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论疏

  泥洹尽谛者。
  假牒外问也。妨云。若三谛融通。则理事无二。权实智一。则真俗浑融。何以教中皆令行人断妄证真。弃事归理。灭尽业果。方得泥洹耶。故今牒之。言泥洹是梵语。涅盘之音小转。至本论会释。尽谛是秦音。即下论主。翻为灭度之义。谓灭大患度四流故。则妄因妄果尽也。亦即第三灭谛。故法华云。灭尽诸苦名第三谛。若会前一义者。於一切缘会法。直显本性虚无。因果相尽。境智双亡。方契究竟一义。此为下第四涅盘无名论所宗矣。
  △二就尽谛以释成。
  直结尽而已。则生死永灭。故谓尽耳。
  此先通明权实二教灭尽之义。直者但也。意云岂但也。结者系缚义。即惑业也。生死即是苦也。三界轮转不过此三。谓一切众生本具真常妙性。由不如实知真如法一不觉心动。妄念纷然。强分能所。我法执生。名曰无明。既迷一实。故称为惑。迷惑既甚。三业炽然。造善恶不动三因。名之为业。由此业故不能出於三界生死。纵脱分段。未免变易。皆因惑业招此系缚。故指惑业名之为结。下论云结是重惑。是知通以惑业为结也。四谛之中即集谛因。生死是苦谛果。今言结尽永灭者。若三乘人始因师教闻熏。心所中慧。数於见修道中发根。后无漏智力断三界烦恼。直至无学位中。惑业都尽。生死永灭。证无余涅盘。方为究竟。故结尽永灭。乃曰泥洹尽谛。若实教行人。始因众生本觉内熏。师教外熏。惑业心中。乃有始觉智兴。具前一心三观大慧之力。能鉴一境三谛。乃悟惑业生死皆缘会假有。惑业无性。名大菩提。生死性寂号大涅乐。此则於结乃断而无断。故云结尽。生死则灭而无灭。故云永灭。是知两教通以尽惑业苦三。方名尽谛。故今文云。岂但结尽名尽。更须生死亦尽。故谓之泥洹尽谛耳。
  △三显一实异三乘。
  无复别有一尽处耳。
  前虽明权实行人。皆以妄因苦果灭尽。以为泥洹。犹未辨权实断证。何以为异耶。故今云无复别有妄苦可尽之处以为泥洹也。谓实教行人。但悟心性常寂。元无妄因苦果之相可得。以何为灭尽之处。斯则了妄名灭。实无可灭之相。既无妄可灭。亦无真可证。方为真灭。岂同三乘行人实断实证。别有真如界。以为妄尽之处。故圆觉云。知妄即离不作方便。又云。知是空华即无轮转。楞严亦云。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而於其中求其去来迷悟生死。了不可得。是则大乘教部究竟所说并不过此。故今明之。立下第四论之宗本义。上释宗本义竟。

  注肇论疏卷第一
  音切

  (力得切)


  (普角切)


  (古典切)


  (眉耕切)


  (去例切)


  (饥雉切)


  (以芮切)


  (善音)

龟兹
  (上丘音下慈音)


  (弋冉切)


  (胡革切)


  (所鸠切)


  (他盖切)


  (则郎切)


  (否音)


  (奇陨切)


  (步项切)


  (犬音)


  (力荏切)


  (於隗切)


  (乌见切)


  (甫往切)


  (公户切)


  (胡桧切)


  (於龙切)


  (以俱切)


  (子全切)


  (祖稽切)


  (鱼据切)


  (徒木切)


  (溪吉切)


  (蒲半切)


  (考音)


  (所今切)


  (虽遂切)


  (方复切)


  (徒聊切)


  (可浪切)


  (去乾切)


  (蒲顿切)


  (方味切)

