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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胜王经疏
经。何以故。
赞曰。诘也。何所以故法界亦五蕴不可说。非五蕴亦不可说。
经。若法界是五蕴即是断见若离五蕴即是常见。
赞曰。通也。有三。初释不得言一异。次出不得所由。后结。此初。若法界即五蕴约遍计说。彼是无故即是断见。若离五蕴别见法性即是常见。又法界即五蕴约依他说。二乘得无余时法界同断。即是断见。或随有为真如有灭故说为断。若离五蕴别见法性即是常见。以法性体与彼遍计依他二性非定一异。言定一异俱是遍计。不离断常。问。真如非常见为常者名为常见。真如是常见之为常。称境而知何名常见。答。言常无常此随言诠。是分别见。谈其法体非常无常。如言执常。故是常见。又复正违无分别智。此意欲令离分别执亡相方修。若执为常违此正智。以其法性离有无一异常断相故。不障后得智离执观如以为常也。此中即离应可立量云。法界应有断。断者灭义。因云。即五蕴故犹如五蕴。又若离五蕴即是常见者。即难依他应是常名为常见。以蕴非蕴中随一摄故。犹如法界。然此不为破他故不立量。复违教过。以教不许五蕴常故。但可显云应是常见。然观经文但明法界与五蕴体非定一异。若定一异法界体应是断是常。
经。离于二相不著二边不可见过所见无名无相。
赞曰。出不得言一异之所以。离于二相离常无常有无生灭此等二相故。不著二边远离增减。我法二不有离增。空性如不无离减。不可见非五识境。过所见超于意识虚计度境。无名离能诠。无相离所诠。
经。是则名为说于法界。
赞曰。结也。由离二相等故不可说与蕴一异。是则名为说法界体法界体既离此等相修行时如法界相。
经。善女天云何五蕴能现法界如是五蕴不从因缘生。
赞曰。次下法喻广明。意就法界离于八不。故依五蕴能现法界。初且举不生明。次例不灭等。文分为四。初法。次善女天譬如鼓声下喻说。三若不可生下例余七不。四故知五蕴非有非无下总结成。初法说中分三。初假征起前。二标宗。三释所以。此初二也。标宗意说五蕴不生破遍计执。依遍计无即能现法界。故五蕴与法界不一异等。
经。何以故。
赞曰。下释所以。初假设外征。何所以故不从因生。此假作执因中有果论及去来实有论征。执有果论者意说。因中已有果竟。但从缘生或从缘显。若如谷种。因中先无其果而后生谷亦应生豆等。彼此本无从因生故。若尔即应从于一因生一切果。是故因中定已有果。但缘生显。何所以故不从因缘生。若去来实有论征意。三世法有。然未来世有生能生应生之法。若无生生不至现在。何所以故云不从因缘生。
经。若从因缘生者为已生故生为未生故生。
赞曰。正释。初总牒。二为已生故生下开征。三若已生生者下别非。四无名无相已下结成五蕴能现法界。此初二也。此开征意云。为诸法生已更待生等因为能生。为诸法未生待生等因为能生。
经。若已生生者何用因缘。
赞曰。别非。此非初已生。若法未生可待因生果既生已。何用生等为因缘生。故十二门论颂云。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若生已自生已生何用生。初二句破未生生。后两句破已生生。此破去来实有。论释云。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此意生已更无生者直责。作已更无作举喻例破。如所作事了而更不作。既体生已何更生生。此难破大生及小生。例所生法尔。又解。亦破所生法。又颂云。先有即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谁当有生者。此破因中有果论。初句破先有果但用因生。第二三句设破先无及俱有无用因生。第四句结不用因生。故所生亦无。此意本无今有。有即名生。果既因中先有即应名生。此既已生何用因生。故释云。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
经。若未生生者不可得生。
赞曰。此非未生生。初立宗。何故下举因。十二门论云。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此意因缘未生即体是无。无自不能生何能生他。此破去来实有论。彼论复云。复次若因中无果而果生诸因相即不成。何以故。诸因若无法何能作何能成。若无作无成云何名为因。此意言因必须对果。果既无体对谁名能作能成。既无能作能成何得名因。
