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禅宗集注

  结前旨趣。初学难知。
  奢摩他之余。
  入初心时。三不应有。一恶。谓思惟世间五欲等因缘。二善。谓思惟世间杂善等事。三无记。谓善恶不思。阒尔昏住。
  此三种念。一往言之。初则恶人有。次则善人有。三则中人有。再往言之。三人俱有。惟多少不同。俱为道障。故宜无之。
  复次初修心人。入门之后。须识五念。一故起。二串习。三接续。四别生。五即静。
  此且总标。下自释出。
  故起念者。谓起心思惟世间五欲。及杂善等事。串习念者。谓无心故忆。忽尔思惟。善恶等事。接续念者。谓串习忽起。知心驰散。又不制止。更复续前。思惟不住。别生念者。谓觉知前念是散乱。即生惭愧改悔之心。即静念者。谓初坐时。更不思惟世间善恶。及无记等事。即此作功。故言即静。
  前之三念同於前二。但无无记。与之为异耳。
  串习一念。初心者多。接续故起二念。懈怠者有。别生一念惭愧者多。即静一念。精进者有。
  后之二念。诚如定判。前之三念。一往可尔。再往言之。自有初心三念顿除者。自有久修浮沉任运者。总以二言断之。懈怠者有。精进者无。若圆解成就。达念本空。则知幻即离。不作方便。其若不然。如水上[钦/手]葫芦。展转相依。亦奈之何。
  串习。接续。故起。别生。四念为病。即静一念为药。虽复药病有殊。总束俱名为念。
  别生一念。虽判为病。犹是药中之病。然约一念相应言之。虽不可有。约息前四言之。则不可无。即静为药。亦未离念者。药虽治病。何如无病。不药为愈哉。又俱名念者。此为坐禅时。静境正好。於此境上。寂而照之。使离於念。况乃尚未离念。岂非犹属於念。
  得此五念停息之时。名为一念相应。一念者。灵知之自性也。
  石壁云。五念都息。一念现前。一念者。谓无念也。无念之一念。即灵知之本源。经云。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
  然五念是一念枝条。一念是五念根本。
  石壁云。五念非离一念而有。一念不藉五念而生。束为本末之相须。应同水波之无有。
  复次若一念相应之时。须识六种料简。一识病。二识药。三识对治。四识过生。五识是非。六识正助。
  此先标列。下文自释。
  第一病者有二种。一缘虑。二无记。缘虑者。善恶二念也。虽无差殊。俱非解脱。是故总束。名为缘虑。无记者。虽不缘善恶等事。然俱非真心。但是昏住。此二种名为病。
  前文明病。则三不应有。今又束三为二。惟昏与动。以为惺寂。药病之主对故也。
  第二药者亦有二种。一寂寂。二惺惺。寂寂。谓不念外境善恶等事。惺惺。谓不生昏住无记等相。此二种名为药。
  病相虽多。不外虚实。药品虽众。岂出补泻。天地生之。医王则之。不差毫末。
  第三对治者。以寂寂治缘虑。以惺惺治昏住。用此二药。对破二病。故名对治。
  良医因病立药。亦复因之设方。病有虚实之因。药有补泻之力。昏住失於实。以惺惺泻之。缘虑失於劳。以寂寂补之。天台云。止乃伏结之初门。观为断惑之正要。止乃爱养心识之善资。观为策发神解之妙术。大哉医王。可谓神圣工巧矣。
  第四过生者。谓寂寂久。生昏住。惺惺久。生缘虑。因药发病。故曰过生。
  圆修之人。须知破过。有能破不如所破者。服寂惺之药。能治昏妄之病是也。有能破如所破者。寂寂久生昏住。惺惺久生缘虑是也。始则岂非能破。今则翻成所破矣。
  第五识是非者。寂寂不惺惺。此乃昏住。惺惺不寂寂。此乃缘虑。不惺惺不寂寂。此乃非但缘虑。亦乃入昏而住。亦寂寂亦惺惺。非唯历历。兼复寂寂。此乃还源之妙性也。此四句者。前三句非。后一句是。故云识是非。
  前三句或是执药以成病。或是药病不主对。故生过患。惟第四句因病服药。药效则病痊。既元神充实。亦体用不孤。故称为还源之妙性也。
  第六正助者。以惺惺为正。以寂寂为助。此之二事。体不相离。
  论此二法。谓体则俱体。用则俱用。约相须而言也。若约动静论体用者。岂不以寂为体而惺为用乎。譬如空之与日。十方世界同一明照。当尔之时。空不异日。日不异空。非体用之必俱乎。然而虚空则静。日光则动。岂不以空为体。而日为用乎。第以一念灵知。而为之主。则不得不以惺为正寂为用也。至於下简偏圆中。论三德则又以法身为体。般若为用。
  犹如病者。因杖而行。以行为正。以杖为助。夫病者欲行。必先取杖。然后方行。
