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仪式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会上护法韦驮尊天。受最后筹。
  (说已。放在桌上。再一问讯。然后自捧筹盘。收筹者以盘放行筹盘上。向韦天三问讯已。双手取筹放盘内再一问讯。俱到屏处数明。看行行者几人。沙弥若干连行者。收者。共算多少。记清已。收者前行。至僧中前立一班。行者后立一班。为首收筹者。高声报云)。
  康熙(某)年。夏三月。安居会上。座中比丘(几)百(几)十(几)人。沙弥(若干人)(报已。各以盘放桌上。行者仍在前班。收者照旧后班。维那复云)。
  为僧行舍罗竟。(尚云)善。(行者齐答)尔(一拜归位)。
  和尚示云。同居大众。已知此处今夏有若干人安居。以后诵戒。期中不必行筹了。各人收摄身心。九旬之中。努力为道。受筹已竟。念偈回向(举云)。
  受筹功德殊胜行(云云)。
  (大众念回向偈毕。各人起坐。二引请仍到佛前立。和尚礼佛三拜已。二引磬前鸣。到韦天前。和尚三问讯。即回方丈。大众向上排班。礼佛三拜。转身向下。三问讯韦天已。为首者云)。
  大众到方丈顶礼和尚。(尚云)免礼。(或云)各回。
  (然后次第各散。其知事人。应遣年少比丘。或求寂。将所供佛位。及韦天像。礼拜问讯已。请送原处。其所辨之具。亦各收藏本处毕。自己方回。然招提僧物。体徧十方。当护如眼目。全在知事料理。用度仔细。如己物照管。便无过咎。适或遗落损坏者。则慢惰之愆。非浅鲜也)。

  ○第四依止安居篇(七法)
  初鸣椎集众法

  (安居日期。大众虽悉。恐不尽知。於方丈门前。再悬牌一面。上书安居二大字。侍者埋炉。敷座。在方丈中。其受事人。於方丈门外。傍设一小桌。预辨纸笔等於此。以便登记大众日课及戒腊次序。将二板时。先对大殿主。及韦驮殿主云点烛开中门。待二板鸣。教打钟三下。只安居者登殿)。

  二拈香礼佛法

  (同居大众。闻揵椎声。各搭七衣。手持坐具。整肃威仪。云集殿上〔如〕事者看内外尽集已。维那打磬二下。二引礼鸣击。走中间两颊门出。徃方丈请和尚。见时应礼一拜。若迎出门者。则不必礼。一侍者捧炉在和尚前行。二引磬又在前。和尚到殿门。迎请者仍进傍门。序左右班次立。侍者捧炉直进中门。放供桌上。和尚从容进门。维那抑磬举云)。
  炉香作爇(云云)。
  (香赞。鸣引磬唱。和尚问讯已。徃右边上。至炉前。再一问讯。跪下。拈香三辨。起立。问讯转身从左边下至居中。向上礼佛三拜已。香云盖菩萨三称随完。和尚徃佛座左边立。大众一齐向上排班礼佛)。
  和尚云。至诚礼拜。恳祷诸佛。愿慈光加被。夏中精进修行。
  (大众礼佛三拜已。二引磬先领大众出两傍门。徃韦驮殿前站班。具职事在后行。从小至大。二引磬仍在香炉前行。引和尚至韦驮殿前。侍者捧炉进中门。放供桌上。傍侧立。维那举)。
  韦驮天将(云云)普眼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
  (大众同唱。和尚近炉前问讯。拈香三辨。再三问讯。赞随完。和尚傍立。大众向上排班。至诚三问讯)。
  和尚云。至诚问讯。仰祈护佑。使我等九旬修道。魔障潜消。(问讯已随掩中间首领云)顶礼和尚三拜。(或云)往方丈顶礼和尚。(尚或)免礼(或云)一拜。此所谓依止律师。求其指引。一切时中所作所为。修道用心之法。(拜已)和尚云。各人次序来安居。首领在外。大家照管(和尚进方丈。上座师。或羯磨师。一人随进)。

  三对首安居法(复二)
  初依处不依人

  依处不依人者。谓主法者。及诸知律之上座也。大凡主司律法之人。为众所依。位居师承。不类余众。上座。乃众中之领袖。是知法之尊宿。虽不主法非依学辈。是以安居问答少异。谓但可依处。而不依人也。若不别列仪式。则临时无有定据。倘自谓居尊。不向他人对首白辞。则不名结夏。云何自恣。云何算腊。若自作心念安居。律制有人不得。所以对首安居法不可缺也。惟不问依人为异。故尔应如是作。主法者。先应安居已。然后受他安居。
  (其所对之人。若非弟子辈。则彼此一拜已。对首立云)。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三说。所对者云)善。(主法者答)尔。
  (仍彼此一拜。若所对之人是弟子者。惟受礼为异。其上座向主法者安居。答法亦尔。由彼此皆明律典。故不依人也。若仍依人安居者。便堕弟子之列矣。如律所明。授经阿阇黎者。乃至闻一四句偈。皆名师长。依止阿阇黎者。乃至经一宿。便名依〔比〕师。况九十日中。岂无一法而教诫耶。若不以弟子礼而待。便乖律制。如果能於毗尼藏通达无碍。令行弟子礼者。此或不伏。所以如是安居。则人情佛制。两不相违。是所宜也。若不知开遮持犯。为〔萨〕羯磨者。虽是上座。事不同科。当如后例)。

