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论略注

  意谓至人寂怕无兆。隐显同源。存不为有。亡不为无。
  此示法身极证。将解惑者之迷也。谓法身寂灭无为。不堕诸数。故寂怕无兆。隐显同源。真应不二。故虽生而不生。故存不为有。虽灭而不灭。故亡不为无。
  何则。(征释上二义)佛言。吾无生不生。虽生不生。无形不形。虽形不形。以知存不为有。
  此引证存不为有也。佛言者。乃义引般若涅盘经语。言无生不生者。谓无一众生之类而不示生也。无形不形者。谓无一类之形而不受也。不唯人天六道。乃至异类鬼神。总之四生一十二类。无处不入也。此乃法身普应。其体湛然不动。故虽生而不生。虽形而不形。所以存不为有也。
  经云菩萨入无尽三昧。尽见过去灭度诸佛。又云。入於涅盘而不般涅盘。以知亡不为无。
  此引证亡不为无也。经乃普华严经。即安住长者成就法门名不灭度。所得三昧名无尽佛性。唐释名佛种无尽。三昧。此云正思。亦云正受。无尽者。以佛性无尽。故入此三昧。见三世佛亦无尽。以此圆宗。三世互现。故义引尽见过去灭度诸佛。楞伽云。无有佛涅盘。亦无涅盘佛。故云入於涅盘而不般涅盘。以此故知亡不为无。
  亡不为无。虽无而有。存不为有。虽有而无。虽有而无。故所谓非有。虽无而有。故所谓非无。然则涅盘之道。果出有无之域。绝言象之径。断矣。
  此蹑前以明双非。以显无住。由是而知涅盘之道。实超有无之境。绝言象之路。断然明矣。又何以生死去来有无称谓而拟议哉○上通答有无以破其惑。下别破劳患以祛生灭之见。
  子乃云。圣人患於有身。故灭身以归无。劳勤莫先於有智。故绝智以沦虚。无乃乖乎神极。伤於玄旨者也。
  此叙计责迷也。由上发挥涅盘超情离见。逈出言象有无之外。而名家妄以厌患生死。而以灭身绝智为无余。故责之曰。若子之所云圣人云云者。岂不乖违於法身神极之理。伤於涅盘之玄妙旨趣者乎○下引经极成。
  经曰。法身无象。应物而形。般若无知。对缘而照。
  此引经证圣人身心本无。劳患何有也。晋华严三十二略云。清净法身。非有非无。随众生所应。悉能示现。此证无身而现身。无身可厌也。般若无知下。义引般若无心而照。证无智可劳也。下明不但身心两忘。抑且身心双寂。
  万机顿赴而不挠其神。千难殊对而不干其虑。动若行云。止犹谷神。岂有心於彼此。情系於动静者乎。
  此明无心应物。以释无智可劳也。万机顿赴。如月照万川。有何挠其神。千难殊对。如一雨普润。又何于其虑。华严云。假使无量阿僧祇众生。一一各具阿僧祇口。一一口具阿僧祇舌。一一舌出阿僧祇问难。而菩萨以一言演说。尽答无余。今言千难。犹小小耳。以无心而动。故若行云。虚而常寂。故止若谷神。谷神语出老子。谓虚而能应也。圣人如此。岂有心於彼此精系於动静者乎。此无心而应。有何智可劳乎。
  既无心於动静。亦无象於去来。去来不以象。故无器而不形。动静不以心。故无感而不应。
  此明非形现形。故无身可患也。言既无心勤静。则无身生灭。有何去来。由其身心两亡。故能随缘普应。故无器不形。无感不应。如此。又何有身可厌患乎。
  然则心生於有心。象出於有象。
  此言圣人无心生心。无相现相也。谓圣人本自无心。以众生心为心。圣本无相。因众生愿见。故应之以相。是以身心如幻。患累何生。下释无患。
  象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燋。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动。纭纭自彼。於我何为。
  言圣人无我故无患。虽流金烁石而不燋。无心故日应众缘而不动。以纭纭自彼。於我何为。又何患乎。
  所以智周万物而不劳。形充八极而无患。益不可盈。损不可亏。宁复痾疠中逵。寿极双树。灵竭天棺。体尽焚燎者哉。
  此示无患之所以。将斥小乘之见也。以无心而应。故智周而不劳。以无身而现。故形云而无患。经云。法身徧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土。故益不可盈。三世悉在无有余。亦无形相而可得。故损不可亏。圣人之身心如此。下斥小见。岂有痾疠中达。此痛背之事。阿含经说。如来向拘尸罗城。中路背痛。令弟子四迭僧伽黎。树下休息等。如来双树入灭。故云寿极天棺。乃佛之葬仪。焚燎乃火化等。此乃小乘见应化佛有生死去来之迹。而不知法身常住。岂可以此为无余涅盘哉。
