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规证义记


  附客堂规约(二十七条)

  担囊负钵。本为参寻。拨草瞻风。曾无别事。既垂见访。宜禁喧嚣。诸事安排。百凡随众。动静凛乎人表。闲忙卓乎众先。有法可严。有仪可范。如此法器。可谓高流。所有规约。幸相共鉴。
  客至。茶汤点心单被。一一调停。若不识面。即请问名号住处。不得疎慢失误。违者罚。  值日知客。不拘有事无事。必须客堂静候。失候者罚。  早晚上殿。若无僧值。即知客照应。路灯。及大殿蒲墩。并照管诸师站立行列。如不到者。查问公事有无。误者罚。  闻梆声。诸师过堂。若无僧值。即知客照应打板。接滚板。及站斋堂照应。误者罚。  遇班首秉拂。或八节犒劳。或两序公干出寺等。须知客自请一次已。然后使照客请。  官员来往。帖到即差照客白住持。知客先为侍陪奉茶。乃至跟住持候送。误者罚。  凡二板。客堂议事。副寺举买卖用费事。值岁举坡事。悦众报堂中事。侍者举白住持。上下通事。知客开时节人情当作一切大小等事。议毕。同白住持。  内外诸师。有事白客堂。值日知客理直。置不理者罚。若口角相争白客堂者。秉公直言。如不服者。请众知客公议处罚。倘再不遵。公摈出院。若徇私情。断事不公者。一并议罚。  外游闲杂人。在寺闹事者。知客协劝。如值日坐视。畏缩不前者罚。  知客无事。过堂上殿出坡不到者罚。除有疾病。  诸师出入。不到客堂告假销假者。及在外闲游放逸。执事人知而不举者同罚。  客堂一应事务。或有专权自任。或同寮互相嫉妬。及私情偏袒者。白众同寮议罚。  知客虽非值日。亦不得在外闲游。违者罚。  禅客至。不得一例。诸方耆德。安上客房。旧执回来。素有功於常住者。安上客房。五日作客。次安贤者寮。远来禅衲。及久住者。三日作客。初参晚学。一日作客。即随众行事。至於江湖混杂之辈。早到一食。晚到一宿。即请别行。不安客房。混误者罚。  别剎。长老至。请净面。更衣。吃茶。即报住持。然后领见。乃至斋毕巡单。客方丈后。安侍者一位。余安客房。彼若参堂巡寮。大众齐礼。法堂右设一座。若看两序。另外看单。彼不参堂巡寮。大众不礼。唯两序看单。彼亦回看两序。  施主设斋散嚫等事。副寺协同知客。公议如式。  斋供小食。除客堂待宾客。内外一例。散嚫。单嚫双嚫照规。  客众及法眷道友到者。俱客寮暂住。然后斟酌送堂。如混送入堂者罚。  凡求住者。令先看共住规约。欲进堂者。先看禅堂规约私商众执。察其立志。的系参学好人。可许安单。若邪知邪见。或粗野顽劣人。皆不许入堂妨众。混送者罚。  客房床帐等一切物件。俱宜捡点如法。不得私借一切外单。及诸闲住。如有以旧兑新者。照一赔二。不能赔者。责已迁单。  凡有佛事。命照客预挂牌。失误者罚。  凡书信至或礼物至。问明送某处即登簿。或当时收送交代。仍将回书付来手。失误者罚。  客堂众执犯诤闹者。即时抽单逐出。勿论是非。或恃强偏见。障碍同寮等执。不肯和同商议。有碍常住事。倍罚出寮。  凡起单者。细查单物。防错携常住物件如失误者罚。  凡求戒者。问其来历。并经律衣钵。香信席银等。俱齐备。引彼见书记登簿。若不如法而误许者罚(香信等。见第七卷戒期条说。俱如法已。引见住持。即送进堂。先自礼佛。行十方礼已。次招求戒进堂。礼佛三拜已。次呼作礼诸师三拜。拜已。引礼呼求戒。礼谢引进师三拜。答云礼佛一拜即出堂)。  应用人情钱物。及公署礼节等。须两序同商议。若执己见而行者罚。失误重罚。  僧值条例见前执事中明。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
  证义曰。施主往来。银钱进出。多从客堂手。善恶因果。昭然不爽。行护云。昔扬州。白塔寺道昶。掌知僧物。自在侵用。忽冥官数人。白日入寺。曳昶下地。欲断其头。昶惊叫乞命。官厉声言。合房资财。并送还僧。当放汝活。昶叩头言。不敢违命。即鸣钟集众。尽舍衣物。造像设斋。冥官三日。复至。见昶一钵一衲不言而去。昶自是勉励进修。卒成明行。故宝梁经云。宁自啖身肉。不得盗三宝财物。洞山价云。常住须凭戒力扶。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至来生作马驴。
  ○以上第五寮竟。

  典座

  古云首座调性。典座调命。掌众饮食。勿视等闲。一切供养。务在精洁。护惜常住。不得暴殄。就厨粥饭。不得异众。粥饭上桶。先望斋堂。焚香拜已。方发过堂。余如厨房寮规所说。(下皆同此)。