  次依处必依人

  依处依人者。谓不知律法之上座。及弟子也。本律云。夏中当依第五律师。一。诵戒序。乃至三十事。二。诵戒序。乃至九十事。三。广诵戒毗尼。四。广诵二部戒毗尼。五。广诵毗尼。若违。波逸提。余时当依四种律师。违者突吉罗。根本律云。若苾刍善明三藏。证会三明。已除三垢。未满五夏。亦须依止帅。若生年八十。满六十夏。於别解脱经。未曾读诵。不了其义。亦须依止小者。行弟子法。惟除礼拜。十诵律云。若复受戒多岁。不知比丘法者。应尽形寿依止他住。则知如是之人。皆不可不依人安居也。
  (依止师即就坐。安居者随具一拜。长跪。合掌。作如是白)。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三说。师云)知。莫放逸。(答)受持。(准律意。依止师应问)依谁持律者。(答)依(上)某(下)某律师。(师云)有疑当往问。(答)尔。
  (一叩而起问讯。第二人从中间左颊门入。礼拜。白词亦如上。已安居者。从中间右颊门出。至上日课处。其维那。书记。见彼来。当问。汝师是那年的戒。春夏秋冬。是那一期。有多少腊。安居一夏。为一腊。念佛多少。礼拜。持诵多少。是某堂。或是某单。彼如上答已。待书记注明方去。余安居者。亦如上问答而注。所言序次安居者。先板堂。及学戒堂。次外寮首领。并各行单。后别住人安居。其小众文皆准上。惟改沙弥二字为异。若常住事冗者。堂内人应让彼先安几位。如或无缘。须依次序。不得取溷也。若安居人多者。应差首领。或上座。多几处作法。其所对之人虽别。而文中所称律师之名无殊。内外安居竟。其受事人。教打钟三下。大众普集佛殿前。礼佛三拜。转身问讯韦驮已。到方丈前顶礼和尚三拜。左右分班。和尚警策大众已。首领者云)。
  大众向上排班礼谢和尚三拜。(尚云)一拜。(或言)免礼。
  (说已。各回。待跪课后巡寮。其后安居者。随到随作。文亦如上。惟更后字为异)。

  四注明日课法

  (次日维那。同书记。序日课簿。写法亦有次第。先钟板堂。次学戒堂。然后外寮首领。及各行单。并诸沙弥。於每人名下。记念佛。持诵。多少。礼拜若干。上写一号。或某堂。或某寮。序已。知事人当执簿徃内外。及各寮对明人数。以使自恣查物。恐有缘出界者。须来去通知。以见身和同住也)。

  五序记腊次法

  (其日课簿成已。再书腊次牌。先写安居腊次四大字为题。其号乃是序戒面上。每人名下注明某年。某期戒。有夏无夏。从前至后。一一序竟。余一段写后安居者。然受再上行别住人。及菩萨求寂。五戒。十戒沙弥。其后安居人。随到随上。欵式如前。唯要注明日期以便满其日数。勿招破夏之愆也)。

  六心念遥依法

  时诸比丘住处。无所依人。不知当云何。往白世尊。佛言。若无所依之人。应心念安居(心依彼念。口自陈情。非谓不言也)。七日得往还处。遥依人(时至具仪。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今依(某)处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遥依(某甲)律师(三说。此心念法。唯前安居开听。不可以中。后。二法为例也)。

  七请依止师法(此随上例)

  受戒揵度云。若新受具者。应恒依和尚。顺其教授。学持毗尼。时有比丘。和尚命终。若休道。若决意出界外。以无人教授故。种种破戒。作非威仪。佛言。听有阿阇黎。当求依止。如和尚法。阿阇黎看弟子如子想。弟子看阿阇黎如父想。当共相奉敬瞻视。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广大也(彼求依止者。当具修威仪。如是请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求大德为依止。愿大德。与我作依止。我依大德住(三说。彼受请已。应报言)。
  可尔与汝依止。汝莫放逸。(理应答云)尔。
  (一叩而起。如满五夏。不能诵戒。羯磨。尽形依止。其执侍之法。如作持明 右比丘二字。准义应加)。

