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如或不然。得罪弥重。
  谓若不生大惭愧等。故违佛制。得罪非小也。
  噫。可不戒欤。
  昔目连尊者。共沙弥专头。飞到雪山阿耨大池上坐禅。时沙弥见池边金沙。便作是念。我当盛此沙。着佛澡罐下。目连从禅定起。乘空而还。时沙弥为非人所持。不能飞行。目连顾视。令舍金沙。即乘空而去。又一比丘。将一沙弥归看亲里。途中有非人化作龙来。右绕沙弥。以花散上。赞言善哉。大得善利。彼到亲里家已。欲还。亲里即以钱与沙弥为路粮。沙弥持至中途。非人复化作龙来。左绕沙弥。以土坌上说言。汝失善利。出家修道而捉钱行。沙弥便啼。比丘回视。知其持钱。便令舍钱。非人复如前供养。由是观之。为害非小。故佛喻之为大毒蛇。丧身败德。无不由之。可不戒欤。如上十戒。前四是性罪。谓其性本自是罪。不由佛制故有。无论在家出家。作之即堕三涂。故名性罪。亦名根本戒。以犯之如树断根。不复还更生长。后六是遮罪。由佛遮禁。不听毁犯。故名遮罪。设有违犯。不得覆藏。即须深生惭愧。向师发露悔过。断后作心。还得清净。如论云。是中四是实恶。酒是众恶门。余者是不放逸道因缘。以能成就梵行出世道故。故经云。是戒能为比丘戒菩萨戒。乃至无上菩提。而作根本。佛告诸比丘。我若不持戒。当堕三恶道中。尚不得为下贱人身。况能成熟众生。净佛国土。具一切种智。故知宁舍身命碎如微尘。不可毁犯禁戒。坠堕三涂。永失菩提种子也。

  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卷上
  音释
比丘
  此云乞士。乞是乞求之名。士是清雅之称。谓内修清雅之德。外离四邪。福利众生。告求资身。以成清雅之德。新云苾刍。别有五义。如常可知。大智律师云。乞士者。内则乞法以治性。外则丐食以资身。父母人之至亲。最先割舍。须发世之所重。尽以剃除。富溢七珍。弃之犹同於草芥。贵尊一品。视之何啻於烟云。极厌无常。深穷有本。欲高其志。必降其身。执锡有类於枯藜。擎钵何殊於破器。肩披坏服。即是弊袍。肘半络囊。便同席袋。清净活命。已沾八圣道中。俭约修身。即预四依行内。九州四海。都为游处之方。树下冢间。悉是栖迟之处。攀三乘之逸驾。蹈诸佛之遗踪。禀圣教以无违。真佛弟子。遇世缘而不易。实大丈夫。可以战退魔军。挥开尘网。受万金之胜供。谅亦堪消。为四生之福田。信非虚托。乞士为义。其斯之谓乎。

三明
  一宿命。二天眼。三漏尽。

六通
  一天眼。二天耳。三他心。四宿命。五神足。六漏尽。

阿修罗
  此云非天。

四果
  一须陀洹。二斯陀含。三阿那含。四阿罗汉。

四十二位
  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觉。妙觉。

九界
  天。人。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声闻。缘觉。菩萨。

二智
  一世智。二无漏智。

四机
  一人天机。二二乘机。三菩萨机。四佛机。

三途
  地狱。饿鬼。畜生。

诡谲
  上音葵。下音决。诈也。戾也。

七圣财
  信。施。戒。闻。慧。惭。愧。资用成佛。故名为财。


  音牢。汁滓合而为酒。


  音欲。

符生
  徤帝子也。


  音耽。亦音鸩。


  朕去声。鸩鸟大如鸮。紫缘色。颈长。觜赤。长七八寸。食蛇。雄名运日。雌名阴谐。


  音嚣。大如斑鸠。体有文。而绿色。其鸣则祸。谓之鸮鸱。


  音蛮。

苏摩那华
  此云称意花。色黄白。极香。


  音酌。刀斩也。

馄饨
  上音魂。下音褪。厚味之食也。


  音旭。

[鱼*纟]
  音[褒-保+公]。

安邑
  今平阳府是也。

黻冕
  上音拂。状如亚。亚音弗。下音勉。黄帝初作之。


  兄字入声沟洫也。


  音黡。


  音牌。所谓诙笑类俳倡也。


  音姚。

八风
  一条风。二明度风。三清明风。四景风。五凉风。六昌盍风。七不周风。八广莫风。此八风。一节四十五日。八节共成三百六十日。成一岁。


  音鸡。周年也。又日行三百六十六日。则复其初度。谓之期年。月行十有二月而岁周。谓之期月。


  音桓。缓也。

弋绨
  弋黑色也。绨音题。厚絁也。


  音据。


  音投。


  音骄。不孝鸟也。又枭邀也。摴蒲采名。六博得邀者胜。

五石
  白瑛。紫瑛。石膏。钟乳。石脂。

五果
  一诃子。二[鞥-合+(白-日+田)][革*益]勒。似桃。此方无也。三余甘子。四荜茇。五胡椒。

八浆
  一梨。二阎浮子。三酸枣。四甘蔗。五蕤果。六藕。七婆楼师。似蘡薁子。此方无有。八蒲萄。如此八种。用物压为浆。以囊滤之。盛於净器。澄如水色。方听饮之。不得咬嚼。及以煎汤。今有食橄榄蜜瓜。蜜冬。蜜煎。山药苡仁。为非时食者。深为非法。不可啖也。

