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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略纂
论解一切种智中。六种如文何故不言余智。此以六门作法故。若取余智。则数增之故不说也。又因果门。因中四智摄智周故。果智二智摄智周故。又因位约谛故。唯四行智。果位通论。故据二智摄说智尽 七种智前不明取之 相智即尽智 十力前行智。即无生。若尔何故前四谛智此不取。有人云。相智谓缘三十二相智。十力前行智。即欲起十力时方便之智。今释言。若据实而论。法类二智。即四谛智。今以十智各相别论之。即非前四谛智。余智可知 相智者。谓缘诸法相智。或缘一切法体相之智。名相智 十力前行智者。即十力智起时前方便智。
论解二世乐中有九者。五明处为五。内明明一种。菩萨所行所证所为之慧。是善安住。余四不然。非所安住。以后愚痴一。放逸二。怯弱三。修正行四。合前五为九。如其次第中示现故。令愚生信敬尊。令放逸勤修。自怯弱不能修者。赞励令发彼丈夫。我是丈夫等。庆慰勤修者。
论解清净慧有十。如尽所有。皆取真实义者。皆法之者。余处对法文。缘理是如缘事是尽。今此文唯约一如上立。若自性缘一味真如。是如所有性。若十六行缘差别真如。是尽所有性。因为一果为一。流转二也。生死流转慧。执常等倒为一。执无常等不倒为一。为执受二也。方便二准知。究竟中二者。与倒何别。义曰彼唯约四倒。此约一切诸惑。
论如前戒中。审慧开为五。亦有此妨释。类六度胜德中。是大白法溟者。一切白法中最为大故。名大白法海。一切白法皆摄入中。不离此六故 大宝泉池。涌生功德无穷尽故。
摄事品
自利之行。摄前六度自利。无漏须有利人故。次明摄品。摄谓摄授。摄授有情。此中广明。名为摄品。以布施中前已明施讫。此中唯明三摄事 问若尔三摄事以慧为体。何故更明。义曰不然。一布施前已广明。三摄事虽慧摄。前未广明。故今辨之 语自性中。可意语。不离间。谛语。谓不妄语。法语。不粗恶。引摄义语。不绮语。又未必配之。俱一一皆有此四。
论解难行语有三。第一即以能杀一切人者。是怨家恶友。能摄益之。余可知。
论解一切门中。语有四。第一令入佛法。先说五停心观。最先所应作法也。第二已入法者。余可知。
论善士语中有五。第一即毗奈耶因事制戒也。第三四依。谓乞食。粪扫衣。树下坐。一切修善等。余可知。
论解一切种语六种七种。六种中后四。以四辨次第配之。
论解遂求中有八。谓不取四净。取后见等八也。
论解二世乐中有九者。第四说净戒难者。谓外道执自戒为净戒。第五见亦然。八轨则。如声闻地 清净行语。有二十者。谓前力种性品有二。一种十五相。一五种相。合为二十。彼如此云。
论一切利行复由三门。第一于现法利劝导利行中。谓以法业德招集守护等者。法谓如法。不以邪命而得财。业谓商主等业。而得财。德谓道德。有德故得财。他供养者是。
论解一切种中。或六种七种总十三种。言七种者。依二乘出离第一。远师云。是闻慧也。以财等长养摄入闻慧。远离是思慧也。第三止。第四观。第五舍。余二大小二根别。今准不然。依二乘出离第一。即依二乘之教。方便令出离。此约随一乘一分善巧。二者远离。谓或远离一分惑等。又总望远离自乘惑等。三或于心一境性得定。四清净诸障得慧。前远离者。总言离惑。不言得慧财等。五修习作意。正安处之。谓修道中作意。或一切作意。而安处之。第六第七。现安处已得自乘果。
论遂求中。何以唯此八者。谓障三学等故。无惭愧二。障戒。惛沉睡眠二。障定或慧。掉举恶作二。障慧或定。嫉悭二。总障三学。故不说余。或可。是八缠。此中未勘。
论解二世乐中有九种。饮酒为身过。身过有四也。口过有四。意过为一 窣罗。若米酒也 迷[肄-聿+余]邪。果酒也 未陀。蒲桃酒也。
论清净有十种。外有五种中。第一云先恶行者。谓以恶为先。而多行恶。或先造恶。而便造善者。或先时以来造恶者 第二不转利行者。谓不转佛法令入邪中。非不缚邪而于近道。若尔应与此文意相违 第五又诸菩萨于诸有情若于自义诸善法品等者。此中意。若有有情。虽自乘法三品善果法。可劝导者。而劝导之。若入自乘已后之法。而劝导之。
论总结中。第三云由三因缘得善清净。到究竟地为一。即第十地 或系属一生为二。即住天者 最后有为三。即已害生身。