  先喻可知。
  修心之人。亦复如是。必先息缘虑。令心寂寂。次当惺惺。不致昏沉。令心历历。历历寂寂。二名一体。更不异时。
  心体本寂。因缘虑而生劳。性理本明。缘昏仼而生睡。今欲复之劳扰。非寂寂以无功。昏睡。非惺惺而不力。二者相须。缺一不可。第用有先后。治有开除。今论初入定门。必捐尘劳为始。故须以息缘虑为先也。
  譬夫病者欲行。阙杖不可。正行之时。假杖故能行。作功之人。亦复如是。历历寂寂。不得异时。虽有二名。其体不别。
  石壁云。惺惺如行。寂寂如杖。此二相须。奢摩在手。
  又曰。乱想是病。无记亦病。寂寂是药。惺惺亦药。寂寂破乱想。惺惺治无记。寂寂生无记。惺惺生乱想。寂寂虽能治乱想。而复还生无记。惺惺虽能治无记。而复还生乱想。故曰。惺惺寂寂是。无记寂寂非。寂寂惺惺是。乱想惺惺非。寂寂为助。惺惺为正。思之。
  类通识病。识药。对治。过生。是非。正助。六门。令学者一一谙练方药。临机应变以用之。则无不奏效矣。
  复次料简之后。须明识一念之中五阴。
  石壁云。此文来意由前云。一念灵知自性。虑浅学之流。不达一念无念。无念之念。即灵知自性。反认缘尘有知者为灵知。如此则谬之甚矣。故此文以五阴破之。
  谓历历分别。明识相应。即是识阴。领纳在心。即是受阴。心缘此理。即是想阴。行用此理。即是行阴。污秽真理。即是色阴。
  五阴之义有二种。一生死五阴。二法性五阴。生死五阴。九界有之。法性五阴。惟佛证之。生死五阴。又有二种。分段五阴。六凡有之。变易五阴。三圣有之。分段五阴。又有二种。一期五阴。感报有之。一念五阴。缘虑有之。今文所辨。即缘虑五阴也。缘虑为因。一期为果。苟未脱此。焉契灵知。不契灵知。焉超生死。故须识之破之。
  此五阴者。举体即是一念。此一念者。举体全是五阴。
  总在一念。别分色心。
  历历见此一念之中。无有主宰。即有空慧。
  人以主宰为义。见此无宰。故契人空。
  见如幻化。即法空慧。
  法以阴实为义。见此幻化。故契法空。
  是故须识此五念。及六种料简。愿弗嫌之。
  石壁云。他不见者。谓为烦芿。若不委示。学者焉知如取真金。明识瓦砾。及以为宝。但尽除之。纵不识金金体自现。何忧不得。
  始则金沙混杂。中则拣沙存金。末则惟金无砂。但能去砂令尽。纵不识金。而金体自现。以喻合法。思之可知。
  毗婆舍那颂。
  梵语毗婆舍那。此云观。竖而明之。义当於假。横而言之。义开三观。谓空假中。今且竖明。有照义假义。又观有三名。观穿观。观达观。不观观。广如止观。释名体相中说。
  夫境非智而不了。智非境而不生。
  境有事理。智亦同之。了世间事境。达正因缘生。世俗智也。了因缘本空。无人无成。真空智也。了空即假。知病识药。出假智也。了达二边。惟即中道。中观智也。今明境智。且言因缘即空。以为出世间空智。所以下文但云缘生性空。及以色即是空。以为修心创步之方。举一例二。何俟尽说。夫万像森罗。博地共有也。了与不了。智愚之分也。愚则逐境以飘流。起缘尘之分别。生生故生。生以为生死之因。智则观缘生而制止。达物性之空虚。有有而不有。以为涅盘之道。如是则境智相藉。以了以生也。
  智生。则了境而生。境了。则智生而了。
  未了境时。而智终不生。未生智时。而境终不了。故知智生。乃了境而后生也。境了。乃因智而后了也。
  智生而了。了无所了。了境而生。生无能生。
  境若非空而不可了。则智生何以能了。今既智生而了。则境本自空。而了无所了也。智若非空而不可生。则境了何以能生。今既境了而生。则智本自空。而生无能生也。
  生无能生。虽智而非有。了无所了。虽境而非无。
  若有能生。智则属有。若有所了。境则属无。既无能生。智则非有也。既无所了。境则非无也。非有非无。则境空智寂。即空即有。则境净智明。
  无即不无。有即非有。有无双照妙悟萧然。
  上文所论境智互明有无者。不是离无而别有於有。离有而别有於无也。祇无即不无。祇有即非有。无则非无。无即是有也。有则非有。有即是无也。始既双非。末则双照。如是妙悟。万累萧然。
  如火得薪。弥加炽然。薪喻发智之多境。火比了境之妙智。
  石壁云。实智照境。如火烧薪。大品云。色大般若亦大。
  其辞曰。达性空而非缚。虽缘假而非着。
  楞伽云。不达境惟心。起种种分别。若起分别。则为境之所缚。达境惟心已。分别则不生。分别不生。则不为境之所缚。能达惟空。则反乎是。故虽缘假境。而亦心无所着也。
