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不得习学宣卷打偈。
  即今无为教之金刚卷。一人宣之。众人和之。曰打偈。
  不得习学外道书。除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可以涉躐。然勿生习学想。
  躐亦作猎。躐践也。内外教。如前释。大经云。佛告诸比丘。出家人应修慧学。寻究经典。不得披读外书。我涅盘后。有愚痴破戒人。舍十二部经。读诵种种外道典籍。文颂手笔。畜不净物。言是佛听。如是之人。以好旃檀。贸於瓦木。以甘露易於恶毒。故论云。若菩萨於佛所说。弃舍不学。反学外道邪论。世俗经典。是名为犯。若上聪明人。能速受学。得不动智。於日月中。当以二分受学佛法。一分学外典。若於世典外道邪教。爱乐不舍。不作弃想。是名为犯。法苑云。若一向废内寻外。则便得罪。纵解理行。唯可暂习。为伏外道。还须厌离。进修内业。务令增胜。若偏耽着。则坏正法。岂成僧宝。若专读外典。歌咏琴棋。讽诵诗书。徒消日月。内教法药。救生为急。文奥理深。辞华秘博。能解一句。演无量义。新旧经论。卷轴数千。曾不窥捡一句之义。外道不急之事。日夜勤学。若谓白衣笑我无知。不学世典者。何如俗人问我经义。不能答耶。居内不闲於外。未足可羞。在内不解於内。耻辱弥甚。良由时将末法。人命转促。无常交臂。朝不谋夕。恐一入冥途。累劫难出。再遇佛法。想见无由。虽经论许一分学外。为伏外道。此为上智聪睿者说。先谙於内。兼令知外。机辩锋芒。出言关典。内外博究。堪为师匠。得如经说。为伏外道。今自量身。触事无能。神识常闭。愚戆恒开。自救无聊。何能利人。色香不通。何辩菽麦。愿自思退。省己为学。亦不得以佛经糅杂俗典。如冥报记云。唐赵文信。遂州人。贞观元年暴死。三日复苏云。至阎王所。王问汝修何功德。答言。一生以来。不修功德。唯好庾信文章集录。王言。庾信是大罪人。现在受苦。颇曾识否。答言。虽读渠文章。未识其人。王即遣人引出庾信。乃见一龟多头。龟去少时。现一人身来云。我便是庾信。为在生时好作文章。妄引佛经。以杂俗书。诽谤佛法。谓不及孔老之教。今受龟身。苦之极也。
  不得习学诗词。
  志之所发於言曰诗。言之所吐於文曰词。记云。书算卜术。俗典文颂。俱是世法。非出家业。故不听学。
  不得着心学字求工。但书写端楷足矣。
  楷即楷书。乃上谷王次中所作。足以宣文显义。何更着心求工於草隶。今时出家多有不修正务。而昼夜求字精巧。终年苦心。迷不知省。纵饶学到锺王之妙。程盱之巧。亦何救於生死。诸佛不赞。阎王不受。终为废物。成何底事。警训云。律制杂学以妨正业。故学书不得为好。然古高僧亦多异学。或精草隶。或善篇章。或医术驰名。或阴阳显誉。皆为精穷内典。傍涉余宗。无非志在护持。助通佛化。今时释子名实俱丧。能书写则称为草圣。通俗典则自号文章。择地则名为山水。卜术则呼为三命。岂意舍家事佛。而随顺俗流之名。本图厌世超升。而翻习生死之业。沽名邀利。附势矜能。形厕方袍。心染浮俗。毕身虚度。良可哀哉。
  不得污手执持经。
  因果经云。触手请经。当堕厕中虫报。阿难请戒律论云。僧尼白衣等。因读诵经律论等。行语手执翻卷者。依忉利天岁数。受畜报二亿岁。堕獐鹿中。恒被折脊。苦痛难忍。若无记戏言。捉经律论。亦招前报。若安经像房堂檐前者。依忉利天岁数。八百岁受畜生报。二亿岁堕猪狗中生。若得人身。一亿岁恒常作客。栖屑不得自在。
  对经典。如对佛。不得戏笑。
  经是佛语。亦是佛师。故对经如对佛。一言一偈。千劫难逢。纵不解义。诵之亦种善根。故须特加尊重。律云。慎无卧诵经。若才觉疲倦。懈怠心生。即当痛念人命呼吸。如救头然。又何暇於懈怠哉。
  不得案上。狼藉卷帙。
  帙音妷。经卷编次成夹曰帙。狼藉谓参差杂乱。不齐整也。
  不得高声动众。
  凡读经。要知句逗声法。华梵了然。若随众讽诵。声宜调和。不得自恃。若自习学。声须低小。勿动众念也。
  不得借人经看不还。及不加爱重。以致损坏。
  经法是三乘人之父母。同加爱护。无有彼此。如有不敬损坏者。俱得慢法之罪。借而故心不还者。即得盗罪。经云。借取与。必分明。无违期约。以失信道。

