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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中边论述记
论曰。依处最胜至为依处故。
述曰。利他为先而修十度。依有情故名依处也。
论曰。无尽最胜至无穷尽故。
述曰。一则所向菩提功德无量。故言无尽。二则所向菩提于未来世无有尽故。三则所修十度一一皆回向。亦言无尽。
论曰。无间最胜至速圆满故。
述曰。既于自他意解平等。众生无量故。于彼之上发起自身施等。亦无间断。或教化众生。众生行善。即菩萨身平等解故。菩萨欢喜。犹如自身故。即能令己身施速圆满。然六意乐三思惟中。无间之修即不同此。据义别故。
论曰。无难最胜至速圆满故。
述曰。若不随喜。要须自行。行即为难。既能随喜。非要自行。故无难。
论曰。自在最胜至速圆满故。
述曰。此定约胜多说八地已去方得。然实初地分得。通第二第三劫位得。以定殊胜。能转变金银等物。施与众生。无边尽故。如虚空藏。从喻为名。等故依此定所行施等名为自在。若未得此定。如第一劫位。不名自在。若有漏定。虽能现实。不名虚空藏。分量少故。等者等大乘光明等。
论曰。摄受最胜者至极清净故。
述曰。不见施者所施受者等故。名为无分别智之所摄受。故令施等皆得清净。此即根本后得无分别智。虽加行中作施等行。依彼智故。亦作不见施者等相。为根本智亦之所摄。故名为最胜。以后摄前。或以前摄后。又复即加行智名无分别。但不见施者等。即此智摄。非必根本后得二智。
论曰。发起最胜至上品忍中。
述曰。次世第一法前位。及与世第一法。皆能发起真见道。故名发起胜。第一法以时促故。此中不说。非体非此。
论曰。至得最胜至因果满故。
述曰。初得无为故名至得。余文可知。此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通三僧祇菩萨所位胜。第五得自他平等胜解。于十地中得十平等。即后二僧祇中。第七虚空藏定要在第八方得已。云第八方得圆满入地分得。或说唯后二劫。有说通三僧祇。如前二解。第九唯初劫。第十唯第二劫。第十一通第二第三劫。第十二唯第三劫及非劫。以通佛故。有漏等准此可知。可勘六意三思惟。七十八等与此同异。
论曰。由施等十至皆得到彼岸名。
述曰。释颂第七第八句。
论曰。何等名为十到彼岸。
述曰。此下第二明到彼岸。乘次前文初为问起。
论颂曰。十波罗蜜多至方便愿力智。
述曰。此有二颂。初之一颂列十度名。后有一颂释度作业。此即初也。摄论第八云。六度中。前四为资粮。定为依止。生第六智。然余处说静虑者。唯在色界。从胜而论。无色即无为此名狭。今从名广故说定定。
论曰。此显施等至各别作业。
述曰。释颂大纲十度名体。因问作业生起下文。
论曰。颂曰饶益不害受至受用成熟他。
述曰。此出十业。一饶益。二不害三受。四增德。五能入。六能脱。七无尽。八常起。九常定。十受用成熟他。用为自利。他为他利。第二句能字通入及脱。第三句常字通起及定。下长行释应知此意。
论曰。此显施等至如次应知。
述曰。前十作业次配十度。准文易知。
论曰。谓诸菩萨至不为损害。
述曰。三施三戒作业皆通。
论曰。由安忍至深能忍受。
述曰。此中略无谛察法忍唯二。可知。
论曰。由精进至增长功德。
论曰。由静虑故至令入正法。
述曰。略无现法乐住。余二可知。或即四禅能引通等。故亦通三。于理无妨。
论曰。由般若至令得解脱。
述曰。般若云慧。通三无妨。
论曰。由方便善巧至功德无尽。
述曰。下之四度如成唯识各有二种。此十二种方便善巧。六为自利。六是利他。此中但约自利门说。勘。
论曰。由愿至常起施等。
述曰。以殊胜生身能顺生善法故。名摄受随顺施等胜生。余文可解。然愿有二。此中但约自利门说。
论曰。由力至常决定转。
述曰。二力皆具。文易可知。
论曰。由智至一切有情。
述曰。如闻如言而取于义。于诸法中。迷及谬者名为愚痴。令断除尽。故言离彼。如闻如言。而诸迷谬。迷谓不解。谬乃邪知。由离此痴故。自能受用增上法乐。亦能无倒成熟有情。二智皆具。准第一卷十度障中。自亦成熟他亦受乐。今各约别增胜而说。亦不相违。或上同此。义亦无违。此十自性及诸义门如唯识说。
