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

[192]书经无逸:其在高宗。
[193]又:其在祖甲。——则「其」字单用以为更端也。
○1章云:「其属邑」「其兵弓」「其北」与「其东」「其南」诸「其」字,杨氏以为代「大宛」及「于寘」,不应既有指示之意,又兼是更端之词。

【2.2.6.8】更有「其」字用为分数之母而在偏次者。
[194]孟公上: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犹云「其二人之中孰贤」也。
[195]孟公下: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其一」者,犹云「三者中之一」也,「其二」者,犹云「三者中之二 」也。
[196]左闵二: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其谁立」者,犹云「诸子之中立谁」也。
至[197]韩上崔虞部书:三人之中,其二人者,固所传闻矣。——「其二人者」,犹云「三人中如彼二人者」云。则「其」字有指示之意而非为分母矣。
【2.2.6.9】「其」字用诸宾次罕见。
[198]韩殿中侍御李君墓志铭:星官历翁,莫能与其校得失。—「与其校得失」犹云「与之校」也。
[199]齐策: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之。——「给其食用」,犹云「给之食用」也。①
[200]韩左司马李公墓志铭:是与其故,故得用。——言「与宰相有雅故」也。所引三「其」字,皆在宾次,诚不概见。
○1杨云:「给其食用」,犹云「供给他的食用」,「其」在偏次。

【2.2.7】指名代字,除「之」「其」两字外,有此、是、斯、兹四字,各指前词,而人己无分,且主、宾、偏三次胥位焉。日知录谓‘论语之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檀弓之言「斯」者五十有二,而言「此」者一而己。大学成于曾氏之门人,而一卷之中,言「此」者十九。语言轻重之间,世代之别从可知己。’蒙按尚书多言[兹],论语多言「斯」,而孟子则通用「此」「是」诸字,惟引书一言「惟兹臣庶」而已。至「是」「此」二字,确犹不可互易之处。凡指前文事理,不必压陈目前,而为心中可意者,即以「是」字指之。前文事物有形可迹,且为近而可指者,以「此」字指之。①博雅云:‘「是」,「此」也。’六书故云:‘「此」,犹「兹」也,「斯」也。’总承上文之辞。

是。居主次。
[201]孟梁上:是乃仁术也。——「是」指以羊易牛之是。
[202]又滕上:是率天下而路也。——「是」指许行之道。
[203]又公下: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是」指齐王。
[204]左哀二十五:是食言多矣。——「是」指郭重。
[205]又昭十二:是良史也,子善视之。
[206]又: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两「是」字指之人。以上皆为主次。
居宾次。
[207]孟公上:无是馁也。
[208]又:姑舍是。
[209]又离下:有本者如是。——三「是」字指前文之事。
[210]庄养生主:天之生是使独也。——「是」指上文右师。
[211]汉高帝纪:非尽族是,天下不安。——「是」指上文诸将。以上皆宾次。
「是」字习为「于」「以」两介字所司。「是」为「于」字所司者则后焉,而为「以」字所司者必先焉。其它介字鲜有为所司者。②
[212]孟梁上:吾何快于是?
[213]又公上:尔何会比予于是?
[214]又公下:则不敬莫大乎是》——两「是」字皆后「于」字。后「乎」字者亦然。「乎」「于」固可互也。
[215]汉郑吉传:吉于是中西域而立莫府。
[216]左僖十五:于是展氏有隐匿焉。——两「是」同上。
[217]庄天道: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
[218]左僖十五: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
[219]孟梁上:是以后世无传焉。
[220]又告上:是以若彼濯濯也。——四「是」字皆司于「以」字而居先焉,此定式也。③
「是」字用于偏次者,凡书皆有。
[221]孟梁上:是心足以王矣。
[222]又公下: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
[223]汉高帝纪: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是」附于名,皆有指示之意。
此。 用于主次。
[224]孟梁上:此率兽而食人也。
[225]又离下:此亦妄人也已矣。
用于宾次。
[226]孟梁上:贤者亦乐此乎?
[227]又公下: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
[228]又梁下:今王鼓乐于此。
[229]又公上:虽由此霸王不异矣。
用于偏次。
[230]孟梁上: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231]又公上:惟此时为然。
[232]又:今此下民。——凡「此」皆指上文之物,或当前可指之事也。
[233]左庄二十二:陈衰,此其昌乎!——「此」,主次,指人,敬仲也。
[234]史货殖列传:此有知尽能索耳。——「此」主次,指上文之人。
[235]汉高帝纪:此闻帝崩,诸将皆诛,必连还乡。——「此」指上文陈樊等,「此」与「是」字无异。详观以上所引诸句,「是」「此」二字之别,学者可自得之。
斯。居主次、宾次。
[236]论公冶:斯焉取斯?——上「斯」主次,指「其人」,下「斯」宾次,指「其德」。
[237]论述而: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238]又泰伯:于斯为盛。——「斯」为「于」后司词,而在宾次。
居偏次。
[239]孟梁上: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240]又梁下:必先斯四者。
[241]又:凿斯池也,筑斯城也。
[242]又离上:斯二者天也。——五用「斯」字,皆附名而在偏次。
兹。
[243]吕览重言:兹故不言。
[244]左昭元:兹心不爽。——两「兹」字一主一偏。
[245]书大禹谟:念兹在兹。
[246]论子罕:文不在兹乎?
[247]诗大雅绵:筑室于兹。——四「兹」字皆在宾次。

