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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磨仪式
受衣已竟。念偈回向(举云)。
受衣功德殊胜行(云云)。
(回向已。大众起座。礼谢各散。迎请者。亦不必送。至晚巡寮。其奉差者。持此衣回堂。为众畜自身边。期满日舍。律摄云。持功德衣苾刍。不得出界外经宿。若经宿者。众僧失功德衣也)。
七四人受衣法
(若一界内。惟有四比丘者。既无余众可差。作法自不同前。亦无有欲可说。应如是受。其集僧问和。如常所行。亦应答云)。
受迦絺那衣羯磨(作法者。应如是白)。
大德僧听。今日众僧受功德衣。若僧时到。僧忍听。众僧和合受功德衣。白如是(白已。上座问云)。
谁能为众持功德衣。(答)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白余二人云)二大德忆念。此住处僧得可分衣。现前僧应分。我等今持此衣与比丘(某甲)。此比丘当持此衣。为众受作功德衣。於此住处持。(二人答云)可尔。
(说已。为众持衣者。应起身礼上座足一拜。其张衣受衣等。仪式〔书〕同前。舍衣亦尔)。
八三人受衣法
(自恣惟三比丘者。有衣须受。既不满数。僧法俱不应作。但将衣先置公所。三人齐集已。一人白云)。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谁能为众持功德衣(若能者答云)。
我比丘(某甲)堪能(作法者。应白余一人云)。
大德忆念。此住处比丘得可分衣。现前众应分。我等今持此衣与比丘(某甲)。此比丘当持此衣。为我等受作功德衣。於此住处持。(余一人应答云)可尔。
(众中若有上座者。持衣人应礼一拜。若无则已。即取衣展开。令余二人看已。折起双手捧云)。
此衣我等当受作功德衣。(三说)此衣我等今受作功德衣。(三说)此衣我等已受作功德衣(三说。第三句加一竟字)。
(其诣第一位受。及所对语言。皆如僧法。二人受已。仍持至中间报云)。
我等受功德衣竟。(第一人云)善。(答)尔(须以衣畜自身边。待腊月十五日出)。
九对首受衣法
(若但二人受衣者。应先议定一人持衣。临时二人同一拜已。余一人向持衣者云)。
今日我等受功德衣。愿大德将此可分衣。持作功德衣。於此住处持。(彼应答云)可尔(其持衣张受等词。与前三人中受法无异)。
十独受德衣法
(若独住比丘受衣。准僧祗律云。作衣成已。应其修威仪。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受此迦絺那衣(如是三受。其舍文。但易受为舍。余词无异)。
○第八出衣遮利篇(七法)
初净堂集众法
(腊月十五。乃冬分时尽之日。是比丘出衣之期。其早晨应悬牌一面。上书今日出迦絺那衣七大字。差人界内索欲。授事人。应令年少比丘洒扫净处。待受欲人回堂已。鸣椎。打钟三下。大众闻揵椎声。肃仪而集作法之处。其授事人。看大众集已。徃方丈请和尚至法堂。首领者云)。
大众向上顶礼和尚。(尚云)免礼。(或云)一拜。
二呈衣复上法
(其守衣人出位。居中向上展大具。顶礼三拜。问讯。跪下。若是上座。不必跪。其功德衣。应取一净盘。并袱。以衣放彼盘中。先令一人捧之在傍俟候。待拜已。传与守衣人手中捧之。高声复云)。
我(某甲)奉和尚差。为僧守功德衣。今者五月已满。呈白和尚。(尚云)守衣有功。大众均沾利益。接上来。
(即随便一人。接衣至白羯磨者后立。守衣人三拜。或一拜。起具。问讯。班立)。
三问答所成法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 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不来诸比丘。说欲有否。(持欲者答)有(即出班。居中向上一拜。问讯。长跪。合掌。说云)。
大德僧听。众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与欲羯磨。(尚云)善。(答)尔。(一叩而起。问讯。归位)。
僧今和合。何所作为。(答)出迦絺那衣羯磨。
和尚云。羯磨者作法。
四单白出衣法
(其作法者闻已。即出位向上一拜。若免即止。然后持衣作如是白)。
大德僧听。今日众僧出功德衣。若僧时到僧忍听。僧今和合出功德衣。白如是。
(白已。侍者接衣。於和尚傍立。羯磨者仍应向尚一拜。或免止之)。
五严禁五事法
(和尚开示出衣缘起。及遮止五利。并警策大众。精进修持已。复云)。
六称量施衣法
善见律中问。僧持迦絺那衣与谁。应与衣坏者。若坏衣比丘多。坏衣比丘中老者与。若无老者。腊数大者与。但不得与悭贪者。今此众中谁人衣破。(若有出众求者。和尚复问大众云)汝等称量此人。可是真正淡泊者否。