泥洹
  (上奴鸡切下胡端切)
  注肇论疏卷第二

    姑苏尧峰兰若沙门 遵式 述
  △大文第二。依宗造论。论有四章。古释多分为四科。谓俗谛真谛明因显果。四论不同。顺文可尔。於理则未然。遂令前二则真俗不即。后二则因果不融。又真俗二谛。非因人所知。权实二智。非果人所用。故知四论同时。说有前后。此宗不修则已。修则二智齐运。二境同观。虽境智义殊。定无二体。从凡至圣。一道如此。方曰一义。古者或谓。前二论明二谛教真俗不二显理。第三。约行。第四明果。此释甚当。更须知此四义通因及果。今且顺宗本分为三节。初前二论明真俗不二显境一。次第三论明体用不二显智一。后第四论明理智不二显证一。今初分二。初物不迁论立俗谛。二不真空论显即真。今初。所以先有此论者。明俗谛事法也。谓佛教显理必须即事。若事外求理。俗外明真。纵离边邪。亦归权小。故今先明事法。后不真空论显理故。又凡人不达俗谛性相。见生灭有无。乃谓变易不停。今并非之。故先立此论。即正推前缘会名义也。大同华严开四法界。先明所依体事。此中文二。初题目。
  ○物不迁论第一
  物者事法也。世间不离三科。出世不过二果。但有名相并称为物。纵说古今时分。时无别体。仗相立名。但了名相无所不收。言不迁者。迁者动也。即变易义。今俗谛门中略有三义。故万物不能迁易。一明物性。二明物相。三明物时。火热风动水湿地坚等即缘性不可易。天尊地卑山高水澄圣净凡染等即缘相不可易。古今朝暮剎那前后盖时不可易。又此性相时。有相由义相成义。即中论云因缘所生法也。此则正属始教。法相宗所陈百法名数各有体性。乃至真如涅盘亦理果净物。故知俗谛一门摄法亦无不尽。故曰物不迁。正明动中有静。静不妨动。宜善得旨。勿滥真常。或曰。凡夫一念转成圣时。何以曰不迁耶。答曰。秖由不迁故能转也。何也。染净二相各存故。真妄二性各立故。妄染时非真净时故。由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故。能从凡入圣矣。论谓言议推诘次在最先。故曰第一。物即不迁。持业释。物不迁之论。依主释。
  △二论。文二。初序意。二正论。初文四。初标物示人情。
  夫生死交谢。
  生者起也。死者止也。此二亦云。生灭或於生后灭前。开之曰生住异灭。盖言物之性相。缘会则起。缘离则止。故知俗谛生死能总万物交互也。谢往也。生必交互於死曰生。死必交互於生曰死。故当生时死在。当死时生存。方曰交互也。人情不晓此理。见生时曰死往。见死时曰生往也。
  寒暑迭迁。
  此以寒暑言物之时。以阴极曰寒。阳极曰暑。今寒暑者盖言阴阳之生极也。或分四时。则春生夏长秋衰冬落。今不言四时而云寒暑者。盖四时不出阴阳。阴阳之极曰寒暑。故以寒暑对上生死为句。故易云。一寒一暑是谓迭迁。又上生死既含四相。令寒暑亦含四时。故言万物之时。不过寒暑为总。或约三世十世。或约心念剎那。延促不定耳。迭者递互。迁谓动去也。以寒递互於暑曰寒。以暑递互於寒曰暑。既能递互。即知各存。人不晓之。当暑时曰寒迁。当寒时谓暑去。
  有物。
  即上生死寒暑所总万有之物。
  流动。
  水动曰流。即上交谢迭迁。
  人之常情。
  人情执动常自如此。此上明所治之执。此下亦破断见外道。拨无因果故。
  △二据理申己解三。一据理推意。
  余则谓之不然。
  谓者评论之词。论主自所谓万物性相道理。交而不谢。迭而不迁。
  何者。
  自征上下然之意者何也。
  △二引经标牒。
  放光云。
  八部般若之一数。
  法。
  轨持为义。真妄染净色心依正。各具轨则住持。通得此名。即上物也。
  无去来无动转。
  即不迁也。谓生住生故无来。死住死故无去。中间寒暑。少壮各住。故无流动转变矣。或去来约时。转动约性相。缘生性相三世各住。故曰不迁。若般若宗多荡相显空。色心至乎种智。皆曰清净今借文标为证信。不取彼意。下自推释可见。
  者。
  牒经也。
  △三推释正理。
  寻夫不动之作。
  推穷曰寻。夫即语词。不动者。经云无去来动转。作者推求也。寻究经中於诸法推求不动者也。
  岂释动以求静。
  先破错解释舍也。
  必求静於诸动。
  此显正意经中。定当推静向於群动。故令动中达性相各住。
  必求静於诸动。故虽动而常静。
  上句牒前。下句释成自意。经中既求静於动。故我於生死交谢。寒暑迭迁。而见常静。所以谓之不然也。
  不释动以求静。故虽静而不离动。
  亦先牒前。下句释成经旨。虽静者。法无去来动转。不离迁谢而显。故曰不离动。则所见即动而静。与经即静而动相符。
  △三明情解相违。文四。初总标解惑。
  然则。
  承上连续之词。因推经旨故。