  ○贴案

  凡上供供菜。须制熟得味。不得先尝。不得用生菜等填底。亵渎佛神。罪咎不小。不得私造偏众饮食。若大众菜。及客菜。应先尝味。使调和得宜。不得粗心失味。亦不得私做人情。与者受者俱罚。除病人要不罚。此执兼打呼板。滚板若无典座。俱属带管。
  证义曰。按僧护经佛言。汝见第二瓨者。乃至为僧当厨。软美供养。在先食啖。粗涩。恶者。僧中行付。以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瓨。火烧受苦。至今不息汝见第三瓨者。迦叶佛时。是僧净人。作饮食时。好者自啖。或与妇儿。粗涩。恶者。持僧中行。以是因缘。在地狱中。作大肉瓨。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饭头

  香到开梆。打粥饭先盛供。次斋堂。客堂。山寮。园房。塔院。老堂。病堂。余外私给者罚。夏季粥饭。宜量人众之去来。扣水米之加减。如有余。宜早调理。不得致馊恶。

  ○二饭

  (即客饭头)每日料理小食。饭头相[邦/巾]。或客堂。或侍寮。报客数已。入库取米。小食锅粑归库房。俟行单发心用。客饭锅粑。照单三处轮日发。一。客堂。二。禅堂。三。方丈。

  ○菜头

  三时菜。俱商之典座。料理清洁。切大众菜。一齐相[邦/巾]。勿使狼藉。
  证义曰。僧护经云。汝见第一瓶者。迦叶佛时。是出家人。为僧当厨。应朝食者。留至后日。后日食者。至第三日。以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瓶。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火头

  (分大小执)。

  大火头

  每早。三板后。烧粥锅禅堂板香止静。烧饭锅。熟后。仍坐管。不许诸人取火。开梆后。无阻。小食客饭。亦大火烧晚粥同。

  ○小火头

  候禅堂送香。烧菜锅。小食客菜。小火烧。有斋煎腐。若蒸馒头。一齐相[邦/巾]。凡除火。即扫灶前。谨防火烛。灶下不得积薪。每晚收拾。打扫乾净。烟惚内。每月朔。扫一次。
  证义曰。僧护经云。汝见肉树。迦叶佛时。是出家人。为僧当薪。以众僧薪。房中自然。或与知识。以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树。火烧受苦。至今不息。又禅宗秘要云。西域。达摩密多尊者。智慧深远。功德具足。善能通达三昧定相。南天竺国。有二比邱。心意柔和素乐善法。闻尊者坐禅第一。即共相将。往诣其所。於其住处。有三重窟。尔时二人。至下窟中。见一比邱。着弊坏衣。形貌丑陋端坐灶前。为僧然火。时二比邱问言。长老。达摩密多。为在何处。答言。今在最上窟中。汝等宜可急往见之。尔时二人。进至上窟。见向比邱。已於中坐。时一比邱。语其伴曰。此老比邱。云何乃似向所见者。时伴比邱。聪慧机悟。即语之曰。今此尊者。尚能流布名闻。岂不能至此而坐。即前为礼。问曰。大德威名。世间希有。何故自屈。为僧然火。达摩密多曰。子今当听。我念生死。受若长远若使头手。可得然者。吾当为僧。而尽然之。况余身分。及以然火。何足为难。吾念往昔五百世中。常受狗身。饥穷嬴乏。未曾再饱。乃於昔时。值一人醉。呕吐委地。我食得足。又昔曾。有夫妻二人。糜熟出外。我见无人。头入器中。食糜得足。头不得出夫妻回家。瞋食其糜。即断吾头。於五百世。受斯狗身。虽一饱满。而失身命。以是思惟。生死长久。周遍五道。受苦无量。故吾今者。不惮勤劳。躬为众僧。而自然火。时二比邱。闻是语已。深观生死无量过患应时逮得须陀洹道。

  水头

  掌理厨房。茶房。及各堂缸水。常令盈满清洁。所应需用。勿使缺乏。亦不得悭护不与。或更嗔怒。水桶挑毕即覆。夏月用滤水囊置傍。以便滤用。随众过堂。尊客往来。兼挑行李。须亲交明。力金照常住旧例。私索校量者罚。
  证义曰。僧护经云。汝见水中立人。迦叶佛时。是出家人。为僧掌水。见僧用水。小复过多。逐可意处。即足其水。余者不给。以是因缘。入地狱中。水中独立。唱言。水。水。受其大苦。至今不息。

  磨头

  有乾。有水。乾者。磨米麦等。(随库房使用)水者。作豆腐等。凡磨事。须收拾洁净。不得狼藉践踏。或私与人者罚。

  ○杂务

  兼桶头。净斋堂桶。收供饭桶。净器皿。净锅大众油酱。客菜作料。听典座贴案语。入库听发。厨房人吃饭。杂务行堂菜头行菜。凡厨下应做之务。不得推委。及勤换洗器水。

  ○香灯

  打扫厨房内外。打茶。催本寮人课诵上殿。除公事若止静不到者。白典座。朔望到库房。取厨神供果香烛。及厨用茶叶。
  ○厨房十执。须壮徤。有公忠道心者充之。

  附厨房条规(凡十条)

