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演秘

  论。因果俱是善等性故者。问既随因果以判于性。应随因果有多差别 答可尔。故瑜伽论九十六云。住自性界者。谓十八界堕自相续各各决定差别种子。习增长界者。谓即诸法或是善.恶于余生中先已数习令彼现行。故于今时种子强盛依附相续由是为因。暂遇小缘便能现起定不可转。复次以要言之。虽界种类十八可得。然一一界业趣有情种种品类有差别故当知无量。三性各有多类差别。
  论。诸无漏种等者。问既非异熟识性所摄。依护法义是识分不 答传有两说。一相分收。若尔第八应缘此种。答二解。一云许缘无失。此释不正。一云不缘。但说见分亲所缘者皆名相分。不言诸相皆见所缘 若尔不缘应非唯识 答不离识故唯识。无违 问设许缘彼复有何失 答因位第八唯是有漏。非有漏心所缘之相是真无漏。为此不缘 二云既非见缘依自证分自证分摄。若至无漏方相分收。净见缘故 有义断云。前解为胜。虽在因位非见所缘。是相分类。从余相分相分所摄。
  论。虽名异熟而非无记等者。问依异熟故名为异熟。依无记故应名无记 答有义可然。前说唯善约其自性自果说故 详曰。不然。异熟义宽。无记乃局。故不相例。又言善者体殊胜义。不可胜善从于所依立于劣称。不同有漏。有漏与依性类同故。
  疏。此除佛无漏等者。佛种不依异熟识故。又佛五根亦是善也。取不成喻。所以除也。能依之识与所依眼而性不同。种及异熟其义亦尔。故言齐也。
  疏。三家无诤等者。新熏.本有.新旧合用名三家也。其本有家虽不许生。然熏增长而亦许故。故通三也。
  疏。护月义者。亦名月藏。
  论。如恶叉聚者。于一聚中法尔而有多品类也。西域有之人以为染。并取其油。故瑜伽论九十六云。然一一界种种品类有差别故。如恶叉聚。于此聚中有多品类。虽说为一有无量种。疏意少别。如瑜伽钞而会之也。
  疏。又第三卷次前上文者。瑜伽第二明诸种子所熏之上。辨诸有情有无涅槃。此生下也。
  疏。初但有一者。问本有无始何得云初 答据本名初。如一贪心本唯一种。此种生现。现行灭已此还自类前后引生。至对治道种方永断。故无杂乱中断等过。
  疏。非无漏能熏亦始有者。无漏凡位而未能起。故不得言能熏无漏亦无始有。
  疏。非花不熏等者。非是花气不薰苣胜。苣胜香气而自本有。
  论。说闻熏等者。按无性论第三云。复次云何一切种子异熟果识为杂染因。复为出世能对治彼净心种子。又出世心昔未曾习。故彼熏习决定应无。既无熏习从何种生。是故应答。从最清净法界等流正法闻熏习种子所生 释曰。诸佛法界永离一切客尘障故名最清净。谓从法界所起教法名为等流。无倒听闻如是教法故名正闻。依此正闻所起熏习是名熏习。即此熏习能生出世无漏之心名为种子。如是种子非阿赖耶未曾得故。余文可悉。
  疏。五十二真如所缘缘种子生者。按彼论云。诸出世间法从何种子生。若言粗重自性种子为种子生不应道理。答诸出世间法从真如所缘缘种子生。非彼习气积集种子所生 释曰。相传天竺略有三释 一唯新熏宗。胜军论师。自有两解。一云诸佛菩萨由证真如。展转流出十二分教。见道已前胜解行地缘彼经教作所缘生。从本为名名从真如所缘缘生。二云初地出世圣道。一从世第一法为增上.无间二缘而生。二从真如所缘缘生 二本有宗。护月论师。亦有两释。一云本有无漏种子为增上缘。真如为所缘缘故。顺解脱等善根得生。二云本有无漏种子为因缘。解脱分等为增上缘。世第一法为无间缘。真如为所缘缘故。初地出世间法得生。论从后缘隐前不说。云从真如所缘缘生 三新旧合。戒贤师释。与第二师义意同也。更有同异。具如彼钞。
  疏。谓与诸识作二缘性等者。如灯具辨。
  疏。如言诸法至俱是一种生者。本有师宗自有两解。此牒初释。初释意云。善.恶二业是异熟因。异熟及因共一种生。此有一难。如文可悟。
  疏。又汝若言至各一种者。牒第二解。此解意云。谁言异熟与善.恶因但一种耶。于此解中难有二也。如文易知。
  疏。设俱新起等者。此本有难。难意云。我言本有。即合善.恶与异熟果而为因缘。汝俱新旧。岂新业望新异熟是因缘耶。此既不尔彼云何然。
  疏。然观本意后解是本者。本有师义虽言两解。前解设陈。后释是本。
  疏。应诸现行至熏增长故者。正难转识望第八识不名因缘。但熏增长同于业故。
