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迷魂狂药。烈於砒酖。
  以酒能使人颠倒错乱。外失威仪。内丧真性。故云迷魂狂药。砒是砒霜。酖是酖毒药酒也。谓以鸩鸟之毛。沥於酒中。饮令人立死。故字从酉。烈谓酒之酷烈。尤甚於砒酖。砒酖虽能杀身。而不能使人破戒。丧失慧命。堕三恶道也。
  故经云。宁饮烊铜。慎无犯酒。
  烊铜丧身。酒殁慧命。故宁丧身。以存慧命。如萨遮尼乾子经偈云。酒为放逸根。不饮闭恶道。宁舍百千身。不毁犯教法。宁使身乾枯。终不饮此酒。假使毁戒罪。寿命满百年。不如护禁戒。即时身磨灭。经云有犯斯戒。非沙弥也。
  噫。可不戒欤。
  或问曰。肉由害命。断之宜然。酒不损生。何为顿制。若使无损。理本无过。答曰。如来结戒。以绝恶源。得罪据心成业。肉乃因害。食之即罪。酒虽非损。过由乱神。余处生过。过生由酒。断酒则诸过顿除。况种愚痴之业。不免三恶道报。言余处生罪者。由酒遂破余戒。并得三十六失是也。

  △六曰不着香华鬘不香涂身

  远离香触二尘。故曰不着不涂。
  解曰。华鬘者。西域人。贯华作鬘。以严其首。
  梵语磨罗。此云鬘。天竺多用苏摩那花。行列贯串。结之为鬘。无问男女。皆此庄严身首。以为饰好。
  此土则缯绒金宝。制饰巾冠之类是也。
  缯。帛也。绒。练熟丝也。制饰。谓以金银七宝。制造缨络环钏。并饰巾冠等。大经云。在额上名鬘。在颈名缨。在臂名钏。在指名环。是知七宝制造。皆曰华鬘。故经云。无服饰珍玩。衣趣蔽形。无以文彩。是也。
  香涂身者。西域贵人。用名香为末。令青衣摩身。
  名香。谓沉。檀。速。麝。龙脑。酥合。熏陆。白胶等。青衣。即童子。谓以末香使童子涂揩其体。故曰摩身。
  此土则佩香。熏香。脂粉之类是也。
  佩是佩带。熏即烟熏。脂即臙脂。粉即水粉。斯皆涂香装饰之属也。
  出家之人。岂宜用此。
  如上七宝制饰香花等。皆俗士所用。出俗为僧。已舍乐欲。剃发染衣。修出世道。讵可同俗憍奢。迷心放逸。故云岂宜用此。
  佛制三衣。俱用粗疎麻布。兽毛蚕口。害物伤慈。非所应也。
  三衣。如后威仪中出。粗疎麻布者。粗以御风寒。疎以却蚊虻。足为安身进道矣。兽毛即裘褐等。蚕口即绸绢等。此皆从杀生而得。故曰害物。有亏菩萨之心。故曰伤慈。违佛本制。复伤仁慈。故曰非所应也。按小乘十种衣。随施得受。染以坏色。割截成衣。菩萨利生。以大慈为本。故非所应。若据楞严。大小皆遮。故经云。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唐乾封二年二月。四天王白宣律师曰。释迦如来初成道时。乃至涅盘。唯服粗布僧伽棃。及白[迭*毛]三衣。未曾着蚕衣缯帛(云云)。
  除年及七十。衰頺之甚。非帛不暖者。或可为之。余俱不可。
  谓年至七十。四大衰朽。力弱形頺。若不着丝帛。则体冻寒生。或可用之。其余四大不衰。年非七十。皆不应为。故云余俱不可。
  夏禹恶衣。
