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

[300]史管子列传:分财利,多自与。
[301]韩王君墓志铭:高固奇士,自方阿衡太师。
[302]又太师许国公神道碑:寡言自可,不与人交。——以上「自」字,皆动字止词,而位先焉。
[303]汉霍光传:显及禹、山、云自见日侵削,数相对啼泣,自怨。——「自」字两见,皆为止词而先焉。此类动字曰「自反动字」,详后。如「自悔」「自侮」「自伤」诸动字,以其行之初出乎己仍反乎己也,故云然。②
居于介字后宾次。
「304」孟告下:先名宾者为人也,后名宾者自为也〉——「为」介字,上「为」字司词「人」字居后,后「为」字司词「自」自而先焉。
[305]左成二: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
[306]韩圬者传:谓其自为也过多,其为人也过少。
[307]史张耳陈余传:谴人立六国后,自为树党,为秦益敌也。
[308]又屈原列传: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诸「自」字,皆「为」之司词,虽居宾次而位先焉。
[309]庄秋水:自以比形于天地。——「自」为「以」字所司,而亦先之。然「以」自司词凡为代字,常居其先,不懂「自」字为然也。详介字篇。③

己字则主焉,宾焉,偏焉,守常而已。
[310]孟公下: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
[311]左昭三十一:己所能见夫人者有如河。——两「己」字皆在主次。
[312]史刺客列传: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313]孟离下上: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
[314]燕策:诎指而事之,北面而守学,则百己者至。先趋而后息,先问而后嘿,则什己者至,人趋己趋,则若己者至。——以上诸[己]字,「知己」至「什己」皆在宾次,④而「人趋己趋」之「己」字,则在主次。
[315]孟公上: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自」为介字,「己」其司词,而在宾次。
[316]韩樊绍述墓志铭:然而必出于己,不袭蹈前人一言一句,又何其难也!——「己」为「于」之司词,而在宾次。
[317]孟滕下: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己频」者,仲子之频也,故「己」在偏次。⑤
[318]又滕上: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夫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者,农夫也。——三「己」字皆在偏次。
[319]韩重答张籍书:抑非好己胜也,好己之道胜也。——上「己」字乃「胜」字主次,下「己」字偏次,而参用「之」字者。
叙事之文,「我」字间有代「己」字用者,特不常耳。
[320]史张释之列传:王生老人,曰:‘吾袜解。’愿谓张廷尉,为我结袜。——「愿谓」者,不述口气也,而曰「为我结袜」者,犹云「为己结袜」也。⑥
[321]韩柳子厚墓志铭:诸公要人争欲令出我门下,交口荐誉之。——「令出我门下」者,犹云「令出己门下」也。
[322]太史公报任少卿书: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以上下文言之,「彼」当太史公自谓,不应用「彼」字。而遍查各本,皆用此字,实无他书可为比证。未敢臆断,附识于此。⑦
以上指名代字之指前文者。

○1章云:「身」「亲」之别,通论(刘复:中国文法通论)及刊误均加以驳正。通论云:‘李广传“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这个「身」字,和马氏所引左传宣公十二年“庄王亲自手旌”一句里的「亲」字用法完全一样。马氏也明知这个「身」字不能再说「无所为」,就说「身自」者,亲身也;「身自射彼三人」者,犹云「亲手射彼三人」也。其解「亲自手旌」的「亲」,也说是「亲手持旌」也。这不是说来说去,终于自相矛盾,自己取消了自己的话么?’刊误云:‘此二字固有区别,但不如马氏所云耳。「身」字是「身体」之「身」,本是名字,又非代字,时时转作状字「亲」字用。至若「亲」字,本是状字,既非名字,又非代字。故凡以「身」字或「躬」字作状字用者,都可以「亲」字易之。如「身送之」,「必身劝为之驾」,「不躬为之师」……「身」字「躬」字皆可改作「亲」字。……但作名字用之「身」字,……如“身苟不狂惑戆陋”,“寡人乃以身受命”“亲于其身为不善者”三例之「身」字,万不能改为「亲」字……如此,则「身」字有二用法,用法宽;「亲」字只有一用法,用法窄。’
○2章云:草创以「自」当为副字,页十云:‘「自」非止词也,惟置诸他动词之上时,类止词耳……「自」字之后,常有随以他动及其止词者,例如「自贼其身」,如更解「自」为止词,则更牵强矣。’
○3参【7.3.4】【7.3.5】节。
○4「什己」应作「若己」。
○5杨云:「频顣蹙」当连读,「己」在主次。
○6杨云:「为我结袜」,乃直述王生之语,「顾谓张廷尉」下省去一「曰」字耳。今案,杨说是,故「为我结袜」四字应加引号。本文为照顾马氏解说,未加引号。
○7章云:刊误引高元氏云:‘「彼」「其」二字并指李陵。「彼」乃句之主词,「且欲得其当而报汉」其谓词也。「观其意」为插注的散动,例无主词,不得曰「吾观其意也」。此句若以破折标易点分之,则意更晓矣,如「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