  疏。此本有种以自类为其因缘者。正义自叙。
  疏。既尔至新熏生故者。本有师难。难意可解。
  疏。然以生种类同等者。正义者释旧种生种类同新种生于现行得名因缘。然据护法新旧合生。今者且随不正答也。
  疏。不同唯本有者。旧新俱有。以旧类新。旧亦因缘。汝唯本有。无可为类。故非因缘。
  论。勿无漏种生有漏故者。有云他亦许无漏种为有漏因。如延寿法.及无漏法为有漏因感十王等者 详曰。不尔延寿法者但由无漏资彼故业。岂许亲生有漏果耶。又十王报诸处皆云因地前修。岂客地前已起无漏。设回趣者亦非无漏亲感彼果。无漏不招三有果故。
  疏。善不善种小乘可尔者。此设许之。非彼本计 有云。有部除能作因余皆因缘。不善得为有覆无记同类因也。同谛故者 详曰。设彼不善为无记因亦不为证。此明善法为不善因故。
  论。分别论者。按瑜伽论第二十七叙彼计云。分别论者作如是计。心性本净客尘烦恼所染污故相不清净。又云。染污.不染污心其体无异。谓若相应烦恼未断名染污心。若时断已名不染污 彼宗意云。无始已来心体自净。由起烦恼故名染污。染污非心无始本性故立客名 问有情无始有心称本性净。心性染本无。宁非本是圣 答有情无始心性亦然。有心即染故非是圣 问有心即染。何故说云心性本净说染为客 答后修道时由染断灭唯性净在。故染称客。
  疏。起心非净难者。依他起心名为起心。
  疏。若言无漏体灭至亦不然者。此牒外救外救意云。我本无漏体不断绝。汝若言我无漏断者。故亦不然。
  疏。以有漏为相性是无漏者。牒彼外意生下论文。
  疏。诸异生位应无漏现行等者。异生泛起诸心等时。此心即应名为无漏。以性净故。如诸圣者无漏之心。若许尔者。即异生位起心之时应名圣者。以许起彼无漏心故。疏中文总故开之也。
  论。然契经说至说心空理等者。按胜鬘经云。如来藏者。是法界藏。法身藏。出世间上上藏。自性清净藏。此自性清净如来藏。而客烦恼.上烦恼所染。
  疏。有圆寂法者。圆寂之法即是无漏菩提因也。
  论。或说心体非烦恼等者。按瑜伽论五十四云。又复诸识自性非染。由世尊说一切心性本清净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毕竟不净能生过失。犹如贪等一切烦恼。
  疏。转齐义等者。此义具如法苑三身章辨。恐繁不引也。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二(终)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三(本)

    沙门知周撰
  疏。世亲即通等者。按彼论第二云。一切种子复有六义。刹那灭者。谓二种子皆无间定灭坏故。所以者何。不应常法为种子体。以一切时其性如本无差别故 释曰。二种子者谓内外种 言俱有者。谓非过.未亦非相离得为种子。何以故。若于此时种子有。即于尔时果生故 恒随转者。谓阿赖耶识乃至治生。外法种子乃至根住。或乃至熟 言决定者。谓此种子各别决定。不从一切一切得生。从此物种还生此物 待众缘者。谓此种子待自众缘方能生果。非一切时能生一切。若于是处是时遇自众缘。即于此处此时自果得生 唯能引自果者。谓自种子但引自果。如阿赖耶识种子唯能引生阿赖耶识。如稻谷等唯能引生稻谷等果 余者不言外法种者。易故不说。举难以显。文初标言一切种故。
  疏。亦显大众等者。略为二释 一云言十二缘起非是者。非种子也。言无为无取等者。释其所以 二云非是之言而属下句。显彼缘起体非无为。言无取等。释所以也 前释为本。本显无为非是种子。不欲破彼无为义故 问因论生论。他若救云无为体性虽非缘生。而能隔彼立缘生名。斯亦何失。亦如想受无为等义 答应诘彼云。且汝无为为有功能。为无功能。若有功能应非无为。有功能故如所隔法。若无功能如何能隔 若尔大乘无为亦尔。一切贤圣皆以无为而有差别。二过亦同 答但由贤圣证有浅深而有差别。岂由无为而有功能令贤圣别。故不相例。若言无为体即缘生。其过更甚。思可知矣 有义亦遮上座现在一念心.心所法而有前后先生后灭。色法四时生.住.异.灭。及古萨婆多现在一念住.异.灭三先后次第者 详曰。理未必然。彼等虽计二.四.三法俱时而有。皆唯一念名刹那灭。若言一念有多法俱故不许者。种生现时有三法俱。种应非种。若言彼计有次第故故非种者。容简上座。有宗一念岂分时耶。何得简之。文论但遮常无转法。彼二.四.三岂常无转。由斯未必遮彼生等。然傍义简理亦应通。