  恶衣者。非精细之服。乃粗布也。禹姓姒。名文命。字密身。按谥法。受禅成功曰禹。乃黄帝之玄孙。禹父名[鱼*纟]。尧时洪水滔天。[鱼*纟]治水无功。舜乃举禹续父业。居外十三年。以开九州。水害遂息。受舜禅位。都於安邑。国号曰夏。禹为人敏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其声应钟律。身有法度。故孔子称曰。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昔帝尧。布衣掩形。鹿裘御寒。衣履不敝不更换。汉文帝亦身衣弋绨。帏帐无文。晋武帝焚雉头裘。犹敕不许贡献奇技异服。斯等圣君非一。不能尽举。
  公孙布被。
  公孙姓也。名弘。汉武帝征为博士。天子察其敦厚。遂以为御史大夫。食不重肉。脱粟之饭。而为布被。俸禄皆给与仰食之宾。家无所余。时汲黯奏曰。弘位在三公。然为布被。此诈也。帝问弘。弘谢曰。有之。诚中弘病。夫以三公为布被。实饰诈以钓名。且无汲黯忠。陛下安得闻此言。天子以为谦让。愈益厚之。以弘为丞相。封平津侯。年八十而终。弘既无怨汲言。而且善其中已病。可谓宽仁雅量之至矣。
  王臣之贵。宜为不为。岂得道人。反贪华饰。坏色为服。粪扫蔽形。固其宜矣。
  坏色。谓以草木根叶泥等。染为缁色。以别五大色也。粪扫。是他所弃之物。拾取纳之为衣。以遮蔽身形。息驰求心。断憍恣念。而进修道业。如经所说。比丘持粪扫衣。就河而洗。诸天取汁用洗自身。不辞秽也。外道持净[迭*毛]。次后将洗。诸天遥遮。勿污池水。是知重德。不重物也。王谓禹帝。臣谓公孙。贵是尊贵。位高之称也。兽毛缯帛。是王臣所应宜为而不为。而为恶衣布被。坏色为服。粪扫蔽形。固本出家学道人。所当宜为而不为。而反贪世间华香缯绒装饰之欲乐。深非所宜也。记云。今时禅讲。自谓大乘不拘事相。绫罗斗美。紫碧争鲜。肆恣贪情。皆违圣教。岂不闻衡岳。但服艾絮。以御风霜。天台四十余年。唯披一衲。永嘉服不蚕口。荆溪大布而衣。良由深解大乘。方乃专崇苦行。请观祖德。勿染邪风。禀教修身。真佛子矣。
  古有高僧。三十年着一緉鞋。况凡辈乎。
  緉音两。双履也。高僧即唐慧休法师。十六岁出家。学通经论。尤善华严。唯有律部未遑精阅。意以为戒可事求。按读即晓。未劳师授。后忽披一卷。性遮茫然。方悔前议。乃负律提瓶。从洪律师听四分律。三十余遍。而顾诸学徒曰。余往听经论。一遍入神。今听律部。逾增逾暗。岂非理可虚求。事难通会。尝听砺公讲律。砺曰。法师大德暮年。如何犹勤律部。休曰。余忆出家之始。从虎口中来。岂以老朽而可斯须离耶。吾恨不得尝闻耳。今之后学。薄知文句。宗致渺然。即预师范。所以终夜长慨矣。休敬慎三业。怀课六时。奉禁守道。逾衰逾笃。衣服趣得盖体。幞悬壁上。着一麻鞋。经三十余年。遇软地则赤足。人问之故。答曰。信施难消。帝屡召入京。固以疾辞。春秋八十有八。又唐通慧禅师。大悟后。晚年唯一裙一被一麻鞋。二十载。布衲重缝。冬夏不易。左溪尊者。一条七衣。四十余年。一尼师坛。终身不易。洗钵则群猴争捧。诵经则众鸟交翔。如此高德。非圣则贤。检身崇朴乃尔。我等凡辈。不谨约身心积德可乎。
  噫。可不戒欤。
  大菩萨藏经云。若有味着花鬘涂香。即是味着热铁花鬘。亦是味着屎尿涂身。又昔有比丘。在莲池边经行。闻莲华香。鼻受心着。池神言。比丘何以舍静坐。而偷我香。时有一人。入池取花。掘根而去。比丘言。此人破汝池花。汝都无言。我但经行。诃我偷香。神言。世间恶人。罪粪没头。我不共言。汝是禅行好人。而着此香。破汝好事。是故诃汝。譬如白氎有点。人皆见之。恶人如黑衣。纵有墨点。人皆不见。谁问之者。如经所说。齅花尚被神责有点。况身涂着污德。可不戒哉。