  而惑者居见闻之境。寻殊应之迹。秉执规矩而拟大方。欲以智劳至。人形患大圣。谓舍有入无。因以名之。岂谓采微言於听表。拔玄根於虚壤者哉。
  此结责迷情也。如上所谈至人身心如此之妙。而惑者不知。以生灭见闻之境。求随应之迹。而拟议法身。其犹执规矩方圆而拟度太虚。将欲以智与形可以劳患圣人。即以生死舍有入无名为涅盘。如此之小见。岂是超视听之表。得法身之理哉。玄根。意指法身。虚壤。意指寂光。此非寻常见闻可及也。
  征出第四
  征。责也。以前云涅盘之道。果出有无之境。征意云。有无二法。摄尽一切。如何有无之外。别有涅盘之体。今详征辞。包举儒老有无之说。复引小乘有无为例。以诘难之。
  有名曰。夫浑元剖判。万有参分。有既有矣。不得不无。无自不无。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倾。有无相生。此乃自然之数。(谓理数)数极於是。
  此言有无相生。以为定有定无也。浑元。乃混沌一气未分之前。名太极无极。谓本无也。及阴阳初判。两仪既分。而人居中。是为三才。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故曰万有参分。是谓有也。有既有矣。变化迁讹。四时代谢。不得不无。且无不自无。必因有以成无。只如寒中无暑。暑中无寒。日中无暗。暗中无日。昼夜相代。所以高下相倾。譬如四时。成功者退。有无相生。此乃自然必定之理。天地之理数。极尽於是而已矣。
  以此而观。化母所育。理无幽显。恢(大也)恑(奇也)谲。(诈也)怪。(夭也)无非有也。有化而无。无非无也。然则有无之境。理无不统。
  谓历观化母所育。化母。指一气生成万物。故云所育。凡在阴阳所生之物。无论恢恑谲怪。皆是有也。有形之物必归变灭。故云有化为无。此则实实是无。故云无非无也。以此而知有无之境。理无不统。此则世间之法。不出有无。
  经曰。有无二法。摄一切法。又称三无为者。虚空。数缘尽。非数缘尽。数缘尽者。即涅盘也。
  此引出世三乘之法。亦以有无统之也。三无为者。乃唯识六种无为之三也。按百法解。虚空无为。乃喻真如之理。犹如虚空。其体常住。择灭无为。乃二乘涅盘析色所证。谓因慧数拣择而证灭故。非择灭者。谓圆成之理。本来寂灭。不复更灭。故非择灭。即非数缘灭。新疏以非数缘灭。谓诸法缘离自灭。同前儒老自有入无。似非论义。难家通以无为为涅盘。今闻有无之外。别有妙道。所以立难。
  而论云。有无之表。别有妙道。妙於有无。谓之涅盘。请核妙道之本。(体也)果若有也。虽妙非无。虽妙非无。即入有境。果若无也。无即无差。无而无差。即入无境。总而括之。即而究之。无有异有而非无。无有异无而非有者。明矣。
  此申难意。谓三教之理。世出世间有无之法。该括殊尽。而今论云。有无之外别有妙道。名为涅盘。是所难信也。请核下。正出难意。谓妙道之体。果实是有。虽妙亦定有。定有即入有境。若妙道果实是无。则必定无。即入无境。以此总万法而括之以理。即教以究其元。不出有无之外。岂有异有而又言不无。异无而又言不有者耶。
  而曰有无之外别有妙道。非有非无谓之涅盘。吾闻其语。未即於心也。
  此难家责违也。谓非有非无之说。其论虽妙。吾闻其语而已。未惬於心。实所未悟也。
  超境第五
  境。即上难家有无之境。谓根尘为有。小乘灰灭取为涅盘。是称为无。今演大涅盘。超卓有无以破其执。
  无名曰。有无之数。(名也)诚以法无不该。理无不统。(纵也)然其所统。俗谛而已。
  大品云。菩萨以世谛故。示众生若有若无。非第一义。故云俗谛。唯识百法该世出世。然皆有我。故称为俗。
  经曰。真谛何耶。涅盘道是。俗谛何耶。有无法是。
  此引证世出世法。通名俗谛。
  何则。(征明有无皆俗谛义)有者有於无。无者无於有。有无所以称有。无有所以称无。
  此则有无相形也。本无生死而今有之。本无身心而今有之。此有者有於无耳。二乘之人灰灭身心。超脱生死而证无为。是以无者无其有耳。是以有其所无故称有。无其所有故称无。此相待相形。故为俗也。
  然则有生於无。无生於有。离有无无。离无无有。有无相生。其犹高下相倾。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然则有无虽殊。俱未免於有也。
  释成有无相生。如高下相倾。是则有无之名虽殊。俱未免於有。故所以为俗耳。
  此乃言象。之所以形。是非之所以生。岂是以统夫幽极。拟夫神道者乎。
  此结责有无既形於言象。必生其是非。未为一定之理。岂足以统摄幽妙之极致。而拟议涅盘之神道乎。