○1杨云:以马氏此说细按下文马氏所举诸例,‘此率而食人也’,「此」字指前文事理,乃不用「是」而用「此」。‘是良史也’,其时有形可迹,近而可指,亦用「是」而不用「此」。又马氏所举之例比较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此率兽而食人也’,句法完全相同,乃一用「是」,一用「此」。若取其文易为‘此率天下而路也’‘是率兽而食人也’,又未尝不可通。
○2杨云:「自是」「由是」,乃古书习见之例,是「是」字常为介字「自」字「由」字所司。
○3章云:孟子万章下‘以是为不恭’,左传襄公十三年‘以是观之’,哀公元年‘以是求伯’,壳梁传桓公三年‘以是为近古也’,礼记三年问‘以是象之也’,皆「以」先于「是」之例。 今案:马氏所举例,「以」作「因」解;章氏所举例,「以」作「用」解。一居「是」后,一居「是」先,似非偶然。

【2.2.8】「于」,介字也,不司「之」 字。凡用「于之」两字之处,焉字代焉。①玉篇云:‘「焉」,「是」也。’高邮王氏云:‘「焉」,「于是」也。’「焉」代「于是」者,指事也,代「于此」者,指地也,代「于之」者,指人也。「焉」代「之」字者,惟用于宾次耳。然皆用以煞句也。其用于句中者,藉以顿挫耳。「焉」字别用,散见于后。
「焉」代「于是」「于此」「于之」用以煞句。
[248]论宪问: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忠焉」者,「忠于君」也。「忠」为内动字,不若「爱」为外动字也。上云「爱之」,则下句当云「忠于是」矣。而「于是」不习用,故「焉」代焉。
[249]左襄二十一:昔陪臣书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王施惠焉」者,「施惠于书」也。
[250]史屈原列传:其存君与国而欲反之,一篇之中,三致意焉。——「三致意焉」者,「三致意于是」也。
[251]左隐元: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虢叔死焉」者,「虢叔死于此」也。
[252]又隐十一:使营菟裘,吾将老焉。——「吾将老焉」者,「老于此」也。
[253]又僖五:初,晋侯使士蒍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置薪」者,「置薪于此」也,以上「焉」代「于是」「于此」者,皆以煞句也。

二事相比,必用「于」字以置所与比者先,而「焉」代「于此」,用煞比较句者,最为习见。
[254]孟梁上:晋国,天下莫强焉。——「莫强焉」者,莫强于是」也。
[255]孟梁上:曰殆有甚焉。——「甚于是」也。
[256]孟尽上:乐莫大焉。
[257]又:求仁莫近焉。——皆此类也。
[258]左僖二十四:尤而效之,罪又甚焉。——「甚于是」也。
「焉」代「于是」「于此」用于句中者。
[259]论雍也:女得之人焉尔乎?——犹云「女于此得人耳乎?」
[260]孟梁上: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犹云「尽心于此耳矣」。孟子正义引高诱注「焉」作[于是]截。②
[261]公宣六: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犹云「无人门于此者,无人闺于此者」。
[262]汉文帝纪:是从事焉尚寡,吏未加务也。——犹云「是从事于是者伤寡」也。
[263]韩柳子厚墓志铭: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犹云「又下石于是者」也。
[264]荀子议兵: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犹云「入于此即焦没耳」。
[265]礼月令:天子焉始乘舟。③——犹云「天子于是始乘舟」也。「于是」者,「于其时」也,古书习用之。
[266]晋语:乃立奚齐,焉始为令。——同上。惟高邮王氏必以「焉始」两字连读,似牵合耳。④「焉」代「于是」者,记始为令之时也,「始」,记其事之缘起也,两者有不必相连者矣。