  △七曰不歌舞倡妓不往观听

  离身口过。故曰不歌舞。远色声尘。故曰不观听。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
  所谓歌唱曲令也。长引其声咏之曰歌。乐书云。乐有歌。歌有曲。曲有词。所以诗言志。歌咏言。吟咏之有上下。如草木之有柯叶也。尔雅曰。声比於琴瑟曰歌。徒歌曰谣。谓无丝竹之类。独歌之也。韩诗曰。有章曲曰歌。无章句曰谣。又咏诗曰歌。短歌谓之谣。诗注云。谣者歌声之远闻也。故善歌者。有含商吐角之音。列子云。秦青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是也。
  舞者。身为戏舞。
  手足变弄曰戏舞。歌舞乃俳优杂戏也。
  倡妓者。谓琴瑟箫管之类是也。
  倡妓是音乐之总称。乐者钟鼓箫管宫商羽角征钥也。琴瑟是弦乐。箫管是管乐。昔伏羲斫桐为琴。名曰离徽。絙桑为瑟。琴长七尺二寸。凤池四寸。象四时。龙池八寸。象八风。弦二十七。以通神明之贶。舜制长三尺六寸六分。象期之日。合天人之和。广六寸。象六合。腰阔四寸。象四时。前广后狭。象尊卑。上圆下方。象天地。五弦象五行。十三晖。象十二律。余一晖象闰。后文王加少宫少商二弦成七。或云加文武二弦。瑟有三十六弦。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今人用之为戏乐误也。昔女娲氏。用五十弦。秦帝使素女鼓。而听之极悲。乃析而用其半。以抑其情。而乐乃和洽也。箫肃也。谓其声肃肃而清也。编小竹管为之。参差不齐。象凤之翼。大者二十三管。长尺四寸。小者十六管。长尺二寸。管有六孔。一曰七孔。今时箫似笛。或曰亦箫也。余琵琶笙簧筝笛箜篌等。皆倡妓之类也。
  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时。故往观听。
  自作从身口。二业生罪。观听从眼耳。二根招愆。故往者。显非无心也。若路由彼过。无心观听不犯。
  古有仙人。因听女歌音声微妙。遽失神足。观听之害如是。况自作乎。
  遽。疾也。卒也。神足者。飞行也。大婆沙论云。昔有骘陀衍那王。将诸宫女。诣水迹山。除去男子。纯与女人。烧众名香。奏五妓乐。露形而舞。乐音清妙。香气芬馥。时有五百仙人。乘神通上过。或见色。或闻声。或嗅香。皆退神通。一时堕下。如折翼鸟。不复能飞。王见问曰。汝等是谁。诸仙答言。我是仙人。王言。汝得非非想定否。仙言。未得。乃至问言。汝得初禅否。仙言。曾得今失。时王瞋言。不离欲人。如何观我宫人婇女。便拔剑断截五百仙人手足。彼诸仙人。有从眼根而退。有从耳根而退。有从鼻根而退。是故一时堕落。故云观听之害如是。况自作乎。
  今世愚人。因法华有琵琶铙钹之句。恣学音乐。然法华乃供养诸佛。非自娱也。
  娱。乐也。琵琶是胡琴。长三尺五寸。象三才五行。四弦。象四时也。铙。古以金造之。钹。以铜作之。经云。若使人作乐。击鼓吹角贝。箫笛琴箜篌。琵琶铙铜钹。如是众妙音。尽持以供佛。或以欢喜心。歌呗颂佛德。乃至一小音。皆以成佛道。经谓使人作。显非沙门自为也。尽持以供养。明非自娱也。