  ○第五悔过修净篇(二法)
  初亲临审戒法

  自恣前十余日。如先和尚成规。应打念佛七。於初起日前。先忏悔清净。以便入念佛堂。正显净戒为因。净土为果。欲净佛土。先净身心也。此是和尚忏摩。不同半月之式。
  (是日午后。挂忏摩牌。授事人令沙弥。或年少比丘。扫洒处所。敷座燃灯。时至鸣椎。此乃是打钟三下。或五十四下亦得。大众闻已。各披七衣。持具。肃仪至作法处。内外集已。一首领执香。二引磬随后。再去首须四人。或六人。多者八人。往方丈请和尚。执香者走中门。余者侧门而进。左右序立。和尚〔问〕引磬声。即出卧室。至公位前。迎请者向上三拜。尚云一拜。末后先行。引磬在后。执香者在和尚前。至作法所。若〔俱〕佛者。礼三拜已。升座。其座一徃是不供佛。若论忏悔文中云。若有犯者。应对三宝前。发露忏悔。就供亦不妨。首领上香毕。大众排班。顶礼三拜。问讯已。然后分班站定)。

  次具仪呈课法

  (其受事人。将日课簿。先令一人捧之。然后出众脱屣展大具。至诚顶礼三拜。问讯。长跪。手捧日课簿。高声作如是言)。
  我(某甲)奉和尚差将大众日课。登记簿册。今者九旬将终。呈白和尚。
  (侍者接日课簿奉於座上。维那起立三拜。和尚应言一拜。起具。问讯复位。此不集和。由犯者自当来说罪故。和尚略着日课簿。并开导毕。有发露者。受事人应逐一记明罪相。令彼各各忏悔竟。方可自恣。问清净已。大众向上排班。礼谢而退)。

  ○第六自恣解夏篇(十一法)
  初如制采艹法

  (七月十四日。知事人应令沙弥或净人。采吉祥草。择去萎黄。取鲜好者用。以十二叶为一束。若逢闰年。则多一叶。束数随人多少备之。或两盘。或四盘。若人多者八盘。筹亦如是。如制备已。以便取用)。

  二问缘索欲法

  (十五日早晨接板已。在殿前。或於佛殿。大众对面而立。上座应作如是白云)。
  大德僧听。今白月十五日。众僧集某处自恣(一说)。
  (问讯各回。若白日自恣者。在大食小食上白。若有三宝等事。及病缘者。听与欲。应差一堪能持欲者。界内各处受之。如界大。夜中要索欲者。应差一二人为伴。毗尼母论云。有五种与欲自恣法。一者今日僧自恣我与僧自恣。二者。我白自恣。三者。为我故自恣。四者若〔日〕不能言者。手作说相。亦得与自恣。五者。语虽不了。亦是与自恣。是名五种与欲自恣法。此是第一种与欲法。应对受者。作如是言)。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如法僧事。与欲自恣(一说)。
  (律云。若佛。法。病缘。改事而说。如是各处受已。仍旧回堂)。

  三敷座请师法

  (其知事人。令年少比丘。或沙弥。於作法所。铺设众具。本律云。当於露地自恣。授事人应观大众多少。以便取垫子敷众僧座。仍於正中上面供。释迦佛牌位。下面朝上左隅供韦驮位。并须香花罗列。灯烛炜煌。左右敷众僧座。上面左隅敷和尚位。於中设二低。桌将艹盘置前低桌上。以鲜花覆之。将筹盘放后低桌上。亦以鲜花覆之。敷设已毕。索欲者回。鸣椎集僧。此。如诵戒法。打钟。大众闻知。各披七衣。手持坐具。整肃威仪。至作法处。礼佛一拜。序戒就位立定。授事人瞻视大众齐已。首领执香。二引磬随后。再去戒长者四人。或六。八人。徃方丈请和尚。执香者走中门。余人傍进。和尚出卧室。至公位前。迎请者。顶礼三拜。或一拜已。末后前行。至作法处。执香者在下班尾上立。迎请者归位。二引磬站在佛前。和尚至。先一问讯。跪下拈香已。起身再问讯转下。居中向上。礼佛三拜。侍者站和尚后。拜已二引磬领和尚至韦驮前。和尚到。先一问讯。拈香三辨。再三问讯。和尚转身上走。归位而立。引请。侍者。各归本位。首者上香已。大众向上排班。至诚礼佛三拜。首领者云)。
  转身向下。问讯韦驮。(三问讯。复云)转身向上。顶礼和尚三拜。(尚云)礼佛。(或云)礼佛一拜。(拜已。和尚坐下云)各人序坐(人各脱屣。上垫跏趺)。

  四集僧作辨法

  (大众坐已。和尚於此开示毕。先作前方便。即问云)。
  僧集否。(答)僧已集 和合否 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否。(答)是中无有未受具戒者 不来诸比丘。说欲有否。(持欲者於座上合掌。答云)有(即起座。居中向上一拜。长跪。合掌。白云)。
  大德僧听。众多比丘。我受彼欲。彼如法僧事。与欲自恣。(一说。尚云)善(答)尔(一叩而起。归位坐下。和尚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