  △入寺院第九

  凡入寺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左先左足。缘右先右足。
  行中央则唐突。无尊敬仪。如世公府衙门。下官尚不得中进。况法王宝殿。而可不回顾左右乎。当随门夹举足出入。缘左手边。先举左足。缘右手边。先举右足。大律云。行时先下脚跟。后下脚指。平视直进。回时合身总回。西国寺图云。入出之时。悉转面向佛。若礼三宝。常念体唯是一。何者。觉法满足名佛。所觉之道名法。学佛道者名僧。则知一切凡圣体同无二也。若入寺时。低头看地。不得高视。见地有虫。勿悞伤杀。当歌呗赞叹。不唾僧地。若见草木不净。即须除却。言寺者。嗣也。谓治事者。相嗣续於其内。故天子有九寺。汉明帝永平十年。天竺摩腾法兰二法师。以白马驮经像至洛阳。勅於鸿胪寺安置。次年敕於雍门外别建寺。以白马为名。不忘其本。复名为寺。西国僧住处。名僧伽蓝。此云众园。谓生长佛子之道芽也。
  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
  殿安圣像。敬像如佛在。岂得无事游行。
  不得无故登塔。
  塔无舍利佛像。尚不宜登。而况有乎。若为供养花幡灯等。登上无犯。故古德云。无事不须登佛殿。等闲莫向塔中行。不因扫地添香水。纵有河沙福也倾。
  入殿塔。当右绕。不得左转。
  右绕名吉。左绕名凶。凡绕佛绕塔。自东而南。即成右绕。非用自手为右。夫旋绕以敬慕佛为义。故当以佛为右也。文句记云。左回偏僻。以表恶也。右回便易。以表善也。佛发右旋。凡人左旋。故当从佛。
  不得殿塔中涕唾。
  僧护经云。在佛僧净地涕唾污地。以是因缘。入地狱中。刀刖己鼻。火烧受苦不息。详如经说。
  绕塔。或三匝七匝。乃至十百匝。须知遍数。
  凡敬绕塔像遍数。皆有所表。三匝表供三宝。除三毒。净三业。灭三恶道。得值三宝。七匝除七支罪。得七菩提分。十匝除十使。得佛十力。百匝除百烦恼。得百法门。提谓经云。长者提谓白佛言。散花烧香然灯礼拜。是为供养。旋塔得何等福。佛言。旋塔有五福德。一后世得端正好色。二得音声好。三生天上。四得生王侯家。五得涅盘道。何因缘得端正好色。由见佛像欢喜故。何缘得声音好。由旋塔说经偈故。何缘得生天上。由当旋塔时。意不犯戒故。何缘得生王侯家。由头回礼佛足故。何缘得涅盘道。由有余福故。华严经旋塔偈云。始欲旋塔。当愿众生。施行福佑。究畅道意。绕塔三匝。当愿众生。得一向意。不绝四喜。
  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
  沙弥本无畜杖法。或远行及老持之。入寺必须去笠敛杖。若见二师上座尊宿。皆投杖笠於地。然后问讯。若为二师持杖。师有顾问。必抱杖然后答之。吕氏春秋曰。孔子弟子。抱杖而问其父。拄杖而问兄弟。曳杖而问妻子。盖尊卑之有分也。若以杖倚殿壁。即得轻慢之罪。故昔二十五祖。七劫以前。当证二果。由以杖倚殿壁。缘斯过慢。遂失二果。宝梁经云。有一贤者。面上有国王文。相师见已。嫁女与之。后时贤者入寺。杖倚寺壁。生憍慢故。失国王文。堕大地狱。可不慎哉。

  △入禅堂随众第十

  单上不得抖衣被作声扇风。使邻单动念。
  此具三过。一自粗躁。二扇尘污人。三令他动念。又凡入堂。律教令具五法。一须慈敬尊重於人。二应自卑谦下如拭尘巾。三知坐起俯仰得时。四在众中不为杂语。五不可忍事应默然。
  下床默念偈云。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於足下丧身形。愿汝即时生净土。
  念偈已。复应念咒七遍。唵地利日利莎诃。
  不得大语高声。
  沙门出言。语须恭慎。声要柔和。方称释子之仪。
  轻手揭帘。须垂后手。
  此离二过。一无粗躁。二不坏物。卷时须面向里。令两头齐整。
  不得拖鞋作声。
  行护云。凡着履屐。先令脚跟着地。勿使有声。
  不得大咳[口*敕]作声。
  无痰有声曰咳。无声有痰曰嗽。
  不得邻单交头接耳。讲说世事。
  佛法。尚不宜交头接耳。况其世事乎。
  或有道伴亲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话。相邀林下水边。乃可倾心谈论。
  虽许倾心。只宜道话。不可恣谈世情。慈受禅师箴规云。若是旧时道伴。远地亲情。相引林下水边。方可倾心谈论。至於交关买卖。引惹杂人。尽非衲子所为。
  若看经。须端身澄心默玩。不得出声。
  玩。观习也。此明三业肃清。身端则念正。心澄则理生矣。
  二板鸣即宜早进堂。
  早则身心轻安。事事调停。迟则仓卒。妄念易生。
  归位默念偈云。正身端坐。当愿众生。坐菩提座。心无所着。
  跏趺时。复应念偈云。结跏趺坐。当愿众生。菩提坚固。得不动地。
  附 不得穿堂直过。
  当沿前后行。箴规云。穿堂直过。岂不厚颜。尊殿闲行。恐招薄福。
  上单下单。俱当细行。勿令邻单动念。
  夫为沙门释子。本具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凡所举止。先须慎心。
  不得单上写文字。除众看经教时。
  除谓开听也。
  不得单上相聚。摆茶夜坐杂话。
  此有三过。一则动念。二则散心。三犯非时。纵有非时之药。亦不应夜坐杂话。
  不得单上缝补衣被。不得眠卧共邻单说话。动众。
  经云。食则无语。卧则无谈。精勤思义。温故知新。坐则禅思。起则讽诵。戒行如此。真佛弟子。