论曰。如是已说至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第二明作意行。于中有二。初结前生后以发论端。次颂曰下依征正答。此即初也。言作意。非作意数。数体即三慧俱。作意增名为作意。如四念住。
论颂曰。菩萨以三慧至名作意正行。
述曰。依征正答。于中有四颂。合为二段。初一颂半正明作意若因若果。后二颂半明此助伴因及果等。初中一颂正明作意。即是其因。次有半颂明作意果。此即初也。第一句明能观心。即作意体。次两句明所观境即作意境。第四句结归作意。
论曰。若诸菩萨至所成妙慧。
述曰。解第一句。菩萨者能成人。闻慧等者所成能观。
论曰。数数作意思惟大乘。
述曰。释第二句。数数解恒。以慧作意。思惟大乘所观之境。简小教故但说大乘。
论。依布施等至契经等法。
述曰。释第三句。大乘虽总。而施等教别。言布施等者。即十度行。如所施设契经等法者。如布施等行所施设教法。以教称行而施设故。称之为如。如者相称义。契经等者十二部经也。行为所依。教是能依。依行立教故言依布施等。此总意者。菩萨以三慧思惟大乘中依布施等行施设教法。教法诠法胜。依教观行而修行。故能得大果。以教为先。后方行。行而得于果。故说思教。若作此解。唯闻慧所闻下得功德。中间缘教法。思惟缘义。修令事成。何故此中但唯说教。答以十二分教为先。等取义事。等法之言不唯教故。法言通故。
论曰。如是应为作意正行。
述曰。解第四句。下结余非作意。
辩中边论述记卷中
文安五年戊辰自七月九日至同十五日染短笔毕后览之仁光明真言(六反)可愿御回向矣南无春日大明神 增专
辩中边论述记卷下
翻经沙门基撰
论曰。此诸菩萨至有何功德。
述曰。既说三慧之因。近世得何功德。第二辩果。先为问起。
论颂曰。此增长善界入义及事成。
述曰。上一句闻令因缘增。第二句入义令所缘增。及事成者显得果满。此者此作意。此其因也。此因能令善界增。此因能入义等。
论曰。闻所成慧至所闻实义。
述曰。闻慧缘教。思慧缘义。初闻善种增。后闻便入义。
论曰。修所成慧至修治地故。
述曰。修慧通者。无漏故事业满。何者所满。一谓能趣入。二谓能修治地。趣入者入十地佛地故。修治者修十地。除障增德入佛地故。此三慧大乘中云何皆缘教。又通几地因果等者。闻正缘教。少亦缘义。思正缘义。少亦缘教。其有漏修舍教缘义。若后得修亦缘教义。故说三慧皆缘教生。又有漏者在初二劫。若无漏者据实唯修。以闻思二多分别故。无漏说无。然十地经说能堪能思能持。说三慧者。此于修慧义说三故。彼唯八地已去。今以义准初地即得无漏三慧。
论曰。作意正行有何助伴。
述曰。自下第二释作意伴。此初问起。后为正解。
论颂曰。此助伴应知即十种法行。
述曰。就正解中。合有二颂半。分为三段。初一颂半正明助伴因法位。次有半颂。明伴所生福果。后有半颂。问释妨难。明伴因法中。初半颂举助伴。体即十法。后有一颂。列十行名。此即初也。
论曰。应知如是至之所摄受。
述曰。非安立慧。思惟大乘能获功德。行十法行亦得德生。此为彼伴故。名摄受者。助伴义由作意。故能增善界等。由法行故增益福德。彼为正因。此为缘助。因生智慧。伴增福德。若因若伴。二所得法皆功德收。
论曰。何等名为至讽诵及思修。
述曰。此中问答列十行名。
论曰。于此大乘有十法行。
述曰。显十法行非于小乘可获此福。所以如后。
论曰。一书写。
述曰。如显扬第二卷末说于善藏。善藏若多若少。尊重恭敬书持法行。谓自书写。若使他写。亦此中收。
论曰。二供养。
述曰。彼说。若劣若胜。诸供养具供养法行。谓自供养。若令他将自物供。并此中摄。
论曰。三施他。
述曰。彼说。若自书已。由矜愍心施他法行。令他将自经施他。亦此中摄。令他写已而施于他亦是施他。彼论但说殷重者。故不说他书。此论文通。
论曰。四若他诵读专心谛听。
述曰。彼说。若他发意。恭敬尊重以微妙声宣扬阐读。由仰作故谛听法行。若诵若读若讲若劝他听。并此中收。然相似行。
论曰。五自披读。