  有无之境双照。中观之心历落。
  达性空。即照空也。缘妙假。则照有。此双照也。达空由缘假而达也。缘假由了空而缘。此双遮也。双遮双照。圆中着矣。
  若智了於境。即是境空智。
  此言智非境不生。所谓智生则了境而生也。盖智能了空者。亦由境本自空。而后智能了空故也。
  如眼了花空。是了花空眼。
  楞严云。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花。本无所有。圆觉云。知是空花。即无流转。二经义明。可以即喻而即法矣。
  若智了於智。即是智空智。
  智虽了境空。存智智未了。犹如然火木。薪尽木犹存。既然诸薪已。木亦复自然。故自了空已。更以智了智。如是了智智。是为智空智。
  如眼了眼空。是了眼空眼。
  合法可知。
  智虽了境空。及以了智空。非无了境智。境空智犹存。
  牒结前第一重。所观虽空。能观犹在。
  了境智空智。无境智不了。
  了境智空智者。结前境智俱空也。无境智不了者。总言若能如此。则无有境无有智。而无不了也。
  如眼了花空。及以了眼空。非无了花眼。花空眼犹有。了花眼空眼。无花眼不了。
  初二句。喻前境智俱空。第三四句。重出能观之智不了之非。第五六句。显境智俱空之是。了花。则境空也。眼空眼。则智空也。无花眼不了者。喻无有境无有智。亦无不了也。
  复次。一切诸法。悉假因缘。因缘所生。皆无自性。
  自性者。诸法自生之性也。人不了之。执法自生於自。果能自生。则不假因缘。以正理而推。世间无有一法不从因缘生者。比如眼识内从根。外从色尘。二者和合。识生其中。离二则本无眼识。岂非眼之为识。无自性乎。生无自性。故其性也空。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欲推性空。须此二句。若欲观假观中。又有后二句。所谓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此是天台传宗要旨。近有人云。若据教意。大凡一偈。皆有四句以成其意耳。智者离为三观。似乎支蔓。余谓若三智一心中得。亦出智论。岂龙树亦支蔓乎。又璎珞圆觉楞严涅盘等经。皆明三观。若如所破。则释迦金口诚言。亦支蔓矣。夫为宗师者。教眼亦须具一只始得。其或不然。难免徐六担板去也。
  一法既尔。万法皆然。
  一切诸法。无有不从因缘而有自性者。
  境智相从。于何不寂。
  智因照境而空。境由智了而寂。二法相从。能所俱泯。
  何以故。因缘之法。性无差别故。
  因缘之法。虽有差别。因缘之性。本无差别。譬如波有千差。水性不二。不二之性。即实性也。
  今之三界轮回。六道升降。净秽苦乐。凡圣差殊。
  正明因缘之法而有差别也。
  皆由三业四仪六根所对。随情造业。果报不同。善则受乐。恶则受苦。
  此明因缘差别之所由来也。
  故经云。善恶为因。苦乐为果。
  引证可知。
  当知法无定相。随缘构集。缘非我有。故曰性空。空故非异。万法皆如。
  祇如四大。无情抟之以为山岳。有情抟之以为色身。戒善抟之以为人天。恶逆抟之以为鬼畜。岂非法无定相。随缘构造乎哉。情念本空。罪福无主。一切性空。何莫非如。
  故经云。色即是空。四阴亦尔。
  色是幻色。空是真空。迷时全真空为幻色。悟时全幻色证真空。
  如是则何独凡类缘生。亦乃三乘圣果皆从缘有。
  石壁云。十界缘起。凡圣两分。六趣染缘。四圣净缘。染净虽异。缘起则同。犹如清水浊水。波湿无殊。
  是故经云。佛种从缘起。
  法华云。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是则声闻以四谛为缘起。缘觉以十二因缘为缘起。菩萨以六度为缘起。佛界以佛乘大白牛车为缘起。复须了知华严。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不变随缘。随缘不变之旨。方契诸法实相之宗。
  是以万机丛凑。达之者则无非道场。
  日用触缘。对境莫非因缘生法。而缘生无性。当体全空。全空即寂灭道场。真阿练若处。是故能达此者。何适而非菩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