(若大众齐答云。此人当与者。即便与之。彼比丘亦应出众。普礼三拜已。方持衣去。若无求者。或不应与者。持回方丈。或作桌衣。或为经袱。或改出长短田相。存於丈室。以俟成就衣破比丘受持。或在常住用力者与之。若三衣中。或安陀会。或郁多罗僧。或僧伽黎。随一顶受作功德衣者。则不必改。如上作已。知事人云)。
大众顶礼和尚。(尚云)免礼(人各次序而散)。
七三二独舍法
(若界中但三比丘。或二比丘居者。至腊月十五日。应集一处。守衣比丘。双手捧衣。作如是言)。
我比丘(某甲)守功德衣竟。今日当出(一说。以后五事。皆不得开)。
○第九舍受衣药篇(衣药受净。时逾招愆。故编时事。法有十三)
初正舍三衣法
本律云。有疑。当舍已。更受不出舍文。僧祇律云。有缘须舍者。具修威仪。加云。
(正者。对权而言。具修威仪者。若欲舍时。持衣至一知律师僧所。前人或是下座。或是弟子者。应一拜已。对立而说。若是上座。及前戒者。一拜已。问讯。长跪。双手捧衣。如是舍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是我三衣数。先受持。今舍。(所对者云)善。(答)尔。
(一说便止。以衣递与前人手中。作礼一拜已。持衣而去。或说净畜。或成就人。不得过十日。其下二衣。乃至尼五衣等。舍法亦尔。但更其衣名。余文如上。五分律云。所受三衣。不舍便受余衣。以先衣净施。及施人。得名更受。亦名净施。施人。但不舍。得突吉罗罪。其受时必三说。舍时但一说者。何也。以受衣之时。敬心重故。必须三说。舍衣之时。弃心轻故。只须一说。便成舍也)。
二正受三衣法
(授受之人。礼仪如上。若作法时。手持五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会。五条衣受。一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云)如法受持。(答)尔。
(受者即起。置衣桌上。礼谢前人。然后持去。如三衣问受者。先搭五衣。长跪。手捧先衣。如是受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郁多罗僧七条衣受。两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云)如法受持。(答)尔。
(以七衣置桌上。一叩再手捧大衣。如是说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僧伽黎。二十五条衣受。四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云)如法受持。(答)尔(礼谢已持衣去)。
三权受从衣法
(暂时应法曰权。从者。随也。如律所明。若三衣中。遇缘随缺一衣者。听有长衣。权受持应法。免离衣过。须如长衣守持。但从其名。不从其相。惟听随身。不听披着。今择取一法。余则可晓。只如安陀会有缺者。僧伽黎有长。则推受持。其仪式如前。应持衣至一清净如法比丘所。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会。二十五条衣受。四长一短割截衣持。(三说。所对者言)如法受持。(答)尔。
(礼仪如上。乃至九条。七条。三。二。长短。摄叶。褋叶。及与缦作。随时所说。若缺余二衣。三衣互受。准上可知。至於五衣。有二十种从法。七衣有二十二种。大衣有六种。详阅作持。则可知矣)。
四舍尼师坛法
十诵律云尼师坛不应受单者。离宿。得突吉罗。摩得勒伽云。若离宿不须舍。但忏罪。律谕。制受阙文。准义应加。既有受法。亦必有舍。
(若尼师坛。随身坐卧。年久破坏脱落。欲作新者。应先舍。后受。如前仪式。持具对一比丘舍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先受持。今舍。
(一说所对者言)善。(答)尔(一拜而却)。
五受尼师坛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应量作。今受持。(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仪式如前)。
六舍钵多罗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先受持。今舍。
(一说)。
七受钵多罗法
律无受法。准十诵云。若舍过受新。应如是说。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应量受。常用故。
(三说。其舍受等仪。尽如前例)。
八证受三药法
初非时药(仪式如前)
证者。据也。根本部云。其不滤者为时。其净滤者为非时。仍须以水滴之为净。律中有受无词。准以义加受法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渴病因缘。此是蜜浆。为欲经非时服故。今於大德边受。(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
