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仪注汇补辅宏记

  【□注】谛缘度三。具在下文。五人是声闻。只应说四谛。今通举鹿苑所说之法也。
  【■记】下文。指下藏教。
  【□注】事六度者。三藏教。谈实有事。不即理故。
  【■记】大品明六度有二。一有所得心行六度。二无所得心行六度。今事六度。即有所得心。行不具足。六度也。
  △二约时判。
  若约时。则日照幽谷(第二时)。
  【□注】旧译华严出现品云。譬如日月出现世间。乃至深山幽谷。无不普照(文)。
  【■记】此约时也。
  【□注】辅行一上(二十八)云。幽谷者。山川之幽邃也(文)。
  【■记】邃。深也。
  △三约味判。
  若约味。则从乳出酪。此从十二部经。出九部修多罗(二酪味)。
  【□注】从乳出酪。盖譬如来施教次第。从顿施渐。相生之义。若约机者。浓淡在焉。
  【■备】此约味也。从顿施渐。为相生释。约小机转凡成圣。如转乳成酪。为浓淡释。
  【□注】如下文云。一者但取相生次第。二者取其浓淡。
  【■备】详解见二卷。
  【□注】从十二部出九部。亦且相生。其实。九部从佛出也。
  【■记】相生之言。出涅盘圣行品。今亦且论相生。从十二出九也。其实从佛所出。经言。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是也。
  △四准经判二。初引经征起二。初引经。
  信解品云。而以方便。密遣二人。(声闻缘觉)形色憔悴。无威德者。汝可诣彼。徐语穷子。雇汝除粪。
  【■记】此准法华判也。信解品言。尔时长者。将欲诱引其子。而设方便。密遣二人。形色憔悴。无威德者。汝可诣彼徐语穷子。此有作处。倍与汝直。若言欲何所作。便可语之。雇汝除粪。我等二人。亦共汝作。
  【□注】而以方便。方。法也。便。用也。善用其法。逗会众生。亦善巧之谓也。
  【■记】善以权宜。巧逗众生。是方便义。
  【□注】密遣。文句六(二十三)云。初拟大乘云即遣旁人。表一实谛。一大乘教。一菩萨人。今明方便隐实为密。指偏真为遣。约教隐满字为密。半字为遣。约人。内秘菩萨行为密。外现是声闻为遣。约化仪。寝大施小为遣。小不测大为密(文)。
  【■记】此引华严即遣。对释本文密遣。表一实谛者。五时除阿含。俱明实谛。今但指华严。兼别说圆。为一实谛也。一大乘教者。即华严圆别教也。一菩萨人者。即一类大机菩萨也。今明下。正释密遣。约方便。则以实为所隐。故为密。偏真所指。故为遣。妙乐云。今明密遣者。覆实。名密。用小。为遣也。约教者。满字顿教。隐而不说。为密。半字渐教。用以说示。为遣也。约人者如经言。是故诸菩萨。作声闻缘觉。是也。约化仪者。说法施小为遣。小机不测为密也。
  【□注】二人。文句六(二十三)云。四大弟子齐己分领。不涉菩萨。故言二人。约法。是因缘四谛。约理。是有作真俗。约人。是声闻缘觉。(文)今且约人。
  【■记】四大弟子齐己分领。安住声缘。故言二人。因缘即生灭四谛。有作真俗者。析色空。是有作真。理外所有。是有作俗也。
  【□注】形色憔悴。文句六(二十三)云。二乘教中。不修相好。但说苦空无常不净。即形色憔悴。又(二十五)云。内怖无常。曰憔。外遭八苦。曰悴(文)。
  【■记】妙乐言。百劫所种。虽在小论。不在二乘。故无好形色。
  【□注】无威德者。无有十力四无所畏故。
  【■记】十力者。一是处非处力。知一切因缘果报定相。从如是因缘。生如是果报。不生如是果报。悉知之。二业智力。知一切众生。三世诸业诸受。三定力。知诸禅三昧。四根力。知众生诸根上下。五欲力。知众生种种欲乐。六性力。知世间种种性。七知处道力。知一切道至处相。八宿命力。知一世乃至百千世。姓名。苦乐。寿命长短等。九天眼力。见众生生时死时。善道恶道等。十漏尽力。自知我生已尽。不受后有也。四无所畏者。一一切智无所畏。於世出世间诸法。尽知尽见。如佛言。我是一切正智人。故得安隐。得无所畏。二漏尽无所畏。惑业死生俱尽。如佛言。我一切漏尽。故得安隐。得无所畏。三说障道无所畏。说彼魔外障蔽圣道之法。如佛言。我说障法。故得安隐。得无所畏。四说尽苦道无所畏。说能尽众苦之道。如佛言。我所说圣道。能出世间。能尽诸苦。故得安隐。得无所畏。出大论。
  【□注】汝可诣彼。徐语穷子。文句六(二十四)云。即以小教拟小机也。大教明理直实。故言疾走往捉。小教明理纡隐。故言徐语。(文)雇汝除粪。雇。赁也。文句六(二十四)云。除苦集之粪。取道灭之价(文)。
  【■记】苦集能染污真性。如粪秽。道灭能通会空理。如得价。谓得涅盘一日之价也。纡。曲也。
  △二征起。
  此领何义。
  △二答释所领。