经。何以故。
赞曰。将欲举因。先假征之。
经。未生诸法即是非有。
赞曰。举因也。
经。无名无相非校量譬喻之所能及。
赞曰。结成五蕴能现法界。以非有即法空。非校量譬喻之所能及者。无比量能立令生。
经。非是因缘之所生故。
赞曰。结也。双结前二。若已生法亦非是因缘生。若未生生者亦非是因缘之所生。故既非因缘生。即无名无相譬所不及。此即法界故。法界与遍计及依他性俱不一异言无名无相。亦应云不生不灭。乃至自性涅槃但显略尔。此中比量若已生法应不待因生。体已生故。如过去等。若未生法应立宗云。诸未生法应不可得生宗。以非有故因。无名无相故亦得是因。诸非有者皆不可得生。如兔角等。诸无名相者皆不可得生。如真如等。又十二门论云。若不生法生一切不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阿耨菩提皆应生。又不坏法阿罗汉烦恼不生而生。此说不退法罗汉应起烦恼。又云。兔马等角不生而生。是事不然。是故不应说不生而生。显扬论第九.瑜伽论第六。及广百论第四等皆悉有破。恐烦不引。此上破妄。即依遍计五蕴即现法界。未说依他下喻及合方显依他能现法界。
经。善女天譬如鼓声依木依皮及桴手等故得出声。
赞曰。第二喻说。文中有二。初喻依他假有。次显遍计是无。此初也。有二。初明依他有。次显能现法界。此依他假有也。因缘如幻。但假合生。
经。如是鼓声过去亦空未来亦空现在亦空。
赞曰。显五蕴能现法性。既是缘生非定实有。过去已灭未来未生现在不住。故皆是空。空即法界。故无著菩萨般若论中。说梦电云喻三世法。名修出离。出离即涅槃。以无生灭故。瑜伽第六三世各有十二相故不可说有。广如彼说。
经。何以故是鼓音声不从木生不从皮生乃桴手生不于三世生是则不生。
赞曰。次显遍计是无。初征次辨后结。中论云。诸法不自生。自无作用故。亦不从他生他无作用故。亦不从共生共无作用故。非不从二生。虽无作用缘而有功德缘可得。此破执有实作用。今此亦尔。声不从木生等无作用故。不从皮桴手生亦尔。不于三世生者。过去生已灭未来无不生。现世自已生故非三世生。是则不生此结也。此意既不生即显法界。文如前引。
经。若不可生则不可灭若不可灭无所从来若无所从来亦无所去若无所去则非常非断若非常非断则不一不异。
赞曰。三例余不灭等七不明。显法界有二。初例后释难。遍计所执体性是无。如石女儿。先自现不生如何有过灭。亦不从未来因来。既是无来何有谢过去。既不从未来来亦无谢过去。说谁为常断。既无常断说谁与诸法为一异。故不一异等约遍计无。与法界不一异。不异故遍计即能现法界。不一故法界即离断常等。或不一故遍计所执即离断常等。约依他声与木皮等亦复如是。声与皮等一应当闻四声。应闻木皮桴手。以体一故。如声若与皮等异应不从起。但假和合不可言一异。余亦准知。声依木等起不得说一异。蕴依法界生。与彼不一异。既是不异故依五蕴即现法界。以不一故法界无生灭等。
经。何以故。
赞曰。下第二释难。但释不一异有二。一释不一难。二释不异难。初释不一难中有四。初段征。二却诘。三出过。四结成不一。此初也。
经。此若是一则不异法界。
赞曰。却诘是一。
经。若如是者凡夫之人应见真谛得于无上安乐涅槃。
赞曰。出过。若法界与五蕴一。如是者即凡夫见五蕴时应见真谛。以五蕴即是真如故。若许尔者凡夫应得无上安乐。无上安乐即大涅槃。此亦同阿毗达磨经。境离识有凡夫自应成无倒智。以见实故。既不成智。明离识无。
经。既不如是故知不一。
赞曰。结成不一。既不如是成圣得安乐涅槃。故知法界与五蕴不一。同十八空论难应与如一。
经。若言异者。
赞曰。下释不异难。亦有四。初牒征。二诘责。三出过。四结成。此初也。此难不一异。同解深密第一.瑜伽论七十五。恐烦不引。
经。一切诸佛菩萨行相即是执著未得解脱烦恼系缚。
赞曰。二诘责有三。一应是执著。二应未证涅槃。三应未离缚。以如前说不离断常见故。是执著等。
经。即不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赞曰。出过。以有前三过诸佛现应不证。菩萨当应不证。以有执有烦恼故。
经。何以故一切圣人于行非行同真实性是故不异。
赞曰。下结成不异。初假征。何所以故不得法界与五蕴异。成云。一切圣人于行即五蕴。非行即法界见。同真实性离一异相。是故不异者结。
经。故知五蕴非有非无不从因缘生非无因缘生。