俳优
  演戏文也。昔唐明王教戏於梨园。今谓之梨园子弟。

五不翻
  翻谓翻译。西天之文。而为东华之义。原有五不可翻。一秘密。二含多义。三此方无有。四顺古五令生善故。

箜篌
  武纪云。箜篌二十五弦。汉武帝。命侯挥造。因姓及声坎坎应节。故名为坎侯。今讹为箜篌。


  音赛。行棋相塞谓之塞也。

天庙焚身。淫女骑颈  昔者外国王有女名曰狗头。有捕鱼人名述婆伽。途中遥见王女在高楼上窗中。染着心生。不肯暂舍。弥历多月。不能饮食。母问其故。以情答母。我见王女。心不能忘。母言。汝是小人。王女尊贵。不可得也。儿言。我心愿乐。不能暂忘。若不如意。不能得活。母为子故。入王宫中。常送肥鱼。以遗王女。而不取价。王女怪问。汝欲求何事。母白王女。愿却左右。当以情告。我惟有一子。敬慕王女情结成病。命不久远。愿垂愍念。赐其生命。王女言。曰。语彼月十五日。於某天祠中。住天像后。母还语子。汝愿已得。告之如上。沐浴新衣。在天像后住。王女至时。白其父王。我有不吉。须至天祠。以求吉福。王言。大善。即严车五百乘。出至天祠。既到。敕从者齐门而止。独入天祠。天神思惟。此不应尔。王为施主。不可令此小人毁辱王女。即魇此人令睡不觉。王女既入。见其睡重。推之不寤。即以璎珞。直十万两金遗之而去。去后。此人觉已。见有璎珞。又问众人。知王女来。情愿不遂。忧恨懊恼淫火内发。自烧而死。以是证故。知女人之心。不择贵贱。唯欲是从也。出大智论。
  ○又昔者。波罗柰国山中。有一角仙住山修道。被淫女扇陀。诳诱骑颈。担女入城。详载经律中。文多不录。
  ○狗头。或云蛇头。
  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卷下

    菩萨戒弟子云栖寺沙门 袾宏 辑
    菩提心比丘鼎湖山沙门 弘赞 注

  ○下篇威仪门

  威仪者。谓有威可畏。有仪可敬。由持净戒而梵行具足。堂堂僧相。众德威严。故令人可畏。动静合则。颙颙可观。仪端表正。故令人可敬。斯成出家之道品。人天之师范。所谓净行成於道仪。清白圆於戒品。气高星汉。威肃风云。内怀师子之德。外现象王之威。人天赞承。神龙钦伏。故华严经云。具足受持威仪教法。能令三宝不断是也。今此下篇。共有二十四章。同出威仪一门。是沙弥之车辙出世之初阶也。
  佛制沙弥年满二十。欲受具足戒时。若问不能具对沙弥事者。不应与具足戒。当云。卿作沙弥。乃不知沙弥所施行。沙门事大难作。卿且去熟学。当悉闻知。乃应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故当先问。
  沙弥欲受具戒。师问十戒。诸威仪事。不能具对答者。不应与授具戒也。卿是贵称。犹君呼臣也。不知沙弥所施行者。谓不谙沙弥律仪所应施为行事也。沙门事大难作者。谓比丘二百五十戒。甚难行持也。熟学者。谓当精习十戒并诸威仪也。当悉闻知者。闻谓博问先知。知谓自心了达。人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者。由不知佛道至妙。故言易行。不识罪福运行。法律交互。故言易作。凡为师者。故当以此先问。
  以下条则。於沙弥威仪诸经。及古清规今沙弥成范中节出。又宣律师行护律仪。虽诫新学比丘。有可通用者。亦节出。良以末法人情。多诸懈怠。闻繁则厌。由是删繁取要。仍分类以便读学。间有未备。从义补入一二。
  以下条则者。谓下二十四威仪法则也。沙弥威仪诸经者。是沙弥十戒经。事师法。仪则经等。古清规者。是百丈清规。及古德所撰箴规等。沙弥成范。是明笑岩月心禅师。於十戒法等撰出。行护威仪。是唐道宣律师所撰。然亦未详其的。何也。其中有一二不合律文故也。繁者。多也。谓由时当末法。人多懈怠。因情懈怠。故闻繁则厌心生。由是於上经律清规中。删去繁文。段段节略出其枢要。仍分为二十四类。盖由律海弘深。探之不得其源。义天高广。仰之莫穷其顶。是以删彼弘文。撮为要略。以便初进习学。知所向方。补入者。出大师手笔。谓於威仪行事中。有所未备者。即随其义类。而补足之。
  其有乐广览者。自当检阅全书。
  沙弥十戒法中。威仪有七十二种。欲乐广知事义。自当检阅彼文。并沙弥诸律仪等。