「焉」代「之」者。
[267]孟子梁惠王下: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
[268]论卫灵: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此「焉」可代「之」证,惟「焉」以煞句较宜耳。
[269]左僖二十三: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下句「焉」代「之」,以煞句也。
[270]史十二诸侯年表序:秦因雍州之固,四国叠与,更为伯主,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焉」代「之」,上指秦。
[271]汉循吏传:太守甚任之,吏民爱敬焉。——同上。
[272]韩送文畅师序:惜其无以圣人之道告之者,而徙举浮屠之说赠焉。——亦前意也。
[273]又画记:绝人事而摸得之,游闽中而丧焉。
[274]又:余幸胜而获焉。「焉」代「之」,以殿句也。

○1陈云:马氏以「焉」为代字而解为「于此」「于是」之义。「焉」亦助字,非代字也。如孟子‘于此有人焉’,公羊传‘隐于是焉而辞立’,北史‘于焉靡既’等例,决不能仍认「焉」为代字也。用「焉」之时,往往不须目的副语,或略去「于此」「于是」等字,此径以「焉」字为代字则不可。
○2章云:孟子正义,清焦循撰。循字理堂,江苏甘泉人。高诱,汉涿郡人,着有字经解,及注战国策吕氏春秋淮南子等。
○3章云:今本礼记作‘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天子始乘舟。’王氏经传释词以为「焉」字应从吕氏春秋置「始乘舟」上,马氏所引盖从释词。
○4章云:经传释词训「焉」犹「于是」,引仪礼聘礼礼记月令晋语山海经诸例,以为‘皆古人以「焉始」二字连文之证’,证明今本月令之误,非谓「焉始」两字必须连读也。
【2.2.9】「身」「亲」「自」「己」四字,皆重指代字,人己通称,而身、亲二字必居主次。「身」者,明其人之与其事也,「亲」者,表其人之行其事也,有动静之分焉。
身、亲。
[275]史项羽本纪:乃谴其子宋襄相齐,身送之至无盐。——「身送之」,记宋义之自送也。
[276]汉高帝记:必身劝为之驾。——必自往劝也。
[277]史项羽本纪: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羽自经七十余战也。
[278]荀子议兵:身苟不狂惑戆陋,谁睹是而不改也哉?——「身」苟不」如是者,其人苟不如是也,指其人,不必指其行也。
[279]韩潮州请置乡校牒:刺吏县令不躬为之师,里闾后生无所学耳。——「不躬为之师」者,不自为其师也,「躬」犹「身」也。
[280]秦策:寡人乃以身受命,躬窃闵然。——皆言自也。
[281]汉贾谊传:陛下之与诸公,非亲角材而臣之也,又非身封王之也。——「亲角材」者,乃与之比较材力也,有所事事也。「身封王之」者,及身封之也,惟与事而无所作用也。此「身」「亲」二字之别。
[282]论阳货: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亲自为恶也,有所为也。
[283]公宣六:亲弑君者,赵盾也。——「亲弑君」者,亲手弑之也。
[284]公宣十二:庄王亲自手旌。——亲手持旌也。
[285]汉叔孙通传:此陛下所亲见。——亲目见也。
[286]又张释之传:此人亲惊吾马。——「亲惊吾马」者,有所为也。如云「身惊吾马」者,乃适自桥出而惊吾马也,即文帝亦不必加罚矣。
[287]又李广传: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身自」者,亲身也,「身自射彼三人」者,犹云「亲手射彼三人」也。
[288]韩与柳中丞书:亲与为辛苦。——「亲与」者,有与共尝辛苦之意也。①
[289]汉霍光传:皇后亲安女。—「亲安女」者,安之亲女也,用于偏次,与所解「亲」字不同。

自字可主可宾,而其居宾次者,必先湖宾之者,宾于介字者亦先焉。然惟「为」字「以」字所司,他无司之者。
居于主次和动字后宾次。
[290]孟尽下: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
[291]又滕上:自识之与?
[292]又公上:也。
[293]汉黄霸传:侍中乐陵侯高,帷幄近臣,朕之所自亲,君何越职而举之?——以上「自」字四用,皆先乎动字而在主次。
[294]韩孔公墓志铭:为州者皆惮之。不自奉事,常称疾命从事自代。——「自」字两用,其一在主次,其二「代」之止词,居宾次而位先焉。
[295]孟万上: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如此。
[296]庄达生: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
[297]又人间世: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
[298]韩答殷侍御书:不复自比于人。
[299]汉东方朔传:朔文辞不逊,高自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