  答。次顿之后。说三藏教。二十年中。常令除粪。即破见思烦恼等义也。
  【□注】二十年中。用八忍八智断见。合为一无碍一解脱。用九无碍九解脱断思。总成二十。(经中更有两处明二十年)若住二乘位。转大乘教。名为於二十年中执作家事。从有二乘之机。而来感佛。故云自见子来。已二十年。皆取二乘各有十智。
  【■记】一断见。九断思。总有十种无碍。十种解脱。成二十。见思。解下藏教。经明两处二十年者。不颂般若时。佛命转教菩萨。故言二十年中。执作家事。意明二乘领命转教时。密破别惑见思。故言二十年也。一颂法华时。叙父子别会久近。故言自见子来。已二十年。意明二乘之机。自来感佛。取立二乘之名。故言二十年也。十智。仁王经疏言。一法智。即欲界系法中无漏智。欲界系因中无漏智。欲界系法灭中无漏智。为断欲界系法道中无漏智。及法智品中无漏智也。二比智。於上二界无漏种智中。约四谛辨。四种无漏智。如上法智中明。但有法比之殊也。三他心智。欲色二界系现心心数法。及无漏心心数法少分。四世智。知诸世间有漏智慧。亦名等智。凡圣同有故。五苦智。观五阴苦空无常无我也。六集智。有漏法因。因集生缘观时无漏智。七灭智。尽灭妙出观时无漏智。八道智。道证迹乘观时无漏智。九尽智。见苦已及修道已等智。论曰。我见苦已。断集已。证灭已。修道已也。十无生智。见苦已。不复更见等也。
  【□注】见思烦恼。分别曰见。贪爱曰思。止观八(初)云。昏烦之法。恼乱心神(文)。
  【■记】迷理起分别。名见。对境起贪爱。名思。其体昏烦。其用恼乱。
  【□注】此破见思。答上除粪。粪能染污。故以譬之。谓污染真理也。
  △二方等五。初约部判。
  次明方等部。净名等经。弹偏折小。叹大褒圆。
  【□注】次明方等部等。判部收经也。
  【■记】此约部判也。方等为能收。净名等经为所收。
  【□注】弹偏等。明部意也。收经虽广。净名有弹斥功。特标为首。弹偏折小叹大褒圆。妙乐四(三十六)云。今家八字。判尽经理。谓折小弹偏。叹大褒圆。(文)释签十(二)云。如观众生品。即是叹大。称叹文殊净名。即是褒圆。故令小根。耻小慕大(文)。
  【■记】净名明菩萨。如幻。如水月。如化人。烦恼如灭度者。受身而观众生。又明菩萨。行四无量。又明依无住本。立一切法。签文指为叹大。又维摩言。文殊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文殊言。若来。已更不来。若去。已更不去。来者。无所从来。去者。亦无所至。所可见者。更不可见。此乃作家相见。觌面相呈。乃至入不二法门。文殊以言遣言。维摩以无言遣言。盖以言为糟粕。非遣言无以得其醇。遣言犹言。非嘿然无以会其极。签文指为褒圆。正令耻小慕大也。
  【□注】须弹斥者。盖为小机执真保果。取证入灭。故才证小果。便堪弹斥。未必须在十二年后。后因维摩。示疾毗耶。佛令弟子。诣彼问疾。故皆述昔被诃。辞不堪往。此是述昔诃。乃密弹也。若当座诃。如礼座去华等也。
  【■记】维摩经有二诃。如弟子品。佛遣弟子问疾。皆述昔诃。辞不堪往。舍利弗言。忆我昔坐树下。维摩言。不必是座。为晏坐也。不於三界。现身语意。是晏坐。不起灭定。现诸威仪。是晏坐。不舍道法。现凡夫事。是晏坐。乃至不断烦恼。入於涅盘。是晏坐。如是坐者。佛所印可。时我世尊。闻语默然。不能加报。故我不任。诣彼问疾。是谓述昔诃乃密弹也。礼座者。经言。舍利弗见室中无有床座。念诸大众当於何坐。维摩言。仁者为法来耶。为床座耶。乃至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既问文殊。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师子宝座。文殊言。东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国。世界名须弥相。佛号须弥灯王。其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严饰第一。维摩现神通力。彼佛遣三万二千师子座。入维摩室。乃至文殊与诸菩萨上人俱坐。当自立身。如彼座像。其得神通菩萨。即自变形为四万二千由旬。坐师子座。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皆不能升。维摩语舍利弗。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乃可得坐。於是舍利弗等。作礼得坐。去华者。经言。天女以华散诸菩萨大弟子上。华至菩萨。即堕。至大弟子。便着不堕。一切弟子。神力去华。不能去。天问舍利弗。何故去华。答言。此华不如法。是以去之。天曰。弗谓此华不如法。是华无所分别。仁者自生分别耳。诸菩萨华不着者。已断一切分别想故。譬如人畏时。非人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声香味触得便也。已离畏者。一切五欲无能为也。结习未尽。华着身耳。习尽。不着也。此当座(诃也)。