  寸薪粒米。当知来处之艰难。滴水残齑。须念作时之。非易既不肯暴殄於天物。更当思调和夫众口。酸醎适味。香软得宜。慎重烹饪。勿生轻忽。以供养为怀。不贪果腹。虽随众作务。常抱道心。粥饭三时。不得一朝失误。晨昏二课。何妨数刻清修。铭曰。雪峰饭头沩山典座。古德芳风。於今未堕。摄尔狂心。慎尔口过。运水搬柴。母忘者个。堂内坐禅。堂外禅坐谁知传衣。不离碓磨。故此行门。佛天所喜。求福则得造业则失。勤谨廉隅求福之本。偏众懈怠。造业之基谨遵规铭。为汝良师。
  厨房共住者。粥饭小食俱在厨下。同众甘苦。一槩不许别处私食。及私留鲜美自食者罚。早课不上殿者罚。窃取常住油米食物者。倍罚出院。  菜头。洗切大众菜。听典座调理。办斋等事。一齐相[邦/巾]。不到者罚。  饭头煮大众粥饭。洗锅。二饭相[邦/巾]抬饭器。(俗呼。饭匾)饭器亦饭头洗。有斋开大锅。饭头三人。随宜分派。推诿失事者罚。  贴案。收拾客菜。小火头烧火。杂务洗锅。留私菜者重罚照应开梆接板。及神前点香。失误者罚。  杂务。到库房取客菜。偷取私留者重罚出院。  除当值。坡课不随众者罚。  厨房高声大叫者罚。饮酒赌博者。重罚出院。(新增)吃烟者罚。  设斋日头堂所剩腐菜。晚粥再供大众。不得弃掷。违者罚。  不得将滚汤泼地上。伤虫蚁命。违者罚。  香灯照看众人行李。失则罚赔。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以上第六寮竟)。
  证义曰。三世佛祖。皆从行门而出。如雪峰义存禅师。初在德山会下。充饭头。后主雪峰。为一千五百人善知识。潭州沩山。灵佑禅师。初在百丈会下。为典座。后居沩山。亦领众一千五百。故今规铭。举此二人。以为行单劝发。并见古人序列。原无上下内外之别也。云栖法汇云。迩来年少。十指不点水。百事不干怀。坐香则曰腿酸。行行则曰腰痛。早夜勤修。则曰吾体弱多病或诘之。则又曰。愚者用力。智者用心。愚修福。智修慧噫。果若是言。将见迦叶以头陀愚。六祖以米头愚雪峰沩山。以饭头。典座愚至佛不舍穿针之福。得无佛亦愚耶。又崇行录云。宋。云居简。初谒膺。膺与语三日。大奇之。而诫令刻若事众。於是简。操井曰。司樵爨。遍掌寺务。不妨商略古今。噫。古哲高风如此。闻之。令人兴起。然此不独为厨房十执劝。一切行单。皆当知此义。

  值岁

  正理坡务耕种。收租等事。有事。二板赴客堂议事。兼管常住竹木。或修房屋。必须用大材料者。果众议佥同。上白方丈。奉命。然后斫伐。若私伐一株。罚赔出院。或私行售卖及私情与人者。倍罚出院。於一切坡务。耕种。收租等。怠惰偷安。不实心办理者。罚出院。
  证义曰。他本补云。夏备梅雨一月之柴。冬备阴雪数旬之爨。最为要紧。斫伐柴薪。须要择地。并留树秧以俟长发。凡柴头上山斫柴。大众出坡等。皆要亲到不得偷安刀斧绳索匾挑等物。时时检点。惯住深山者。可安此执。

  知山

  (管田名知田总管名知产)须识常住产业。界限分明。不得侵混他界。以致争讼每年春季。会两序众执。同清理界限一次。田亩应时开恳种植。怠慢者罚。若有私弊。倍罚出院。花息成交。亲到库房。交收明白。凡新受斯执客堂库房及前执。领看界限认熟。吃二堂粥饭。以防偷窃。若拿获偷者送至客堂办理。不得私行拷打。致酿事端。

  ○巡山

  随知山行事。竹木茶笋等。皆所照管。凡有偷窃竹木之人。不得私自放走。查出重罚。粥饭亦吃二堂。

  ○柴头

  (即小工)每日斫柴。若干为定。多则加钱。少则除账。全日不斫。扣除饭钱。若开山斫柴。商之值岁知山。不得硬自作主。柴薪不得私卖。查出罚赔。刀绳家伙。俱自办。遇亡僧轮流抬棺。收力金。并办应用柴薪。此执多俗人为之。

  ○山寮香灯

  打茶水粥饭火缸。越三日到库房取草鞋。朔望取香烛茶叶。上供入厨库取供。打扫本寮。看行李。如有失误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