解。将入里而未入里之时也。不能卧。但欲起者。邪势搅扰。坐卧不宁之状也。若此则知邪已在胸次之阳位矣。以尚未入胃。故知心下必结。必者。决词也。本文虽不言治法。以理推之。即栀子豉汤之类症也。若此症而脉见微弱者。其中气本属虚寒。尤为不可下之证。而反下之。若利随下止。则陷入之邪。不得乘势下走。必硬结于胸中矣。若三日下之。而利未止者。第四日复下之。则已误再误。有不至中气不守。胃气下陷。以虚协热。

  而下利者乎。此所以重以为戒也。桂枝人参汤症。误下而利下不止。故因虚寒而成痞硬。此条误下利止。亦因虚寒而成结胸。均属太阳未解之证。一痞一结。似有虚实之殊。然脉微弱而本有寒分者。其可竟以实热待之耶。

  协热二字。当与桂枝人参汤条。不甚相远也。

  案寒分。汪氏云。痰饮也。以痰饮本寒。故曰寒分。然分字不成义。当从外台而作久寒。或根据玉函等。

  删之亦得。○协热之协。成本作协并挟同。成注作挟热利。程氏云。里寒夹表热而下利。是曰协热。是也。况玉函等。作挟。可为确证矣。方氏云。协。互相和同之谓。后世注家。多宗其说。不可从矣。

  案此条结胸证。乃属虚寒。常器之云。可增损理中丸。方出外台天行病。即理中丸。加栝蒌根。枳实。茯苓。牡蛎。云治下后虚逆。而气已不理。而毒复上攻。结于胸中。乃于此条症。为切当矣。协热利。成氏而降。

  皆云邪热下攻肠胃。为热利。常氏主以白头翁汤。而此条曰脉微弱。曰有寒分。岂是热利耶。钱氏注。似于经旨不相戾也。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原注】一作纵)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脉紧者。必咽痛。

  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玉函。脉经。脉上。并有其字。协。作挟。)

  〔钱〕此条详言误下之脉证。以尽其变。误下之后脉促。即不能盛于上而为喘汗。亦不至陷于内而为结胸。

  脉虽促而阳分之邪。已自不能为患。是邪势将衰。故为欲解。此误下之侥幸者也。若脉仍浮者。可见表邪甚盛。

  不为下衰。将必乘误下之里虚。陷入上焦清阳之分。而为结胸矣。若脉见紧者。则下后下焦之虚阳。为少阴之阴寒所逼。循经上冲。必作咽痛也。脉弦者。邪传少阳。经云。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少阳之脉循胁。故云必两胁拘急也。

  脉细数者。细则为虚。数则为热。下后虚阳上奔。故头痛未止。若脉见沉紧。则为下后阳虚。致下焦阴邪上逆而呕也。沉为在里。沉主下焦。滑为阳动。滑主里实。误下之后沉滑。热在里而仍挟表。水谷下趋。随其误下之势。必为胁热下利也。若脉浮滑。阳邪止在阳分。而邪热下走。扰动其血。故必下血也。〔鉴〕咽痛。少阴寒热俱有之证也。咽干肿痛者为热。不干不肿而痛者为寒。故少阴论中。有甘橘汤通脉四逆汤二治法也。〔锡〕不曰必头痛。而曰头痛未止者。以见太阳原有之头痛。因脉细数而未止也。〔程〕据脉见证。各着一必字。见势所必然。考其源头。总在太阳病。下之而来。故虽有已成坏病。未成坏病之分。但宜以活法治之。不得据脉治脉。据证治证也。

  脉浮者。必结胸。王日休云。桂枝去芍药汤。脉紧者。必咽痛者。王日休云。甘草汤。汪氏云。桔梗汤。

  更妙。脉弦者。两胁拘急者。王日休云。小柴胡加桂枝。脉细数者。头痛未止。王日休云。当归四逆汤。常器之云。可葱须汤。脉沉紧者。必欲呕。王日休云。甘草干姜汤。常器之云。七物黄连汤。脉沉滑者协热利。王日休云。白头翁汤。脉浮滑者。必下血。芍药甘草汤。加秦皮。常氏云。可与类要柏皮汤。汪氏云。愚以临证用药。亦当活变。古方不宜执也。