  △二约教判。
  四教俱说。藏。为半字教。通别圆。为满字教。对半说满等。故言对教。
  【□注】四教俱说等。明部中用教也。盖以大斥小。逗大逗小。须四教故。四教俱说。方等说三藏者。一为弹斥之本。二为横来之机。
  【■记】横来机者。未经阿含会。未闻生灭四谛。不证真理。故须说藏教。
  【□注】如释签云复有渐中。初入小行。及俗众室外。说无常道。
  【■记】此引以证上横来之机。净名佛国品。佛说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舍利弗念。佛为菩萨时意岂不净。而娑婆不净若此。佛言。我此土净。而汝不见。於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三千大千世界。珍宝严饰。如宝庄严佛。无量功德宝庄严土。及佛摄神足。世界还复如故。求声闻乘。三万二千诸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离尘垢。得法眼净。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是为初入小行也。俗众室外说无常道者。净名方便品。长者现疾。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婆罗门。及诸王子。并余官属。皆往问疾。维摩因以身疾广说。如言。诸仁者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朽之法。不可信也。为苦所恼。众病所集。乃至是身如毒蛇。如怨贼。如空聚。阴界诸入。所共合成。是也。
  【■补】净名本无室内室外显文。今谓不能入大乘室。义同室外。
  【□注】辅行十(二十四)云。方等旁用三藏。正用三教。以斥二乘。合二乘人。密成通益。不语菩萨者。转成衍中人也。
  【■备】辨讹曰。菩萨复转成衍中人句。出玄签会本二下。但今既言弹偏。则藏菩萨亦在其中。况复转成之事。或方等。或般若。其不转者。则般若后。亦仍有之。似不可局於方等。定转成衍。私谓。方等弹斥。似专指二乘小机受化。具历五时者言。如论法华八相授记。则二乘似皆菩萨机也。然玄签转衍之文。自具深意。
  【□注】对半说满。以满斥半也。故虽兼斥大。正在斥小。释签引大经云。譬如长者。唯有一子。心常爱念。将诣明师。惧不速成。寻便将还。以爱念故。昼夜殷懃。但教半字。而不教诲。毗伽罗论。良由其子。力未堪故。毗伽罗论。翻字本。谓世间文字之根本。即满字也。若合喻者。半字。谓九部经。毗伽罗论谓方等典。即满字也。
  【■记】大经如来性品。佛言。说初半字。以为根本。持诸记论。咒术文章。诸阴入法。凡夫之人。学是字本。然后能知。是法非法。乃至半字义者。皆是烦恼言说之本。满字者。是一切善法言说根本也。毗伽罗论。如辅行言。此论是字本。河西言。世间文字之根本也。典籍音声之论。宣通四辩。诃责世法。赞出家法。言辞清雅。义理深邃。虽是外论。而无邪法。将是善权大士所为。故今以譬方等经。
  【■补】毗伽罗。光明记言。此翻记论。婆尼尼造。
  【■备】兼斥大。不独指转衍之菩萨说。如下引殃掘经。文殊亦被诃也。
  【□注】此据方等以大斥小。故以衍门三教之满。而对三藏之半。若文句云。无方等所对之三者。乃显法华部妙。唯一圆乘。不同方等对三之圆也。
  【■记】若文句下。谓法华纯圆独妙。无复兼但对带。故方等对三之圆。望法华纯圆不同。
  △三约时判。
  若约时。则食时(第三时)。
  【□注】即华严照平地中初食时也。(辰时)毗罗三昧经。有四食时。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今是诸天食时也。
  【■记】此约时也。毗罗三昧经言。食时四种。旦天食。午佛食。暮畜生食。夜鬼神食。佛断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曰午是法食时。十诵律言。唯天得过中食无罪。经以旦为天食时者。清旦之气。取於清故。若以支配。则寅卯辰。旦时。巳午未。中时。申酉戌。暮时。亥子丑。夜时。今方等即寅卯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