赞曰。下例结成有二。初结成非生。次是圣所知下结成前无名无相等。此结非生以例余不灭等。成无名相即总成前八不俱无名相等。又结非生中亦结成前。初略标宗中远离二相云非有非无。或此结前已生未生云非有非无。或此非有无通结八不。以非有无故。所以非生灭等。五蕴真性不从因缘生。或遍计所执自性五蕴不从因缘生。依他五蕴非无因缘生。故知八不或约真如或就遍计。非依他起。设依依他说其八不。亦约遍计说。
经。是圣所知非余境故亦非言说之所能及无名无相无因无缘亦无譬喻始终寂静本来自空。
赞曰。结成前无名相等。是圣所知非余境成前非校量之所能及。亦非言说等成前无名无相。无因无缘成前非是因缘之所生故。亦非譬喻成前非譬喻之所能及。始终寂静等结成五蕴能现法界。准此文言。始终寂静等前亦合有。以显略故。或始终寂静本来自空成前喻中如是鼓声三世俱空。前释为胜。喻及结成显法说故。即解深密经云。说一切法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之义。
经。是故五蕴能现法界。
下结。
经。善女天若善男子善女人欲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异真异俗难可思量于凡圣境体非一异不舍于俗不离于真依于法界行菩提行。
赞曰。佛教习学之方中第三结劝修学。非住涅槃故异真。非住生死故异俗。或四智菩提及菩提断。非即真如故异真。非即生死故异俗。前依无住修后依称理修。此深行相难以分别寻伺之可思量。凡夫所见五蕴不离真如。圣者所见真如不离五蕴云不异。蕴如性别云不一。或圣见五蕴如幻。凡见为实云不一。同缘五蕴云不异。或凡见蕴如为一为异。圣见蕴如非一非异。俱因缘见解别云非一异。此中云凡。二乘亦是犹有一分异生性故。由二乘人见五蕴与法界异故。一向厌生死而求涅槃。凡夫见异故一向怖涅槃而住生死。菩萨见于五蕴法界体非一异。故不舍俗不离于真。由得此平等法界理不怖生死不乐涅槃。为此能修大悲大智二利妙行问行菩提行也。准无著菩萨般若经论解摄取无住涅槃。云如所通达故。此意说如是所通达。如现在生死非生死迫。如在涅槃非涅槃拘。如是诸法之真体性故能依修行。亦复如是住生死非苦迫。住涅槃非乐拘。故不住生死涅槃。不同二乘及以凡夫不证如故各住一边。准此由如非住于二。如如而证名无住涅槃。何故此间即说五蕴与如体非一异依此而修名不住行耶。答。彼此不违。此中明如与蕴不一即不住生死。非苦拘义。若如与蕴一即住生死而为苦拘。由如不异即不住涅槃。非涅槃拘义。故亦相似。
经。尔时世尊作是语已时善女天踊跃欢喜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一心顶礼而白佛言世尊如上所说菩提正行我今当学。
赞曰。第三天女领悟奉依修学。文分为六。一天女喜悟修行。二梵王请问修相。三梵王赞悟深法。四世尊印述胜益。五梵王领悟庆喜。六世尊与天授记成梵庆喜。初也。有五。一结所说。二明喜悟。三致虔敬。四领所闻。五依修学。文段可知。
经。是时索诃世界主大梵天王于大众中问如意宝光耀善女天曰此菩提行难可修行汝今云何于菩提行而得自在。
赞曰。梵王请问修相有四。一问如何观解自在。二问如何修菩提行。二问依何而起修说。四问得益多少。初中一问二答。此初问也。文有二。一能请人。索诃此云堪忍界。即生死于中多怨难。菩萨能忍。梵王者或云初静虑王。或是第四静虑王。大千主故。二所请主。正申问。此菩提行离四句绝八非。非语诠断思虑。非真非俗。二乘不知凡夫不测难可解知。汝今云何于菩提行智观自在。
经。尔时善女天答梵王曰大梵王如佛所说实是甚深一切异生不解其义是圣境界微妙难知。
赞曰。下答有四。初印难知。二请明证。三得祥瑞。四转女身。此初也。
经。若使我今依于此法得安乐住是实语者。
赞曰。请明证。初明如实解。次立誓愿。此明实解。于此深理得自在智。非诸烦恼相用所动名为安乐。依此正观名住。
经。愿令一切五浊恶世无量无数无边众生皆得金色三十二相非男非女坐宝莲华受无量乐雨天妙华诸天音乐不鼓自鸣一切供养皆悉具足。
赞曰。立誓愿。表解凡圣不一异故愿成金色等。或表同顺真当得成佛请现金色等。表解无男女相故请现非男女。或表虽当成佛非男女现男女身故愿现非男非女。表出生死淤泥表解非染净愿现坐莲华。表因此解必当证得菩提涅槃二安乐愿受无量乐。表能行因亦能教他行因故愿雨华。表能任运为他说法愿不鼓自鸣。表智证境为法行供故愿一切供养皆悉具足。