  金鉴曰。脉促当是脉浮。始与不结胸为欲解之文义相属。脉浮当是脉促。始与论中结胸胸满同义。脉紧当是脉细数。脉细数。当是脉紧。始合论中二经本脉。脉浮滑。当是脉数滑。浮滑。是论中白虎汤证之脉。数滑。

  是论中下脓血之脉。

  细玩诸篇自知。○案金鉴所改。未知旧文果如是否。然此条。以脉断证。文势略与辨平二脉相似。疑非仲景原文。

  柯氏删之。可谓有所见矣。

  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得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瘥者。与五苓散。( 。全书。脉经。千金翼。作 。程。钱。亦同。玉函。脉经。无冷字。脉经。外台。无被字。劫。作却。玉函。脉经。外台。无弥更二字。肉。作皮。○此条。旧与小陷胸白散。

  合为一条。今从张氏周氏柯氏及金鉴。分为二条。喻氏魏氏。并缺此条及白散条。可疑。)

  〔汪〕病在阳者。为邪热在表也。法当以汗解之。医反以冷水 之。 者。口含水喷也。若灌之。灌。浇也。灌则更甚于 矣。表热被水止劫。则不得去。阳邪无出路。其烦热。必更甚于未用水之前矣。弥更益者。

  犹言甚之极也。水寒之气。客于皮肤。则汗孔闭。故肉上起粒如粟也。意欲饮水不渴者。邪热虽甚。反为水寒所制也。先与文蛤散。以解烦导水。若不瘥者。水寒与热相搏。下传太阳之腑。与五苓散。内以消之。外以散之。乃表里两解之法也。

  伤寒类方曰。此热结在皮肤肌肉之中。不在胃口。故欲饮而不渴。文蛤取其软坚逐水。

  文蛤散方文蛤(五两)

  上一味。为散。以沸汤。和一方寸匕服。汤用五合。(一方寸匕。成本。作一钱匕。玉函。和下。有服字。无服以下五字。)

  〔方〕文蛤。即海蛤之有文理者。〔王〕文蛤。即海蛤粉也。河间丹溪多用之。大能治痰。〔钱〕文蛤。似蛤而背有紫斑。即今吴中所食花蛤。俗误呼为苍蠃。或昌蛾者。是也。

  案沈括梦溪笔谈曰。文蛤。即今吴人所食花蛤也。其形一头小一头大。壳有花斑的便是。王氏以海蛤粉。为文蛤。恐不然也。李时珍本草附方。收此方于文蛤条。而不载于海蛤条。其意可见也。又案。文蛤。海蛤。其实无大分别。神农本经。海蛤。主治咳逆上气。喘息烦满。

  唐本。云主十二水满急痛。利膀胱大小肠。甄权云。治水气浮肿。下小便。本方所用。皆取于此义。

  古方选注曰。文蛤。取用紫斑纹者。得阴阳之气。若黯色无纹者。饵之令人狂走赴水。

  金鉴曰。文蛤。即五倍子也。○案三因方云。文蛤。即五倍子。最能回津。本草在海蛤文。甚失其性。识者当知之。金鉴乃袭其误耳。

  案柯氏云。文蛤一味为散。以沸汤和方寸匕。服满五合。此等轻剂。恐难散湿热之重邪。弥更益烦者。金匮要略云。渴欲得水而贪饮者。文蛤汤主之。兼治微风脉紧头痛。审症用方。则移彼方。而补入于此。而可也。

  其方。麻黄汤。去桂枝。盖文蛤石膏姜枣。此亦大青龙之变局也。此说颇有理。故附载此。文蛤汤。出呕吐哕下利篇。又消渴篇。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即与本方同。