  动静未始异。
  以经证於自意。则同辨缘法生灭性相常静。故动静不异。
  而惑者不同。
  惑者生时不见死。乃执生静而死动等。故动静不同。
  缘使真言滞於竞辨。
  真言者称实之言也。竞辨者诤言也。惑者执异与不异。称实之言相违。故有诤言。使真言成滞碍也。
  宗途。
  途者道也。动静不异之道。为学者之所宗故。
  屈於好异。
  屈抑也。惑者好异而强说。故使宗途为邪解之屈抑。
  △二示理难言。
  所以静躁之极。未易言也。
  躁动也。物之动静理极於不二。惑者执二而强诤故。不可率易而言。
  △三推释其意。
  何者。
  推难言之意。
  夫谈真则逆俗。顺俗则违真。
  称实言则逆世俗。顺俗见则违实理。故未易言也。
  违真故迷性而莫返。
  出违真过也。人情长迷於物理。顺之则不能返悟也。
  逆俗故言淡而无味。
  出逆俗过也。淡即无味。谈真逆俗。俗见不晓。无义味可采。故云言淡。道经云。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无味。
  △四蹑前起后。
  缘使。
  解人说动静理同。惑者执动静有异。乃为中人之惑缘也。
  中人未分於存亡。
  中根可语上。亦可以语下。故未能分辨解惑邪正。为当存同亡异。为复存异亡同。下论正被此机。上士已知动静不异故。
  下士抚掌而弗顾。
  即前惑者也。坚执不回弗顾正理。抚掌者大笑之貌也。道经曰不笑不足以为道矣。此上二句语。出道德经。文小改耳。
  近而不可知者。
  物理近於人。而不可以执动静者所知者。下云。
  其唯物性乎。
  唯独也。独有万物缘生之性。动中常静。静不妨动。此理最近而人不知。此即前三义中是约性一门。华严大疏。谈不迁有三义。一能依不迁。即今约性相义。二依所依不迁。三唯所依不迁。即涅盘论明真性随缘常住不变义。
  △四显立论之意。
  然。
  蹑上生起之词。理极难言。故当杜默然。为中人不知物性如此。故下云。
  不能自已(已止也)聊复寄心於动静之际。
  聊略也。际边畔也。动以静为际。故即动以见静。静以动为际。故即静以见动。略寄解心如此。故乃言之也。
  岂曰必然。试论之曰。
  必者决定也。试且也。岂谓决定如然。且以此解心评论之耳。
  △二正论。文三。初正显不迁。次会释教意。三因果结益。然万物常与无常理本不二。虽缘生缘灭。剎那代谢。而生灭各位。聚散异时。世之人情弗能谛审。睹暂有则执住。见忽灭则执迁。此二皆自缚於断常耳。然而执住则易觉。滞迁则难回。由执迁故。不知俗谛门中生灭性相。各得自位。善恶因果始终不差。故先显不迁正理。次会释常。无常二教同致。后以因果结令知益。此论之意不过此三。故今易古之六科。但分三段耳。今初。文三。初引教定宗。文二。初引经论。
  道行云。
  小品一数也。
  诸法。
  物也。即色受想行识曰五蕴。六根六境曰十二处。更加六识即十八界。世间法不过此之三科。又略而言不出色心为总。又菩提涅盘是出世法。今并该之。故云诸法。
  本无所从来。去亦无所至。
  不迁也。本者来之所起处。至者去之所到处。由诸法性相时分。各住本位。未尝有从本而来去至彼所。所谓本不见从凡中而来。去至圣所。又亦不见本从生死烦恼中来。至菩提涅盘处故。何也。圣凡染净各不相到故。世出世法各住本位故。余可例知。华严亦云。各各不相知。诸法亦如是。若据般若本部。多明无相真宗。直显万法本空无来去相。今借文标宗。用意则别。下定宗中可见。
  中观。
  即中观论。今引之释成经意。
  云观方知彼去。
  观则见也。方通十方。且举东方例之。彼者泛指彼人也。我观东方。知彼一人从此而去。
  去者不至方。
  者即人也。去东之人前步在前后步在后。故不见从此至彼方之相。故曰去亦无所至。反知从东方来此方。亦步步各住。故曰本无所从来。东方既尔。余九亦然。人既即动而静。以例诸法迁而不迁。故引中观释成道行。以立不迁宗旨也。
  △次定宗旨。
  斯皆即动而求静。以知物不迁明矣。
  斯此也。皆同也。此上经论同即动而推静。用此证知缘生物理。性相不迁义已明矣。三量之申此约圣教量。
  △二破惑显理。文二。初解惑对辨。又二。初境同见异。
  夫人之所谓动者。
  牒上有物流动人之常情。
  以昔物不至今。
  如以死交互於生。则生为昔物。死为今物。故生不至今也。
  故曰动而非静。
  惑者见死时无生。谓生已谢故。执动而非静。
  我之所谓静者。
  牒上余则谓不然也。
  亦以昔物不至今(同上也)故曰静而非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