  是以论称出有无者。良以有无之数。(名也)止乎六境之内。六境之内。非涅盘之宅。故借出以祛(遣)之。
  此正明出意也。谓涅盘之道超出有无者。良以有无之名。止乎六境根尘之内。以根尘生灭之法。非涅盘不生不灭之致。故假借一出字。以遣执迷之情耳。始非出此之外。别有一有可居也。
  庶悕道之流。彷佛(比拟也)幽途。托情绝域。得意忘言。体其非有非无。岂曰有无之外。别有一有而可称哉。
  此勉玄悟忘情也。所以言超出者。冀望学道之流。因言比量涅盘之妙。寄心於忘情绝证之域。得意忘言。悟其非有非无耳。岂是有无之外。别有一有可称谓哉。执言昧旨。失之甚矣。
  经曰三无为者。盖是群生纷绕。生乎笃患。笃患之尤。莫先於有。绝有之称。莫先於无。故借无以明其非有。明其非有。非谓无也。
  此斥迷也。经言三无为者。盖因众生生死往来纷纷绕绕而不停者。生乎根尘为笃患之本也。而笃患之甚者。莫先贪着执有之情也。若欲绝其贪着之心。莫先於涅盘之无。以为安逸之宅。因此故借一无字以明其生死之法中非有耳。此意但只明其根尘虚妄。本不是有。非是绝无为无也。此言拣有二义。一拣涅盘非有无摄。二拣为无之无。非二家所计之无。

  肇论略注卷五
  肇论略注卷六

    明匡山沙门憨山释 德清 述
  搜玄第六
  此承无名言涅盘之道妙出有无。故名家搜之。搜。寻求也。
  有名曰。论自云涅盘既不出有无。又不在有无。(引论意)不在有无。则不可於有无得之矣。不出有无。则不可离有无求之矣。求之无所。便应都无。
  此名家按迹兴疑也。上云良以有无之数等。是不出有无也。前云果出有无等。是不在有无也。以不在故。不可即而得之矣。不出。则不可离而求之矣。於即离之间求之。而所求不可得。便应都无。岂以断灭为妙道乎。
  然复不无其道。其道不无。则幽途可寻。所以千圣同辙。未尝虚返者也。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异旨。可得闻乎。
  既云不出不在。然又不无其道。是则妙道可寻。足知千圣一轨。同归一极。未尝虚返者也。然其道既存。则有所可指。而曰不出不在。使人趣向无所。必有异旨。可得闻乎。
  妙存第七
  不出不在曰妙。体非断绝曰存。乃无住之深趣。存乎不即不离之间。故曰妙存。虽云妙存。正显无住。
  无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无相无名。无名无说。无说无闻。
  此意责名家执名相以求无言之妙道。故就有无以求之。非得无言之旨也。谓凡言说从名相而起。名相从妄想而生。故曰相因可相。若名相两忘。则言说俱无。言说既无。则从何所闻。然此涅盘妙道。本无言说。子於何而得闻乎。
  经曰。涅盘非法。(故不在)非非法。(故不出)无闻无说。非心所知。吾何敢言之。而子欲闻之耶。
  此正申责意也。由名象家云。不出不在。必有异旨。可得闻乎。故此引经证涅盘本不可说。亦非可闻也。经即本经二十一略云。涅盘非相非不相。非物非不物等。亦净名义。谓有无二者皆名为法。所云非法。则不在也。非非法。则不出也。不出不在。则无言说。离言之道。非心所知。吾何敢妄言。而子欲闻之耶。
  虽然。善吉有言。众人若能以无心而受。无听而听者。吾当以无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此陈道本无言。亦可以因言显道也。善吉。须菩提之名也。义引般若须菩提云。我观般若。本无言说。若众人能以无心而受。无听而听者。我当述佛之言。亦可以言之。意欲通难解迷。不得不言之耳。
  净名曰。不离烦恼而得涅盘。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此引二经证不出不在义也。净名。即弟子品文。天女。即宝女所问经。第四偈曰。如魔之境界。佛境界平等。相应为一类。以是印见印。据此经义。妙道本来不出不在。只在当人妙悟。岂可执言求实也。故下明妙悟。
  然则玄道在於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即有无齐观。齐观即彼己莫二。所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同我则非复有无。异我则乖於会通。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