  应院作人间法事道场。犹可为之。今为生死舍俗出家。岂宜不修正务。而求工技乐。
  闲晏修道处。名为道场。佛坐菩提树下成道。故名其处为道场。今以人间法事为道场者。是随俗言耳。应院。谓应赴庵院也。原佛教中。本无应赴事。良犹末法人讹。不为超生越死出家者。饕餮世间秽利。故有之也。割爱辞亲。是曰舍俗。出烦恼家。故曰为生死。禅诵礼拜。勤修福慧。名为正务。既为生死不修正务。而反求工巧於世技乐。重增生死之累。自丧己德。忝玷法门。故止观云。皮文美角。膏煎铎毁。已自害人。况修出世之道。而当树林招鸟。腐气来蝇。岂不摧折污辱乎。注曰。象为牙死。犀为角亡。翠为羽残。膏有明故煎。铎有声故毁。麋鹿为皮自害。众鸟集树。必为枯折。苍蝇集於腐肉。反憎肉臭。喻出家人。自以技能招害。摧折自行。污辱三宝。过非小也。
  乃至围[其/水]陆博骰掷摴蒱等事。
  围[其/水]古三百六十路。今十九路。象棋有三十六旬。以象牙饰之。故名象[其/水]。又云。世传尧作围[其/水]。武王作象[其/水]。以象战斗也。有云。昔神农以日月星辰为像。唐相国牛僧孺。用车马将士卒。加炮代之为机矣。骰即骰子。是陆博采具。陆博即双陆[其/水]。亦名博塞戏。魏曹植制双陆局。以五木为骰子。有枭卢雉犊塞五者。为胜负之采。故人刻一骰为枭鸟形。得之为上胜。又骰六箸。行六[其/水]。谓之六博也。掷者投也。抛也。如掷色。投壶。抛球。跳钱也。樗音枢。蒱音蒲。相传谓老子入胡作。用六子为马。今人掷之为戏。亦博奕之总名。所谓樗蒲一掷百万是也。乃至与等者。皆戏乐未尽之举也。
  皆乱道心。增长过恶。
  如上所说。俱扰乱正念。增长贪瞋烦恼。生死过患由此而兴。诚非释子所为也。
  噫。可不戒欤。
  大论云。声相不停。暂闻即灭。愚痴之人。不解声相无常变失。故於音声中。妄生好乐。於已过之声。念而生着。有智之人。观声生灭。前后不俱。无相及者。作如是知。则不染着。若斯人者。诸天音乐。尚不能乱。何况人声。如是等种种因缘。诃声过失。如大迦叶等。闻天王弹琴。尚起作舞。不能自安。况凡夫辈。可不当深戒欤。

  △八曰不坐高广大床

  身离触尘。故曰不坐。量越圣制。故曰高广。
  解曰。佛制绳床。高不过如来八指。过此即犯。
  如来是佛十号之首。谓佛乘如实道来成正觉。故名如来。如来金身丈六。一指阔二寸。八指当周尺一尺六寸。越斯量者。故曰过此。阿含经云。足长尺六非高。阔四尺非广。长八尺非大。复有八种床。一金。二银。三牙。四角。五如来。六缘觉。七罗汉。八师僧。前四约物辩贵。体不合坐。后四约人辩大。纵令地铺。拟於尊人。亦不合坐。言绳床者。或以草麻藤等织成。脚有曲直。若绳若木。过量皆犯。
  乃至漆彩雕刻。及纱绢帐褥之类。亦不宜用。
  大律云。床有二种。一高。二下。卑床曰下。粗弊亦名下。高大名高。妙好亦名高。妙好即漆彩雕刻金银牙角等。如是之床。及纱罗绢帐。上妙毡褥。皆非出世道人之宜。乃王臣俗士所贵。违佛明制。自败己德。故曰不宜用也。类者。余一切贵价被席等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