论总结前等得果中。唯明后八。不论自性得果者。以自性门。不离后八门故不说 问曰若尔如上来。俱云第二一切。后方余七。是此差别。若不离故不说。应不说第二门所感果。义曰不然。初自性。第二差别感果。自性不说。此感果中约相似者。非克体感共一。自为诸果因门故。
论解难行感果中。云感希奇者。希奇法。谓圣教希奇法。或神通希奇法。
清净感果中。云四净者。谓所依净。神足为依。取住舍自在。即延促命等。境界净。即化变起三种自在。心清净。即一刹那入无量定等。智清净。即一字中。说一切法。如对法第十四解 或所依等。如二十二功德中辨。此亦能感顺生死流转果者。谓若无漏行。望有漏果。为增上缘资感。若有漏行。望有漏果。是正感。
第四十四卷 初持瑜伽处供养亲近无量品第十六
上来自分。虽自他利。未明供养三宝。下次辨之。即造修之行。供养三宝。亲近善友。修习无量。此中广明。因以标名。略去修无量。
论云设利罗供养。旧言身供养非也。迦耶是身。设利罗是体。即佛体法身是。下中虽言供养色身。意供养真佛法身故言体也。故言制多等法性慧。法性慧者。即真如也。制多供养。即佛塔灵庙也。窣堵波。言高胜。制多。言塔。
论解广大供养中。七种名上是。若多供养。即奉于无尽财。是若妙供养第三又即如上所陈财敬供养。是总。总言如上物。若多供养第一。妙供养第二。乃至淳净心猛利胜解为七。远师云。若诸菩萨于如来所为一。制多所为二。乃至财供养多妙等三。现前四。不现前五。自作六。他作七。若淳净心下。释上发心。义意有妨。又文意有违。何以七者。此中明广大。意在供养心及物。自求菩提。而取如来制多者。不然。所供养境故。皆诸师同此。今大师依第二释。以多则为第一。财妙为第二。乃至淳净心第七。
论不雌黄涂之言其也。不苏灌洗。言其腻也。局崛罗香。言恶臭气香。遏迦华。言臭华也。此方无故不翻。
论无染供养有六者。为有五供养字为五。于第三供养字中分二。一不轻弃掷。谓不掷物供养为一。不散漫不杂染为一。故有六种。远师此中全别。
论云修无常想苦想无我想者。此为三法假也。不言空者。即无我同故不说。
又论言于其涅槃修胜利想者。谓此为诵。言常诵也。伽他为颂。邬柁南为撮施。此言于涅槃修胜利想。即常诵也。
论云如优昙钵花时乃出现。谓西方有树。常不出花。但于枝岐间生。若轮王出世方始生花。先云优昙钵花也。
论云四于善友若正依止于如法义若合若离随自在转等者。谓所依止师说法。若与旧同名合。若别名离。或依经论等合等。若别出兼见。不依经等名离。曲如法之见也。随师自在而不倾动。又自性名合。差别名离。又合者即令此义相符。如因明中合等。若离者令此义别。如因明中离等。
论解四无量。慈无碍善根为性。悲无嗔善根为性。喜亦无贪善根为性。舍如舍数。若依小乘。为除上相违惑故。假明观为。今大乘以所缘三境故。实起无量救之。三境者何广如下辨。更有余释。如对法抄疏。三种无量。以何为体。前二以后得智为体。无缘无量。以正智为体 其境界者。有情缘无量。但总缘有情有苦。而救拔与乐。不观实有情故。下文与外道共 法缘无量。谓观有情空唯法。想无实我等。而救拔之外道计我故此不共。此二皆后得智。大悲之所为也 无缘无量。以无分别智缘真如。修慈是无缘无量 问曰何故于真如修慈也。义曰真如是慈根本者。有无缘可后得智起悲救众生等。不然不能。从根本说以真如为境。有义与后得智缘真如为相。议曰不然。此是疏。何以得知。若根本。即无分别智所行。若救众生。即缘俗智是。何以后得智。缘如是无缘无量。故知无分别智是。不决择中自当分别。
论言三聚。谓邪定等三。无量虽四。境有三种。一无苦无乐。即慈境。慈能与乐。慈不缘苦。缘苦是悲故。慈境无苦。为无乐者。而与之乐故。无苦乐是慈境 有苦者。是悲境 有乐者。是喜境。随喜彼乐故。即此三种是于境。至下更辨。下解慈悲中。虽不牒无苦乐境。如有苦等境。解言欲与乐。即已解竟。此中悲拔苦。亦缘无色界。以缘行苦故。虽不能化。亦后能化。初来起悲 舍无量中。次第远离痴嗔贪惑者。无苦无乐众生。劝令离痴。有苦众生。劝令离嗔。有乐。劝令离贪。令彼舍三惑故名为舍 又自有此三惑。自能舍故。亦名为舍 又令生离惑。至圣果位。而放舍之名舍 又怨亲平等故名为舍。此亦且得令离三惑。前三现乐非利益。舍一令离三惑。当来出苦名利益。
