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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
章。故耳识俱至亦是闻慧者。
纵与耳识同时明了。意亦得是闻。言意别者。别字应错。合是识字。问。瑜伽论云。闻谓比量。与耳俱意。既是现量。何得有闻。答。瑜伽且据独意而明。今此通说。道理稍难。
章。由此闻慧至亦通五识者。
闻慧自性唯意识。但约所引等得通五识。如分别惑自性意。但据意引边亦通五识。
章。非七识俱至行相深故者。
在无漏位虽行相深。是修慧慧。亦无思有漏可知。
章。佛无思慧非第八识俱者。
无漏第八行相虽深。佛位无思。故八不有漏可知。
章。思谓思数至邻近释者。
谈邻近释全取他名。今言思慧名邻近者。自他俱取。理即有滥。邻近.依主二有何别。以是故知。第二释言依主释者而为胜也。如宿住智亦用此判。
章。念三藏教及师友教者。
余也涅盘会之。义非但解三藏教名为闻慧解。师主教朋友教亦名闻慧。
章。於命牛等至食艹所成者。
人以食成命。牛以艹成於命。命名所成。
章。又於依止等者。
句等即是依止。
章。虽彼亦说至非彼文故者。
此会违也。且素怛缆所诠之义非思。素怛缆能诠教文故云非彼文。故亦无违。
章。在佛身中至然皆证解者。
文即是第二义也。於中难意。思惟可知。
章。余为福相劣故合说者。
此依六度分为二类。余五度福。
章。彼地无故彼无色界无决释分。
决释分为见道加行。无色以慧劣不得能为胜见道加行。问。初无漏根许在资粮.加行二位。唯识七云。有胜见道傍修得故。许无色界有三无漏根。如何加行无色无耶。答。三根义宽。加行即狭。但言无色得有三根。非是一切皆须。彼有资粮未知彼界。心有加行未知彼界。即无未知亦何爽理。又如见道前十五心有所未知。可当知故。名未知。而不得名为加行。故未知根宽。加行狭也。或无色以亦能少分作彼加行。加行方便非正彼位。彼位唯依色界。思之。
章。如目连至非闻慧者。
虽以欲界耳根为缘。但是修慧。非唯闻慧。
章。何故中间说无闻慧者。
此难唯在五地中也。又云。不许上三未至地无者。此难或在七地中也。总意难云。有何所以。中间地无未至相似。何故上三即不许有。
章。有漏无漏异心名出者。
此师意说。出无漏定后起有漏定。名出无漏定。在有漏定出有漏定。翻此应知。若其凡夫入初禅定。起余禅三心。名出初禅。余皆准此。今且依下起上心为问。若得初禅。起欲界心。亦名为出。问。第二师要生彼起闻慧者。七地以前诸菩萨等身欲界。起上定听佛说法。岂说下界起上闻慧耶。答。依上地心听法者。实是意识相应修慧义分为闻慧。非是实起上地闻也。今明起实闻慧也。又起出世心听法者。非出定心。故亦不可。以此故知不起者胜。
章。彼说厌苦等者。
彼胜鬘经说心法智而厌於苦求涅盘也。
章。断诸住地者。
断五住地也。
章。三皆通二者。
或胜义或世俗。皆有四重。合而言之。合世三俗三慧理即无疑。胜义之中无漏即各别无漏义分。或可依四重而说胜义之。唯无漏义说一一通二。
章。观至境等者。
观此二十二根功能善能立之。所以等。二观业根。根字应错。合是报字。观意可知。三观罗汉随眠者。观察罗汉为有随眠为无随眠也。四观心乐禅乐等者。观此心禅两乐差别。五观圣自在通达者。观此三其神通差别。此之五种并是所观。
章。彼经自说至道因故者。
引此文意证通三慧。言随信者闻思二慧。信增上者即是修慧。依明信者。即此明信为三慧依。随顺法智者。无分别智。自性清净者。即是真如。彼为烦恼染污而得究意者。彼者真如。观真如得离烦恼。且作此释理恐未详。应捡彼经及疏。
章。通有漏无漏二慧者。
即漏无漏名之为二。
章。因集生缘等者。
此十六俱舍论中及对法论广易多解之。今且依文略释。因者。为苦等。因集烦恼生者。能生诸法缘。为诸漏等缘。灭者。能灭诸惑。静者。体离散乱。妙者。起胜。为离诸惑行道者。游履通生之义。由无漏道通生诸圣。如者。称实之义。如其意实理称而知之。行出等者。应捡俱舍。