  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原注】一云。与三物小白散。○玉函。千金翼。

  无陷胸汤。及亦可服三字。作与三物小白散。金鉴云。无热证之下。与三物小陷胸汤。当是三物白散。小陷胸汤四字。必是传写之误。桔梗贝母巴豆三物。其色皆白。有三物白散之义。温而能攻。与寒实之理相属。小陷胸汤。乃性寒之品。岂可以治寒实结胸之证乎。亦可服三字。亦衍文也。柯氏。改作三白小陷胸汤。为散亦可服。案金鉴改订为是。)

  〔鉴〕结胸证。身无大热。口不燥渴。则为无热实证。乃寒实也。与三物白散。然此证脉必当沉紧。若脉沉迟。或证见三阴。则又非寒实结胸可比。当以枳实理中丸治之矣。〔郑〕水寒结实在胸。则心阳被据。自非细故。用三物白散。下寒而破结。皆不得已之兵也。

  总病论曰。寒实结胸。无热症者。与三物白散。注云。小陷胸者。非也。伤寒类方曰。结胸。皆系热陷之症。此云寒实。乃水气寒冷所结之痰饮也。活人书云。与三物白散。无小陷胸汤亦可用七字。盖小陷胸寒剂。

  非无热之所宜也。

  医方考曰。此证或由表解里热之时。过食冷物。故令寒实结胸。然必无热证者为是。

  白散方桔梗(三分) 巴豆(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玉函。作六铢。无如脂字。) 贝母(三分○玉函。桔梗。

  贝母。各十八铢)

  上三味为散。纳巴豆。更于臼中杵之。以白饮和服。强人半钱匕。羸者减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

  不利进热粥一杯。利过不止。进冷粥一杯。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 之洗之。益令热劫不得出。

  当汗而不汗则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冷粥一杯。千金翼注。一云。冷水一杯。身热皮粟以下四十九字。玉函。外台。并无。钱本。柯本。亦删之。为是。锡驹亦同。志聪。删病在膈上以下七十六字。)

  〔钱〕寒实结于胸中。水寒伤肺。必有喘咳气逆。故以苦梗开之。贝母入肺解结。又以巴豆之辛热有毒。斩关夺门之将。以破胸中之坚结。盖非热不足以开其水寒。非峻不足以破其实结耳。〔柯〕白饮和服者。甘以缓之。取其留恋于胸。不使速下耳。散者。散其结塞。比汤以荡之更精也。身热皮粟一段。使人难解。今从删。

  〔汪〕不利进热粥。利不止进冷粥者。以热能助药力。冷能解药力也。〔锡〕巴豆性大热。进热粥者。助其热性。以行之也。进冷粥者。制其热势。以止之也。俱用粥者。助胃气也。

  案本草。徐子才云。中巴豆毒者。用冷水。

  外台秘要。仲景桔梗白散。治咳而胸满。振寒脉数。咽干不渴。时出浊唾腥臭。久久吐脓。如米粥者。

  为肺痈。即本方。分两同。方后云。若利不止者。饮冷水一杯则定。

  伤寒类方曰。古法二钱五分为一分。○案此宋以降事。今以一两为一钱。则一分为二分五厘。类方又云。半钱匕。今秤约重三分。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五下。成本。玉函。有六字。)

  〔鉴〕太阳与少阳并病。故见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之证。而曰或。曰时如者。谓两阳归并未定之病状也。病状未定。不可以药。当刺肺俞。以泻太阳。以太阳与肺通也。当刺肝俞。以泻少阳。以肝与胆合也。故刺而俟之。以待其机也。苟不如此。而发其汗。两阳之邪。乘燥入胃。则发谵语。设脉长大。则犹为顺。可以下之。今脉不大而弦。五六日谵语不止。是土病而见木脉也。慎不可下。当刺期门。以直泻其肝可也。〔汪〕当刺大椎第一间者。谓当刺大椎一穴。在第一椎之间。为背部中行之穴。乃手足三阳督脉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