论解苦中。前五十五中。云痴异熟生苦谓若猛利体受所独等者。此盛年时故言猛利。何以言痴异熟生者。由痴生怨嗔故。受二箭受。箭受即赖痴所生。故言痴异熟生。
论解增至八门中。云自逼悭苦。谓无系外道。即尼犍子。悬头刺股拔发投类等 一类威仪。长时坐卧立等。后五十五苦。不取根本九。但取余随生苦。第二门中有四种苦故。故得成五十五 增至十门中。谓如前说五乐所治有五种苦一因二受。三苦对治集。此云唯无乐苦。四受不断集者。因所治。谓恶业翻善业。根境顺苦受。独翻顺乐受因苦二受乐。今翻云受苦。即苦受也。三苦对治乐。谓饥得食等。今翻不得苦。四受断乐。谓入灭定。今翻云在有心位故苦。五出离乐。即出家乐故。下言家即在家苦也 远离。即得色界初禅定。远离欲界结。今不得色初定故。有欲界结苦 寂静。即第二定离初禅寻乐。今不离初禅故有寻苦 菩提乐。即三菩提。今在异生位故苦。故家。欲界结。寻异生苦。如次配之。前增九门八法中。不言苦。但言利等二者。即此因明苦故。不明苦也。
论解十九苦中。前之八种前五十苦中来。后十一苦。后五十五苦中来 问曰何以尔许苦来。余不来耶。义曰从大重取以为大悲境故。据苦增上说。又随所来处。一门中增者。自中取大悲境。别勘上文释之。不能烦引。
论解由四缘悲名大悲。若悲在四无量名悲。不名大悲。尚与声闻共。初地以去菩萨。亦有苦悲名。大悲唯在佛地及第十地 问曰何故初地至九地。不名大悲。义曰由四缘方名大悲。九地以前菩萨。虽有缘甚深行苦及猛利作意二因缘。无长时习及极清净因缘故。长时习由三缘故。极清净要第十地等故。故九地已还菩萨。不名大悲。
论言修习如是无量得四种功德胜利者。住等为四。得现在乐住。一得福德资粮。二于菩提意乐坚固。三为生忍苦。四。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十一
时享保八年癸卯七月八日此卷一校加点毕
沙门高范(享年六十九)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十二(论本第四十四五六七八九五十)
基撰
此品第三学持之第十五品也。能如是学中之第九品也。性菩提分。唯三十七。但能证菩提。名菩提分。此中十五门。皆是此中广明。名菩提分品 问曰何以供养品后明耶。前供养品。摄修方便。修成今道之行差别。名菩提分。故次明之。
论解惭愧依处有四中。第四云若诸菩萨于自所生恶作有依随逐不舍而生羞耻当知是名等者。言恶作有依。谓由第三作恶已悔。悔已复作。后作依前作。故名有依。
论解五浊中。法师云。言体。寿浊。大乘以阿赖耶识连持不死假立命根。即以此命根。为寿浊体 二有情浊。谓下解中云。不识父母沙门若婆罗门以不信为性。不识家长等。以憍慢为体。不畏今后世罪。以无明为体。不修善等。以懈怠为体。即以五法为有情浊体。谓不信。慢。憍。无明。懈怠也。若同时五蕴者。通五蕴为体 三烦恼浊。谓除见及前五余烦恼。为此浊体 见浊谓五见。看下文意。实取内道妄见为体。即不正知也 劫浊。谓饥馑。疫病。以触中二数为体。刀兵以四魔或五蕴为劫体 三界分别。唯欲界。唯南阎浮。其饥馑等三。从三十二十十岁次第起也。若五浊能治道者。
论又诸菩萨如实了知诸器世间破坏成立等者。即知二十劫坏二十劫成等也。
论云又诸菩萨于其世间于世间集等者。此以八种相观世间也 于其世间者。谓苦谛 于世间集。谓集谛 世间灭。灭谛也 于能往趣世间集行者。谓爱为集谛。受能生爱。即受为趣集行也 往趣世间灭行者。谓道谛 于其世间爱味过患者。重观集谛苦 及与出离者。重观灭谛 问曰何以集谛三重观。苦谛灭谛二重观耶。义曰若集深可厌故。二三观之。灭甚可欣故亦重观也。又前五观四谛。唯重观集之趣集行。谓爱者以深可厌故。故重观之。前别观四谛。下重观四谛。爱味。谓集谛。或是苦谛。过患。谓苦谛。或是集谛。出离。谓无漏二谛。为一观也。
论云由诸菩萨如实了知世间流转差别者。结前五浊等流转差别 若器世间流转差别者。谓结前二十劫成二十劫坏等 若八种相观世间义者。谓结前观四谛八种相 若诸世间所有胜义者。结前唯有色等 问曰何以故名胜义义曰若不知其义。而如名即执。此是世俗。既知唯有其名。不起执著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