章。菩萨昔在至而为此观者。
问。准何得知在菩提树。答。道树已虽复亦作而不定故。菩提树下唯欲起见道故。艹须化摄定处。言得理已后方作净观。故道树下见道之前但化染。二更缘生。
章。前五神通。
之中。前五通也。
章。空八智摄者。
通四谛十智之中。除彼世俗及他心智。中间八智缘前空无愿六者。法智.类智.苦智.集智.道智.无生智。无生缘谛为境。至无学位苦便不生。名为无生。有为之法不可愿求。所以六智名无愿也。无相五智者。法智.类智.灭智.道智及其空智。法类二智而是总故。故通无相空智。而灭谛为境有漏之者。名为有相。所以道谛亦无相收。然有处说空智缘苦。苦果无故。无生缘灭之无生故。诸教不定。且作此释为未定。
章。评曰至是生得慧者。
诸宗意说。受持三藏但是劣慧非是殊胜。故生得收。
章。成八千功德者。
八字错。应是六字。应捡余本。
章。不尔三地至自在愚者。
此意证有别修法义等。四之总持地已后方断此障。上下细披。义可知异。
章。由此定非四十心等者。
既言获常六根等。明知不是四十等也。
章。是决择至此说闻思等者。
谈决择分体而是修慧。在此位中为佛法及说法。但是殊胜自在闻慧。非是修慧。未能在定而法故。
章。如实义者至非忧根俱者。
问。内初之中。五有闻熏而是正义。如何今者如实义者。不许闻慧苦根应。答。不障闻慧与五俱有。然忧苦受非闻慧并。义相违故。苦受虽不闻慧相应。不废闻慧。意识俱有。何妨不与苦受俱起。种类五有。
章。唯依色地闻有种类故者。
既漏唯在上二界。有色界之中有散闻慧。是无漏者之种类故。故无漏慧实体是修。闻教等是义分闻慧。
章。若无学身至通无学者。
此说罗汉而有二说。一云唯无漏法名为无学。一云无学身有漏善等。顺无学收。今取后义。闻慧顺无学故。亦名无学。问。何故不以义分闻慧言通无学说相从。答。声闻不能无漏心中听法。思量后得。有不广不得义分故。但相从名无学也。通缘三种闻思修也。
三轮章
章。漏尽智通至唯是无漏者。
说漏尽智唯是无漏故。故二智摄。
章。漏尽身起至十智为性者。
是漏尽身之所起故。名为无漏。非体全是。故通十智。十智之中。世俗有漏。他心三智通漏无漏。下之两义意同此也。以漏尽通即三轮教诫轮摄。余二准此通漏无漏。
章。三皆世间者。
今为二释。一者世间者即后智。二者长读作通有漏。非三智世间字该下。
章。作用狭故者。
问。亦能听法者。境何故名狭。答。望於色界仍是狭故。不与通名。
章。答由遍计至三轮清净者。
此中总意遍计所执。而无自性。故三世无希望等。总谈三世离遍计。故三轮净。非三轮别配三世。
章。亦名三种神变据教者。
此总标也。
章。修所成果者。
三种闻果。
章。今者大乘至教诫摄者。
以四道理教示於彼。不名示道等。俱舍意者。六通之中神境通.他心通及以宿住名三乘道。所以然者。示现神通及说法。以宿世等事多令彼证知而生信。故得示道名。天眼等通自性远见所照境等。然他心不智不肯依信。所以不得示道之称。
章。记之说者。
记者。他心即言说。即此言说名记说轮。
章。说之记者。
记如前。今即以记复论。三轮皆悉是通所摄。记即是通。故后说胜。说非通故。
章。属耳听者。
此意说云。既能於己生尊重心故。亦於己所说之法能属耳听。於字疑依也。勘余本。
章。能知说法音声义故者。
天耳也。
章。以知他心等者。
他心通。
章。依於此义至用故者。
谈亦通是语净之所以也。
章。闻彼声教或说法音声者。
闻声者但闻他声。或说法音者。闻他说法之音声也。或可闻自声及自说法声。亦无有失。
章。虽天眼通至略而不说者。
此说天眼不是语业之所以也。由彼天眼见未来等。彼意识生死智通缘於未来。为此所引知未来法。是意业净。能引天眼。略而不说。谈实天眼见於色已而说於法。亦合是彼语业净收。思之。
章。又为示现至三业化者。
神通记心教诚如次配之。问。准前十地论及归敬章。并皆说记心而是语业。何故今说为意业。答。由他心智等记。知他心已言语。今彼语业而得清净。名为语业。语业非自能记於他。今意业名记心者。谈彼意业亲能记。望义别也。