  △执作第十一

  当惜众僧物。
  大律云。护常住僧物。如护己眼睛。行护云。有损费常住三宝等物。当赔偿之。昔扬州白塔寺沙门道昶。掌知僧物。自在侵用。忽有冥官数人。白日入房。曳昶下地。欲断其颈。昶惊叫乞命。官厉声言。合房资财。并送还僧。当放汝活。昶叩头言。不敢违命。即鸣钟集众。尽舍衣物造像设斋。冥官三日复至。见昶一钵一衲。不言而去。昶自是勉励进修。卒成明行。
  当随知事者教令。不得违戾。
  违是乖违不顺。戾是狠戾不服。
  凡洗菜。当三易水。
  易换也。当先择去虫蚁等。然后洗之。
  凡汲水。先净手。凡用水。当谛视有虫无虫。有以密罗滤过方用。若严冬不得早滤水。须待日出。
  寒天早滤。恐虫冻死。凡河水井水。皆须观察。无虫方用。用有二种。一饮食。二浣濯。其水虫极细。须谛观察。不得就中洗手面。及大小便。滤罗有五种。一密绢方罗。二阴阳瓶。三君持瓶。此二。皆用绢鞔口。细绳系项。沉放水中。待满牵出。四酌水罗。五角罗。用绢方一磔许。或系瓶口。或置碗上。滤而用之。
  凡烧灶。不得燃腐薪。
  腐朽之木有虫。故不听然。经云。亦不得然生薪湿薪。
  凡作食。不得带爪甲垢。
  佛不听留指甲。极长听至一麦。若带垢不净作食。得厕中鬼报。譬喻经云。有沙门作摩波利饭。比丘分酪酥着手。以手拭柱。柱即破裂。不可不慎哉。
  凡弃恶水。不得当道。不得高手扬泼。当离地四五寸。徐徐弃之。
  恶水是洗器浣濯之水。不得当人行道处。弃泻。
  凡扫地。不得逆风扫。不得聚灰土安门扇后。
  谓不得堆积粪扫也。经云。扫地当令净。不得有迹。有即时扫却。百缘经云。扫地得五功德。一自除心垢。二除他垢。三去憍慢。四调伏心。五增长功德。得生善处。
  洗内衣。须拾去虮虱。方洗。
  小者名虮。大者名虱。拾净而洗。方无伤生之过。
  夏月用水盆了须覆。若仰即虫生。
  夏月虫生无时。仰则有余水故虫生。凡洗上衣之盆。不得用洗足及洗下衣袜等。晒时竿上。亦不得相触。不得含水喷法衣。
  不得热汤泼地上。
  伤生故也。亦不得以热汤浇火令灭。
  一切米面蔬果等。不得轻弃狼藉。须加爱惜。
  今生不惜物。来世无受用。况常住众僧之物。而不深加护惜可乎。

  △入浴第十二

  先以汤洗面。从上至下。徐徐洗之。
  若别有净水。则不宜以浴汤洗面。浴毕出外。当用澡豆。或灰土。再三净洗两手。然后洗面。温室经。洗浴能除七病。一四大轻安。二除风气。三除痹湿。四除寒冷。五除热气。六除垢秽。七身清目明。然亦不得数洗。除时因缘。
  不得粗躁以汤水溅邻人。不得浴堂小遗。
  小遗。或云小行。或云小解。或云小净。或云小便。净地尚不可遗。况浴堂中。僧护经云。比丘在净地大小便利。不择处所。以是因缘。入地狱中。作肉厕井。火烧受苦不息。庄严宝王经云。若於常住地涕唾者。是人生於娑罗树中。为针口虫。经十二年。若於常住地大小便利者。是人於波罗柰大城。大小便利中生。为秽污虫。优钵祗王经云。伽蓝法界内地。漫乱大小便。五百生堕拔波地狱。后二十劫。常遣肘手抱此秽地。乃至黄泉。
  不得共人语笑。人天宝鉴云。一沙弥入浴戏笑。遂感沸汤地狱之报。
  戏笑感报尚尔。其余则可知矣。
  不得洗僻处。
  大小便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