接读代字二之四
【2.3】接读代字,顶接前文,自成一读也。字有三:一「其」字,独踞读首。二「所」字,常位读领。三「者」字,以煞读脚。三字所指,不一其义,而用法殊焉。
【2.3.1】其字领读,独踞其首,用法有二:一在主次,一在偏次。
【2.3.1.1】「其」在主次者,有前词为名而「其」字顶接者。
[323]史十二诸侯年表序: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齐晋秦楚」,四国本名也,「其」顶指之,合「在成周」三字以成读,「其」乃主次也。「微甚」者,「齐晋秦楚」之表词也。如是「其在成周」四字一读,参于句中。以下所引皆仿此。
[324]韩原毁: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两「其」字皆顶指「古之君子」,余同上。
[325]又原道:噫,后之人,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孰从而听之?——「其」字指「后之人」,而为「欲闻」之主次。「孰从而听之」者,犹云「后之人从何人而听之」也.「孰」字宾次先置,其例见后。
[326]荀子议兵: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烮。劫之以埶,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鳅之以刑罪,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其」字两用,直顶「秦人」。
[327]韩送文畅师序:浮屠师文畅,喜文章,其周游天下,凡有行,必请于搢神先生,以求咏歌其所志。——两「其」字,第一「其」字,直指「文畅」,而为「周游」之主次,以成一读。
[328]又师说: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其」字直接「古之圣人」。
[329]又张中丞后叙: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其」字直接「二公」。

【2.3.1.2】有前词为代字而「其」字直接者。
[330]庄秋水:此其过江河之流,不可为量数。——「其」顶接「此」字。「此」,代字也,今为前词,「其过江河之流」为读,「不可为量数」为句,而「此其」二字连用,似成一语,细按之,则各为句读之主次。
[331]又:此其比万物也,不似毫末之在于马体乎?——法同。
下引「是其」「彼其」皆同「此其」。
[332]荀子荣辱:是其为相县也,机直夫刍豢稻梁之县糟糠尔哉!
[333]庄骈拇: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彼其」二字相连,而第二句则「彼」字不用,惟用「其」字。是则「彼其」二字,各为主次而非一语也明矣。然则「此其」与「是其」亦当然矣。此句「彼」字乃句中之宾次,今先置焉,又以「之」字重指。此例详后。
[334]庄人间世:且也彼其所保其所与众异,以义誉之,不亦远乎!
[335]韩答尉迟生书:后其得之,必有以取之也。
[336]左哀十一:夫其柔服,求済其欲也。
[337]汉东方朔传:是其不可一也。——所用「彼其」「夫其」「是其」皆同上。
[338]韩送齐暤下第序:古之所谓公无私者,其取舍进退,无择于亲疏远近,惟其宜可焉。——「者」亦代字,「其」字直接。
[339]荀子议兵: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埶诈,除阸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者」「其」二字相接,各为句读。①

①章云:此句应与上文‘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连属,马氏删去「也」字,以之属下句,而谓‘「者其」二字相接’,大误。 今案:章说是,惟引文不全,不便理解。全文为:‘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故赏庆刑罚埶不足以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为人主上者也。其所以接下之百姓者无礼义忠信,焉虑率用赏庆刑罚埶诈除阸其下,获其功用而已矣。大寇则至,使之持危城则必畔,遇敌处战则必北……’