章。六至令发心故者。
发心为第三。即同瑜伽十二种方便之中增上皆有者。今除悉恒处中住处。令其证入。已证入者令成熟。成熟即是此间发心。此亦不然。何故。成熟名发心。今观文意。发心即是令彼增。皆处中亦发心。若尔。何故名第三。或可发心而有多义。虽复成熟亦名发心。捡十二方便。
章。以一记一者。
以一剎那他心之智记一有情。
章。以一记多者。
以一他心智记多有情。
章。即令离欲等者。
遮心等。
章。唯以一界者。
一三千界也。
章。即是彼所有俗智者。
彼自受用身所有俗智。
章。上下应思者。
下非一地狱。上但作者欲色二界。问。何故不化无色界。答。通依色界。色界劣於无色界故。故不作彼。若尔。世尊如何能化。答。世尊自在。故不相例。
章。小山等类者。
即胎生也。依小山住。即名小山。依大山等亦尔。即胎生人鸡胤相似。
章。若异生者可能化之者。
大乘故。缘觉种姓声闻可有化得之义。四善根前可有化义。四善根已即不可化。余可知之。
三身章(卷第七本)
章。法身空理等者。
理等空无名之为空。问。彼宗俗谛而许是有。何故今者总说为空。若说为空者。真谛何别。答。谈其法体。真俗二谛悉皆不是空。真谛离妄达无名空。俗谛妄执有名本。今言空者谈其体也。
章。此无不然等者。
此并章主而以理斥。
章。应同彼经至皆是法身者。
此难意云。若言镜智有为德本名为法身。应同金光明。是有为德依名为法身。而不得言同於真如名自性身。
章。有依他心者。
从缘而起名依他心。
章。随类种种身相为变化身者。
随五趣类所现之身名种种身。若言化身随五趣身而即不尔。若言化身随类所现亦尔也。
章。显法尔增令他受用者。
令他受用者。令他受用法乐增也。或依此身能现法乐而增胜。
章。及随行界者。
界者因义。随苦行而现身也。
章。不待过时等者。
若其众生宜见佛者。佛不待请。亦不过时。而即为现。
章。说深密法至名之为细者。
谈真理非空非有非生灭等。名为深法。称之细也。不终十二分教等类差别施设。法身下言粗者。返此而言。
章。及由此说当得法身者。
依十二分教说云修行证得法身。十二即是法身因也。
章。二胜义佛至或实体故者。
报佛之中摄他自身。随十地意名随胜心。现他受用名现细相。自受用体名之为实。或兼法身。胜义佛中通其假故。故言或也。若报之中不兼他受。即不得言随其胜现细相等。自受不为菩萨现故。
章。数数出现者。
他受变化非自受用。自受用非数数现。
章。前二义中至分为应化者。
即初解名前二义。此双聊简。前二释中合法报二应化为一。云所以也。思之取别。
章。一思惟分别至化身者。
执无我相而以为是障也。问。何故障於化身。答。观於生类为现化身。今总为无。更何施化。故为障也。
章。能取所取杂染相现者。
至能引所引杂染之心。故障报身。报身无。或是杂字作离。相亦是执也。勘。
章。三成就相至未眠相故者。
未眠成就之相。缘如真智而无相。故障法身。
章。烦恼障净至能现法身者。
据於增胜别障三身。有云。取烦恼所招业名业障。今助一释。通取二障所发之业。
章。二者烦恼障品能障涅盘者。
此约无性。故违光明。第六据增而说。亦不相违。余身准此。
章。四福相至得法身余施等果者。
即福相身是施等智慧之余也。由此福智能至法身。名为至得。此三四身皆是报身。捡能断疏。
章。余定余善等者。
此文脱小。应勘余章及能断疏。
章。由於化身至法身因故者。
言化身者即初化身。言教者即言说身。菩萨於此化身教故。以二为因。捡能断疏。
章。即前应身者。
即前句云。非应身者所非之身。即是第二应身摄也。故即取彼所非之身。名即前身。
章。所现佛身依定而起者。
问。诸佛无非在定之时。何故此身偏言依定。答。为四善根以前生类。或示王宫后成正觉。或随余类。为此与依定之名。今者此身不作余类及示王宫。但从所逗即现佛身。所以独定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