  △敬大沙门第一

  不得唤大沙门字。
  梵语沙门。此云勤劳。谓其修道有多功劳故。又云勒息。谓勤修善品。息诸恶故。又云勒行。谓勤修善法。行趣涅盘也。瑞应经云。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大沙门。即受具戒人。字是名字。唤是呼唤。谓不得称彼二字名。当云某甲大德。或云某甲长老。杂阿含经云。佛告诸比丘。当恭敬住。当常系心。常畏慎。若不恭敬。不系心。不畏慎。而欲令威仪具足者。无有是处。不备威仪。欲令学法满者。无有是处。学法不满。欲令五分法身具足者。无有是处。五分法身不具足。欲得无余涅盘者。无有是处。
  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
  比丘布萨诵戒时。及讲说毗尼时。沙弥不得私往窃听。自获重罪。后永不得受大戒。深宜慎之。或见大沙门二三人同室细语。不得輙入。若有急务。当弹指作声。然后入。除比丘余人细语亦如是。以泄他是非。自招祸咎。及乱正念故也。
  不得转行说大沙门过。
  或比丘有所误失。不得背后说其长短。亦不得屏处骂大沙门。及在前戏笑。效其言语。形相行步等。大律云。出家之人。所有言说。皆为利益。不应私忿道说於他。论云。若向白衣说比丘罪恶。则前人於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不向人说比丘过恶。若说过罪。则坏法身。
  不得坐见大沙门过不起。除读经时。病时。剃发时。饭时。作众事时。
  若见比丘行过。即当起立。唯除上五事。不起无犯若路相逢。即当下道正立。待过方行。凡有教益。当叉手立听毕。作礼谢之。若被叱责不得张目视。当软语悔罪。引短向己。庄严宝王经云。若轻慢众僧者。是人当堕贫贱家生。随所生处。根相不具。背伛矬陋。舍是身已。而复生处。多病痟瘦。手足挛躄。而有脓血。盈流其身。零落身肉。经百千万岁。受斯苦报。
  行护云。五夏以上。即阇黎位。十夏以上。即和尚位。虽比丘事。沙弥当预知之。
  夏即夏腊。谓受具戒曾经尔所夏腊也。和尚者。胡言也。此云力生。谓由师之力。生我戒身也。若据梵语则云乌波驮耶。此言亲教师。谓弟子亲从受教也。今此虽非亲从受戒。及与受教。以其腊高德重。故同师位也。阿阇黎。或云阿遮利耶。此云轨范师。谓其能教弟子法式也。此有五种。一与授十戒。二与授大戒。三与教授。四与依上。五与授经。

  △事师第二

  当早起。
  事师者。始终承奉。不相离异。名之为事。人之模范。以道教人。名之曰师。又曰师长。谓为人之长。训物之规也。或曰师父。父矩也。以法教子故。律云。弟子看和尚。当具四心。一亲爱。二敬顺。三畏难。四尊重。侍养承接。如臣子之事君父。如是展转相敬重瞻视。能令正法久住。增益广大也。佛法中。一夜分三时。谓初中后。初后二时事师。或礼诵坐禅。中夜方卧息。若过中夜。即当先起。自盥漱已。然后具杨枝澡水等。候师所须。
  欲入户。当先三弹指。
  若入师房。须在门外先弹指三声。令师觉已。方入。
  若有过。和尚。阿阇黎。教诫之。不得还逆语。
  若自有过失时。二师教诫呵责。当低头受教。不得逆师言语。去后尤当思念依教行之。成范云。沙弥於师常怀敬畏。随顺师意。常怀惭愧。念报四恩。傍资三有。
  视和尚阿阇黎。当如视佛。
  视谓瞻视。以师能弘范三界。代佛宣扬。生我戒身。长我慧命。故应敬重视之如佛。成范云。若弟子众多。当各尽其职。至於奉一茶。一拂。一几也。
  若使出不净器。不得唾。不得怒恚。
  怒。即恚也。又恨曰怒。愤曰恚。不净器者。谓大小便器。唾瓶等。不得唾者。谓不得起厌恶心。而唾痰涎。当谛念此四大秽身。圣凡自他。俱所不免也。
  若礼拜。师坐禅不应作礼。师经行不应作礼。师食。师说经。师梳齿。师澡浴。师眠息等。俱不应作礼。师闭户。不应户外作礼。欲入户作礼。应弹指三遍。师不应应去。
  梳齿。即剔刺梳刷。洗漱牙齿也。如上皆非礼拜时。故不应作礼也。等者。或师剃发。洗足。嚼杨枝。或地有不洁。或师有事不暇。或有宾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