(拜已持去) 余浆准此。若无渴病。受饮犯罪。
二七日药
佛言。有酥。油。生酥。蜜。石蜜。世人所识。有病因缘。听时。非时服。按律摄云。受七日药。正服之时。应告同梵行者云。我已一日服药讫。余有六日在。乃至七日准知。若为好容仪。或着滋昧。或求肥盛。诈伪心服食诸药。皆恶作罪(服时。应如是受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热病因缘。此酥七日药。为欲经宿服故。今於大德边受。(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拜已持去)如是受已齐七日服之。若过。犯舍堕。
三尽形寿药
佛言。一切咸。苦。酢。辛。不任食者。有病因缘。听尽形服。乃至灰土。大小便等。若服时。亦应受。当自手持口对前人受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为寒病因缘。此姜椒。尽形寿药。为欲共宿长服故。今於大德边受。(三说。所对者云)善。(答)尔(作礼已。持药而去)。
若有余药。或白水散丸。汤膏煎等。但不任为食者。牒名加法准上。如不受而服者。犯失法突吉罗罪。
九请净施主法
佛言。长衣。长如来八指(佛一指二寸)。广四指。应净施。不者犯堕。萨婆多论云。应求持戒多闻者。而作施主。衣揵度云。有二种净法。一者真实净。二者展转净。真实净者。是净施与人也。展转净者。乃作方便法也。又萨婆多论云。九十六种。无净施法。佛大慈方便力故。教令净施。令诸弟子。得畜长财。而不犯戒。非真实净也。若欲请时。应具修威仪。先礼足已。长跪。合掌。作如是说。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请大德。为衣药钵。展转净施主。愿大德。为我作衣药钵。展转净施主。慈愍故。(三说。彼云)善。(答)尔(作礼而去)。
十衣药说净法
善见律云。若衣物众多。段段说之。欲总说者。并缚相着。加重法牒之(真实净施。用须闻主。展转净施。则不须也)。
(凡欲说净时。当至一如法持戒比丘所。作礼一拜。彼若是同辈。及后戒者。对立而说。若是上座。及前戒者。拜已。长跪。合掌。手持长衣。作如是说)。
大德一心念。此是我(某甲)长衣(如未成衣。应言长衣财)。未作净。今为净故。施与大德为展转净故。(彼受者言)长老一心念。汝有是。长衣。未作净。为净故施与我。我今受之。(受者接彼衣在手中言)汝施与谁。(彼当言)施与(某甲)(受净者言)长老一心念。汝有是长衣。未作净。为净故与我。我已受之。汝与(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为(某甲)故。善护持。着用随因缘。(彼答云)尔(一说。作礼一拜。持衣而去)。
其长钵。残药。文并同准。
十一尼受二衣法
凡比丘尼。受舍等仪。准比丘法。亦分上中下座。
一僧祇支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僧祗支。如法作。我受持(三说。若舍时。但云此僧祗支。或云覆肩衣。先受持今舍。余文如上)。
二覆肩衣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覆肩衣。如法作。我受持(三说其式叉摩那。并沙弥尼。受四衣法。亦准此)。
十二勤策舍衣法
(其仪式皆同比丘。律本虽不出受法。今准十诵。及五分律中。持衣於上座前。应如法三说。若舍一说)。
大德一心念。我沙弥(某甲)此缦安陀会今舍。(一说。比丘云)善。(答)尔。
十三勤策受衣法
大德一心念。我沙弥(某甲)。此缦安陀会受持。(三说。比丘云)善。(答)尔(礼足已毕。持衣而去)。
○第十心念舍受篇(八法)
初念舍三衣法
(五分云。独住比丘。三衣中须有换易者。具修威仪。心生舍衣之念。手捧所受之衣。应如是说)。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条。今舍(一说)。
二念受三衣法
(然后受所长之衣。如前威仪。加法云)。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条受(三说。余二衣等。受舍亦尔)。
三念舍坐具法(仪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先受持。今舍(一说)。
四念受坐具法
我比丘(某甲)。此尼师坛。应量作。今受持(三说)。
五念舍应器法
善见律云。若无人时。独受持钵。即准上文。先舍后受(仪式如前。应如是说)。
我比丘(某甲)。此钵多罗。先受持。今舍(一说)。
六念受应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