  疏。即显现简彼第七者。谓无性人现行第七熏成种时虽果俱有。以种子果体性沉隐。所以现七不名种子 问论云谓与现行果法。简诸现识不名种讫。论更何用下之现字。何烦疏说云显现简耶 答若无下现疑因无体及在过.未亦得名种。为遮此事故置现言 若尔现中但摄二义。前现行言已简现识。下现字中应除显现 答即显现言释彼第七非种所以。若不尔者有何所以无性现七不名种耶 若尔论何不言显现 答若言显现唯得一义失余二义故不言显现 问显现乃遮一切现行。何但无性 答余现阙余非但此一。无性第七唯阙此一。故偏简焉。
  疏。现有唯在因者 问所生果法体既不无。无非因起。何故现有独处于因 答非所生果一切皆有。如独影境与见同种因可不无。故现有言但处因上 或通于果。疏中且据别总配法。亦不相违。
  疏。同在现在亦不相违者。虽因在生果在于灭。然同现在。故亦不违果俱有义。准下第三因在于灭果在于生。此中疏错。
  疏。若尔种望种等者。因种在灭。果种在生。应同种现名果俱有 设尔何失 若尔种子生现。现生种二竟何别。俱果俱故。故疏结云何为料简 又违瑜伽。
  论。现种异类者。问何故前难分别论者。性相同耶 答约漏.无漏言性相同。非据一切 或就彼宗。彼宗心体名之为种。相名为现。不同自宗现行.种子。
  疏。见分缘见等者。即自证分缘于见也。是见分体亦名见分。
  疏。即非因缘摄者。见.见同时虽名因果。不是因缘。
  疏。若尔种望现起等者。类同种.种。但是因果不名因缘。
  疏。不许后种生果故者。结无因缘。若其前后后能生果。可有因缘。既多同起而无起者。故无因缘。
  疏。种望于种类亦应然者。类同现行无二自体一念得并 问本.新二种岂不并耶 答若为因缘并即不可。本.新非因故并无失。 若尔新种设生现行。与本种现亦非因缘。何不许并 答即一刹那二心并失 若尔色种新应生现。望不障色有多并故 答缘未具故。又若生现有未穷失。
  疏。问若尔至体相违故者。此难意云。亦应见道搏生新种。不以同时本有种子为因而生。以相违故。
  疏。此不同时至种生种失者。此释意云。此搏生种由世第一同时无漏种子引生。不以同时无漏种起。故无同念种生种失。
  问此搏。生种何名新熏 答由世第一熏习力故增无漏种。无漏种子引后搏生。搏生所以得新熏称。
  疏。即本有种至但三法者。本种.新现俱为因缘生新熏种。此非正释。本种望新非因缘故。若据疏缘理亦无失。
  疏。由此别脱等者。由此同念无搏生种。却证于前别解脱戒用增为胜。
  疏。前解即体增等者。即是四法同时之义。
  论。虽因与果至无自体故者。有义难云。因现有用果非无。可说果由现因起。果在未来体非有。如何现果由因生 答正由后果无方说从因起 难因体落谢用常存。可言果由因用起。因体落谢用随亡。后果无因不生起 有释如下说云。观现在法有引后用。假立当果对说现因。是故现因能引后果 破云不然。此种子义前后相生因果皆实。彼说现识假名因果。不应以彼而证此义 详曰。余释有违理如前破因生后果今略答云。以落谢因生后果。因无后果可不生。现因体用既非无。后果有因起何失。余难类思。
  疏。为因既通种与有种者。前种望与现行为因。后种望与种子为因。种能种生名为有种 或复翻彼现能熏种名为有种。种子与此有种为因。意明种子与现.及种二为因也 问按无性论第二。释引自果云。今此种子是谁种子。答唯能引自果。所言唯者。若于此时能生自果。即于尔时说名种子。种与有种并无始故 释。种谓种子。有种即是阿赖耶识。阿赖耶识能有种故名为有种 又因名种。果名有种 前释为胜 此种.有种未生果前俱无始有故。对引自名为种子。疏之所明岂不乖此 答疏虽用彼种.有种名。而意有别。故亦无违。
  疏。能熏生故者。种子是彼能熏现生 若尔本有其义云何 答亦由增故 或相从言总名生也。
  疏。胜军如何释此者。彼云无失。生.灭二相虽同一世是二刹那。以为因果故亦不是即刹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