述曰。彼说。发净信解。恭敬重心披读法行。劝他披读亦此中收。此论但说自读殷重修。不说遗他彼论不违。
论曰。六受持。
述曰。彼论当第七。彼第六是讽诵。彼解受持名为温习。解云。既讽诵已为坚持。故以广妙音温习法行。由讽诵为先。故有此说。此论者不能行行。若能行行时所持教名受持。故第六。彼论唯约依行行已受持。故第七说。以在讽诵后故自为劝他。并此相似故。
论曰。七正为他开演文义。
述曰。彼当第八。云悲愍他。故传授与彼。随其广略开演法行。令他开演亦此中收。
论曰。八讽诵。
述曰。彼第六说。为欲修习法随法行。从即受已讽诵法行。劝他讽诵亦此相似法行。
论曰。九思惟。
述曰。独处闲静极善研寻。称理观察思惟法行。即是思慧劝他亦然。然是相似。
论曰。十修习。
述曰。彼说。如所思惟。修行奢摩他毗钵舍那。为欲趣入。乃至为令诸所求义成就法行。此中讽诵受持。如萨婆多唯生得善。此中既是三慧助伴即通加行善。加行善十中何者闻慧伴。何者思慧伴。何者修慧伴。几福几智。前八是闻。第九是思。第十是修慧。前八多缘教。故生长智。故十皆是智。生智亦然。十皆是慧。又随其义六波罗蜜何者助伴。既是何度。
论曰。行十法行者获福聚无量。
述曰。此下第二明伴福果。此为问起。举颂答之。
论曰。修行如是至其量无边。
述曰。总释颂之大纲。其文易了。自他利故。久成佛故。果福无量。近亦可知。
论曰。何故但于至不如是说。
述曰。自下第三问释妨难。前十法行颂中虽无简别。显扬等论亦唯言于菩萨藏。即是一切十种法行。非于二乘阿含经等。故为此问。
论颂曰。胜故无尽故由摄他不息。
述曰。谓上一句由二缘故非于二乘。由下一句释上二义。
论曰。于此大乘至获最大果。
述曰。将释颂文先举大意出其所以。
论曰。一最胜故二无尽故。
述曰。即颂上句。此立因宗。
论曰。由能摄益至说为最胜。
述曰。颂下句中一由字通二处言。此中即释下句中二字半。二乘教不利乐他。故非最胜。此即因宗之初。自摄谓摄受。令入法内。益谓利益。令得福慧。或摄谓安乐。益谓利益。他无边故福亦无边。
论曰。由虽证得至说为无尽。
述曰。释下颂二字半。由字通故。由虽证得无余涅槃者。显不住生死。利益他事而恒不息者。显不住涅槃。即显大乘住无住处。非如二乘不住生死唯住涅槃。故名无尽。即悲智广大福亦无边。由上二缘。于二乘教行十法行不生福慧。杂集论十四说。以菩萨藏一切有情利乐依故。建大义故。无上无量大功德聚所生处故。前二因与此同一。后一因与此别。
论。如是已说至其相云何。
述曰。自下第三解随法正行。于中有二。初结前生后。后依问释。此即初也。
论颂曰。随法行二种至诸菩萨应知。
述曰。自下第二依问正释。于中十二颂。初之一颂初明随法有二。烈名劝菩萨知。后十一颂依二章门。次第别解。此即初也。于中上三句举数列名。第四句劝菩萨知。颂言随法行者。或择灭涅槃等名之为法。随顺彼行名随法行。或教名为法。依教奉行名随法行。第三句中转变二字通无散乱。第二句中。谓诸二字通无颠倒。二体非一。故名为诸。所无体异能无体殊。故名转变。成转变者谓即二无转去所治变得能治。或变却所治转得能治。或转体即变。以能治非一能治彼所治。所治亦非一。故言转变。下文但解二无。不解转变二字。安慧释云。无散乱体即此奢摩他。由无散乱修于止故。无颠倒体即此毗钵奢那。由无颠倒修毗钵奢那故。通九种定四种慧也。
论曰。随法正行至应正了知。
述曰。总释颂文出正行体。且无散乱有几种耶。
论曰。此中六种至六作意散乱。
述曰。别解二无。初解无乱。显所无六。兼列六名。
论曰。此六种相云何应知。
述曰。问无相。
论颂曰。出定于境流至诸智者应知。
述曰。别解二无。有十一颂。初之一颂解初正行所无散乱。次有十颂。解所无颠倒无颠倒相。此即初颂。上三句显六乱作用。第四句劝智者知。
论曰。此中出定至自性散乱。
述曰。解六散乱。如显扬十八对法第一唯识等说。若无五识希缘外境。常在定中都无出因。故由五识而出于定。自性散乱应出定名。此体即是眼等五识。不取相应触受等法。识是主故。由是有说。通漏无漏。二解如佛地转五得智中及唯识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