【2.3.1.3】有前词在前句,而「其」字指之以缀其后者,盖皆以「其」字为读之主次也。
[340]孟离下: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有人于此」为句,「其」指其人,自成一读以附之。
[341]汉刑法志:有君如是其贤也。——「有君」为句,「其」指「君」,犹云「有君其为贤也如是」。①
[342]庄德充符:平者,水停之盛也,其可以为法也,内保之而外不荡也。——「平」者,水平也,「其」指「水平」,自为一读,而成下句之起词。

①案:【7.1.3】亦引此例,但彼处认为句中「其」字‘加否与文义无涉’,说与此异。参[7.1.3]节注③。

【2.3.1.4】「其」字在偏次也,前词先置,而「其」字下必接名字,「其」字冠读首以顶指焉。间有所指前词或空寄句首,而不必自为句读者,如是则「其」字与前词若相连属者然。总之,接读「其」字,以「其」与前词紧接,而又自为一读,故以别于指名「其」字耳。
[343]左僖七: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其」者顶指「诸侯之会」也,犹云「会中所有之德刑礼义,无国不记之」也,故「其」字为偏次,而「其德刑礼义」为「记」之止词,今先置焉。其例见后。
[344]孟尽上: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指「君子」,而附于「君」,以领一读。①
[345]史游侠列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今游侠」三字单置于首,「其」字附于名以顶指焉,迭成数读,直至「赴士之阨困」,然后续书「既已存亡死生矣」一句,上接「今游侠」之起词,犹复迭拖数句。句读起伏,声调婉转,最为可法。
[346]韩赠崔复州序:虽然,幽远之小民,其足迹未尝至城邑,苟有不得其所,能自直于郷里之吏者鲜矣,况能自辨于县吏乎?能自辨于县吏者鲜矣,况能自辨于刺史之庭乎?——「幽远之小民」五字,乃「能自辨于县吏」句之起词,②今置于首,以「其」字附于「足迹」,直接以领读,间于其中,文势展宕,下续两句,再跌一层,可法。
[347]孟滕下: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其」附「志」字,在偏次。直接「梓匠轮舆」。惟「梓匠轮舆」后无坐动以为句,则四字空而无着。实则于义当云「梓匠轮舆之志」,又不成痂,故用「其」字,所以缓其气也。
[348]韩送杨少尹序:今杨与二疏,其意岂异也?——句法与上同。
[349]又师说: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其」字之用,亦与上同。
[350]史老庄列传: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者其」二字连用,「其」在偏次。
○1杨云:「其」指上文「国」字,非指「君子」。
○2「幽远之小民」首先应是「能自直于郷里之吏」之起词,然后为「能自辨于县吏」之起词,承前省。

【2.3.2】所字常位领读,或隶外动,或隶介字,而必先焉。读有起词,「所」字后之。
[351]庄天运:彼,人之所引,非引人也。——「人之所引」,读也,「所」,指「彼」,「引」,外动也,「所」为「引」之止词而先焉。「人」者,读之起词,而「所」后焉。故「所」适居一读之领,常也。「非引人也」句,「彼」其起词也。
[352]礼大学:孝者,所以事君也。——「以」介字,「所」隶焉而居其先。余同上。

「所」字必居宾次,其用法视其前词之先后有无为别。
【2.3.3.1】前词先乎「所」字者,有近与「所」字相连者焉,有远在前文者焉。而其近者则有为名字焉,有为代字焉,要当各为疏证者也。
前词为名字。
[353]汉食货志:爵者上之所擅,岀于口而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两「所」字一指「爵」,一指「粟」,而「爵」「粟」皆先「所」字,「所」字又为「擅」「种」之止词,位宾而先焉。
[354]左昭二十五:唯是楄柎所以藉干者,请无及先君。——「所」指「楄柎」,「楄柎」先置,「所」为「以」所司,而亦先焉。
[355]韩蓝田丞厅壁记:丞之职所以贰令。——「丞之职」,「所」之前词也,「所」乃「以」之司词而先焉。
[356]又毛颖传:颖为人强记而便敏,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阴阳、卜筮、占相、医方、族氏、山经、地志、字书、图画、九流、百家、天人之书,及至浮屠老子外国之说,皆所详悉。——「所」统指以上诸学。
[357]左襄十四赅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两「所」字皆指「南鄙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